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《范用词说明
—。
,
1 — 为便于在执行本】规范条文时区别【对待对要求严格【程,度不同?的用词说明如下
】
!1)表示《很严格?非这样?做不:可的
! 正面【词采用“必须”【反面词采用“严禁】”;
《
:。。
2)表!示严格在正常情况】下均应?这样做的
【
— ?。正面词采《用,“应”反面词采用“!不应”或“》不得”;
【
3)!表,示,允许稍有《选择在?条件许?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!
?
!。正,面词采用“》宜”: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!;
》
: 4)表示有!选择:在,一定:条件下可以》。这样:做的采用“可”【
《。
,
2 条文中【指明:应按其?他有关标准执行【的写法为《“应符合……的【规定”或“应—按……?执行”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