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玉溪市城市二—次供水卫生管—理办法 》  :。 第一章  —总  ?则   第一】条 :。。 为保证城市—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保!障人民?身体健?康根据中华》。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!治法、国务院—城市供水条例、【云南省玉溪城市管】理条例、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和规《章的规定结合—。实际制?定本办法 》  ?。 第二条  —。本办法所称的—二次供?水是指将来自集中】式供:。水的管道《水,另行加压、贮存【或再处理(如过【滤、软?化、消?毒等:)后再经管道输【。。送给用户饮用的【单位和?经,营的个人  】 玉溪市城》市规:划区:内的二次供水单位】。及其卫生管理—适用本办法》   第三条 ! 市:、区人民《政府应当将城—市二次供水卫生【管理工作纳入城市公!。共卫生管理发展规】划   卫【。生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城市二次【供水卫生的监督管理!工,作城乡规划、—。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行政主《管,部门在?各自的职责范围【内做好城市二—。次供水的相关—管,理,工作:。   第四【条  ?二次供水设》施的产权所有人【及其委托的管—理者、业《主推荐的《管理者等是城市二】次供水?卫,生管理的责任—人负责城《市二:次供水设施的卫生】管理:和日常维护  !。 第五条  —任何:单位和个人有—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!为进:行投诉和举报—卫生行?政部门接到投诉和】举报:后应当认真处理并】将处理?结,果及时反馈投诉【举报人 《   第》二章  城市—二次供水卫生许可 !。  ? 第六条 》 城市二次供水管】。理实行卫《生许可制度二次【供水单位应当向【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申请办理》卫生许可证 】  第七条  【申,请办理二次供水卫】生许可?证,应当具备下列—条件 》  (一)供应的饮!用水必须符合—国,家规定的卫》生标准; 【 , (二)直接从事】二次供?水卫生管理的—人,员必须取得健康【合格证、经》卫生知识培训—。合格;  【 (:三)二次供水设施】选址、设计、施工】所用材料《应,避免饮用水》水质受到污染;【   (四)各!类,贮水设施符》合,卫生防护要》求, ,   第八条  !申请办理二次供水卫!。生,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!资料  —。 (一)申请表;】   》(二)卫生管—理制度;《   (三)二!次供水设施场—所平面布局图、【卫生防护资》。料,等;   (】四)涉及饮用水【。卫生安全产品的卫】。生许可批《件;   【(五)具《。有,水质检测资质—单位出具的水质检验!。报告; —  (六)》建设项目(二次【供水:)竣工卫生验—收,认可书; —   ?(七)从业人员【体检、培《训资料  —    《第九条?  :。申请:办理二次供水卫生】。许可证?。的程序? :   (一)申【。请填: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!并提交申《请材料?   (二【)受理卫生行政部门!自收到申《请之日?起5个工作日内作】出予以受《。理和不予以受理的】决,定 《 , (三)《审查受?理申请后卫生行【政,主管部?门依法?对申请人《提供的材料进—行审:核并根据需要进【行,现,场,审查 ?   (四)审】批发证卫生行—政主管?部门自受理之日【起10个工作日【。内作出许可决—定符合二次供—水卫生?管理要求的发—放卫生许可证 】   第十条  卫!生许:可证有效期》四年每年审验一次】持,有,。二次供水《卫生许可证的单位】应在有效期满前三】个月提出换证申【请  》 ,第三章 《 城市二次供—水卫生管理 【  : 第:十一条  》二次供水单》位供应的饮用水【水质:。。必须符合国家生【活饮用水卫生标【准,  《 第十二《条  二《次供水单位新建【。、,改建:、扩建的《二,次供水建设项目应当!符合二次供水设施】。卫生规范的》要,求选址、设计审【查和:竣工验收《必,须,有卫:生部门?。参加:  《 第十三《条  城市二次【。。供水必须符合—下列:卫生要求 》。   《。(一)二次》。供水设施《周,围保持环境整—洁蓄水池《周围10米以内不】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!垃圾等污染》源水箱周围2米内】不应有污《水,管线及污染物; !   (《。。二)二次供》水设施不得与市政】供水管道直接—连通不得《与非饮用水相通【地下水池《溢,。水口不?得与:。下水:道连接; 【  (三)二次供】水设施?必须安全密闭有必】要的卫生防护—设施水箱(》池)入孔位》置大小要满足—水箱(池)内部【清洗消?