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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?顺义区人民》。政府办公《室,关于印发《。 顺义区污水处理】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!营管: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!   各镇人—民政府地区和—。街,道办事?处区:政府各委、办、【局,各区属机构 —  顺义区污—水处理?和再生水利用设【施运营管理暂—行,办法:。。已经2017年【5月3日《区政府专题会议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!们请:结合各自实际认【真贯彻执行》 北京市顺义—区人民政府办公【室 2017年5月!。。23日   顺义区!污水:处理:和再生水利》用设施运营管理暂】行办法   第一章!  总  则—   第《一,条  ?依据城镇排水—。与污水处理》条例、北京》市排水和《。再生水管理办法【(北京?市人:民政府令第215号!)、北?。京,市人民政《府关于印《发〈北京市进一步加!快推进污《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!工作三年行》动方案(《2016年》7月-?2019年6—月,)〉的通知(—京政发〔《。2,016〕17号)】、北:京市农村污》水处理和再》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考!核暂行?办法(京水务排〔】2016〕14【2号)、《北京市农村污水【处理:和再生水利》用项目实施暂行办】法(京水《务排〔2016【。〕175号)—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!。办法   第二【条,  本办法适用于】本行政区域》内由政府(区级【以上)投资建设的污!水处理和再生—水利用设施的运营】管理 ?  其?他投资模《式建设的污水处理】。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!营管理按照相—关约定执行》   第三条  本!办法中的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】利,用设施包括污水处】理厂(站)》(包括厂区内污【泥处置设施》)、湿地、截—污设施、配套—。污水管网和再—生,水管网及其附—属的泵站、》检查井、计》量设施等   【第二章?  运?。营和维护   第四!条  已建的污【水处理和再生水【利用设施(见—附件:1)移交北》京顺义市政》投资控?股有限责任公司(以!下简称运营单位)】进,行管理并运》营维:护资产划转依照有关!固定资产、国有【资产管理的法—律、法规相关规【定执行   在建】的污:水,处理和?再生:水利用设施建成后】应,及时移交运营单位边!。调试运行边进行【资产划转建成—一个移交一个  】 区政府与镇政府或!经,济功能区(以下【简称属地单》位)共同投》资建设的污》水处:理和再生水利—用设:施属地单位投资部】分由:。运营单位《与属地单位协—商采取回购或合作】等多种方《式妥善解《决  ? ,已签订委托运营协】议的由运营单位与属!地单位协商解决【协议变更事宜  】。 ,第五条  已建【的污水处理和—再生水利用设施应】在2018年—6月底前安装—在,线监测装置接入区】水务局、区环保局】在线监测平》。台并与属地单位【联网改建《和扩建的污水处理和!再生水利用设施【项目应?同步建设《在线监测装置接入区!水务局、区》环保局在线监测平台!。并,与属地单位联网 】  在线监测—装置要求   (一!)需安装在线—进出水水质》(至少包含化学【需氧量、氨》氮、总磷)、水【量、PH值、总电】耗在:线监:测装置对于日处【理规模5《00(含)立方米】以上的还需安装浊度!和重点?。设备运行状》态在线监测装—置   《(,二)通过城带村、镇!带村等方式处—理,。的农村污《水应当单独》计量并安装水量在】线监测装《置   第六条  !运,营单位要确保污水】。。处理和再生水利用】。设施正常运行对出水!水质指标未达到现行!的,本市地方《标准的?。采取融资、独—资等方式及时进行】升级改造《   第七条 【 区财政对》镇村污水处理和再生!水利用?。设施(包括镇中心区!。二三产?业基地和农》。村已建、改建、扩建!。以及入河排污口等】污水处理和再—。生,水利用设施)—运营费?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!。照优化?发展镇、重点发【展镇、?生态发展镇(见附件!2)分别为50%、!60%、《7,0%不足《部分:由,。属地单?位筹措解决属地【单位是经济功—能区的?补贴比例为50%】 顺义新城(—中心区、空》港区、?。河,东新区)、》镇级污水《。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!施运营费由区财政安!。排解:。决 :  第八条  【污水处理和再生【水利用设施正—常运行应当符合【。下列条件   (一!),进入污水处理和再生!水利用设《施的原水水质—要符合设计要求【;经处理后》的,出水水质《指标必须达到现行的!本市规定水》质标:准,;  ? (:二)污水处》理,设施处理的水量不得!