安全验证
玉溪市城市二次【供,水卫:生管理办《法   第【一章  总》  则?   第一条 ! 为保证城》市二次供水卫生安全!保障人民身体健【康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传染《病,防治法、国务院【城市供水条例、【云,南,省玉溪城市管—理条例、生活饮【。用水卫?生监督管理》办法等有关法律、法!规,。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!际制:定本办法《   第二条 ! ,本办:法所称的二次供【水是指将来自集中式!供水:。的管道水另行加【压、贮存或再—处理(如过滤—、软:化、消毒《等)后再《经管:道输送给用户饮用的!单位:和经营的个人 】   玉溪市城市规!。划区:内,的,。二次:供水单位及其卫生】管理适用《本办法 《   第三—条  ?市、:区人民政府应—当将城市二》次,供水卫生管》理工作纳入城—市公共卫生管理【发展规划 》 ,   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!市二次供水卫—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城!乡规划、住》房和城乡建》设行政?主管:部门在各自》。的职责范围》内做好城市二—次供:水,的相关管理工作 !。  : 第四条  二次】。供水设施的产权所有!人及其委托的管理】者、业主推》荐的管理者等是【城市二次《供水卫生《管理的?责任人负责城市二次!供水设施的卫—生管理?和日常维护  ! 第五条  —任,何单位和个人有【权对违反本办法【的行为进《。行投诉和举》报卫:生行政部门》接到投诉和》举报后应当认真处理!并将处理结》果及时反馈投诉举】报人 ?。   第二—章  城市二次供水!卫生许可 》   第六—条,  :城市二次供水管【理实行卫生许可【制度二次供》水单:。位,应,当向卫生行》政主:管部门申请》办理卫生许可—证   第七条!  申请办理—二次供水《卫生许可《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!   》(一)供应的—饮用水必须符合国】家规定的《。卫生:标准; 》。   ?(二)直接从事【二次供?水卫生?管理的人员必须【取得健?康合格证《。、,经卫生知识培—训合格;  】 (三)《二,次供水设《施选址、《设计、施工所用材料!应避免饮《用水水质受到污【染; ?   (四)各类!贮水:设施符合卫》生,防护要求   !第八条  申—请办理二次供水【卫生许可《证应当提供下列资】料   (【一)申请表; 【 :  (二《)卫:生管理制《度;   (三!)二:次供水设施场所平】面布局图、卫生防】护资料等; 【   (四)涉及】饮,用水卫生安全—产品的卫生许可【批件;   (!五)具有水》质检测资质单位出具!的水质检验报告【。; :   (六)建设!。项目:(二次供水)竣工卫!生验收认可》书;   (】七)从业人员体【检、培训资》料  ?    第九【条  申请办理二次!供水卫生许可证的】程序 》  (?一)申请《填写卫生《许可证?申请:表并提交申请材【料  》 ,(,二)受理卫》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!请之日起《5个工作日内作出】予以受理和不—予以受理的决定【 :   (《三)审查受理—。申请后卫《生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对申请人【提供的材料进行【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!现场审查 》   (四—)审批发证卫—生,行政主管部门自【受理之日《。起10个工作日内】作出许可决定符合二!次供水卫生》管理要?求的发?放卫生许可》证 :   第十条【。  卫生《许,可证有效期四年每】年审验一《次持有?二次供水卫》生许可证的单—位应: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!提出:换证申请   !。第三章  城市二】次供水卫《生管理   第!十一条  》二次供水单位供【应的饮用《水水质必须符合国】家生活饮用》。水卫生?标准 ?   第十二【条  二《次,供水单位《新建:、改建?、扩建的《二次供水建设—项,目应当符合二次供水!。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!选址、设《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!须有:卫生部门参加—。   第十三条!  城市《二次:供水必须《符合下列《。卫生要求   !(一)二次》供水设施周围—保持环境整洁蓄【水池周围10—米,以内不?得,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!。圾等污染源水箱周】围,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!线,。及污染物《;   (二】)二次供《水设施不得与—市政供水管道直【。接连通不得与非饮】用水相通地》下水池溢《水口不得与》下水道连《接;   (】三)二次供水设施】必须安全密闭—有必要的卫生—防,护设施水箱(池)】入孔:位置大小《要满:足水箱(池)内部清!洗消毒工作的—需要  》   (四)定期】进行常规检》测并对各类储水【设施清洗消毒每年】。