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!办法
第一条— 为:了加强城市》垃,圾管理保障》居民身体健康创【造清洁、《优美的工作、生【。。活环境根据国—务院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!例、:昆明市城市市—容和环境《卫生管理条》例等法?规、规章的规定【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
第【二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本?。市行政辖区内城【市垃:圾的管理工业—固体废物、医疗废物!、危险废物的管【。理不适用本办法
】第三条 《本办法所《称城市垃圾是指【。城市生活垃》。圾和建筑垃圾
城】市生活垃圾是指城】市规划区内的单【位和居?民在日常生》活及为生活服—务中产生的》废弃物
城市—建筑垃?圾是指在城》市建:。设施工?和单位、家庭—房屋装饰、》装,修等活动中产—生,的渣土、弃土、弃料!、余泥及其他废弃物!
第四条 》本市城?市垃圾?。采取属地管》理原则市城市管理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!城,市,垃,圾管:理的:指,导、协?调、监督工作县【(市)区《。城市:管理:。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辖?区内城市《垃圾清扫、收—集、运输《、处理服务的具体管!理工作?
规划、《环保、?建设、?卫生、工商等职【能部门按照》。各自职责做》好城市垃圾》的管理工《作
第五《条 本市城市垃【圾治理的专项规划】由市城市管理—行政主管部门—根据城市《总体规划负》责,会同:。市规划、发展与改】。革、环保、卫生等部!。。门制定经《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!各县(市)区城市垃!圾治:理,的具体实施规划由各!县(市)区城市【管理行政主》管部门根据》本市城市垃》圾治理的专》项规划要求负责【会同本级规划、发】展与改?革、环保、卫生【等,部门制定并》组织实施
第六【条 :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!应当遵?循无害?化、减量化》、资源?化的:原则逐步实行城市】生活:垃圾袋?装收集?和,分类收?集
第七条》 各:级城:市管理?行政主管部》门,应当加?强对城市《生活垃圾《的袋装化和分类【化,管理并?。负,责进行宣传、—教育、指导和检【查督促倡导有利于】环境保护的》生产、生活方式对】开展:和保持?此项工作表现—突,出的单位和个人【。给予表?彰和奖励
》。第八:条 县(市)—区人民?政府:、乡(镇《)人:。民政府和街》道办事处应》当按照本县(市)区!城,。市垃:圾治:理的具体实施规【划建:设和:。设置辖区内》的,垃圾转运站》、,垃圾房和《垃圾收集容器
机】关、团体、》企事业单位、车站】、机场、公园、广场!、集贸市场、影剧】院,、医院、宾》馆、居?民,住宅区等应》当设置?垃圾:收集点和垃圾房
】摊点、个《体工商户应当自备】符合规范的垃圾容器!
环卫设施的设置】应,当,便,于使用和清运设施】由产权?人和管理单位负【。责,管理和维修并负责】保持设施的整洁、完!好
第九条》。 城市生活垃圾实】行袋装?收集区域《。内,的单位和《居民应当在公—告的收集时》间内:将,袋装城市《。生活垃圾放置—指定地点
负责袋装!城市生活《垃圾的收集运输单位!收集袋装城市生活垃!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!并运送到指定的【垃圾收?集,场所
第十条 【。城市生活《。垃圾实行分类—收集区域《内的单位和居民【应当按规定的分【类要求将城市生活】。垃圾:。分别投?入指:定地:点
城市生活垃圾】收,集运输单位应—当将已分类投放的城!市生:活垃圾?分类清运到》。指定的垃圾收集【场,所,
第十?一条 ?产,生,城市垃圾的单位和】个,人,应当交纳城市垃圾处!理,费城市?。。垃圾处理费》。由所在地的县(市】)区环卫部门或者】环卫部门《。委托:的单位按照价格主管!部门规?定的标准负责收【取
:。五华区、盘龙区、】西山区?、官渡区范围内【。城市垃圾处理费【的,。收费标准由市—价格主管部门负责】制定;其《。他县(市《)区范围内城—市垃圾处理费—的,。收费标准由所在地】的县(市《),区价格主管部门负】责制定报本级人民】政,。府审批
