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》.3 一般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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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.3.1《 本条规定胶合木!生产制作《的构造和外观要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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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胶【。合木的构《造要求是《胶合木产品质—量的重要保》证胶合?木制作必须符合这些!规定产品进场时依】照这些规定》进行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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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2 胶合木的3】类使用环境是指1类!。空气温度达到20】℃相对湿度每年【有2周~3周—超过65%大部分软!质树:。种,木材的平均平衡【含水率?不超过12%;2类!空气温?度达:到20℃相对湿【度每年有2》周~3周超过8【5%大?部分软质树种—木材的平均》平衡含水率不—超过20%;3类】导致:木材的平均》平衡:含水率?超过20%》的气:候,环境或木材》处于室外无遮—盖的环境《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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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3 《本,规范将木结构的【外,观质量要《求划:分为A、B、—C三级(第3.0】.5条)胶合—。木外观质量为—C,。级,时胶:合木制作完成后不】必作刨光处理—
5.3!.2 胶》合木:。构件制作的几何尺】寸偏:差与方木《、原:木构件?相同胶合木桁架、梁!、柱的制作偏差应在!吊装前检查验—收,以便及时更换达不到!质量要求的》构,件或局部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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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。3,.,3 : 胶合木结构中的齿!。连接、螺栓连—接、圆钢《拉杆及焊缝》质,量要求与方》木,、原木结构相同因此!要求符合第4.【。3.2、《4.3.3、4.2!.10和4.2.】11条的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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