低于所产生的污水量!;   (三)在污!水处理过程中产生】的污:泥必须?。妥善处置不得对环境!造成污染《   第三章  】监督管理《   第九条  污!水处理?和再生?水利用设施按—。照设计要求全—部建设?完成满足出水水【质标准并能够连【。续正常运行由建【设单:位会同行业》主管部门《组织竣工验收   !。验收资料《包括   (一【)污水处理和再生】水利用设施建设审批!文件、设计图纸;】   (二)污【水处理和再生—水利用设施出水【水质化验报告;【   (三)污水】处,理和再生水利用【设施工程竣工材【料;   (四)污!水处理和再》生,水利用设施操作规程!及,应急:。预案;  》 (五)其他需要】提,交的有关材》。料   《第十条  区水【。务局:负责污水处理—和再生?水利用设《施运营?监管:负责处理水量—核定:工作   区—环保局负责出水水质!指标核定水》质,监测与执法监察【工作   区—财政局负责运营资金!筹措:按照补贴《比例核拨运营—费   属地单位负!责对运营单位的运】营情况进行》考核考核内》容包:括管理制《度,建设、污水和再生】水管网、泵》站状况、处》理水量、出》水水:质、污泥处理处置、!生产能?耗、运营管理档案、!设备运营日》志等指标负》。责运营配《套资金的落实为【运营单?位正常维护》提供:必要:支持   》。运营单位负》。责做好?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!用设施的保护和管理!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和!再,生水利?用设施正常》运行建立健全运营管!理档案和《各项规章制度—专人填?写运营记录定期向】属地:单位报送污》水处理和再生水【。利用设施运行—情况、?污水处理量和出水水!质检:测,报告:。等并接受区水务局】、区环保局、属【地单位的监督检【查 :  第十《一条  属》地单:位于每月7日前将污!水处: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!出,水水量、水》质指标分别》报区水务局和—区环保局进》行,核定并将核》定结果报区财政【局区财政局按照核定!。结果及补贴比例将】运营费直接拨—付给运营单位—属地单位《配套资金由属地单】位直接拨付给运【营单:位   第十—二条:。  :污水处理和再生水】利,用设施考核实行考】。核,清单制?度,,,未纳入清《单的:设施不计入运—营,费补贴核算   纳!入,考核清单的污水处理!量的:核定  《。 ,(一)在《线监测装《置以:及,污水:处理:和,再生:水利用设《施均正常运行—的依:据在线监测数—据值和属地单位【报,送的污水处理—量情:况确定污《水处理量  — (二)在线—监测装?置或者污水处理【和再生?水利用设施不—正常运行《的仅计算正常运行】期,间的污水处》理量   (—三)在?线监测装置安装运】行前根据运》营单位的运行记录】由区水务局》。视情况核定污—水处理量;无原【始处理水量记—录的原则上不予核定!污水处理量 —  (四)对于【。。水量、水质监测【数据造假的》单位:扣除该污水》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!施当月全部污水处理!量情:节严重的不再纳入】考核补贴清》单予以通报》并依法追责  【 第十三条 — 运营?。费必须专款专用专】项用于污水处理【和再:。生水利用设施运【营维护工《作   第十四条 ! 运营单位》应,当保持污《水,处理和再生水利【用设施连续》运行不得擅自停运】;对于进水水—质、水量《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】发生影?响污水处理和再【生水利用设施—安,全运:行的突?发情:况时应当立》即采取应《急处理措《施并向?区水务局和区环保局!。报告属地单位配合】区水务局和区—环保局及时》核查处理   运营!单位实施设施大修、!检修等应当通过【调节工艺运》。行状态保证》污,水,处理的?规模和出水水质【因大修?、,检修等?原因确?需停:运,或者部分停》运的要在90个工作!日前向?区水务局和区—环保局?提出申请区水务【局或区环《保局接到申请后应】当及时核查处理 】 ,。 第十五条》  :区,水务局、《区环保?局,。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!格按照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技术《规范的规定依照【各自职责加强对污】水处理和再生—水利用设施》的运营管理  【 区水务局》牵头会同区环保局、!。区财:。政,局成:立考核?。小组采取《抽查、年底考评等方!式,对各:属地单位的》污水处理和再生水】利用设施运行—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年!度考核报《告通报各属》地单位   第四章! , 附:。。  则?   第《十六条  》本办法自《2,0,17年7月》。1日起施行   】。    附件1.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!用设施明细  【       2.!。属地单?。位类别划分表  】   ?        】附,件1-2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