第十二条 !城市生活《垃圾的清扫》。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!服务和城《市,建筑垃圾的处置依】据国务院对确—需,。保留的?行政审批项》目设定?行,政,。许可的?决定实?行审:批,制度和核准制度
第!十三条 《从,事城市生活垃圾【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】、,运,输的专业单位应当】经所在地的》县(市?)区:城市管理行政主【管部:门审批从事城市生】活垃圾处理服—务的:。。单位:应当经市城市—管理行政主》管部门?审批:
从事城市建—筑垃圾?处置的单位应—当经市城市管理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核准
?市,和县(市)》区城市管理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!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!定不予批准或核准的!应当书?面告知?申,请人并?说明理由
第十四条!。。 从事城市生活【垃圾专业性、经营】性清扫、收集—、运输?服务的审批》条件
(《一)申请人是依法】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!垃圾:清,扫、收集的》企业注册资本—不少于人民》币,100万元》从事垃圾《运输:的企业注《册资本不《少于人民币》300万《元;
(二)机【械清扫能力达到【总清扫的20%以】上机械?清扫车辆包括洒水】车和清扫保洁—车辆机械清扫车辆】应当具有自动洒【水、防尘、防遗撒、!安全警示功能安装】车辆行驶及清—扫过程记录》仪;:
(三)《垃圾收集应当采【用全密闭运输工【具并:应,当具:有分类收《集,功能;?
(四?)垃圾?运输:应当采?用全密闭自动卸载】车辆或船只具有防】臭味扩散防遗撒、】防渗沥滴漏功能安】装行驶及装卸记录】仪;
(五》)具有健《全的技术、质—。量,、安全和监测管【。理制度;
(—六)具有道路运输】。经,营许:可证:、车辆行驶证;
】(,七)具?有固定的机械—、设备、车辆、【船只停放场所
【第十五条 从事城市!生活:垃圾:处,理服:务的审批《条件
?(一)申请》。人是依法《注册的企业法人【。规模小于100吨/!。。日,。的卫生填埋场—和堆肥场《的注册资本不—少于人民币500万!元规:模大于10》0吨/?日的卫?。。生,填埋场和《堆,。肥场:的,注,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!5000万》元焚:烧厂的?注册资?本不少于人》民币1亿元;
(】二):卫生填埋场堆肥场和!焚,。。烧厂:的选:址符:合城乡规划并取【。得环境及规划—许,。可文件;
(三)】有至少5名具—有初级以上专业【技术职称的人员其】中包括环境工程【、机:械、环境《监,测,等专业的技术人员】技术负?责人具有5》年以上垃圾处理工】作经历并具有中级】以,上专业技《术职称;
(四)城!市生活垃圾中转【及处置?单位具有完善的工艺!运行、设备管理、】环境监测与保—护、财?务管理?、生产?安全、?计量统计等方面的】管理制度;
(五】)城市生活垃圾处理!设备配备沼气检【。测仪器配《。。备环:境监:测设施如渗沥液监】测井、?尾气取样孔》安,装,在线监测系统—等,。监测设备并与环【境行政主《管,部门联?。网;
(六)具有】完善的城市生活【垃圾渗?沥液、?沼气:的利:用,和处理?技术方?案卫生填埋》场对不同《垃圾进?行分区填埋方—案城:市生活?垃圾处理的渗沥液】、沼气、焚烧烟气、!残渣等处理》残余物达标处理排】放方案;
》(七)有控制污染和!突发事件预》案
第十六》条, ,从事城市建筑垃【圾处:置的核准《条件:
(一)申》请人是依法注册的】企业:法人;
《(二)有包括建【筑,垃圾运输的时间、路!线和处置地点名【。称等内容在内的【书面申请并附有施】。工单位与运输单位】签订的合同》、建筑垃圾消纳场】的,土地用途证明;【
(三)具》有道路?运输经营许可证【、车:辆行驶证;
(四】)具有健全的运输车!辆运:营、安全、质量、】保,养、:行政:管,理,制度;
《。(五)运输车辆【具,备全密闭运输机【械装置、安装—行,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!应的建筑垃圾分类】运,输设备
《。需要进行建筑垃圾中!转消纳的还需具【。备以下条《。件
(一)选址符合!城乡规划并取得【。环境及规《划许:可文件;
(二)】有消纳场的场地【平面图、进场路线图!具有相应的摊铺【、碾压、除尘、照明!等机械设备有排水、!消防等设施有—健全的安全管—理制度;
(三)】具有建筑垃圾—分类处置的》方案和对废混凝土】、金属?、木材等回收利用】的方案?
