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3 】 一般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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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【.3.1 本条】规,定胶合?木生产制作》的构造和外观—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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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! 胶合木》的构:造要求是胶》合木产品《质量的重要保证【。。胶,合木制作必须符合这!。些规定?产品进场《时依照这些规定进】行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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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】 :胶合木的3类使【用环境是指1类空】气温度达到20【℃相对湿度每年【有2周~《。3周:。超过65%大部【分软质树种木材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】不超过12%—;2类空气温度达到!20℃相对湿—度每年有《2周~3周超—过85%大》部分软质树种木材的!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!过,2,0%;?3类:。导致:木材的平均平衡【含水率超《过20?%的气候环境或木】材处于室《。外,无遮盖的环境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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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【 :本,规范将木结构的【外观质量要求划【分为A、《B,、C三级(第3【.0:.5条?)胶:合木外?。观质量为C级时【。胶合:木制作完成后不必】作,刨光: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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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3.2 》胶合木构件制—作的几何尺》寸偏差与方木、【原木构件相》同胶合木桁架、梁、!柱,的制作?偏差应在吊装—前检查验收以—便及时更换达不到质!量要求的构》件或局部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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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3.3 胶合木】结构:中的齿连《接、螺栓连接、圆钢!拉杆及焊《。缝质量要求与方木、!原木结构相同因此】要求符合第4.3】.2、4.3—.3、4.2.【10和?4.2.11—条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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