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城《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!
(2018—年8月30日—昆明市第十四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:员会第十一》次会议通过
201!8年9?月21日云南—省第十三届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,第五次会议批准【)
第一章 总!。。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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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《一条 为了》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!设加强?城市轨道《。交通管理保障城市】轨道交?通安全维护》乘客合?法权:益根据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《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条《例
第【二条 本条例所称】城市轨?道交通是指地铁【、轻轨、《有轨电?。车,等城市轨道公共客】运交通系统
【 , 城市《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】路基、轨《道、隧道、桥梁、车!站、通?道、通风亭、冷【却塔:、车辆、机电设备和!车辆段?、控制中心、—供电:系,统、通信信号系统】、消防?系,统、供?。排水系?统及其附属设施等
! 《第三条 本》条例:适,用,于本市行政区域【内城市轨道交—通的规划、建设、】投资、运营、综【合开发、《设施设备《保,护及其相关的—管理活?动
》 第四条 城市【轨道交通属》于,公益性公《用事业遵循政府主导!、政策扶持、统筹规!划、:优先发展、集—。。中管理、安》全便:捷、规范运营的原】则,
, 第五—。条 市人《民政府应当加强【城市轨道交通工【作的领导建立城市轨!道交通综合管理协】调机制设立城—市轨:道,交通建设发展专【项资金并将运营补】贴和公共安》全防范经费》纳入财政预算
! 城市轨》道交通沿线的—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和?开发(度假)—园区管委会应—当配:合做好城市轨—道交通保《。护区:管理、车站周边综】合,。治理和突发》事件应急处》置等工作
【 第六条 市【住房城乡建》设行政管理部门【负责城市《轨道交通建设—的监督管理工作;市!交通运输行》政管理部门》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!营的监督管理工作;!市公安机关负责维】护城:市,。轨道交通治安—秩,序,对城市轨道》交通的反恐防范和安!全检查?工作实施监》督管理
《 市》发展改革《、国资?。、规划、财政、【自然资源《、,生态环境、应急【管理、城管》综合执法、卫生【健康、人防等—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!。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!轨道交通的监督和】管理工作
》 第七条 经!市人民政府确—定的:城市轨道交通建【设经营单位负责【本市城市轨道交【通的投?资、建设《、运:营和管理并依照本条!例对扰乱和》损害城市轨道交【通范围内公共场所的!运营秩序、》环境卫生的》行,为实:施监督?。管理:。
第—八条: ,交通运输《行,政管理?部,门和城市轨》道交: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当!开展轨道交通安【全、文?明出行的宣传—和教育提高》轨道:交,通参与者的安全【意识
【社会公众应当遵守】轨,道交通运营相关管理!规定对违反轨道【交通运营管理和【危害轨道交通安全】的行为?有权进行劝阻、【举报
报刊!、,广播电视、》网站等新闻媒体【应当配合做好轨【道交通安全、文明】出行的宣传》教育工作
》
:第二章 《规,划建:设和投资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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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条 】。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】规划和城《市轨道?交通建设规划应当纳!入城:乡总体规划并与土地!利用总体《规划相衔接
— : ,。 第十条 市规划】行政管理《部门:。组织编制《城市轨道《交通线网规划并将其!。纳入控制《性详:细规划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
【。 市:发展改革行政管理】。部门组织编》制,城市轨道交》通建设规划并按照】规,定报批
