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溪市城市二次供水!卫生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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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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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— 为保证城市二】次,供,水卫生安全保—障人民身《体健康根据》中华人?民,共和国传染病防治】。法、:国,务院城市《供水条例、云—南省玉?溪城:市,管理条例、生活饮】用,水卫生监督管—理办:法等有关《。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的规定结合实际【制定本办法》
《 第:二条 本办法所称!的二次供水是指将来!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!水另行加压、—贮存或再处理(【如过滤、软》。化、消毒等)后再】经管道输送》给用户饮用的单位】。和经营的个人
! 玉?溪市:城市规划区内的二】次供水?单位及?其卫生管《理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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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!、区人民政府应当】将城市?二次供水卫生管【理工作纳入城市公共!卫生管理《发,展规划?
《 ,卫生: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城市二次供水卫生】。。的监:督管理工作城乡规】划,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!的职责范围内—做好城市二》次供水的相关—管理:工作
第】四条: 二?。次供水设施》的产权所有人及【其委托的管》理者、?业主推荐的管理【者等是城市》二次供?水卫生管理》的,责任人负责城市二次!供水:设施的卫生管—理,和日常维护 —
第五条【 :。任,何单位和个人有权】对违: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!投诉和举报卫生行政!部门:接到投诉和举报【。后应当认真处理并将!处理结?果及时?反馈投诉举报人【
《 ,第,二章 城市二【次供:水卫生许可
】 第?六条 城市—二次供水《管,理实行卫《生许可制度二—次供水单位应当【向卫生行政主管【部,门申请?办理卫生许可证【
第七【条 申请办理二次!供水卫生许可证应】当具备?下列:条件
— (一)《。供,应的饮用水必—须符合国《家规定的卫生标准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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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直【接从:。事二次供水卫生管】理的人员必须—取得健康合格证、】经,卫生知识培训合格】;
(三】)二次供水设施选】址、设?计、施工所用—材料应避免》。饮用水?水质受到污染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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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《)各类?贮,水设施?符合卫生防》护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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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申请办理【二次供水卫生许【可,证,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!
(一)申】请,表; ?
: (二)卫—生管理制度;
!。 :(,三)二次供水设施】场所平面布局图、】卫,生防护资料》等;
【(四)涉及饮—用水卫生安》。全产品的《卫生许可批件;
!
(《五)具?有水质?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!水质检验报告—;
(六)!建设项目(》二次供水《)竣工卫《生验收?认可书?;,
(七【)从业人员体—检、培训《资料
【 第九《条 申请办—理,。二次:供,水卫生许可证的程】序 :
(》一):申,。请填写卫生》许可证申请》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!
(二)【受理卫?生行:政部门自收到申【请之日起5》个工作日内》作,出予以受理和不【予以:受,理的决定《
(—三)审查受理申请后!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法对申请人提【供,的材料进行》审,。核并: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!查
(四】)审批发《证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?自受理之《日,起10个《工作日?内作出许可决定【符合二次《供水卫生管理要求的!发放卫生许可证 】
? 第十条 —卫生许可证有效【期四年每《年审验一次持有二】次供水卫生许可证】的单:位应: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!提出换证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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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城市二次供水卫生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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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二次供水《单位供应的饮用水】。水质必须符合—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!标准
》 第?。十二条 二次供】水单位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的二次供—水建设项《。目应当符《合二次供水设施【卫生规?范的要求选》址、设计审查—和竣工验《收必须有卫生部门】参加
— ,第十三条 城市二!次供水必须符合【下列卫生要求 【
: (一)二次供】水设施周围保持环境!整洁蓄水池周围10!。米以内不得》有渗水坑和堆放【的垃圾等污染源水】箱周围2米》内不应有污水—管线及污染物—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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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二次?供水设施《不得:与市政供水管道直】接连通不得与非饮】用水相通地下水池】溢水口不《得与下水道连接【;
(【三)二次《供水设施必》须安全?密闭:有必要?的卫生防护》设施水?箱(:池)入孔位置大小】要满足?水箱(池)内部清】洗消毒工作的—需要
【 (四)《。定期进行常规检测】并对各?类储水设施清洗消】毒每年不得》少于二次;》
(五【),二,次供水?水,。箱(池)《必须加?盖上锁?。进水口、 溢流孔、!排污:孔应有密《。封防护设《施
《 (六)法—律法规?和规章?规定:的其:他二次?供水卫生要求 【
第十四条】 :有下列情况之一的】禁止供水
—
(一)水质感!官,。性状异常可》能对人体产生不良影!响的;
】(二:。)含有?寄生虫、《微生物等有可能引起!肠,道传染?病,发生或流行的;
!
