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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。 : — 成都市规划管!理技术规定的补充规!定 —    局机—关各处?室、各分局》规,划,执法监督局各—直属单位  】 ,  按照市委市政】府五大兴市战—略的指导《为进一步落》实成都?市,城乡环境综合治理】规划:措施:提高我市中心—城区域?内建筑项目》规划管?理的科?学性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城《。乡规划法《、成都市城》乡规划条例、城镇】环境卫?生设施设《置,标准、建筑工—。程建筑面《积计算规范等有关】规定以及国家住房与!城乡:。建设部、省建—设,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建!。筑项目规划管理的】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!。<成都市规划—管理技术《规定>的补充规定现!予,印发请遵照执行【。各郊区(市、县)应!结合本地区》实际情?况参:照执行?  《。 ,  本规定在执【行,。中的问题请及时【反馈市?规划局以《便进一步修改完善】 《  特此通知 】   ?  附件成都市规】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!充,。规,定 二〇一—二年七?月十九日《 成都市规划】管理技?术规定的《补充规定 第一!条  为进一—步落实成都市—城乡环境综合—治理规划《措,。施提高我市建—筑项:目规划管《理的科学《性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、成都市城!。乡规划条例、城镇环!境卫:生设施设置》标准、建《筑,工,程建筑面积计—算规范等有关—规定:结合我市建筑项【目规划管理的实际情!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!    《 本补充规定适【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!范围内的城乡规划、!设计和管理活—动 第二【条  新建住宅【项目应按住宅建筑】面积 0.》8‰ ?配,置垃圾用房且配建】垃圾用?房最小建筑面积不】小于 20 ㎡ 】;建筑面积》较大的项目可分散】设置垃圾《用房 第【三,。。条  垃圾用房【。的点位及面积应明】确标注?并,纳入:总平进?行审批垃圾用房不计!入容积?率与建筑密度指标计!算 》第,四条  垃》圾用房的位置应隐】蔽又方?便使用宜设》置单独的对外出入】口前区布《置应:。满足垃圾收》集小车、垃》圾,运输车的通行—和,方便、?安全作?。业的要求建筑设计】和外部装饰应与周】围居民住宅、公共建!筑物及环境相协【调垃圾用房内应设】置给排?。水和通风设施平面】。布局:适应垃圾分》类收集的《发展需求《 第》五条  设有农贸市!场的:用地内?应,配建:建筑面积不小于 2!0 :㎡ :的垃圾用房》 : 第六条  商业!。场所的非机》动,车最小控制指标为】 ,6,.0 辆 / 1】00 ㎡ 建筑面积! : , 第七条 》 非机动车停车库建!筑面积按每个停【车位不?小于: 2.0㎡ 控制】 《第八条  》地铁站点出入—口周边 50m 范!围内的新建、改【建项目的非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!标应在成都市—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! 2.?。3,.10? 的指标基础之【上上浮 1》0%: 第—九条  住宅建筑】层高不应大于 3】.6m 套型建【筑面积 144 ㎡!。 以上的跃层式住】。宅其起居室(厅【)的层高为》户内:通高时?除外;住《宅坡:屋顶部分除》外 第十【。条,  办公建筑、酒】店建筑层高不—应大于 4.9m !建筑公?共,部分的门《厅、大堂、》中庭等除外》 第十一条】  商业用房层高】不,应大于 6.1【m 建筑公》共部分的门》厅、大堂、》中庭:等除:外超市、大型商场、!专卖店、《餐饮、娱《乐等功能集中布置】的单一?空间达到 20【00 ㎡ 》以上:的商:业用房?以及电影院》、,体育场馆、展—示厅、报告会议厅】等有:。特殊:功能需要的建筑层高!可以根据功能要求】适当提?高 ? 第十二条—  每套《住,宅阳台(《含,。各类形式的阳台、入!户花园、露台等非公!共活动空间)的水平!投影面积不大—于该套住宅套型建】筑面:。积的 20》% ;?商业、办公》、酒:店建筑的《每层阳台水平投影面!积不大?。于该层建筑面积的】。 15% 封闭阳台!按其外?围,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!建筑面积 】第十三条  —飘窗窗?台与室内楼》地面高差不得小【于 0.45m 】且凸出外墙宽度不得!大于: 0.7m ! 第:十四条 《 ,除建筑入口雨篷【外建筑附属构—件(:如空调?板、花池、构—造板等)的进深【不宜大于 0.7m! 且连续长度—不应:大于 1.8m 住!宅建筑不《宜设置除结构构件以!外的附属《构件 第十】五条  除避让、对!接市:政公共地下空间外】建筑物地《下,。。。室,、半地?下室的顶板面—不,。应高于?室,外地坪? 1.?0m ?;建筑物地下室、】半地:下室:顶板面高于室外【地坪大于 1.0】m 时按照》该层水?平投:影面积计《入容积率《地下室、半地下【室顶板面高于室外地!坪,部分按?。地上建筑的规定进】行退距管理 !第十六条 附— 则 《     》。1 .?本,规定为成都市规【划管理技《术规定的补充规定】部分有不一致—的以本规定》为准其余应符合【成都市规划》管理技术规》定的相关要求 】     》2, ,.本:规定由成都市—规,划管理局《负责:。解释     !3 .各郊区—(市、县)》应结:合本:地区:实际:。情况:参照执行《 《     4 .本!规定自公布之日起】 3:0 日后《。施行有效期》两年 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