【 经批准的城市【。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!自变更?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!规定的审批程序报】批
》 编制?城,市轨道规划应—当听取?相关县(市》、区)人《民政府和社会各方意!见统筹不同线路之间!以,。及与其他交通方式】之间:的换乘衔接按照科】学合理、疏》密有度、高效便【捷的原则设置站点
! 第十—一条 ?市人民政府应—当将城市《轨道交通及其配套设!施用地纳入城市轨道!交通建设《用地的土地征收【(用:)范围
相!关,县(市、区)人【民,政,府,和开发(《。度假)园区》管,。委会:负责城市《轨道交通建》设用地的征收(用】)工作
】市,自然资?源,行政管理部门—负责协调办理—城市轨?道,交通建设用地报批手!续,
: 第十二条 城!市轨:道交通建《设工程的勘》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监理【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!。法律、法规》以及:国家:和省、市规定的【。技术标准
】 城市?轨,道交:通涉及?公共安全方面的【设施设备和场—地、:用房以及无障碍【设施等应当与城市】轨道交通工程—同步规划、同步设】计、同步施工—、同步?。验收、同步投—入使用
— 第十三条 城市!轨道交通建设使【。用地下、地上空间】的,,其:上方、周边相—邻土地和建(构)筑!所有权人、使用权】人应当?提供必?要的便?利配合城市轨道交通!建设
— 第十四条》 城市?轨道:交通:工程:建设涉及《。供电、供水、供气】、排:水、通信《。等管:线的有关《部门和产权单位【应当配合城市—轨道交通建设经【营单位?做好勘察、施工工】作提供档《案资料并现场技术交!底
: 《第十五条 城市【轨,道交通建设应—当,采取安全防》范措:施防止和减》少对已?有建(?构)筑物、管线及其!他设施的影响保障】其安:全,城市轨道交》通建设?。经营单位或者施【工单:位对已有的》建,(构)筑物》、管线及其》他设施造成实际损】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!任
第【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!通工程?。开工前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应》当会同城市轨道交】通建设经营单位及相!关部门?。编制交通疏解—方,案减少工程》施,工对城市道路交通的!影响
【轨道: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!当,。文明施工《控制:轨道交通建设—过,程中的噪《声、扬?。尘等:污染减?少,对周边环境的影响
! , : 第十七条 —城市轨?道交通地下空—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实!行分层登《记制度?
城市轨道交通【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】及附着建设项目开发!。的地下空间其建设】用,地使用权《可以以协议方—式出让?给城市轨道交通建】设经营单位
】 第十八条— 城市轨《道交通的通道、【出入口、通》风亭和冷却》塔等:配套:设施需与周边—建(构)筑物—结合建设《的由城市轨道—交通建设经》营,单,位与周边建》(构)筑物所有权】人、使用权人协商】解决
【城市:轨道交通建设经【营单位对与城市轨】道交通配套》设施结?。合建设的通道—、出入?口等享有经营—权
: : 第十九条 城】市轨道交《通建设经营单位享有!在城市规划》确定:的城:市轨道交通用—地范围内进》行,土地开发、广告和】空间资?源等资源综合开【发的经营权综合开】发所获得的收—益应当?用于城?市轨:道交通的建设和【运营
第三章】 运营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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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城市】。。。。轨,道交通工程完工【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!经营:单位应当按照—国家相关规定组织验!收开展?不载客试运行试运】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!
第二【。十一条 试运行期满!城市轨道交通工程】项目验收合格后城市!轨道交?通建设经营单位【向市交通运输行政】管理部门申请初期运!。营前安全评估评估合!格并经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可以投入初期!运营
— 初期?运营满一年城—市轨道交通建设【经营单位应当向市交!通运输行政管理部】门报:送初期运营》报告由市交通运输】行政管理《部,门组:织开展正式》运营前安全评估【通,过正式运营前—安全评估的向—市人民政府申请正】式运营
