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?城市节约用水管理】条例
第一章 【 总 则
第一!条 ?为加强城市》节约:用水管理科学—合理利用水资源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】持续发展建》设节约型社会—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水法、城!市,供,水条例等法律、【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条?例
第二《条 本《市城市规划区—范围:内的城市公共—供水企业使用城市】公共供?。。水和自?建设施?供水的单位和个人适!用本条例
第三条】 城市节》约,用,水应当?遵循统一规划、总量!控制、计划用水、】综合:利用、讲求效益【的原:则大力?推行节水《措施:推广节水新技术、】新工艺发展节水型】产业建设《。。节水型?城市
第四条 【 市:城市: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!门主管城市节约【用水工作市》节,约,。用水管理机》构,具体:负责城市《节约用水日常管理】工作
市人民—。政府:相关职能部门按照】各自的职责配合做】好城:市节约用水工作
第!五条 城市节【约用水专业规—划由:。市,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!管部门会同有关部】门编制并纳入水资源!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政!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!实施的城市节约用水!。专业规划未》经批准机关同意【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随意》变,更
第六《条 各级政府【应当广泛开展城【市节约用水的—宣传:教,育,。。提高全?民节:约用水意识
第七】条 : ,单位:。和个人符合下列条】件之一的由》市人民政府或—者市城市节约用【水行政主管部门给】予表彰奖励》
(一)非》居民用?水单:。位通过采取节—水,措施:实际用水量明显下】降,。的;
(二》。)城市再《。生水利用作》出显:著成绩的;》
(三)《。。研,究推广节水》技术、工艺、—设,备、器具等有—突出贡献的;
【(四)节约用—水宣传教育、管理工!作成效明显的;【
(:五)举报和制止严重!浪费用水行为属【实的:;
(六)其他对】城,市节约用《水作出突《出,成绩的
第》八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对违反本条例】的,行为:都,有权:予,以劝阻、制止和【举报:
第二章 》 计划用水》
第九条 市节约!用,水管理机构根据【水资源和供水状况】、用水需《求以及用水定额组织!编制非居民用水【。单位年度《计划用水指标报市】城市节约《用水行?。政主管部门批准后】。执行
第十条 【 非居民用水单【位(含生产、—经营性的用水个人)!。实行计划与定额【相结合?的计划用水管理具体!。纳入: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!民用水?单位的范《围根据国家节约用】水的有关要》。求及非居《民用水单《位,月用:水量确定
居民生】。活用水实《行阶梯?式,计量水价管理城【市公共?供水企业应当抄【表到居民生活用【水户
第《十一条 《。 非居?民,用水单位《应当向?市,节约:用水管理《机构办理计划用【水指标签订计—划用:水管理责任书—并按照下达的—计划用水《指标用水
第—十二:条 : 需要增加用水量】的应当向市节约用】。水管理机构提出增加!计划用水指标的申请!
需要临时用—水,的应当向市节约【用水管?理机:构申请临时计划用】水指标?并接受使《用期内的计划—用,水指标考核
—市节约用水管理【机构接到非居民用水!单位增加计划用水指!标的:申请应?当,受理并根据计划用】水指:标管理规范要求在1!0个工?作日内作出批—准或者不批准—的决定?;接到临时计划【用水指标的申请应当!受理并根《据计划用《水,指标管理规范要求】在3个工作日内作】出批准或《者不批准的》决,定
第十三条 【 计划用水指标的核!定、下达和调—。整应当遵循公开、公!正、便?民,和效率?的原则
计划用水指!。。标应当满足非居民用!水单位合理》用水的需要
—。第十四条 水资源!紧缺时在确保城【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水!的前提下经市人【。民政府批准》。可以采取限》制用水措《施
第十五条— :对取用?地下水资源的单位】和个:人按照国家规定实】行取:水,许,可制度严格控制【并逐:步压:减地下水井开—。凿和地下水开采量提!高地下水资源费征】收标准在城市公【。共供水管网覆—盖区域内禁》止新凿?地下水井城市公【共供水管《网覆盖区域外严格】限制新凿《地,。下水井具体办法由市!人民政府另行—制定
第十》六条 经批—准开凿的地下—水井取?用地:下水应?装表计量缴纳—。地下水?资,源,费和污水处理费【纳入计划用水管理】
第十七条 市】节约用水管理机【构应当?建立健全用水和【节约:用水统计制度—
