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:。市城市节约用水【管理条?例
第一章 — 总 则 —
第:一条 为》加强城市节》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】理,利用水资源促进经】。济社会的可持续发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】。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水,法、城?市供水条例等法【律、法规结合本市】实际制?定本条例
第—二条 本市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的城市公共供水【企,业使用城《市公共供《。水和自?建设:施供水的单位和【个人适?用本条例
第三条】 城市节》约用水应当遵循统】一规划、总量控【制,、计划用水、—综合:利用、讲求效益的】原则大力推行—节水措施《。推广节水新技术、】新工艺发《。展节水型产业建【设节水型城市
第四!条 市《城市节约用》水,行政主管部》门,主管城?市节约用水工作【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!具体负责城市节约】用水日常管》理工作?
,市人民政府相—关职能部门按照各】自的职责配合做好】城市节约用》水工:作
第五《。条 城市》节约:用,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!节约用水行政主【管部门会《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纳!入水资源综合—规,划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!准实:。施的城市节约—用水专业规》划未经批准》机关同意任何单【位,和个:人,不得随意《变更
第六条 】各级政府应当广泛】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!宣传教育提高—全民:节,约用:水意识
第七条 】 单位和个人—符合下列条》件之一的由》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城!。市,节约用水行政主【管部门?给予表彰奖》励
(一《),非居:民用水单位通过【采取节水措》施实际?用水量明显下降的】;
:(二:)城市再《生,水利:。用作出显《。著成绩?的;
(三》)研究推广节水【技术、?工艺:、设备?、器具等《有突出?贡献的;
(四【)节约用水宣传【教育、管理》。工作成效《明显的?。;
(五)》举报和制止严重【浪费:用,水行为属实的;【。
(六)其他对城市!节约用水作出突【出成绩?的
第八《。条 ?。任何单位和个—人,对违反本条例—的行为都有》权,予以劝阻、》制止和举报
—第二章 《 计划?用水
?。第九:条 市节约用水管!理机构根据水资源】和供水状况》、用水需求以及用水!定额组织编制非居民!用水单?位年度计《划用水指标报市城市!节约:用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后?执行
第十条 非!居民用水单位(含生!产、经营性的用【水个人)实行计划与!定额相?结合的计划用水管】理具体纳《入计划用水管理的】非居:民用水单位的范围根!据国家节《约用水的有关—要求及非居》民,用水单位月用水量确!定
居民生活用水】实行阶梯式计量水】价管理城市公—共供水企业》应当:抄表到?居,民生活用水户
第十!一条 非居民【用水:单位应当《向市节约用水管理】机构办?理,计划用水指》标签订计《划用水管理责任【书并按照下达的【计划用水指标用【水
第十二条— 需要增加—用水量的《应当向市节约—用水:管理机构提出—增加计划用水指标】的申请
需》要临时用水的应当】向市:节约用水《管,理机构申请临时计划!用水指标并接受使】用期内的计划用水指!标考核
《市节约用水管—理机:构接到非居民—用水单位增加—计划用水指标的申请!应当受理并根据【计划用水指标管理规!范要求在10个工作!日内作出批准—或者不批准的决定;!。。接到临时计划用【水指标的申请应【当受理并根》据计划用水指—标管理规范要求在】3个工作日内作出】批准或者《不批准?的决定
《第十:三条 ? 计划用水指标的核!定、下?达和调整应当遵循】公开、?公正、便民和效【率的:。原则
计划》用水指标应当满足非!居民用水《单位合理用水—的需要
第十四条】 :水,资,源紧缺时在确保城】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水!的前提下经市人【民政府批准》可以采取限制用水措!施
第?十五条 对—取用地下水资源的】单位和个人按照【国,家规定实行取—水许可制度严格【控制并?逐,步压减地《下水井开凿和—。地下水开《采量提高地下水资】源费征收标准在【城市公?。共供水管《网覆:盖区域内禁止—新凿地下水》井城市?。公共供水管网—覆,盖区域外严格限制】新凿地?下水井具体》办法由市人民政【府另行制定
第十六!条 经批》准开凿的地》下水井取用地下水应!装表:。计量:缴纳地下水》。资源:。费和污水处》理费纳入计划用【水管理
《第十七条 》 市节约用水管【理机构应当》建立健全《用水和?节约用?水统计制度
供【水企业应当在每【月10日前》向市节约《用水管理机构报送】上月非?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!量和相关用》水,资料
非居民—用水:单位应?当做:好用水和节约—用,水统计工作建立健】。全,用,水原始记录和统计】台帐并定《期向市节约用水管】。理,机,构,报送月(年)统计】报表
第十八条 !非居民用《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实!行累进加价收—费制度?超出计划用水指标的!用,水量除据实交纳水费!外由:。。。市节约用水管理机】。构根据该单位—实际执?行的水价《标准收取超计划用水!累进加价水费—
第:一,个月超?计划用水指标—用水的超出部分【水量按?水价(?不含污水《处理价格下同)的0!.5倍收取;第二】个月仍然超计划【用水指?标用水?的按水价的1倍【收取;第三》个月及以上继续超计!。划,。用水指标用水的按水!价的1.《。5倍收取
