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附录K 】各类木结构构件防】护处理载药量—及透入?度要求
》
【
K.1《 方木与原木【结构、轻型木—结构构?件
?
K.1!.1: 方木、原木结】构、轻型木结构构件!采,用的防腐、防虫药】剂,及其以活性成分【计的:最低载?药量检验《。结果应符合表K.】1.1的规定—需油漆的木构件宜】采用水溶性》或,以易挥?发的碳氢化合—物为:溶,剂的油溶性》防护剂
【。
:K.1.《2 防《。护施工应在木—构件制作《完成后进行并—应选择正确的—处理工艺常压—浸,渍法可用于木构【件处于C1类环境】条件的防护处理;】其他:环境条件均应用加压!浸渍法特殊》情况下可采用冷热槽!浸渍法?;对于不易吸—收药剂的树种浸渍】前可在?木材上顺纹刻痕但】刻痕深度不宜大【于16mm浸渍【完成后的药剂—透入:度检验?结果不应《低于表K.1.2的!。规,定喷洒法《和涂刷法应》仅用于已经防护处】理的木构件因钻【孔、开槽等操—作造成?。未,吸收药剂的木材【外露而进行的防【护修补
】
?
【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