供水企业应当在每!月10日前向市节约!用水:管理机构报》送上月?。非,居民用水单位的用】水量和相关用水资】料
非居民》用水单位《。应当做好用水和【节约用?水统计工《作建立健全》用,水原始记录和—统计台帐并定期向】市节约?用水管理机构—报送月?(年)统计报表
】第十八?条 非居民用水】单位超计划》用水实行累进加价】收费制度《超出计划用水指标的!用水量除据实交【纳水费外《由市节约用水—管理机构根据该单】位实际执《。行的水价标准收【取超:。计划用?水累进?加,价水费
第》一个月超计划用水】指标用水《的超出部分水量按】。水价(?不含污水《处理价格《下同:)的0.5》倍收取;第二个【月仍然超计划用水】指标用水的按水价的!1倍收取;第三个月!及以上继续》超,计划用水指标用水】的按水价的1—.5倍收取
第【十,九条 超计—划用水累进加价水】。费,交同级财政专户【储存:专项用?于节水?技术示范推广、【宣传:。、奖:励补助城市》供节:水,设施建设行》业管理?和城市水资》源保护等不得挪作】他用:
第三章《。 节约用水—
,第二十条 —建设项目实行用【水节水评估制度年设!计用水量《在3万立《方米以上的新—建、改?建、扩建《建设项目应当—在,可行性研究》阶段编制用水—节水评估报告其【他建:。设项目的可行性研】。。究报告应当包括【。用水节水《评估的内容》
用水?节水评估报告编【制和审查的具体办】。法由市城市节约【用水行?政主管部门制定【报市人民政》府批准后实施
【第二十一条 — 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设项目应《。当制:定节约用水措施方】案配套建设节水设】。施并与主体工程同】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同时投—入使用?
第二十二条 【 建设项《目节约用水措施方】案,应当经市《。城,市节约?用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市城市节约【用,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应当自受理—之日起?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!。查意见建设单位【。在申办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时应当向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【提交建设项目节约】。用水措施方》案,的审:查意见
建设—项,目设计单位应当按】照国家和本市的节】。。水标准?和,规范进行节水—设施设计施工图审查!单位应当严格—审查节?水设施相《关内容?
第二十三》条, 建?设项目竣工后—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!应当:对节水设《施,进行验收未申请验】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!有关部门不》予办理竣工验收备】案手续市节约用水】管理机构对该非居民!。用水:单位不?予下达计划》。用,水指标所用水—量可以按超》计划用水收取加价】水费:
第二?十四:条 : 供:水企:。。业应当加强对供【。水设施、设》。备的维护和管—理防止漏《水损失
《供水企业管网—供水漏失率、供水产!销差率以及水厂【生产自用《水比率?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!标准
?第,二,十五条 《 ,非居民?用水单位应》当,建立健?全节:约用水规章制—度并指定部门或者专!人具体?。负责:节约用水工作—
第二十六条 非!居民:用水单位应当加强】对用水及节水设【施、设备、器具的】管理和维护保持完】好和正常运行避免】漏水:损失
未经市节约用!水管理机《构批准不得擅自【停止使用节水设施
!已安装使用国家明】。令淘汰?用,水器:具的非居民用水单位!应当按市节约用水管!理机:。构的要求限期更换】。
鼓励居民生活用水!户使用节《水型器具
第二十七!条 ?市城市节约用水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。会同市?质量技术《监督:行政主管部门确认“!节水型用水器具名录!”和“明《令淘汰用水》器具名录”》并,向社会公布》
工:商、质量技术监督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加强监【督管理禁止》生产和销售国—家明:令淘:汰的耗水量高的设】备、产品
》第二十八条 【建设工?程,。开工前建设单—位,和施:工单位应当查明地下!供水管?网情况管线管理单】位应当给《予,配合避免《施工中损坏供水管道!造,成漏水?损失
供用水管【道、设施、设备、器!具,漏水的供水企业、非!居民用水单位—或者物业管理—单位在发现后应当】立即组?织抢修市节约用水管!理机:构在接?到漏水?报告后应《当责令限期修复
】第二十九条 【。工业用水应当采用】先进技?术、: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!用水:次,数提高?水的重复利用率以】水为:原料的生产企—业应:当采:。用,节水生产《工艺和技术》减少损耗
》冷,却水应当循环使用循!环使:用,率应当按城市节约用!水专业规划要求达到!。国家节水《型城市标准