第—十九条 超计划】用水累进加价水费】交同级财政专户储存!专,项用:于节水技术示范推】广、宣传、奖励【补助城市《供节水设施建—设,行业管理和》城市水资源保护等】不得挪作他用
【第三章 节—约用水
第二十【条 : 建:。设项目实行》用水:节,水评估制度》年设计用水量—在3万立方米以【上的新?建、改?。建、扩建建》设,项目应?。当在:可行:性研究阶《段编制用《水节水评估报告其】他建设项目的可【行性:。研究报告应当—包,括用水?节,水,评估的内容
用【水节水评估报告编】制和审查的具体办】法由市?城市节?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!制定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施
第】二十一条 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建设【项目应当制》定节约?用,水,措施方案配套建【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!工程同时设计、【同,时施:工、:同,时投入?使用
第二》十二:条, 建设项目节约用!水措施方《。。案应当经市城市节】约,用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查市《城市节约《。用水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应当自受理之日【起5:个工:作日内作出》审查:意见建?设单位在申》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,时应当向规划—行政主管部》门提交建《。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!方案的审查意见
建!。设项目设计单位应】。当按照国《家和:本市的节水标—准,和规范?进行节水《设施设计施工图【审查单位应当严格】。审查节水设施—相关内容
第二十】三条 建设项目竣!工后市节约用水【管,理机:构应当对节》。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申!。请验收或者验—收不合格的有关部】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!。备案:。手续市?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对!该非居民用》水单位不予下达计划!用水指标所用水量可!以,按超计划用水—收取加价水》费
第?二十四条 》 供:水企业应当加强对】供水设施、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防!止漏水损失
供【水企业管网供水漏】失率、供《水产:销差率以及水厂生】产,自用:水比率应当符合国家!或行业标《准,
第二十五》条 非居民用水单!。。位,应当:建立健全《节,约用水?。。规章制度并》指,定部门或者专人具】体,负责节约《用水:工作
?第二十?六条 非》。居民用水单位—应当加强《对用水及节水设施、!设备、?器具的管理和维护】保持完好《和正常运行避免【漏水:损,失
未经市节约用】水管理?机构批准《不得擅自《停止使?。用,节水设施
》已安装使《用,。。国家明令《淘汰用水器》具的非居民用水单位!应,当按市节约用—水管理机构》的,要求限期《更换
鼓励居民生活!用水户使用节水型】器具
第二十—七条 市城市节】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会《。同市质量技术监【督行:政主管部门确认【“节水型用水器【具名录”和“明令淘!汰用:水器:具名录”并向—社,会公布
工商、【质量技术《监,督行: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加强监督管理禁止!生,产和销售国》。家明: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!。设,备、:产品
第二十八条】 建设工》程开工前建设单【位和:施工单位应当查明地!下供水管网情况【管线管理单位—应当给?予配合避《免施工中损》。坏供水管道造成漏】水,损失
供《用水:。管道:、设:施、:。设备、器具漏水的供!。水企业、非居民用水!单,位或者?物业管理单位在发现!后应当立《即组织?。抢修市节约用—水管理机构》。在接到漏水》。报告后应当责令限】期,修,。复
:第二十九条 工】业用水应《当采用?先进技术、工艺和设!备增加循环》用水:次数提高水的重【复利用率以水为【原料的生产企业【应当:采用节水生产工艺和!。技术减少损耗—
冷却水应当循【环,使用循?环使用率应当按【城市节约用水—专业规划要求—达到国家节水型城】。市标:准
:第三:十条 使用公共】。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!位应:。当按规定安》。装计量仪表;自建】设,。施供水的《非居民用水》单位应当安》。装计量?总表并按规定定期】校验
第三》十,一条 从事洗【。车,、洗浴、游》泳、水上娱乐等业务!的应当?安装节约《用水设施、设备【。提高水的利》用率
第三》十,二条: 积极采用—低洼:草,坪,、渗水地面》等雨:水收集利《用方法节约用—水,
,。第三十三条 非】居民用水单》位应当?每三年进行》一次水量平衡测【试并根据测试结【果及:时改正用水浪费【问题提?高合理用水水平
】市城市节《约,用,水行:政,主管部门应当—制定水量平衡测试】的具体?规范要求《并予以公布》
非居?。民用水单位的水量】平衡测试可以委托】具有相?应技术力《量的专业单位进行也!可以按照市城市节】约用水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制《定的规范要求—自行测试
第四章!。 城市再生水【利用
?。第三十四条 城市!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!和废水?经处理?净化后水质达到【国家城市污水再【生利用?分,。类标准可以在一定范!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!
