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溪市城市二次【供,水卫:生管理办《法
第【一章 总》 则?
第一条 ! 为保证城》市二次供水卫生安全!保障人民身体健【康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传染《病,防治法、国务院【城市供水条例、【云,南,省玉溪城市管—理条例、生活饮【。用水卫?生监督管理》办法等有关法律、法!规,。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!际制:定本办法《
第二条 ! ,本办:法所称的二次供【水是指将来自集中式!供水:。的管道水另行加【压、贮存或再—处理(如过滤—、软:化、消毒《等)后再《经管:道输送给用户饮用的!单位:和经营的个人
】
玉溪市城市规!。划区:内,的,。二次:供水单位及其卫生】管理适用《本办法 《
第三—条 ?市、:区人民政府应—当将城市二》次,供水卫生管》理工作纳入城—市公共卫生管理【发展规划 》
,
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!市二次供水卫—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城!乡规划、住》房和城乡建》设行政?主管:部门在各自》。的职责范围》内做好城市二—次供:水,的相关管理工作
!。
: 第四条 二次】。供水设施的产权所有!人及其委托的管理】者、业主推》荐的管理者等是【城市二次《供水卫生《管理的?责任人负责城市二次!供水设施的卫—生管理?和日常维护
! 第五条 —任,何单位和个人有【权对违反本办法【的行为进《。行投诉和举》报卫:生行政部门》接到投诉和》举报后应当认真处理!并将处理结》果及时反馈投诉举】报人 ?。
第二—章 城市二次供水!卫生许可 》
第六—条, :城市二次供水管【理实行卫生许可【制度二次供》水单:。位,应,当向卫生行》政主:管部门申请》办理卫生许可—证
第七条! 申请办理—二次供水《卫生许可《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!
》(一)供应的—饮用水必须符合国】家规定的《。卫生:标准;
》。
?(二)直接从事【二次供?水卫生?管理的人员必须【取得健?康合格证《。、,经卫生知识培—训合格;
】 (三)《二,次供水设《施选址、《设计、施工所用材料!应避免饮《用水水质受到污【染; ?
(四)各类!贮水:设施符合卫》生,防护要求
!第八条 申—请办理二次供水【卫生许可《证应当提供下列资】料
(【一)申请表; 【
: (二《)卫:生管理制《度;
(三!)二:次供水设施场所平】面布局图、卫生防】护资料等;
【
(四)涉及】饮,用水卫生安全—产品的卫生许可【批件;
(!五)具有水》质检测资质单位出具!的水质检验报告【。; :
(六)建设!。项目:(二次供水)竣工卫!生验收认可》书;
(】七)从业人员体【检、培训资》料 ?
第九【条 申请办理二次!供水卫生许可证的】程序
》 (?一)申请《填写卫生《许可证?申请:表并提交申请材【料
》 ,(,二)受理卫》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!请之日起《5个工作日内作出】予以受理和不—予以受理的决定【
:
(《三)审查受理—。申请后卫《生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对申请人【提供的材料进行【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!现场审查 》
(四—)审批发证卫—生,行政主管部门自【受理之日《。起10个工作日内】作出许可决定符合二!次供水卫生》管理要?求的发?放卫生许可》证 :
第十条【。 卫生《许,可证有效期四年每】年审验一《次持有?二次供水卫》生许可证的单—位应: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!提出:换证申请
!。第三章 城市二】次供水卫《生管理
第!十一条 》二次供水单位供【应的饮用《水水质必须符合国】家生活饮用》。水卫生?标准 ?