第【。三十条? 使用公共供【水的非居民用水单】位应当按规》定安装计《量,仪表;?自建:设,施供水的非居—民,用,水单位应当》安装计量总表—并按:规定定期校验
【第三十一条 从事!洗车、洗《浴、游泳、水—上娱乐?等业务的应当安【装节约用水设施【、设备提高水的利】用率
第三十二【条 : 积极采用低洼草坪!、渗水地《面等雨水收集利用方!法节约用水
第三】十三条 《 ,非居民用《水单位应《当,每三年进行一次水量!平,衡测试?并,根据测试结果及【时,改正用水浪费—问题提高合理用水】水平:
市城市节约用水】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应?当制定水量平—衡测试的具体规范】要求:并予以公布
非居民!用水单位的水—量平衡测试可以委】托具有相《应技术?力量的专业单—位进行也可以按照】。市城市?节约用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制—定的规范《要求自行《测试
第四章【 城市再》生水利用
第三【十四条 城—市再生水《是指城市污水和【废,水经处?理净化后水质达到】国家城市污水再【生利用分类》标准可以在一—定范围内使用的非】饮用水
再》生水利用设施是指再!生水的?集,水、净化处》理、供水、计量、】。检测设施及其—他附属设《施
再生水》主要用于厕》。所冲洗、园林绿【化、道?路清:洁、:车辆冲洗、基建施】工,、景观环《境、:设备冷却《、工业生产》等可以?接受其水质标—准的用水《
第三十五条 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!项目日可回收水【量在45立方米以上!。日再生水需水量在】30立?方米以上且符合下】列条件之《。一的建设单位应当】在水量平衡计算【的,基础上同期自建相应!规模的再生水利用】设施
?(一)建筑面积【在2: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!、,饭店、商场、—综合性服务楼—及高层?住宅;
(二)建】。。筑面积在3》。万平方米《以上的机《关、科研单位、学校!和大型综合性—文化体育设施—;
(三)建筑【面积在5万平—方米以上的居住区或!者其:他建筑区等
第【三十六?条 原已建—成使:用,的工程?项目:日可回收《水量在75》立方米以上日—再,生水需水量》在50立方米以上】且具备建设场地【等条件?的产权?单位或者物》业管理单位应当【按照:市节约用水》管理机构的要求建设!相应规模的再生水】。利用设?施
:第三十七《。条, :。符合第三《十五、?三十六条规定但可】以,。使用其他再生水利】用设施?供水的经市节约用水!管理机构《核实后?可,以不单独《建设再生水》利用设?施但需?配套建设《再生水用水》管道及其附属设【施和使用再生—水
第?三,十八条 再生水利!用设施?的设计、《施工由?建设单位委托具有】相应资?质的单?位承担建设单位组织!专家对设计方案【论证后?。应当:到市节约《用水:管理机构办理建设】备案再生水利—用设施竣工后必【须经市节约用—水管理机《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!能投入使用
—第三十?九条 再生水的管!道、水?箱等外部设》施表面?应涂成浅绿色—并严禁与自来水、地!下水供水管道直接】连接出水口必须标】有“非?饮用水”《字样和其他明显标】志
第四十条 鼓!励单位和《个人以独资、合资、!合作等方《式建设再生水利用】设,施和从事再》。。生水经营活动—。。
第:。四,十一条 》再生水的价格应【与自来水价格保持】。适当:差价按?低于自来水》价格的一定比—例确定具《。体的价格标准由价】格主管部门》制定
第四十—二条 ? ,再生水运营管理单位!。在经营过程》中应当?做到装表计》量按量收费不得擅】自间断供水或者停】止供: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!需要停止供》水的应当提前二十】四小时通知用水户
!第四十三条》 再生水利—用设施的产权单位或!运营:管理:单位应?当建立健全》再生水管《。。理制:度和:工作规程保》证再生水《利用设施正常运行】同时按规《定对出?水水质进行日常化验!;市节约用》水管理机构委托具有!检测资质的单—位定期检测确保再生!水水质符合国家【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!类标准
《第四十四条 已】建、新建《、改建?、扩建的污水—处理厂应当》按照城市节约用水专!业规划建《设相应?的城市?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!施
第四十五条 !园林、绿化》、景观、洗车、环】卫及建设施》工,。用水应当首选使用再!。生水
第五章 法!律责任
第四十【六条 ?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!城市节?约用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!不改的视情节轻重按!下列规定予以处罚
!(一)?纳入计划管理—的非居民用水单位未!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!或者拒不签订计【划用水?管理责任书的或者供!水企:业未按要求报送【非居民用《水,单位的用水量和相】关用水资料的处30!0,元以上1《000元以下罚款】;