《 第二十二】条 市?交通运输行政—管,理部门应当制定【。城市轨道《。交通运营服务规范】。。。城,市,轨,。道交通建设》经营单位应》当提供安全、便捷、!。高效的客《运服务保障》乘客的?合法权益
】 第二十三》条 城市轨道交通】建设经营单位—负责制定《运营组织方》案并根据运》营要:求和客?流,量变化进行》。优化调整运》。营组:织方案及其调整应】当报市交通运—输行政管理》部门备案
】 城市轨《道交通建设》经营单位应当按照】要求定?。。期向市?交通运输行政—管理部门报送—。运行情况和运—营指标统计数据【
第二十四!条 市?。人民政府应当统【筹考虑城市》轨道交通可持续安】全运营?。的需要制《定城:市轨道交通运营【服务绩效评价—办法建立与运营安】全和服务质》量,联动的财政》。补贴机?制
第【二十:五条 城市》轨道交通建设—经,营单位应当按照有】。关标:准规范统一设置安】全、消防、疏—。散、人防等各类导】向标志保持通道、出!入,口的畅通
【 城?市轨道交通》建设经营单位在【与出入口合》建的周?边物业范围内—设置导向标志的周边!物业:的所有权人》、使用权《人应:当配合
【 城:市轨道交《通建设经《营单位应当在车站】等醒目位置公布【列车运行信息—提示:和换乘?指示
? : 第?二,十,六条 城市轨道【交通建?。设经营单位按照【国家和省、市规定的!卫生标准建》立城:市轨道交通卫—生管理制度确保车站!、车厢等《。场所的整《。洁卫生
【 城市轨道交通【建设经营单位按【照有关环保标准采取!防噪音、防振动措施!减少:列车运营时对周边】。环境的影响
【 第二十七【条 在城《市轨道交通车站【、车:厢、:区间范围内设置【广告的应当符合【相关规?定,不得:影响城市轨》道交通?运营
— 第: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!交通建设经》营单位应当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】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!对,从事城?市轨道交通驾驶、调!度等重?要岗位?的工作人员进行【定期考核考核合格】后持证上《岗
—第二十九《条 :城,市轨:道,交通票价应当报市人!民政府批准》价格行政管理—。部门应当对票—价的执?行情况进行》监督检查
】 第三十条》 乘客?乘坐城市轨道交通】应当遵守城市轨道交!通乘客守则乘—客,守则由市《交通运输行政管【理部门制《定并公布《
? 第三十一条 乘!客应当持有效车票】或者乘车《证件乘车城市轨【。道交通?建设经营单》位工作?人员:有,权查验乘客车票
! 乘客无票或】。者持:无效:车票乘车的城—市轨道交通建设【经营:单位可以《按照线网最高票价】补收票款《乘客越?站乘:车的应当补交超【过部分的票》款
》 城市轨《道,交通因故障不能【。正常运行的乘客可】以在7日内按照原票!价退款
】第三十二条 城【市轨道?交通:建设经营《单位应当制定乘【客遗失物品》公告招领制度—
, 第三十三条! 禁止?下列影响城市轨【道交通运营》秩序的行为》
(一【)拦截列车、阻【断城市?轨道交通《运输;
【 (二)《擅自进入轨道、隧道!或者其他有》警示标志的区域;
! (》三)攀爬、》翻越或者推挤围【墙、:栏杆、闸《机、机车、安全门及!屏蔽门?等;
— ,(四:。)强行上下车;
! ?(五)携带易燃、】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!、腐:蚀性、传染性等危险!品进入城市轨道【交通设施;
【 (六)非【法持有枪《。械弹药和管》制,器具等违禁物品进入!城市轨道交通设施】;
(【七)在车站或者【列车内?滋事斗?殴;
《 (八)其他影!响城:市轨道交通运营秩】序的行为
【 城市轨道—交通建设经营单【位应当在车》站,内明示市公安机【关发布的禁止和限】制携带?物,品的目录并》对乘客携带》的物品进行运—输安全?检查对拒绝接受运】输安全检《查,或者携带危险品【及违禁物品的乘【客,责令其出站;对强】行进站或《者扰乱运《。输安全检查》现场:秩序的由公安—机,关依法处理》
: 第三十四条】 禁止下列影响城】。市轨道交通公—共场所容貌》和,环境:卫生的行为》
《 (一)在》。列车、站台、站厅、!通,道、出入口或者其他!。城市轨道交》通设施?内擅自停《放车辆、堆放杂物、!摆摊设?点,、兜售及派》发印刷品;
— (二)【在列车、《站台、?站厅:、通道、出入—口,或者其?他城市轨《道交通设施内—吸烟:。、乞:讨、卖艺、随—地便溺、《吐痰和吐口香糖、乱!扔垃圾等废弃物;】
(—三,)在列车、站—台、站?厅,、,通道、出入口或者其!他城市?轨道交通设》。施上擅自书写、刻画!、张贴、悬挂物品】;
: : :(,四)擅?自,携带畜?禽、:宠,物(导盲犬除外)】等进站乘车;—
《 ,(,五)携带《自行车进站乘—。车(已折叠的自【行车除?。外);
《 (》六):在车:站、列车《内,使用滑板《、溜冰鞋等》代步用具《;
(七)!在列车上进食(【婴儿、特殊》病,人除外)《;
: ? (八)其他影响城!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!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!为
《 , 第三十五条— 精神病患者—、智障者、8岁以】下儿童、《醉酒:者应:。当由其监护人或【者健:康成年?人陪同乘坐城市【轨道交通
