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城市垃—圾管理?办法:
第一条 为—了加:强城市?垃圾管理保》障居民身《体健康创造清洁【、,优美的工作、—生活环境根据国务】院城市市容和—环,境卫生管理条例【、,昆明市?城市市?容,和,环境卫生管》理条例等法规、【。规章的规定》结,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《本市行政辖》区内城?市垃:。圾的管理工业固【体废物、医疗—废物、危险废—物的:管理不适用》本办法
第》三条 本办法所【称城市垃圾是指城市!生活垃圾和》建筑垃圾
城—市生活?垃圾是指城市规划区!内的单位和》。居民在日常生—活及为生活服—务中:产生:的废弃物
城—市建筑垃圾是指在城!市建设施工》和单位、《家庭房屋装饰、装修!等活动?中产生的渣土、【弃土、弃料》、余泥及其他废弃物!
第四条 》本市城市垃圾采【。取,属地管理原则市城】市管理行《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市城市垃圾管理的!指导、协调》、,监督工作县(市)区!城市管理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本辖【区内城?市垃:。圾,清扫、收集、运【输、处理服》务的具体管》理工作?。
,规划:、环:保、建设、卫—生、:工商等职能》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做好【城市:垃圾的管《。理工作
第五—条 :本,市城市垃圾》治理的专《项规划由市》城市管理《行政主管部门根【。据,城市总体规》划负责?会同市规划》、发展与改革、环保!、卫生等部门—制定:经批准后《负责组织实施各【县(市)区城—市,垃圾治理的具体实施!规划由各县(—市)区城《市管理行政主—管部门根据本市【城市垃圾治理的专】项,规划:要,求负责会同本—级规划、发展与改】革、环保、卫生等】部门制定《并组织实施
第【六,。条, 城市生《活垃圾的管理—应,当,遵循无害化、减【量化:、资源化的原则逐步!实行城市生》活垃圾袋装收集和】分类收集
第七【条 各级城市管【理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!圾的袋装化和分类化!管理并负责进—行宣:传,、教育、指导和检查!督促倡导有利于【环境保护的》生产、生活方式【对开展和保》持此项?工作:表现突出的单—位和个人《给予表?彰和奖励
第—八条 县(市)区】人民政府、乡(【镇)人民政府和【街道办事处》应,当按照本县(市)区!城,市垃圾治《。理,的具体实《施规划建设》。和设置辖区内的垃圾!。转运站、《垃圾房和垃圾—收集容器
机关、】团体、企事业—单位、车站、机场】、公:园,、广场、集贸—市,场、影?剧院、医院、—宾馆、居民住—。宅区等应当设置垃】圾收集点和垃圾房】
,摊点、个体工商【户应当自备符—合规范的垃圾容器
!。。环卫设施的设置应当!。便,于使用和清运设施由!产权人和管理单【位负:责管:理和维修并负责保持!设施的整洁》、完:好
第九《条 城市生活垃圾】实行袋装收》集区域内的单位和居!民应当在公告—的收集时间内将【袋装城市生活垃【圾放置指《定地点
《负责袋装城市生【活,垃圾的收集》运输:单位收集袋》装城市?。生活垃圾应》当做:到日产日清并运送到!指定的垃圾收—集场所
第十条 】城,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!。收集区域《内的单位和》居民应当按规—定的分类要求将【。城市生活垃圾分别投!入指定地点
城市生!活垃圾收集运—输单位应当将—。已,分类投放的城市【生活垃圾分》类清运到指定的垃】圾,收集场所《
第十一条 产生城!市垃:圾的单位《和个:人应当交纳城市垃】圾处理?费城市垃圾处理费】由所在地的县—(市)区环》卫部门或者环卫【部门委托的单—。。位按照价格主管部】门规定?的标准?负责收取
五华区、!盘龙区、《西山区、《。。。官渡区?范围内城《市垃圾处理费的收】费标准由市》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!定,;其他?县(市)区》范围内城市》垃圾处理费的收【。费标准由《所在地的县(—市)区价格》主管部门负责—制定报本级人—民政:。府审批
第十二【。条 :城市生?活垃圾?的清扫、收集、运输!、处理服务》和城市建筑垃圾【的处置依据国务【院对确需保留的行】政审批项目设定【行,政许可?的,决定实?行审批制度和核准制!度
第十三条 从事!。城市生活《垃圾:经营性清《扫、收集、运—输的:专业单位应当经所在!地,的县(市)区城市管!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从事城市生》活,垃圾处理服务的【单位应当经市—城市管?理,行政主?管部门?审批
从事城市建筑!垃圾处置的单位【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!政,主管部门核准
市和!。县,(市)区《城市管理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受理申《请之日?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!。出决定不予批准【或核准的应当—书面告知申请—人,。并说明理由