(三)毒理指!标和一般化学指标】超过国家《卫生标准的;— ,
(四—)未经卫生检验合格!的其他情况 —
,。
第十》五条: :二次供?水设施的《清洗:。消毒:应当由专《业队伍进《行,从事:二次供水设》施清洗消毒的人员必!须取得健《康合:。格,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!合格证后方可—上岗:。 ,
: 第十《六条 二次供水】水箱(池《)清洗消毒剂—必须是国家卫—。。生部批准的》合格产品清洗器具必!须清洁卫《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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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七条 二次—供水单位应当建立】健,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!制度、二次供水设】施清洗消毒档案配】备卫生管理人员【
二次供】水单位负责定期【对各类?储水设施《清,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!测和清洗消毒—费用自理
】 第四章 —城市二次《供水应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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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,条 市、区人民政!府以及二次供水单位!应当制定二》次供水卫生应急预】案
《 发生二》次供水?污染事?件时应当立即—启动预?。案保证安全供—水
第十】九,条 ?当水:质被污染可能危及】人体健康时二次【供水管?理,责任单?位应当立《即采取措施消—除污染并根》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!规定及时《向卫生、城市—供水行?政主:管部门报告
】 卫生《、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接到报】告后应当《。及时调查处理 【
? 第二?十条 《二次:供水水质受》到污染?时,卫生、?城市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采?取下列临时应急措】施 :
(》一)停止供水; 】
(二—)封闭供《水设施?并进行清洗、消【毒;
《
: (三)控制、排除!污染源;
!(四)封存有关供水!设备及用品
】 停止供水期间供!水,单位应采取措施提】供临时供水
】 第五《章 城市二次【供水监?。督监测
— 第二十一条 !卫生监督《机构:。要定期对二次—。供水:单位进?行监:。督,检查二次供水单位】及,其工作人员应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!
第二【十,二条 《疾病预防控制—机构负责二次—供水的抽《样检测?并出具检《验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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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章 》法,律责任?
《 第二十三条 】二,次供水单位违反本办!法规定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由卫—生行政部门按—照云南省《玉溪城市《管理条?例第四十九条第【二款的规定责令【改,正处500元以上2!000元以下罚【款
(一】)未按规定取得【。二次供水卫生许可】证而擅自供》水的;
】。(二:)从:事二次供水设施【清洗消毒《的,人员、直接》。从事二次供水—卫生管理的人—。员未取得健康合格】证和未经卫生知识培!训合格上岗的; 】
? (三)未按规定对!二,次,供水设施《进行清洗、消毒和水!质检验的;》
? (四)二次【供水水质不符合【国家生活饮用水卫】生标准的《;
》 (五)水箱—(池)未加》盖上锁、溢流孔【无卫生?防护设的; —
第—二十四条 》 当事人《对行政处罚决—定不服的可依法申】请行:政复议?或提起行政》诉,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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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卫生监—督管理人员滥—用职权、玩忽职守或!徇私:。舞弊的?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!主管部门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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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六条 《拒绝、阻碍》二次供水卫生监督】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!由公安机关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治安管理《处罚法的规定处罚;!构成犯?罪的依?法追:究刑事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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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【。 附 则
!第二十七条 【本办法由玉溪市卫生!局负责解释
】 , 第二十八条—。。 本办法自201!2,年1月1《日起施?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