【 第三十六条 在!城市轨道《交通设施范围—内拍摄影视作品等应!。当经城市轨道交【通,建设经营单位同【意并不得影响城【市轨道交通的正常】安全:运,。营秩:序
—第三十七条 市交】。通运输行政管—理,部门和城市轨道交】通建设经营单位应】当建立乘客投诉受理!制度自受理投诉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!答复或者《处理保障乘客的【合法:权益
第四章 !保护区?管理
】 ,第三十八条 —本市设立城市轨道交!通控制保护区和特】别保:护区城市轨道交通建!设经营单位可—以根据?需要设置边界警示标!志,
第三【十九条 城市轨【道交通?控制保护区范围如】下
《 (一)地—下车站?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!侧50米内》;
: (二—)地面车站》和地:面线路、高架车站和!高架线路结构外边】线外侧30米内;
! (三)【出入口、通风亭【、冷却塔、》主变:电所、残《疾人:直升电梯《等建(构)筑物外边!线和基地用地—范围外侧1》0,米内:。;
(【四):通过江河、湖—泊等水域的隧道【结构外边线外侧10!。0,米内
》 第四十条 城市!轨道交通《控制保护区范围【内设立?的特:别保护?区,范围:如下
》 (一《。)地下车站和隧道结!构外:边线:外侧5米内;
】 (二)地面】车站和地面线—路、高架车站和【高架线路结》构外边?线外侧3《米,内;
(】三)出入口》、,通风亭、冷却塔、主!变电所、残疾人直】。升电梯等建(构)筑!物结构外边线和基】地用:地范围外侧5米内】;
(【四)通过《江河、湖泊等水【域的:隧道结构外边线【外侧50米内
! :第四十一条 因地质!条件或?者其他特殊情况【。需,。要扩:大城市轨道交通【控制保护《区和特?别保护区范围的由】。城,市轨道交通》建设经营单位提【。出方案经市规划【、住房城乡建—设、:交,通运:输行政管《理,部门:组织审核报市人【民,政府:批准:
第四十】二条 在《城市轨道交通—。控制保护区内—进行下列《活动的应当制—。定安全防护方案【。依法向有关行政【管理部门《办理批准手续有关行!政管:理部门?依照法律、法—。规进行行政许可时】。应当: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!通建设?。经营单位的意—见城市轨道》交通建设经营单位】。应当在有《关行:政管理部《门规定?。的期限内给予书面】。答复
(】。一)新建、改(【扩)建、拆卸建(】构)筑?物;
【(二)钻探、取土、!基坑开挖、爆破【、桩:基础施工、顶—进、灌浆、锚杆、】锚索作业;
【 : (三)修建塘堰、!开,挖河道水《渠,、采石挖砂、打井】。。取水:;
《 (四《)敷设管线或者设置!跨线等架《空作业;
】 (五)《在,过湖、过河隧道段】进行疏?浚作业;
— (六)大【面积增加或者—减少载荷等显著影】响或者?危及: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!全的:活动;
《 ? (:七,。)需移?动、拆除或者搬【迁城市轨道交通设】施的作业;》。
: (八)其【他可:能危害城市》轨道交通的作业
! 在控制保【护区内进行前款【所列活动《的应当接受城—市轨道交通建设【经营单?位的安全《监控:对可能影响城市【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!由城市轨道建设经营!。单,位,提请市?住房城乡建》设行政管理部门组】织专家对安》全保护方案论证
! ?第四十三条 —在城市轨道交通【。特别保?。护,区范围内不得—进行建?设活动但《市政、园林、环卫、!。。交,通、人防和抗震【设防工程对现有建】。筑进行改(扩)建并!依法办理许可—手,续的除外
】。 ,第四十四《条, ,城市轨?道交通建设经—营单位应当加强【对,已建线路《控制保护《区的:日常巡?查,
:。 城市轨道【。交通建设经》营单位可以进—入城市轨道交通【控,制保护区内作业【单位的施工现场查】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!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轨!道交通设施安全的】应当予?以劝:阻并及?时报告住房城—乡建:设等行?政,管理部?门
》 住房?城乡建设等行政管】理部:门应当对城市轨【道交通建设》经营单位报告的情况!进,。行核查经核》查认为可能危及【城市轨道交通安【。全的责令作》业单位采取安全防】范措施?;对危及城市轨道】。交通安全《。的责令停止作业并】要求作?业单位采取》相应:措,施
《第五:章 安全《和应急管理
】 第四十【五,条 城市轨道交通】建,设经营单位依法【承担城市轨道—交通安全生产主【体责任设立安全生】产管理机构配备专】职安全生产管理人】。员保证安全生产资】金投入完善安全风险!分级管控和隐患【排查治?理,双重:预防制度确保城市】轨道交通的安全
】 《第四十六条 城市轨!道交通建设经营【单,位应当在城市轨道交!。通车站、《车厢:等设施内按照国【家有关标准设—。置消防?、防汛?、防护、《报警:、救:援等器?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!检查、维护》、更:新保持其完好和有】。效