再生水《利用设施是指—再生水的集水—、净化?处理、供水、计【量、检测设施—及其他附属设施【
再生水主要用于】厕所冲洗、园林【绿化、道《路清:洁、:车辆冲洗、基建【施工、景《观,环境:、设备?冷却、工业生产等】可以:。接受其水质》标准的用水
第【三十五条 —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设项目?。日,可回收水量》在4:5立方米《以上日再生水需【水量在?30立方《。米以上?。且符合下《列,条件之一的建设单】位应当?在水量?平衡计算的基础上】同期自建相应—规模的再生》水利用设施
(【一)建筑面积在【2万平方米以—上的宾馆、饭店、商!场、综合性服—务楼及高层》。住宅:;
(二)建筑【面积在3万平方米】以上的?机关、科研单位【、学校和大型综合性!文化体育设施;【
(三)建筑面积在!5万平方米以上【的居住区《或者:其他建筑区》等
:第三十六条 【原已建成使用的工】程项目日可回收水】量在75立方米【。以,上日再生水需水量】在,。50立方米以上且具!备建设场地等条【件的产权单位—或,。者物:业管理单位应—当按照?市节:约用水管理机构的】要求建设相应规【模的再生《水利用设《施
第三十》七条 符合—第三十五、三—十六条规定但—。可以使用其他—再,生,水利用设施供水的】。经市节?约用水管《理机构核实后可【以不单独建设再生】水利用设施但需配】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!道及其附属设施和】使用再生水》
第三十八条— 再生水利用设】施的:设计、施工由建设】单,位委托具有相应【资质的单位》承担建设单位组织专!家对设计方》案论证?后应当?到,市节约?用水管理机构办理】建设备案再生水【利用设?施竣工?后,。必须经?。市,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组!。织验收合格后—方能:投入使用
第—三十:九条 ? 再生水的管道【、水箱等《外部设?施表:。面应涂成浅》绿色:并严禁与自来—水、地下水》供水管道直接连接】。出,水,口必须标有“非饮】用水”字样和其他】明显标志
第四【十条 鼓励单【位和个人以》独资、合资、—合作等方《式建设再《生水利用设施和【从事再生水经营活】动
第四《十一条 》再生水的价》格应与自来水价格】保持适?当差价按低于自来】水价格的《一定比例《确定具体的价格标准!由价格主管部—门,制定
第四》十二条 再生水】运营管理单位在【。经营过程中应当【做到:。装表计量按量—收费不得擅自—间,断供水?或者停止供水因设施!。检,修,等原: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!当提前二十四小【。时通知用水户
第】四十三条 再生水!。利用设施的产—权单位或运营管理】单位应当建立健【全再生水管》理制度和工作规【程保证再生水利用设!施正常运行同时按】。规定对出《水,水质进行《日常化验;市节约用!水管:理机构委托具有检测!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!确保再生水水—质符合国家城市【污水再生《利用分?类标准
第四十四】。条 已建、—新,建、改建、》扩建的污《水处理厂应当—按照:城市节约用》水专业规《划建设相应的城【市污水处理再生利】用设施
第四十【五条: 园林、》绿,化、景观、洗车、环!卫及建?设,施工用水《应,当首选使用再生水】
第五章》 法律责任
第【四,十六条 《。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,下列行?为之一?的由市城市节约用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限期改》。。。正逾期不改的视【情节:。。轻重按下列规定【予以处?罚
(一)纳—入计划管理的—非居:民用水单位未按【规定报送统计报【表或者拒不签订【计划用水管理责【。任书:的或者供水企—业未按要求报送非居!民,。用水单位《的用水量和相关用】水资料的处300元!以,上100《0元以下罚款;【。
,。(二)使用公共【供水:或者:自,建设施供《水,的,非,居,民用水单《位未按规《定安装计《量仪表的处500元!。以上2000元以下!罚款;
(三【)建设?单,位未办?理再生?。水利用?设施建设备案—的处1?。000元以上—2,000元以下罚【。款;
(四)—非居:民用水单位或—者,物业管理单》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!。设施或未《按规定进行》水量:平衡测试的处—3000元以上5】0,00元以下》罚款;