不得少于二次; 】   (五—)二次供水水箱(】池)必?须加盖上《锁进水口、 溢流孔!、排污孔应》有密封防护》设施   【(六)法律法规和】规章规定的其—。。他二次供水卫生要求! , : , 第十?四条  有》下列情况之》一的禁?止供水   (!一)水质感官性状异!常可能对人体产生】不良影响的》;   (二)!含,有寄生虫、微生物】等有可?能引起肠道传—染,。病,发生或流行的;【   (—三)毒理指标和一】般化学指标超过【。国家卫?生标准的; 】。。  (四《。)未经卫生检—验合格?的,其他情况   !第十五条《  :二次供水设施—的,清洗:消毒应?当由专业队伍进【行从事二次供水设施!清洗消毒的人—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!证并经卫生知识培】训合格证《后方可上岗 】  第十六条 【 二:。次供水水箱(—池)清洗消毒—剂必须是国家卫生】部批准?的合格?产品:清洗器具《必,须清洁卫生  ! 第十七条  【二次供水《单位:应当建立健》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!制度:、,二次供水设施清洗】消,毒档案?。。配备卫生管理人员 !   二次供水】单位负责定期对各】。类储水设施清洗【消,毒和水质检测检测】和,清洗消毒费用自理】。 ?  第四章  城】市二次?供水应?急处理   第!十八条 《 市、区人民政府】以及二次供水—单,位应当制定二次【供水卫生应》急,预案 《   发生二次供】水污染事《件时应?当立即启动预案【保证安全供水—   第十【九条  当水—质被污染可能—危及人体《健,。康时二次供水—管理责任单位应当】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!染并根?据国家和省》市,的有关规定及—时向卫生、城市供水!行,政主管部门报—告,  《 卫:生、城市供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接—。到报告后应》当,及时:调查处理 》   第二十【条  ?。二次供水水》质受到?污染时?卫,生、城市《供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采取下列】临时应急措施— :   (一)—停,止供水; 》   《。。(,二)封闭供》。水设施并进行清洗】、消毒; —   (三)控制、!排,除污:染源; 《。   (四—。)封: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!品  》 停止供水期间供】水单位应采》取措施提供临时供水!   第五【章,  城市二次供【水监督监测》  《 第二十一条  卫!生监:督机:构要定期对二次供】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!二次供水单位及其】工,作,人员应当予》以配合不《。得,拒绝   第二!十二条  疾病【预防控制机》构负责二《次供水的抽》样检:测,并出具检验报告【  《 第六章 》 法律?责任  — 第二十三条—  二次供水单【位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由卫》生行政部门按照【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!条例第?四十九条第》二,款,的规定责令》改正处?。50:0元以上《200?0元以下罚款 ! , (一)未按—规,定取得二次供水卫】生许可证而》擅,自供水的;  ! (二)《从,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!消毒的人员、—直接从事二次供水】。卫生管?理的人员未取得健康!合格证和未经—卫生:知,。识培训合《格上岗的;》   (三【)未按规定》对二次供水设施【进行清洗、》消毒和水质检验的】;  》 (四)二次供水水!。质不符合国》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!准的;  【 (五?)水箱(池》)未加?盖上锁、溢流—孔无卫生《防护设的;  】 ,  第二十四—条  当事人—。对行政处罚》。决定不服的可依【法申请行政复—。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】   》第二十五条 — 卫生监督管理人】员,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守或徇】私舞弊?的由其?所,在单位或《上级:主管部门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《   第二十—六条  拒绝、阻碍!二次供水卫生监督】人员依法《执行职务的》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!人民:共和: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!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《 :  第七《。章  附 则 】   第二十七【条  本办法由【玉溪市?卫生局负《责解释 —  第二十八条 】 本办?法自201》2,。年1月1日》起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