》。 第:四十七条《 城: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!单位应当在》城市:。轨道交通沿线采取技!术保护和监》测措施?。定期对城市轨道交通!设施进行安全性检查!。和评价及时发现和消!。除隐:患
《。 , 第四十八条 【公安机关应》当加强城市轨道【交通区?域的巡逻查控—工作制定城》。市轨:道交通安全检查【规范和治安》。防范标?准并指导《城市轨道交通建【设经营单位做好进站!安全检查和》治安防范工作
】 城市》轨道交通建设—经营单位《对危害公共》安,全和扰乱城市轨【。道交通运《营秩序?的行:为予以?。制止并及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!处理
?。 ? 第:四十九条 市—交通运输行政—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!织第:。三方:评估机构对城市轨】道交:。通运营?安全情况进行评【估
《 :。第五十条《 市: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管理部门、市交】通运输行政》管理部门应当—会同有关部门—和单位分别制定【本市城市轨道交【通建设突发事件、城!市轨道?交通运?营突发事件应急【预,案报:市人民政府》批准后实施 — :。 《 :
应急】管理、卫生健康等有!关行政?管理部门及电—力、:通信、供水、—排水、公交等单位应!当按照应急预案【的规定进行抢—险救援和应急保【障
城市】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!位应:当制定突发》事,件具:体应急预案》并组织演练》
第五【十一条 城市—轨道交通运行过程】中发生故障时城市轨!。道交通建设经营单】位应当采取措施【及时排除故》障恢复运营经—采取措施后仍暂时无!法恢复运《营的城市轨道—交通建设《经营单位《应当及时组织乘客】疏散和换乘同时【向市交通运》输行政?管理部?门,报告并?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!告
第【。。五,十二条 《因节假?日、大型《活动等原因》引,起客:流,量上升的城市轨【道交通?建设经营单位应【当及时增《加运力
在!城市轨道交通客流】量大幅增《加可能危及运营安全!的情况下城市—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!位应:。当采:取限制客《流,等临时措《。施
第五】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!通运营?中,发生人身伤亡事故】应当按照先抢救受伤!者及时排除故障恢】复正常运行后处理】事故的原则处置并】按照国家《有关规?。。定及时向有关行政】管,理部门报告》;有关行政管理【。。部门、?城市轨道交通—建设经营《单位应当配合相关】部门:及时对现场进—行勘查、检验依法进!行事故的认定和【处理
【。第五十四条 因城市!轨道交通运营造成他!人,损害的城市轨道交通!建设经营单》位应:当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;【但能够证明》损害是因受》害人故意或者不可】抗力造成的不—。。。承担责任;》受害人对损害—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!减,轻,责任法律《另有规定《的依照其《规,定,
? 第?。。五十五条 》禁止下列危害城市】轨道:。交通安全的行为
】 (一)擅】自进入城《市轨:道,交通控制中》心、驾驶室》等场所;
】 (二)擅自操【作有:警示标志《的按:钮、开关装置非【紧急状态下》动用紧?急或者安全装置;】
(三【。)擅自移动、遮盖安!全消防警示》标志、疏散导—向标志、测》量设施以《及安全防护》。设备;
】(,四)在行车设施上】丢弃:物品向城市轨—。道交通列车、—机车、维修工—程车等设施》投掷:物,品;
》 :(五)在城》市轨道交《通的地面线》路轨道?上铺设平交道口【、平:交人行道;
! (六)损坏城市】轨道交?通设施;
】。 ,(七)?在城市轨《道交通过湖、过河隧!道控制保护区—内的水?域实:施抛锚、《拖锚等活动;
】 : (:八)在?城市轨道交通—地面线路或》。者,高架线路两侧修【建妨碍行车瞭—望,的建:(构:)筑:物或者种《植妨碍行车》瞭望的树木》。;
: (九)故】意,干扰城市轨道—交,通专用通《讯频率?;
(十】。)其他?危害城市轨》道交通安全的行【为
第六章 法!律,责任
!第五十六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四—。十二:条,、第四十四条规定在!城市轨道交通控制】保护区和特别—保,护,区内:施,工作业的单》位未制定安全防【护方案或者未按照】安全防护方案进行】施工或者拒绝城市轨!道交通?建设经营单位—进,入施工现《场查:看的:。由城市管理综合【行政执法或者有关行!政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拒《不改正的处以5【万元以上1》。0万元以下罚—。款;造?成损失或《者安全事故的—依法追究《相关:单位及责《。任人法律《责任:。
