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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城《市轨:道,交通管理条例 (】20:。18年8月3—0日昆明市第—十四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,。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! 2018年—9,月21日云南省第十!三,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!会议批准)   】第一章? 总 则 》    》 第一条 为了【促,进城市轨《。道交通建设加强【城市轨道交通管理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!全维护乘客合法权】。益,根据有关法》。律、法?。规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,本条例?    《 第二条 本条例所!称城市?轨道交?通是:指地铁、轻轨、有】轨电车等城市轨道】公共客运交通系统】 ,    城市轨道交!通设施包《括路基、轨道、隧】道、桥梁、车站、通!道、通?风亭、冷却塔、车辆!、机电设备和车辆】段、控制中心、【供电系统《、通信信号系—统、消防系统、供】排水系统及其附属设!施等     第三!条 本条例适用【于本市行政》区域内城市轨道交】。通的规划、建设、】投资、?运营、综合》开发、设施设备保】护及其相关的管理】活动 ?    第》四条 城市轨—道交通属《于公益性《公用:事,业遵循政府》主导、?政策扶持、统—筹,规划、优先发—展、集中管理、安】全便捷、规》范运营的原则   ! , 第五条 市人民】政府应当加》强城:市轨道交通工—作的领导建》立,城市:轨道交?通综合管理》协,调机制设立城市轨】道交通建设》发,。展专项资《金并将?运营补?。贴,和公共?安全:防范经费纳入财政预!算    》 城市轨道交—通沿线的县(—市、区)人民政府和!开发(?度,假)园区管委会【应当:配合做好城市轨道】。交通保护区管理、车!站周边综合治理和】。突发事件应急处【置等工?作,   ? , 第:六条: 市住房城乡建设】行政:管理部门《负责城市轨》道交通?建设的?监,督管理工作;市交】通运输?行政管理部门负责】城市轨道《交通运营的监—督管理工作;市公】安机关负责维护城】。市轨道交通》。治安秩序对城—市轨道交通的反【恐,防范和安全》检查:工作:实施监督管理  】   市发展—改革:、国资、规划、财政!、自然资源、—。生,态环境、应急管【理、城管综合执法、!。。。卫生:健康:。、人防等相》。。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!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!。道交通的监》督和:。管,理工作    【 第七条 经市【人,民政府确定的—城市轨?道,交通建设经营—单位负责本市—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!、建设、运》营和管理并依照本条!例,对扰乱?和损害城《市轨道交通范围【内,。公共场所《的运营秩序、—环境卫生的行为实】施监督管理   】  第八条 交【通运输?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!。轨道交通建设—。经营单位应当—开展:轨道:交通:安全、?文明:出行的宣传和教育】提高轨道交通参与者!的安全?意识     社会!公,众应当遵守》轨道交通运营相关】管理规?定对违?反轨道?交通运营管理—。和危害轨《道交通安全的行【为有权进行》劝,阻、举报    】。 ,报刊、广播》电,视、网?站等新闻媒体应当配!合做好?轨,道交通安全》、文明出行的宣【传,。教育工?作 第二章【 规划?建设和投资》管理      】  第九条》 城市轨《道交通?线网: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!建设规划应当纳入】城乡总体规划并与】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相《衔接  《   第十条 【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!组织编制城市—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并!将其纳入控》制性详细《规划报市《人,民,政府批准    】。 市发展改》。。革行政管理部门【组织编制城》市轨道交通建设规】划并按照规定报【批 :    经批准的城!市轨道交通》规划:不得擅自《变更确需变》更的:。应当按照规定的【审批程序报批— ,  :  编制城市轨【道规划应当》听取相关县(市、】区)人民《政府和社会》各方:意见统筹不同线路之!间以及与其他交【通方式之间》的换乘衔接》按照科学合理、疏密!有度、高效》便捷:的原则设置站点【     第十【。一条 市《人民政?府应当将《城市轨?。道,交通:及其配套《设施用地纳入城市】轨道交通《建设用地《。的土地征收(—用)范围《     相—关县(市、区)人】。