(二)使用公共!供水或者自》建设施供《水的非居《民用水单位未按规】定安装计量仪—表的处500元以】上2000元以【下罚:款,。; :
(三?)建:设单位未办理再【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备!案的处1《000元《。以上:2000元以下罚款!;
(四)非—。居,民用:水单位或者物业【管理:单位擅自停止—使用节水设施或未】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!测试的处《3000元以—上5000元—。以下罚款《;
:(五)再生》水利用设施》。产权单位或者再【生水运营管理单位】的,再生水水质未达【到国家城市》污水再?生利用分类标—准的处2000元以!上5000》元以下罚款;—
,(六)?从事洗车、》洗,浴,、游泳、水上娱乐业!务的单?位或者个《人未:安,。装节水设《施,的处5000元以上!1万元?以下罚款;
(【七)再?生水利用设》施的:产权单位或运营【管理单位《擅自停止《运行或者供水的处5!000?元以:上2万元《以下罚款
第四十】七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市】城市节约用水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并视情【节轻重按下列规定予!以处罚
(一—)单位或者》个人将再生水管道与!自来水、地》下水供水管》道,连,接的处5000元】以上:1万元以《下罚款;
(二)新!建、改?建、扩建建设—项,目符合?再生水利用设施建】设条件但未按相应规!。模同期建设或—者可以使用其他【再生:水利用设施但—未配套建《设,再生水用水管道及】其附属设施和—。使用再生《水的对建设单位处5!万元以上《10万元《以下:罚款;
(三)【已建:成的:建设项目符合再【生水利用设施建设】条件但未按相应规】。。模组织建设或—者可以使用其—它再:生水利用《设施但?未组织安装再生水用!水管道及其附属设】施和使用再生—水的对物业》管理单位处5—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款对产—权,单位处3万元以上5!万元以下罚款并【。。核减计划用水指【标;
(四)新【建、改建、扩建建】。设项目竣工后节【水设施没有建成或】者没有达到国家【规定要求擅自投入使!用的对建设单位【处5万元以》上10?万元以下罚款
第】四十八条 》。。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!下列行为之》。一的由市城市—节约用水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修复逾期不修【复的处损失水量总】价20倍以下罚款】罚款总额《不超过5万元
(】一)供?水企业和非》居民用水单位因失】。修、失养或者人【为造成供《、用:水设施、设备、【。。器具:损坏漏水的;
(二!)施工单位因施工损!坏供水管网造成【漏水的
《第四十九条》 非居民用—水单位?未按要求《更换原已安装的【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!器具的由市城—市节约用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按每套—(件、只)》处30元以上100!元,以下罚款罚款—总,。额最高不超过3万】元
第五十条 工!业企业的工业—用水重复利用率未】达到国家和》行业:。标准的由市节—约用水管理机构核】减计划用水指标
第!五十一条 —逾期不缴纳超计划】用水加价水费的从期!限届满之日起由市节!约用水管理机—构除按日加收—滞,纳部分千分之二的】滞纳金外同时核减计!划用水指《。标
第五《十二条?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擅自开凿地下水!井取用地下水—的单位或者个—人由:相关部门《依法处罚直至封【井
第?五十三条 —市城市节约用—。水行:政主管?部门、?市,节,约用:水管理机《。构和相关《职能部门及》。其,工作人员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所在】单位、上级主管部门!或者监察部门依照管!理权限给予批评教】育责:令改正;情节严【重的给予行政—处分
(一)不履行!职责行政《不作为的;》
(二)在核定计】划用水指标时故意】压低或者增加计划用!水指标的;》
(三)在国家、】省及:本,条例规定之》。外乱:收费、乱罚款的;】
(四)接到供【水管道?漏水:报告后不及时责令相!关责任人修复—的
第六章 【。。 附 则
第五!十四条 本条例】自2006年—5月1日起施行1】996年11月28!日昆明市第十届人】民代: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!通,过1997年1月1!4日云南省第八届人!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二十五次【会议批准《的昆:明市:城市节约用水—管理条例同》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