《 第五十七条 城】市轨道?交通建设经营单【。位,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市—交通运输《行政管?。理部门执法》机构责令《改正处以《1万元以上3万元以!下罚款
《 ,。 ?(一)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一条》规,定未经市交通—运,输行:政管理?部门:组织初期《运营安全评估—合格擅自投入初期运!营的;
》 (二)—违反:本条:例第二十五条规定】未,统一设置《各,类导向标志未能【保持:通道:、出入口畅通未在车!站等醒目位置—公布:列车运行信息和换乘!提示的;
】。 (:三)违反《本条例第三十七【条规:。定,未建立?投诉受理制》度或者?未依:法,处理乘客投》诉的;
【 (四)违反本条例!。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按!照国家有关》标准设置消防、防】汛、防护《、报:警、:救援等器材》和设备未定期进行】。。检查、?。维护、更新》未能保持其》完好、有效》的;
《 : (五)《违反本?。。条例第四十七条规】定未在城市轨—道交通沿线》采取技术保》护和监测措施未定期!进行有关评估、【安全性检《查和评价的;
! (?六)违反本条—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!十二条?规定:未及时排除故障恢复!。运营或?者采取相应》的组织疏散》、换乘、限制客【流等临时措施—未及时将城市—轨道交通设施发【生故:障的有关信息—。向社会公告和向【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!部门报告的
】 第五十八条 】违反本条例第四十】。五条规定《未建立安全管理制】。度,、落实各项安全生】产责任?的由市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?管理部门《。或者市交通运输行】政管理部门执—法机构?依据各?自职责按照安全【生产法?律、法规进》行处罚
《。 第五十【九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三十三条》第一款、《第五十?五,条第一?项至六项规定的城】市轨道交通》建,设经营单位有权【对行为人进行—。劝阻违反《治安管理规》定的由公安》机关依法处》理,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。刑事责任
— : 违:反本条例第》五十五条第七项【。至九项规定的由有关!行政:管理:部门依?法予以?处罚
? 第六十条】 ,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城市轨?道交通建设经—营单位责令改正并视!情节轻重处》以警告或《者罚款?
, (一—)冒用?他人优惠类记名【票,卡(证件)的处以】50元以上100】元以:下,的罚款有关信—息纳:。。入信用信息系—统;:
(二)】在列车、站台—。、站厅、《通道、出入》口或:者其他城市轨道【交通设施《内擅:自停:放车辆?、堆放?杂物、摆摊设—点,、兜售及派》发印刷品的处以5】0元以上200【元以下罚款》;
? , (三)》在,列车、站台、站厅、!通道、出入口或者其!他,城市轨道《。交,通设施内吸烟—、,乞讨、卖艺、随【地,便溺、吐痰》和吐口香糖、—乱扔垃圾等》。废弃物的处以50元!。以上200元以下】罚,款;
? :。 (四)》在列车、站台、站】厅、通道《、,。出入口或者其—他城市轨道交通设】施上擅自书》写、刻画、》张贴、悬挂物品【的处以30》0元以上10—00元以下罚—款;
— ,(五)?擅,自,携带畜禽、宠—物(导盲犬除外【),进站乘车的》处,以200元以上5】。00元以下》罚款;
《 (六)携】带自行车进站—乘车(已折叠—的,自行车除外)在【车站、?。列车内使《。用滑板、溜冰—鞋等代?步用具的处以50元!罚款;
《 (七)在】列车上进食(—婴儿:、特殊?。病人除外)的处以1!0元以上50元以】下罚款?
第六十】一条 有关行—政管理部门工作【人员和城市轨道交通!建设经营单位工【作人员玩忽》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!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—。事责任
《
:第七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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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】二条 本条例自2】018年1》1月1日起施行【201?1年8月31—日昆:。明市第十三届—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:员,会第五次会议通过】2011《年9:月30日云南省第】十一届人民代表【。大会常务委员会【。。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!的昆明市城市轨道】交通:管理条例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