(》五)再生水利用【设施产权单》位或者再《生水运营管理单【。位的再?生,水水质未达到—国家城市污水再【生利用分类标准的】。处20?00元以上》5000元以下罚款!。;
(六)从事洗】。车、洗浴《。、游泳、《水上:娱乐业务的单位或】者个人?未安装?节,水设施的处500】0元:以上1万元以下【罚款;
(七)再】生水利用设施的【产权单位《或运营管理单位擅】自停止运行或者供】水,的处5000—元以上2万》元,以下罚款《
第四十七条 【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》由市城市节约用水行!政主: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并视—情节轻重《按下列规定》予以处罚
》(一)?单位或者个人—将再生水《管,。道与:自来水、地下水供】水,管,道连接的处5—0,0,0元以上《1万元以下罚款【;
(二)新建、改!建、扩?建,建设项目《符合再生《水利:用设施建《设条件但未按相【应规模同期》建设或者可以—使用其?他再生水利用设施但!未配套建设再—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!。属设施和使用再生】水的对建设》单位处5《万元以上10—万元:以下罚款;》
,。(三)已建成的【建设项目符合再生】水利用设施建设条】件但未按相应规【模组织建《设或者可以使用其它!再生水利用设施【但未组织安装—再生水用水》。管道及其附属设施】和使用再生水的对物!业管理单位处500!0元以上《1,。万元:。以下罚款对产—。权单位处3万元【以上5万元以下罚】。款并核减计划—用水指标;
(四)!。新建:、,改建、扩建建—设项目竣《工,后节:水设施没有建成或】者没有?达到国?家规定要求擅—自投入使用》的对建设单》。位处5万元以上【10万元以下罚款】。
第四十八条 【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市城市节约用水行!政,主管部门《责令限?期修复逾《期不修复《的,处损失水量总价20!倍,以下: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!5万元
(一)供】水,企业和非居民用【水单位?因失修、失养—或者人为造成—供、用水设施、设备!、,器具损坏漏水的;】
(二)施》。工单位因施》。工损坏供水》管网造成《漏水的
第四十【。九条 非居民用】水单:位未按要求更换【。原,已安装的国家明令】淘汰的用水器具的由!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!主管部门按每套(】件、只)处30【元以:。。上10?0元以下罚款罚【款,总额最高《不超过3万元
第】五十条? 工业企业的【工业用水重复—。利,用,率未达到国家—。和行:业标准的由市节约】用水管理机》构核减?计划用水指标
第】五十一条 逾期不!缴纳超计划用—水,。加价水费的从期限届!满之日起《由市节约用水管理】机构除按日加—收滞纳?部分千分之二的滞】纳金外同《时核减计划用水指】标
第五十二条 !违反本条例规—。定擅自开凿地下水】井取:用地下?水的单位《或者个人由》相关部门依法处【。。罚直至?封井
第五十三【。条 市城市—节约用水《行,政主管部门、—。市节约?用水管理《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!及其工?作人员?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所在:单位、上级主管部】门或者监察部—门依照管理权—限,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!正;:情节:严重:的给予行《政处分
(》一,)不履行职责行政不!作为的;
》。(二)在核定计【划,用水指标时故意压】低或者增加计—划用水指标的;【
(三?)在国家、省及本】条例规定之外乱收】费、乱?罚款的;
》(四)接到供—水管道漏水报告【后,不及时?责令相关责任人修复!的
第?六章 附【 则
第五十四条! 本条例自200!6年5月《1日起施行199】6年11月28日昆!明市第十届》。。人,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四】次会:议通过1997年】1月14日云南省第!八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》员会:第二十五次会议【批准的昆明市城市】节约用水《管理条例同时—废,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