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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溪市城《市二次供水》卫生管理《。办法   【第一章  》总  则   !第一条  为保【证城市二次供—。水卫生安全保障人民!身体健康根》。。据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传染病防治法【、国务院城市供水】。条例、云南》。省玉溪城《市管理条例》。、生活饮用水卫生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!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。的,规定结合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— :  :第,二,条,  本办法所称【的二:次供水是指将来自集!中式:供,水的管道水另—行加压、贮存或再】处理(如《过滤、软化、消毒等!)后再经管道—输送给用户饮—用的单位和》经营的个人  ! 玉:溪,市城市规划区内的】。二次供?水单位及《。。其卫生管《理适:用本办法 【  第三条 — 市、区人民政府应!当将城市二次—供水卫生管理工作纳!入城市公《共卫生管理发展【规划 ?   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二!次供水卫生的—监督:管理工作《城乡规划、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在各《自的职责《范围内做好》城,。市,二次:供水的?。相关管理工作 】   第四》条  二次供水设】施,的产权所有人及其】委托的管理者—。、,业主:。推,荐的管理者等—是,。城市二次供水卫生管!。理的:责任人?负责城市二次供【水设施的卫生—管理和?。日常维护 —   第五条  】任何单?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!。本办法的行》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卫!生行政?部,门接到投《诉和举?报后应当认真处理并!将处理结果及时【反馈投?诉举报人 》   第》二章  《城市:二次供水卫生许可】   》第六条  城市二次!供水管理《实行卫生许可制度】二,次供水?单位应?当向卫生行》政,主管部门申请办理】卫生许可证 】  第七条》  申请办理—二次供水卫生—许可证应当具备下】列条件   】(一)供应的饮用水!必须符合国家规定】的卫生标准; !  (二)直—接从事二次》供水:卫生管理的人员必】须取得健康合格证】、经卫生知识—培训合?格;: :   (三)—二次供水《设施选址、设—计、施工所用材料】应避免饮用》水水质受到污染;】   (四)】。各类:。贮,水设施符合卫—生防护要求 —   第八条  !申请办理二次供【水卫生许可》证应当?提供下列资料 !  (一)申—请表:;   (二)!卫生管理《制度; —  (三)二次【供水设施场》所平面布局》图、:卫生:防,护资料等;》 ,   (四)涉】。及,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!的卫生许可批—件;:   (五)具!。有水质检测资质单】位出具的水质检验】报告;   】(六)建设项—目(二次供水)竣】工卫生验收认—可书;?   (七)从!业人员体检、—培训资料《  ?    第》九条  申请—办理二次供水卫【生许可证的程序 !   ?(,一)申请填写卫【生许可证申请表并提!交申:请材料   (!二)受理卫生—行政部门自》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!工作日内作出—予以受理和不予以受!理的决?定  》 (三)审》。查,受理:申请后?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!法对申请人提供【的材料进《行,审核并根据需要进】行现场审查 【。  : (四)审》批发证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自受理】之日起10个工【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!符合二次供》。水,卫生管理要求的发】放卫生许可证 】   第十条  】卫生许?可证有效期四年【。每年:审验:一次持有二次供水卫!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在!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!出换:证申请   】第三章 《 城市二次》供水卫?。生管:理   第【十一条  二次供水!单位供应的》饮,用水: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】。生活饮?用水卫生标准 !  第十二条 【 ,二次供水单位新【建、改?建、:扩建的?二次供水建设—项目:应当: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!生规范的要求—选址、设计审查和竣!工验收必《须,有卫:生部门参加 】  第十三条  】城市二次供水必须】符合下?列,。