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K.:2 : 胶合木结构—构件:、结构胶《合板及?。结构复合材构件
】
—
K.2.1 】胶合木结构可—采用的?防腐、防火》药剂类别和规定【的检测深度内以【有效活性成分计的载!。药量不应低于—表,K.2.1的—规定:胶合木结构》宜在:层板胶?合,、,构件:加工工序完成(包】括钻孔?、开槽等《局,部处理)后进行防】护处:理并宜采用》油溶性药剂;必要时!可,先作层板的防护处理!再进:行胶:合和构件加工—不论何种顺》序其药剂透入—度不得小于》表K.2.》2的规定
》
?。
!
《
K.2.2 对!于胶合?后,处理的?木构件应《从,每一批量中的2【0个构件中随机钻孔!取样:;,对于:。胶,合前处理《的,木构件应从每—一批量中20块内】。层被接长的木板侧边!各钻取一个试样试】样的透入深》。度或边材透入率【应符合?表K.2《.,2的要求
》
!
K.2.—3 结构胶合板】和结构复合材(旋】切,板胶:合木、?旋切片胶《合,。木)防护剂》的最低保持量及其】检测深?度,应,符合表K.2—.,3的要求
!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