—。第十四条 从事城】市生:活,垃圾专业《性、经营性清扫、收!集、运输服务的审批!条件
(一》)申请人是依法注册!的,企业法人《从事垃圾清扫、收集!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!于人民币100万】元从事垃《圾,。运输的企业注册资】本不少于人》民币:30:0万:元;
(二)机【械,清扫能力达到总【清扫的20%—。以上机械《清扫车辆《包,。括洒:水,车和清扫保洁车【辆机:械,清扫车辆应》当具有自动洒水【、防尘、防遗撒【、安全警示功能安装!。车辆行驶及》清扫过程记》录仪;?
(三?)垃圾收《集应当?。采用全密闭运—输工具并应》当具有分类收—集功能;
(四【)垃圾运输》应当采用全密闭【自动卸?载车辆或船只具有】。。防臭味?扩散防遗撒、防【渗沥滴漏功能安装】行驶及装《。卸记录仪;
(【五,)具:有健全的技术、【质量:、安全和监》测管:理制度;
(—六):具,有道路运输》经,营许可证、车—辆行驶证;
(【七)具有《固定的机械、设备】、车辆?、船:只停放场所
第十五!条 从事城市生活】垃圾处理服务的审批!条件
(《一)申?请人是依法注—册的企业《法人规?模小于1《0,0吨/日《的卫生?填埋场和堆肥场的注!册,资本不少于》人民币5《00万元规模大【于,。100吨/日的【。卫生填埋场》和堆肥场《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!民币5?000万元》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!少于人民币》1亿元;
(二【。)卫生填埋场—堆肥:。场和焚烧厂》的选址符合城乡规】划并取得环境—及,规划:许可文件;
(三】)有至少5名—具有初?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!的,。人,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!、机:械、环境《监测等专业的—技,。术人:员技术负责人具【有5年以上垃—圾处:理工作经《历并具?。有,中级以上专业技【术职称;
(—四)城市生活垃圾】中转及处置单—位具有?完善的工艺》运行:、设:备管理、《环境监?测与保护、财务管】理、生?产安全、《计量统?计等方面《的管理?制,度;
?(五)?城市生活垃圾处理】设备配备《沼气:检测仪器配》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!沥液监测井》。、尾气?取样孔安《装在线监《测系:统等监?测设备?并,与,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!网;
(六》)具有?完善的城市生活【垃圾渗沥液》、沼气的利用和处】理技术方案卫—生填埋场对不同垃】。圾进行分区填埋【方案城市生活垃圾】处理的渗沥》液、沼气、焚烧烟气!、残:渣等:。处,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!放方:案;
(七)—有控制污染》。和突发事件预案
】。第十六?条, 从事城市建筑【垃圾处置的核准条】件,。
(一)申》请,人是依?法注:册的企业法》人;
(二)有包】括建筑垃圾运输的】时间、路线》和处置地点名称等】内容在内的书面申请!并附有施工单位与】运输单?位签订的合》同,、建筑垃圾消—纳场的土地》用途证明《;
:(,三):具有:道路运?输经营许可证、车辆!行驶证;《
(四)具》有健全的运输车辆】运营、安全、—质量:、保养、《行政管理《制,度;
(五)运输】车辆具备全密闭【。运,输机械装置、—安,装行驶及装卸—记录仪和相应的【建筑垃圾《分类:运输设备
》需,要进:行建筑垃圾中转消】纳,的还需具备》以下条件
(—一)选?址符合城乡规划【并取得环境及规【划许可文件》;
(二)有—消纳场的场地平面】图、进场路线图【具,有相:应的摊铺、碾压、】除尘、照明等机【械设备有排水—、,消防等设施有—。健全的安《全管理制度;
【(三)具有建筑垃圾!分类处置的方—案和对废《混凝土、金属、木材!。等回收?利用的方案
第十】七条 禁《止伪造、涂改、【。出借、出租、—转让:城市生活垃圾—清扫、收集》、运输?、处:理服务的审批文件和!城市建筑垃圾处置】的核准文件
—第十八条 清运【城市垃圾的》车,辆应当随车携带审】批或:。核准文件《按照:审批或核准的线路】。和时:间运行不得》沿途丢弃《、遗撒城市垃圾【并按指定《的地点倾倒
运输】垃圾的车辆》应,当密闭
第十—九条 ?施工单位《不得将建筑垃圾交】。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!从事建筑垃圾运输】的,单位运输
第二十条! 违反本办》法第八?条第二?款、第四《款规:定的由城市管理【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改正【逾,期不改的处五百元】以上一千元以下【的罚:款
违反本办法第八!条第三款规》。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!主管部?门责令改《正逾期不《改,的处一百元》以,上五百元以下—的罚款