卫生要求 》   (一—)二次供水设施【周围保持环境整【洁,蓄水池周围》10米以内不—得有渗水坑》和堆放的垃圾等污】染源水箱《周围2米内不—应有污水管线—及污:染物; 》   (二)二【次供:水设施不得》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!连通不得《与非饮用水相通【地下水?池,溢,水口不得与下—水道连接; 】  (三)》二次供?水设施必须安全密】闭有必?要,。的卫生防护设—施水:箱(池)入孔位置大!小要:满足水箱(》。池)内部清》洗,消毒工作的需要 】。   (—四)定?期进行常《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!设施:清,洗消毒每年不—得少于二次》;   —(五:)二次供水水箱(】池)必须加盖上锁进!水口、? 溢流孔、排—污孔应有《密封防护《。设施   (六!)法律法规和—规,章规定的其他二【次,供水卫生要求 【   《第十四条  有下列!情况之一《的禁止?供水 ? ,  : (一)水质感官性!状异常可能对人体】产生不良影》响的;  【 (二)含有寄【生虫、微生物等【有可能引起肠—道传染病发生—或流行的; —  ? (三)毒理指【标和一?般化学指标超过【国家卫生标准的; ! ,   (四)未【经卫生检验合格的其!他情:况   第【。十五条  二次供水!设施的清洗消—毒应当由专》业队伍进行从—事二:次供水设《施清洗消毒的—。。人员必须取得健【康合格证并经卫生】知识培?训合格?证后方可《上岗:。 ?  第十六》条  二次供水水箱!(池)清洗消—毒剂必须是国家卫】生部批准《的合格?产品清?洗器具必《须清洁卫《生 《  第十七条 【 二:次供:水单位应当》。建立健全二》次,供水:卫生管?理制:度、二次供水设施清!洗消毒档案》配备:卫,生管理人员 —   二次—供水单位负责定期】对各类储《水设施?。清洗:消毒和水质检—测,检测和?清洗消?毒费用?自,理,  《 第:四章:  :城市二次供水应急】。处理   第】十八条  市、【区人民政府以及【二次:供水单位应当制定】二次供水卫生应急】预案: ,   发生二次】供水污染事件时【应当立即《启动预案保证安全供!水   第【十九条 《 当:水质被污染可能危】及人体健《康时二次供水管理】。责任单位《应,。。当立即采取措施消】除,污染并根据国—家和省?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向!卫生、城市供水【行,。政主管部门报—告   卫【生、: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接】到报告后应当及时】调查处理 —   第二十—条  二次》供水水质受到污【染,时卫生、城市供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!临时应急《措施  — (一)停止供【水;   (二!)封闭供水设—施并进行清洗、【消毒;? ,  ? (三)控制、排】除污染源; 【   (四)—封存有关供水设备】。及,用品 《  : 停止?供水期间供水单【位应采取措施提【供临时供水 【  : 第五章 》 ,城市二次《供水监督监测 !  第二十一条 】 卫:生监督机《构要定期对二—。次供:水单位进行监—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!及其工作人员应【。当予以配合不—得拒绝   第!二,十二条?  疾病预防—控制机构负》责二次?供水的?抽样检测并》出,具检验报告  ! 第六章 》 法律责《任,   》第二十三条  【。二次供水单位—违,反本:办,法规定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》由卫生行政部门【按照云南省玉溪城市!管,理条例第四十九【条第二款的规定【责令改正处50【0元以上2》。000元以下罚款 !  ?。 (一)未按规定】取得:二次:供水卫生《许,可证:而擅自供水的; 】 ,   (二》)从:。事二:次供水设施清洗【消毒的?。人员:、直:。接从事二次供水【卫生管理《的人员未取得健康】。合格证和《未经卫?生知识培《训合格上《岗的;  【 (三)未》按规定对二》。次,。供水:设施进?行清:洗、:消毒和水质》检验的; 》   (》四)二次供水水质不!符合国?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!。准的:;   (【五)水箱(池—)未加?盖上锁?、溢流孔无卫—生防护设的》; :   第二十四!条,  当事人对行政】处,罚决定不服的可依】法申请行政复议或】提起行政诉讼 】   第二十五条 ! 卫生监督管—理人员滥《用职:权、玩忽职守—或徇私舞弊》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!。主管部?。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—  《 第二十六条  】拒,绝、阻碍二次供水卫!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!职务:的由公安机关—依照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法的规定处】。罚;构成犯罪的【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 ? ,第七章 《 附 则《   第—二十七条 》 本办法由玉溪市卫!生局负责《解,释 ?   第《。二十八条  本【办法自20》。12:年1月1日起施行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