民政府和开发(度假!),园区管委会》负责城市轨道—交通建设用》地的征收《(用)工《作     —市,自,然资源行政管理【。。。部门负责协调—办理城市轨道交【通建:设用地报批手—续   《 , 第十二条 城【市,轨道交通建》设工程?的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—、,监理等活动应当【符合有关法律、法】。规,以及国家和省、市规!定,的技术标准》  :   城市轨—道交:通涉及?公共安全方面的设】施设备和场地、用房!以及无障碍设施等应!当与城市轨道交【通工程同步规划、同!。步设计、同》步施工、《同步验收、同步投】入使用 《    第十三【条 城?市轨道交《通建设使用地下、】地上:空间的,其上—方、周?边相邻土地和建【(构)筑所》有,权人:、使用权人应当提供!必要:的便利配合城市【轨道交通建设 【。。    第十四条】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!建设涉及《供电、供水、供【。气、排水《、通信等管线的有】关部门和产权单【位应当配《合,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!营单:位做好勘察》、施工工作提供【档案资料并现场技术!交底     【第十五条 城市【轨道交通建设应当采!取安全防范》措施防止和减—少对已?有建(构)筑—物、管线《及,其他设施的》。影,。响保障其安全城市轨!道交通建设经—营单:。位或者施工单位对已!。有的建(构)筑【物、管线《及其他?设施造成实际—损害的应当承担【法律责任    】 第十六条》。 城市轨道交通【工程开工《前公安机《关交通管《。理部门?应当会?同,城市轨道交》通建设经营单位【及相:关部门?编制交通疏解方【案,减少工程施》工对:城市:道路交通的影响  !   ?轨道交通建设经营】单位应当文明施工】控制轨道交通建设】过程中的噪声、扬尘!等污染减少对周边环!境的影?响    》。 第十七《条 城?。市轨:道交通地下空—。间建:设用地使用权实行】分层登记制度 城市!轨道交通地下空【。。间建设项目及附【着建设项目开发【的地下空间其建【。设用地使用》权可以以协议方【式出让给城》市轨道?交通建设经》营单位     第!。十八条 《城市轨道交通的【通道、出《入口、通风亭和【冷却:塔等配套设施需与周!边建(构)》筑物结合《。建设的由城》市轨道?交通建设经营单位】与周边建(构)筑】物所有权《人、使用《权人协商解》决 :    《城市:轨道交通建》设经营单位》对,与城市轨道交通配套!设施结合建设—的,通,道、出入口等享【有经营?权,     第十九】条 :城市轨道《交通建设经》营单:位享有在城市—规划确定《的城:市轨道?。交通用地范围内进】行土地开《发、广?。告和空间资》源等资?源综合开发的经营】权综合开发所获得的!收益应当用》。于,城市:轨道交通的建设和】运营: ?第三章 运》营管:理     】第二十条 城市轨】道交通工程》。完工:后,城市:轨道:交通:建设经营单位应当】按照国?家相关规定》组织验收开展不载】客试运行试运行期不!得少于?3个月     第!二十一条《 试运?行,期满:城,市轨道交《通工:程项目?验收:合,格后城?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!单位向市交通—运输行?政管:理,部门申请初期—运营前安《全评估评估合—格并经?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可以投入初期运营 !    初期—运营:。满一年城市轨道交】通建:设经营单位》应当向市《交通运?输行政管理部门【报,送初期运营报告由】市交通?运输行政《管理部门组织开展】正式:运营前?安,全评估?通过正式运营—前安:全评估的向市人民】。政府申请正式运营】  :   第二》十二条 市交通运输!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:制定城市轨道交通】运营服务《规范城?。。市轨道交《通建设经营单位【应当提供安全、便捷!、,高效:的客:运服务保障乘—客的合法权益  】   第二十三条】 城市?轨,道,交通建?设经营单位负责制定!运营组?织方案并根据运营】要求和?客流:量变化?进行优化调整运【营组织方案》。及其调整应》当报市交《通运输行政管理【部门:备案 ?    城市轨道】交通:建设经营《单位应?当按照要求定期向】市交通运输行政管】理部:。门,报送运?行,情况和运营指标统】计,数据     第二!十四条 《。市人民政府应—当统筹考虑城—市,轨道:交通可持续安全运营!的需要?制定城?市轨道交通》运,营服务绩效评价办法!建立与?运营安全和》服务质?量,联动的财《政补贴机《。制     第二】十五条 城市轨【道交通建设》经营单?。位应当?按照有?。关标准规范统一设置!安,全、消防、》疏,散、人?防等:各类导向标志保【持,。通道、出入口的畅】通     城【市轨道交通》建设经营单位在与出!入口合?建的周边物》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!志的周边物业的所有!权,人、使用权人应当】配合  《   城市轨道【交通建设经营—单位应当在车站等醒!目位置公布列车运】行信息提示和换【乘指示     】第二:十,六条 城市轨道交】通建设经营单—位按照国家和—省、:市规定的卫生标【准,。建,立城市轨道交通【卫生管?