第二十一】条, 违:反本办法《第九:条第一款规定的由】城市管理行》政主:。管,。部门责令改正并可】以对单位处五百元以!上一千元《以下的罚款对—。个人处三十元以【。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!
违:。反本办法第九条【第二款规定的由城】市管理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改正并处】五百元?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!款
第二十二—条 违反《本办法第《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!城市管理《行政主?管部门予以警—告并可以对》单位: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!以下的?罚,款;对个人处三十】元以上一百元—以下的罚款
—违反本办法第十【条,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!管理行政主管—。部门予以《警告并责令改正【逾期不?改的处五百元—。以上二千元》以下的罚款
第二】十三条 违反—。本办:法第十三条》第一款规定的—由城市管理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整改逾期!不改正的处五百元】以上一千元以下【的罚款
违》反,第十三条第二—款规定的依》据建设?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!规定第二《十,五条规定《实施处罚
第二十四!。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十?。七条规定的由城【市管理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令?停止违法《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二!。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第】二十五条《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!条第一款《规定未随车携带城市!垃圾审?批或核准处置—文件的?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!部门处一百元的罚】款;未按照规定的路!线,和时间运行的按每车!次处:一,百元的罚款;—沿途丢弃《、遗撒?或未:按,指,定地点倾《倒生:活垃圾?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》停止违法行为限【期改正并处》五千元以《上五万元《以下的罚款;沿途丢!弃、遗撒建筑—垃圾的由城市管【理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【。改正并按《污染道路面》积每平方《米处十元以上三【十元以下的罚款【;未按指定地—。点倾倒建筑垃圾的】由城市管《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并按每倾倒一】立方米处《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!下的罚款
违—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!二款规定由城—市管理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并—处二百元的罚款【
第二?十六: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十九《条规定的《依据建设部城—市,建筑垃圾管理办法】第二十二条》第二款的规定实施处!罚
第?二十七?条 当事人对处【罚决定不服》的,可依: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!起行政诉讼
第二十!八条 城市》管理行?政主管部《门执法?人员不履《行职责、滥用职权】。、徇私舞弊、—玩忽:职守的视情》节轻重追究行政或】经济责任《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,事责任
《第二十九《条 各县(市)【区可以根据本办法】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!和,细则
第三十—条 本办法自20】05年11》月20日起施行原】昆,明市人民政府—。发布的昆明市建筑材!料、渣土运送及处】置管理办《。法、关于对城镇【生活:垃圾:试行袋?。装收集的通告和关】于加强运送工程【建筑材料《市容管理的通告【同时废?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