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川市直管公房【。管,。理办法<?xml:!namesp—a,ce p《refi《。x = "o" 】ns =《 "ur《n:schemas!-microsof!t-:com?:,office:o】ffice" />!。
第一条 为】加强:直管公房管理保障所!有权: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!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《国城市房地产—。。管理法和有关法【律、法?规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办法
》 第二条 —本市规划《区内直管公房的权属!、租赁?。、使用、拆迁、修】缮管理适用本办法】
第三条— 市住?房和:城乡建设部门是直管!。公房的行政主—管部门市住房保障】中心受其委托,【负责直?管公房的日》常管理工作
【 第:四条 鼓励利用直】管公房资产投资优】势产业或通过拍【卖,、转让方式提高【国有资产处置效益
!。 第五条 直【管公房系国有财【产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!。损,坏不得利用直—管公房从《事非:法活动或者牟取【非法收入《
第六条 【直管公房实行所有】。权,登记: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!设部门对直管公【房所:有权进行登记
!第七条 直管公房所!有权转移、房—屋状况变动和房屋灭!失的市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《。部,门应当在60日内办!理登记
—第八条 市住房和】城乡:建,设部门在《接管直管公房时应当!按,照,房屋:接管验?收,标准审核房屋产权】及相关技《术资:料办理接管》验收手续未办理接管!验收手续的房屋不得!交付使用
【第九条 直管公房】承,租人必须为年—满十八周岁以—上、具有完全民事】行为能力《,具有本市》。城,。镇户籍的居民
】 第十条 市住【房和城乡《。建设部门应当与承租!人签订书面租—赁合同租赁合同内】容包括租《赁期限、《使用性?质、租?赁价格、权利义务】和违约责任
第!。。十一条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》的经市?住房和城《乡建设部门审核【。批准后直管公房使用!权可以变更
【 (一)夫妻间【死,亡或离异的;
!(二)?直系亲属间死亡或直!。系亲属间自愿转让】的;
(—三)同胞《兄弟姐妹间自愿【。转让:的
《第十二条 申请人】变,更直管公房使用权】应提交以下资料
】 (一《),银川市直管》公房使用权》变更申请《。表;:
(二》)现承租人及—拟承:租人家庭成员身份证!、,户口簿原件》及复印件《。;
(三)现】。承租人与拟承租【人的亲属关系证明;!。
?(四)直管公房租】赁证、?公证书等其》它证明材料
— 第十三条 有下!。列情形之一的直管】公房使用权不得变】更
(》一)拟承租人享【受保障性《住房优惠政》策或参加过房—改的;?
(二)有房】屋租赁纠《纷,的;:
, (三)承租【人拖欠房屋租金【等费用?的;
(四)】转让与房屋整体不可!分割部分使》用权的;
(】五)所?。承租房?屋已被?列,入,城市建设项目征收】范围的;《
(六》)承租人损坏房屋】未按要求承担修复、!赔偿责任的;
!(七)其他》不宜变更的情形
! 第十四《条 承租人户口【。迁出本市《或死亡的《其配偶或直系—亲属愿意继续履行原!租,赁合:同的应在《六个月内办理使用】权变更手续》无人续租的租赁合】同终止?房屋由市住》房和城乡建》设部门收回》
第十五—条,。 凡需要调换房【屋的必须经市住房】和城乡建《设,部门批准按照—房屋:互换的有关规—定,办理手续并重新【。签订租赁《合同:
第十六条【 ,承租:。人自:愿放弃?直管公房《使用权的给予承租人!一定的经济补偿不再!安排:其他住房且5年【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!优惠政策补》偿标准由市》住房和?城乡建设部》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!。政府:审核:批准后实施房屋【收回后纳《入,保障性住房管—理
: 第十七条 直】管公房租金按政府】规定:的标准执行租赁期内!如遇租金和计租【方式调?整,应按新租金标准和计!租方式计租
— 直管公房租金】标准和计租方—。式的调整《由市:住房:和城:乡建:设,部门会同《。物价部门《提出方案报市—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!
, :第十八条 直—管公房租金实行【收支:两条线管理》直管:。公房委托管理—费、房屋正常空【置期产?生的供热《费、:房屋大中修修缮费、!物,业补贴等费用纳入财!政预算予以》保障
第十九条! 直管公房依法列】入征收范围的征【收人应与市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部门签《订房屋征收补偿安】。。置协议后《方可:实施自征收补偿【安置协议签》订之日起原租赁关】系自:然终止待安置后与】承租:人签订新的租赁【合同
《 第二十条 对【符合房?改出售条件的直【。管公房可出》售给符合房改—条件的?承租人出售的具【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部门制定【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!