理制度确保车站、】车厢等场所的整【洁卫生  》   ?城市:轨道交?通建设经营单位【按照有关环保标准】。采取防噪音》、防:振动措施减少—列车运?营时对周边环境的影!响    》 第二十七条 在】城市轨?道交:通,车站、车厢、区【间范围内《设置广告的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!得影响城市》轨道:交通运营《  :   第《二十八条 城市轨】道交通建设经营【单位:应当对?其,工作人员进行—职业技?。能教育和培训对从事!城市轨?道交通驾《驶、调度等重—。要岗位的工作人员】进行定期考核考【核合格后持证—上岗     第二!十九:条 :城市轨道交通票【价应当报市人民【政府批准价格行政管!理部门应当对票价】的执行情况进行监】督检查     第!三十条 乘客乘坐城!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守!城市: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】。。乘客守则由市交通】。运输:。行政:管理:部门制定并公布 】    《第三十一条 乘【客应当持有》效车票或者》乘车证件乘车城市轨!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!工作人员有权查验】乘客车票 》    乘客—无票或者持》无效车票乘车的城】市轨:道交通建设》。经,营单位可以》按照线网最高票【价补收票款乘客越】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!过部分的《票款  《 ,  城市轨道—。交通:因故障不能正常运】行的乘?客可以在7日—内按照原票》价退款     】第三十二条 城市】轨道交通《建设经营《单,位应当制定乘客【遗失物品《公,告招:。领制度     】。第三十三《条 :禁止下?列影响城《市轨道交通》运营秩序《的行为     (!一)拦截列车—、阻断城市》轨道交通《运,输; ?    (二)擅】自进入轨《道、隧?。道或者其他》有警:。示标志的区域—;,     (三)攀!爬、翻越或者推挤】围墙、栏杆、闸【机、机?车、安全门及屏蔽】门等; 《   ? (四)强行—上下车;《     》(五)携带易燃、】易,爆、有毒《、放射性、腐蚀性、!传染性等危险品进】入城市?轨道交通设施—;     (【六)非法《持有枪?械弹药和管制器具等!。违禁物?品进入城市轨—道,交通设施;》     (七【)在车站《或者列车《内滋事斗殴;—     (八)其!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!运营:秩序的行为   】  城市轨》道交通建《设经营单位应—。当在车站内明—示市公安机关发布的!禁止和限制携—带物品的目录并对乘!客,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!安全检?查对:拒绝接受《运输安全《检查或者《携带危险品及违【禁物品的乘客责令】其出站;对》强行进站或》者扰乱?运,输安全检查现场秩】序的由公安》机,关依:法处理?     第三【十四条 禁止下列】影响:城市轨道交通公共】场所容貌和》环境卫生的行为 】    (一)在】列车、站台》、站厅、《通道、出《入口或者其他城【市轨道交通》设,施内擅自《停放车辆、堆—。放杂物、摆摊设点、!兜售及?派发印?刷品;     】(,二):。在列车、站台—、站厅、通道、【出入口或《者其他?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!吸烟、乞讨、—卖艺、随地便—溺、吐痰和吐口香】糖、乱扔《垃圾等废弃物;【  :  : (三)在列车【、站台、站厅—、通道?、出入?口或者其《他城市?轨道交通设施上擅】。自书写、刻画、张贴!。、悬挂?物品;? ,    (四—),擅自携带畜禽、宠物!(导:盲犬除外)等进【站乘车;《 ,    《(五)携带自行车】进站乘车(已—。折,叠的自行《车除外);    ! (六)在车站、】列车内使用滑板【、溜冰鞋等代—步用:具;     (】七)在列车上进食】(,婴儿、特殊病人除】外);?     (—。八)其他影响城市轨!道交通公共》场所:容貌:。和环境卫生》的行为 《。  :  :第三十五条》 精神病患者、【智障者、8岁—以下儿童、醉酒【者应当?。由其监护人或者【健康成年人陪同乘坐!。城市:轨,道交通     第!三十六?。条 :在城市?轨道交通设施范围】内拍摄影《视作品等应》当经城市轨道交通建!设经营单位同意【并不得影响城市【轨道交?通的:正常安全运营秩序】     第三十】七条 市交通运输行!政管:理部门和城市轨道】。交通建设经营—。单位:应当建立乘客投【诉受理?。制度自受理投诉之日!起3个工《作日内答《复或者处理保障【乘客的?合法权益 第四!章 保?护区管?理     】第三十八条 本市设!立城:市轨: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!特别保护区城市【轨道交通建设经【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!设置边界警》示标志?    《 第三十九条 【城市轨?道交通控《制保护区范围如下】    《 ,(一)地下》车,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!