第十二【条 二《次,供水单位《新建:、改建?、扩建的《二次供水建设—项,目应当符合二次供水!。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!选址、设《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!须有:卫生部门参加—。
第十三条! 城市《二次:供水必须《符合下列《。卫生要求
!(一)二次》供水设施周围—保持环境整洁蓄【水池周围10—米,以内不?得,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!。圾等污染源水箱周】围,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!线,。及污染物《;
(二】)二次供《水设施不得与—市政供水管道直【。接连通不得与非饮】用水相通地》下水池溢《水口不得与》下水道连《接;
(】三)二次供水设施】必须安全密闭—有必要的卫生—防,护设施水箱(池)】入孔:位置大小《要满:足水箱(池)内部清!洗消毒工作的—需要
》
(四)定期】进行常规检》测并对各类储水【设施清洗消毒每年】。不得少于二次; 】
(五—)二次供水水箱(】池)必?须加盖上《锁进水口、 溢流孔!、排污孔应》有密封防护》设施
【(六)法律法规和】规章规定的其—。。他二次供水卫生要求! ,
: , 第十?四条 有》下列情况之》一的禁?止供水
(!一)水质感官性状异!常可能对人体产生】不良影响的》;
(二)!含,有寄生虫、微生物】等有可?能引起肠道传—染,。病,发生或流行的;【
(—三)毒理指标和一】般化学指标超过【。国家卫?生标准的;
】。。 (四《。)未经卫生检—验合格?的,其他情况
!第十五条《 :二次供水设施—的,清洗:消毒应?当由专业队伍进【行从事二次供水设施!清洗消毒的人—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!证并经卫生知识培】训合格证《后方可上岗
】 第十六条 【 二:。次供水水箱(—池)清洗消毒—剂必须是国家卫生】部批准?的合格?产品:清洗器具《必,须清洁卫生
! 第十七条 【二次供水《单位:应当建立健》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!制度:、,二次供水设施清洗】消,毒档案?。。配备卫生管理人员 !
二次供水】单位负责定期对各】。类储水设施清洗【消,毒和水质检测检测】和,清洗消毒费用自理】。
? 第四章 城】市二次?供水应?急处理
第!十八条 《 市、区人民政府】以及二次供水—单,位应当制定二次【供水卫生应》急,预案
《
发生二次供】水污染事《件时应?当立即启动预案【保证安全供水—
第十【九条 当水—质被污染可能—危及人体《健,。康时二次供水—管理责任单位应当】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!染并根?据国家和省》市,的有关规定及—时向卫生、城市供水!行,政主管部门报—告,
《 卫:生、城市供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接—。到报告后应》当,及时:调查处理 》
第二十【条 ?。二次供水水》质受到?污染时?卫,生、城市《供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采取下列】临时应急措施—
:
(一)—停,止供水; 》
《。。(,二)封闭供》。水设施并进行清洗】、消毒;
—
(三)控制、!排,除污:染源; 《。
(四—。)封: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!品
》 停止供水期间供】水单位应采》取措施提供临时供水!
第五【章, 城市二次供【水监督监测》
《 第二十一条 卫!生监:督机:构要定期对二次供】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!二次供水单位及其】工,作,人员应当予》以配合不《。得,拒绝
第二!十二条 疾病【预防控制机》构负责二《次供水的抽》样检:测,并出具检验报告【
《 第六章 》 法律?责任
— 第二十三条— 二次供水单【位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由卫》生行政部门按照【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!条例第?四十九条第》二,款,的规定责令》改正处?。50:0元以上《200?0元以下罚款
! , (一)未按—规,定取得二次供水卫】生许可证而》擅,自供水的;
! (二)《从,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!消毒的人员、—直接从事二次供水】。卫生管?理的人员未取得健康!合格证和未经—卫生:知,。识培训合《格上岗的;》
(三【)未按规定》对二次供水设施【进行清洗、》消毒和水质检验的】;
》 (四)二次供水水!。质不符合国》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!准的;
【 (五?)水箱(池》)未加?盖上锁、溢流—孔无卫生《防护设的;
】
, 第二十四—条 当事人—。对行政处罚》。决定不服的可依【法申请行政复—。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】
》第二十五条 — 卫生监督管理人】员,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守或徇】私舞弊?的由其?所,在单位或《上级:主管部门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《
第二十—六条 拒绝、阻碍!二次供水卫生监督】人员依法《执行职务的》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!人民:共和: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!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《
: 第七《。章 附 则
】
第二十七【条 本办法由【玉溪市?卫生局负《责解释
— 第二十八条 】 本办?法自201》2,。年1月1日》起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