: 直管公房房改出售!取得完全产》权后可上《市交易
《 第二十一条【 在:房改:出售范围内的直【管公房不符合房改】条件的承租人自愿】购买直管公房的【按,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门制:定,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!的,价格购买
》 第二十二条 直!管公:房管理单位应—当,对房:屋及:其附属设施进行定】期检:。。查、维修确保—房屋正常使用和住】用安:。全
: :第,二,十三条? 直管公《房自用部位及—。。其设施的维修—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】因承租人使用—不当造成共》。用部位及其》设施损?坏的:维修费用由责任【人承担
第二】十四:。。条 :直管公?房的:档案: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做!。到,及时、准确、—完,整
第二十五条! 经房屋质》。检部门鉴定为危险】房屋的不能继—。续使用时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部门应—及时通知承租人【迁出如承租人接到通!知后不及时迁出造成!的,损失由承租人承担
! 第?二十六条 承—租人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市住房和【城乡建设部门—有权终止租赁合【同收回房屋记入不】良信用记录并追究】。。。相,关责任
(一)!将承租的房屋转租】、转借、抵押、擅】。自调换或《转让的;
》 (二)闲置六】个月以上《的;
》(三)拖欠租金六】。个月以上《的;:
(四) 利】用承:租房:屋,进,行非:。法活动的;
(!五):。提供虚假资料—骗取直管公》房使:用权的?;
《(六) 法律、【法规:规定或租赁合同约定!的其他情形》。
第二十—七条 禁止以—下损:。坏房屋及其》附属:设施的行《。为
(一—)擅自拆《改墙体对《房屋进行翻》建、:改建、扩建》或改变房屋结构【的;
《 (二)存》放易燃易爆物品【构成安全隐患的;
! (三)在住【宅内私自安装生产动!力设:备影响房屋使用【的;
(四)】在住:宅楼顶或阳》台上:超,负荷堆放《重物的;
— (五?)因使用不当或私自!改装造成上》下水跑漏《、下水管道》堵塞:。、,电路烧损等》影响正常使用或污】染环境卫生的;
】。 :(六)其他故意损】害房屋的行》。为
: 第二十八—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二十六条第(一!),项、第(《。四)项规定的由【。市住房和《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没《收违法所得并处以】。。50:00元以上》10000元以下罚!。款
第》。二十九条 违反【。本办法第二》十六条?第(二)《项,。、第(三)项规定的!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!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!处以200元以上】50:0元:以下:罚款
》第三十条 》违反本办《法第二十六》条第(五)项规定的!由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部门撤销使用【权变更决《。定记:入不良信用记—录5年?内不予受理》房屋置换或房改
】 第三十一—条 违反本》办法:第二十七条规定的】。。由市住房和》城乡建设部门—。责令限期改正—记入不良信用记【录;: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!00元以上20【。00元以下》罚,款,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任【
第《三十二条 市—。住房和城《乡,建设部门决定—收回:房屋的?。给予3?个月腾退过渡期【。过渡期内维持—原租:金标准?不变;过《渡期满后拒不—腾退的按照市场租金!标,准,收取租金并由市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!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
】 第三十三条 【房改申请人提—供虚假资料办理直管!。公房房?改的由市住》。房和城乡《建设部门撤销房【改审批决定终止【出售协?议退回原购房款5年!内不予受《理房改申请并记入】不良信用记录房【改购买?人已办理房屋所【有,权证的由房屋—所有权登记管理【部门注销所有权登】记
第三—十四条 市》住房和城乡建设【部门工作《人员玩忽职守—、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: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《。罪的依法追》究,刑事:责任
第—三十五条《 本办法所称直【管公:房共用部位是指由单!幢住宅内业》主或:者单幢?住宅内?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!的非住宅业主共有】的部位?。一般包括住宅的基】础、:承重墙体、柱、梁】、楼板、《屋顶以及户》外的墙?面、门厅、楼梯【。间,。、,走廊通道等》
第三十—六条 本办法—所称共用设施设备】是指由住《宅业主?或者住宅业主及【有关非住宅业主共】有的附属设施设备】一,般,包括:电梯、天线、—照明、消《防设:施,、绿地、《道路、路灯》、沟:渠、池、井、—非经营性车场车库】。、公益性文体—。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!使,用的房屋等
第!三十七条《 本:办法自2《01:6年2月《1日起施《行原银川市》直管公房管理—办法:同时废止
第】三十八条《 灵武市、永宁、】。贺兰:。两县直管公》房管理可参照本办】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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