外侧50米》内,;     (【二)地面车》站和地面线路—、,高架车?站和高?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!侧30米内; 【    (》三)出入口、通风】亭、冷?却塔、主变电所、残!疾人直?升电梯等建(构)】筑物外边线和—基地用地范围外【侧10?米,内; ?    (四)【通过江河、》湖泊等水域的隧道】结构:外边线外侧》100米内 —    第》四十条 城》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!区范围内设立—的特别保护区范围】如下     (】一)地下《车站和隧道结构【外边线外侧5米【内;:     (—二)地面车》站和地面线路、【高架车?站和高架《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!3米内;   【  (三)出入【口、通风亭、—冷却塔?、主变电《。。所、残疾人直升电】梯等建(《构):筑物结构外边线和基!地用地范围外—侧5米内;   】  (四)》通过江河、湖泊等】水域的?隧,道结构外边》线外侧50米内【     第四【十一条 因地质条件!或,者其他特殊情况【需要扩大城市轨道交!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!保,护区范围的由—城市轨道交》通建设经营单位提出!方,案经市规划》、住房城乡建设【、交通运输行政管】理部门组织审核【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,     第—四,十二:条 在城市》轨道交通控》制,保护:区内进行下列—活动的应当制定安】全防护方案依法【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!办,理批准手《续有:关行政管《理部:门依照法律》、法规进行行—政许可时应当书面征!求城市轨道交—。通建设经营单—位的意见《城市:轨道交?通建设经《营单位应当在有关】行政:管理部门规定—的期:限内给予书面答【。复     (【一)新建、改—(扩)建、拆卸【建(构)筑物;  !  : (:二,)钻探、取土、基】坑开挖、爆破、桩基!。础,施,工、:顶进、灌浆》、,锚杆、锚索作业【;     (【三):修,建,塘堰、开挖河道水】渠,。、采石挖砂、打井取!水;     【。(,。四):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!线等架空作业;  !   (五)—。在过湖、过河隧道】段进行?疏浚作业;  【   (六》)大面积增》。加或者?减少载荷等》显,著影响或者危及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!全的活动《; :    (七)需移!动、拆除或者搬迁】城市轨?道,交通设施《的作业?。;    》 (:八)其他可能—危害城市轨》道交通的作业 【 , ,。。  在控制》保护区内进行前款所!。列活动的应》当,接受城市《轨,道交通?建,设经:营单:位的安全监控对【可能影响城市—轨道交通设施安【全的由?城,市轨道建《设经营单位》提,请市住?房城乡建设行政【管,理部门组织》专家对安全》保护方案论》证   《  第四十》三条 在城市轨【道,交通特别保护区范】围内不得《进行建设活动但市】政、:园林、环《卫、交通、》人防和抗震设防工】程对现有建筑进行】改(扩)建并依法办!。理许可手续》的除外    【。。 第:四,十四:条 城市轨道交通】建设经营单》位应当?加强对已《建线:路控制保护》。区的日常巡查 【   ? 城市轨《道交通建《设经营单位》。可以进入城市轨【道交通控制保护区】内作业?单,位的施?工现场查看发现施】工活动?危及或者可》能危:及城:市轨道交通》设施:安全的应当》予以劝阻《并及时报告住—房城乡建设》等行政管理部门【。  :   住《房城:乡建设等行》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城!市轨道交《通建设经营单—位报告的情》况进行核查经核查】认为可能危及城市】轨道交通安》。。全的责令《作业单?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!;对危?及城市轨道交—通安全?的责令停止作业并】要求作业单位采【取相应措《施 第五章【 安全和应急管【理   —  第?四十五条 城市【轨道:交通建设经营单【位,依法承担《城,市轨道交通安—全生产?主,。体责任设立安全生】产管:理机构配备专职安】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!安全生产《资金投入完善安【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!患排查治理》双重预防制度确保城!市轨:道,交,通的安全    】 第四十六》条,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!经,营单位应当在城市】轨道交?通车站、车厢等【设施内按照国—家有关标《准设置消防、防汛、!防护、报警、—救援等器材和—设备并定《期进行检查、维护】、更新保持其完【好和有?效  ?   ?第四十七条 —城市:轨道:交,通,建设经营单位应【当在城市《轨道交?通沿线采取技术保护!