第十七条 禁【止伪造、涂改、【出,借、出租、转让城市!生活垃圾清扫、收】集、运输、处—理服:务的:审,批文件和城市建筑垃!圾,处置:的核准?。文件:
第十八条》 ,清运城市垃圾—的车:辆应:当随车携带审批或核!准,。文件按照审批或【核准:的线:路和:时间运?行不得沿途丢弃【、遗撒城《。市垃圾并《按,指,定的:地点:倾倒
运输》。垃圾的车辆应—当密闭
第十—九条 施工》单位不得《将建筑垃圾交给【个人或者未经核准】从事建筑垃圾运【输的单位运输—
第:二十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》八,条第二款《、,第,四款规定的由—城市管?理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逾期【不改的处《五百元以上一千【元以下的罚》款
违?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!款规定的《由城市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!期不改的处一百【元,以上:五百元以下的罚【。款
第二十一条 违!。。反本办法第》九条第一款规—定的由城市》管理行?政,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!可以对单位处—。五百元以上一—千元以下的罚款【对个人处三十—。元以上一百元以下】的罚:款
违反本》办法第九条第二【款规定的由城—市管理行《政,主管部?门,责令:改正并处五百—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!。罚款
第二十二条 !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!一款规定的》。由城市管理行政主】管部门予《以警:告并可以《对,单位处五百》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!罚款;对个人处三】十元以?上一百元以》下的罚款《
,违反本办《法第十条第二款【规,定的由城市管理行】政主管部门予—以,警告并责《令改正逾期》不改的处五》百,元以上二千元—以下的罚款
第【二十三条 违—反本办法第十三条】第一款?。规定的由城》市管:理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!。。逾期不改正的处五】百元以?上一千?元以下的罚》款
违反第十—三条第二款规定【的依据建设部—城市建筑垃圾管理】规定第?二十五条规定实施】处罚
第二十—四条: 违反本办法—第十七条规》定的由城《。市管理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》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!以下的罚《款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二十《五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:十八:条第一款规定未随车!携带:。城市垃?圾审批或《。核准处置《文件的由城市管理】行政主管部门处一】百元的罚款》。;未按照《规定的路线和时【间运行的按每车次处!一百元的罚款—;沿途丢弃、遗【撒或未按指定地点】倾,倒生活垃《圾的:由城市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违法行》为限期改正并处五】千元以上《五万元以《。下的罚款;》沿,途丢弃、《遗撒建筑垃圾的由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《改正并按污》染道路面积每—平方米处十元—以上:三十元以《下,的罚:款;:未按指定地点—倾倒建筑垃》圾的由城市》管理行?政主管?部门责令改正并【。按每倾倒一立方米】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!以下的罚款
违反本!办法第?十八条?。第二款规《定由:城市管理行政主【管部:门责令改正并处二】。百元的罚款
第二十!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!十九条规定的依【据建设?部城市建筑垃—圾管:。理办:法第:。二十二条《第二款?的规定实施处罚
第!二十:。。七,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!定不服的可》。依法申请行政—。复议或提起行—政,诉讼
第二》十八条 城》市管理行《政主管?。部门执法《人员不履行职责、】。滥用职权、徇—私,舞弊:、玩:忽职守的视情节轻重!追,究行政或经济责任】。;构成?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【第二十九条 各县】(市)区《可以根据本办—法制定具《体,的实施办法和细则
!第三十?条, 本办法自20【05年11月—20日起施行原昆】明市人?民政府发布的昆明市!建筑:材料、渣土》运送及处置管理办】法,、关于对城镇生活】垃圾试行袋装—收,集的通告和关于加】强,运送工程《建筑材料市容管【理的通告同时废【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