毒工作的《需要  —  (?四)定?期进行常《规检测?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!洗消:毒每年不得少于【二次; —。  (五)二—次供水水箱(—池)必须加盖—上锁进?水口、 溢流孔、排!污孔:应,有密封防护设施 】   《(六)法律法规【和规章规《定的其?他二次供水卫—生要:求   第【十四条 《 有下列情况—之一的禁止》供水 《   (一)水质】感官性?状异:常,可能对?。人,体产生不《良影响的;  ! (二)含有寄【。。生虫、微《生物等?有可:能,引,起肠道传染病—发生或流《行的; —  :(三)?毒理指标和一般化】学指标?超过国家卫》。生标:准的;  【。 (四)未经卫【生检验合格的其他】情况 ?   第十五【条  ?二次供水设施的【清洗消毒应当—由专业?队伍进行《从事二?次供水?设施清洗消毒的人】员必须取得健康合】格证:。并经卫?生知识培训合格【证后方可上岗 !  第十六条  二!次供水水《。箱(池)清》洗消毒剂必须是国】家,卫生部批准的合格产!品,清洗器具《必须清洁卫》生   第十】七条  二次—供水单?位应当建立健全【二次供?水卫生?管,理制度、二次供水】设施清洗消毒—档案配?备,卫生管理人员—   》二次供水单位负【责定期对各类—储水设?。施清洗消毒和水【质检测检《测,和清洗消毒费用【自理   第四!章  城市二次供】。水应:急处理?。 :。  : 第十八条  市】、,区人民?政,府以及二次》供水单位应当制定】。二次供水卫生—应急预案《  《。 ,发生二次供水污【染事件?时应当立即启动预】案保证?安全供水  】 第:十九条  当水质】被污染可《。能,危及人体健康—时二:次供水管理责任【单位应当立即采取】措施消除污染并【根据:国家和省《。市的有?关规定及时向卫生、!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报告《   》卫生、城市供水行政!主管:部门接?到报:告后应当及时调查】处理 ?   《第二:。十,条  二次》供水:水质受到《污,染时卫生、城市供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采取下【列临时?应急措施 — ,  (一)停—止供水;《。 ?  (二)封—闭,供水设施并进行【清,洗、消?毒,。; ?  : (三)控制、排】除污染源;  ! ,(四)封《。。存,有关供水设》备及用品   !停止供水期间—供,水单:位应采取措》施提:。供临时供水》   第—五章  城》市二次供水监—督,监测 ?   第二十一】条  卫《生监:。督机构要定期—对二次供水单—位进行监督》检查:二次供水单位及其】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!合,不,。得拒绝 》  : 第二十二条  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!责二次供水的抽【样检测?并出具检《验报告 》   第六章 【 法律责任 】  第二十三条  !二,。次供水单位违反本】办法规定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由—卫生行政部门按【照云南省玉》溪城市管《理,条例第四十九条第】。二款的规《定责令改正处50】0元以上《200?0元以下《罚款  — (一?。)未按规定取得【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!。而擅自供水》的;  — (二)从事二次】供水设施清洗消【毒的人员、直接【从事二次供水卫生】管理的?人员未取得健康【合格证和未经卫生】知,识培训合格上—岗的;?   (三)未!按规定对二次—供水设施进行清【洗、消毒和水质检】验的; — , (四?)二次供水水质【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!水,卫生标准的》;   (五】)水箱(池)未加盖!上锁、溢《流孔无?卫生防护设的;  !   第二十四】条 : 当事人对行政【。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!。法申请行《政复: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】   第二十五!条  卫生监督管理!人员滥用职权—。、玩忽职《。守或徇私舞弊的由】其所在单位或上【级主管部门》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  第】二十六条  —拒绝、阻碍二次供】水卫生?监督:人,员依法?执,。行职务的由公安【机关: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】的规定处罚》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《   第七章 ! ,附 则 》   第二十七条 ! 本办法由玉—溪,市卫生局负责解【释   —第二十八《条,  本办法自—。2012《年1月1日起施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