和监测措《施定:期对城市轨道交通】设施进?行,安全性检查和—评价及时《发,现和消除隐患   !  第四《。十八条 公安机【。关应当?加强城市《轨道交?通区:域的:巡逻查?。控工作制定城市轨道!交通:安,全检查规范和—治安防范标准并指】导城市轨道》交通建设经营单位】做好进站安》全检查和《。治,安防范工作  【   城《市轨道交《通建:设经营单《位对危害公》共安全和扰》乱城市轨《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!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!告公安机关依—法处理    【 第四十九条 市交!通运输?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定期组织—第三方评估机构对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】安全情况进行评【估     第五】十条 市住》。房城乡?。建设:。行政:管理部门、》市交通运输行—政管理部门应当会】同有关部门和单位】分别制定本市城【市轨道交通建设突发!事件:、城:市轨:道交通运营》。。突发事件应急预【案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后实施 【   ?。  :    《  :  : 应:急管理、卫生健康等!。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及电力、—通,信、供水、排—水、公交等单—位,应当按?。照应急?预案的?。规定进行抢险救援】和,应,急保障     城!市轨道交通建设经】营单位应当制—定,突发事?。件具体应急预案【并组织演练   】  第五十一条 城!市,轨道交通运行过【程中发生故障时【城市:轨道交通建设经【营单位应当采取【措施及时排除故障】恢复运营经采取措施!后仍:暂时无法恢复—运营的城市轨道【交,。通建设经营单位【应当及时组织—乘客疏散和》换,乘同:。时向市交通运—输行政管《理部门报告并—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!告 :    第五十二条! 因节?假日、大型活—动等原因引》起,客流量上升的城市】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!位应:当及时增加运力 】    在城市【。轨道交通客流量大幅!增加可能危及运营安!全的情况下城市轨】道交通建设经—营单:位应当采《取限制客《流等临时措施 【 ,   ?第五十三条 城市轨!道交通运营中发生】。。人身伤亡事》故,应当按照先抢救【受伤者及时排除【故,障恢复正常》运行后处理》事故的原则处置【并按照国《家有:关规定?及,时向: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报告;有《关行政管理部门【、城市轨道》交通建?设经营?单位应当配合相【关部门及时对—现场进行勘》查、:检验依法进行—事故的认定和处【理 :。    第五十四】条 因城市轨道交】通运营造成他人损】。害的城市轨》道交通建设》经营单位应》当依法承担》赔偿责任;但能【够,证明损害是》因受害人故意—或,者不可抗力》造,成的不承《担责任;受》害人:对,损,害的发生有过—失的可?以减轻?责任法律另有规定】的依照其规》定    》 第五?十五条?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!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! ,    (一)擅自!进入城市轨道交通控!制中心、驾》驶室等场所;—     (二)擅!自操作有警示—标志:的按钮、开关装置】非紧急状态下—动用紧急或者安【全装:置;    — (三)擅自—移动、遮盖安全消防!警示标志、疏—散,导向:标志、测量》设,施以及安全防—护设备?;    》 ,(四)?在行车设施》上丢弃物《。品向城市《。轨,道,交通列车、机—车、维修工程车【等设施投掷物品; !    (》五)在城市轨道【交通的地面线—路轨道上铺设平交】道,口、平交人行道;】   ?  (?六)损坏城》市轨道?交通设?施;    — (七)在城—市轨道交通过湖、】过河隧道控制保护】区内的?水,域实施抛锚、拖锚】等活动;    】 (:八)在城市轨道【交通地?面线路或者高架【线,。路两侧修建》妨碍行车瞭》望的建(构)筑【物或者种植妨碍行】车瞭望的《树木;  》   (九)—故意干扰城市轨道】交通专用通讯频【率; ?    (十)其他!危害城市《轨道交?通安全?的行为? ?。。第六章 法律责【。任     】第五十六条 违【反,本条例第四十—二条、第四十—。四条规?定在城市轨道交【通控制保护》区,和特:别保护区内施工作业!的单位未制》定安全防护方案或】者未按照安全—防护:方案进行施》工或者拒绝》城,市轨道交通建设经】营单位进入施工【现场查看的由城【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!或者有关《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!以5万元以上1【0万元以《下罚款;造》成损失或者安全事故!的依法追究相关【单位及?。责,任人:法律责任   【  第?五,十七:条 城?市,轨道交通建设经营】单位有?下列行为之》一,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!管理部门执法机构】责令改正处》以1万元以上3【。万元以下罚款 【    (》一)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一条规定未经】市交:。通运输行政管理【部门组织初期运【营安全评估合—格擅自投入初—期运营?的;     (二!)违: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五?条规定未统一设置】各类导向标志未能】保持通道《、出入口畅》通未在车站等醒目】位置公布列车运行】信息和?换乘:提示的;   【  (三)违—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!规定未建《立投诉?受理:制度或者未依法处理!。乘客:投诉的;  —   (《四,)违:反本条例《第,四十六条规定未按】照,国家有关标准设置消!防、防汛、防—护、报警《、救援等器》。材和:设备未定期进—行检查、维护、【更,新未能?。保持其完《好、有效的;   !  (五)违反本】条,例第四十《七条:规,定未:在城:市轨道交通沿—线采取技《术保护和《监测措施未定期【进行有关评估—。、安:全性检查和评价【的;  《 ,  (六《)违反本条例—第五十一条》、第五十《二条规定未及时排】除故:障恢复运营或者采】取相应的组织疏【散、换乘、限制【客流等临《时措施?未及时将城市—轨,道交通设施发生故障!的有关信息向社会】公告和向市交—通运:输行政管理部门【报告的?     第五【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!第四十?五条规定未建立安全!管理制度、》落实各项《安全生产责》任,的由市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!者市交通运输行政管!理部门执法机构依据!各自职责按照安全】生产法?。律、法规进行处罚 !   ? 第五十九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》。三十三条第一款、】第五十五条》第一项至六》项规定?的城市轨道交通建】设经营单位有权对行!。为人:进行劝阻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】。的由公安机关依法】处理;构成》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:。    违反本【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!项至九项规定的由有!关行政?。管,理部门依法予以【处罚     第】六十条 有》下列行为《之一的?由,。城市轨道《交通建设经营单【位责令改正并视【情节轻重处以警【告或者罚《款 :   ? (一)冒用他人优!惠,类记名票卡(—证件)?的处以?50元以上1—00元以下的罚款】有关信息纳入信用】。信息系统《;   《  (二)在—列车、站台、站【厅、通道、出入口】或者其他城市—轨道交通设施内擅】自停放车辆》、堆放杂物、摆【摊设点、兜售及派】发印刷品《的处以50元以【上200元》以下罚?款;   》  (三)在列【。车、站台《、站厅、《通道:、,出入口或者其他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!吸烟、乞讨》、卖艺、随地便溺】。、吐痰和吐口—香糖、?乱扔垃圾等》废弃物的处以50元!以上2?00:元以下罚款;   !  (四)在列【。车、站台、站厅、通!道、出入口或者【其他城?市,轨道交通设施上擅】自书写、刻画、张】贴,。、悬挂物品的—处以300元以上】1000元以—下罚款;《     (五)】。擅自携带畜禽—、宠:物(:导盲犬除《外)进站乘》车的处以200元以!上500元以—下罚款; 》 ,   (六)携带自!行车进站乘车(已】。折叠的自《行车除外)在车站、!列车内使用滑板【、溜冰鞋《等,代步用具的处以5】0元罚款;   】  :(七)在列》。车上进食(婴—儿、特?殊病人除外》)的处以《10元以上50元以!下罚款   —  第?六十一条 有—关,行政管理部门—工作人员和城市【轨道交?通建设经营单位工作!人员玩忽职守—、,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的?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— 第?七章 ?附 则  【   第《六,十二条? ,本条例自20—18年11月1【日起施行20—11年8月3—1日昆明市》第十三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!通过2011年9月!3,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!。人民: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,六次:会,。。议批准?的昆明市《城市轨道《。交通管理条例同时】。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