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?城市节约用水管理】条例
第一章 !总 则 《
,第一条 为加强】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!学合:理利用水资源—促进经济《社会的可持》续发展?建设节?约型社会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!、城市供水》条例等?法律、法规结合【本市实际《制定本条例
第二】条 本《。市城市规划区—范,围内的?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使用》城,。市公共?供,水和自建设施供水】的单位和个人适【用本条?例
第三《条 : 城市节约用水【应当遵循统一规划】。、总量控制、计划】用水、综合利用、】讲求:效益的?原则大力推行节水】措施:推广节水新技术【、新工艺《发展节水型产业【建设节水《型城市
《第四条? 市城市节约【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主!。管城市节约用—水工作?市节:约用水管理机构【。具体负责城》市节:约用水日常管理【工,作
:市人:民政府相关职能【部门按照各》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城!市,节约用水工作
【第五条 城市【节约用水《专业规划由市城【市节约用水》。行,政主管部门会同【有关部门编制并【纳入水资源综合规划!报市人民政府—。批准后实施经批【准实施的城市节【约用水专业规—。划未经?批准机关同意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【随意变更
第六【条, 各级政府应当广!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!的宣传教育提高全】民节约用《水意识
第》。七,。条 单位和—个人符合下》列,条件之一《的由市人民政—府或者市城市节【约用水行政主—管部门给予表彰奖】。励
(?一)非居民用水单位!通过采取《节水措施实际—用水量明显》下降的;
(二)】城市再生《水利用作出》显著成绩《。的;
(三》)研:究推广节水技术、】工艺、设备、器具】等有突出贡献的;】
,(四)节约用水宣传!教育、管理工作【成效明显的;
【(五)举报和—制止严?。重浪费用水行为属实!。的;
(六)—其,他对城?市节约用《水作出突出》成,绩的
第八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!本,条例的?行为都有《权予以劝阻、制止】和举报?
第二章 》 计划用《水,
第九条《 市节约用水管】理,。机构根据水资—源和供水状况、用】水需求以及用水【定额组织编制非【居民用?水单位?年度计划用水指【标报市城市节约用水!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后执:行
第十条 — 非居?民用水单位(含生产!、经营性《的用水个人)实行计!划与定?额相结合《。的计划用水管理具体!纳入计?。划用水管理》的,非居民用水》单位的?。范围根据国家节约】用水的?有关要?求及非居民用—水单:位月用水《量确定
居民生活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!水价管?理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应?当抄表到居民—。生活:用水户
《。。第十一条 非居】民用水单位应—当,向市节约用水管理】机构办理计划用水】指标签订计》。划用水管理责—任书并?按照下达的计划用水!指标用水
第十二】条 需要增加用水!。量的应当向市节【约用:水管理?机构提?出增加计《划用水?指标的申请
—需要:。临时:用水的应《当向市节约用水管理!。机构:。申请临时计划用水】指标并接受使用期内!的计划用水指标【考核
市节约用水】管理机构接到非居民!用水单位《增加:计划用水指标的申】请应:当,受理并根据计划用水!指标管理规范要求】在1:。0个工作日内作出】批准或者不》。。批准:。的,决定:;接到临时计—划用水指标的申【。请应当受《理并根据计划用水】指标管理规范要求】在3个?工作日内作出—批准或者不批准的】决定
第十三条 】 计划?。用水指标的核定【、下达?和,调整应当遵循公开、!公正、便民和效率的!原则
计划用—水指标应《当满足?非,居,民用水单位》合理用水的》需要
?第十:四条: 水资源紧缺【时在确保《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!水的前提下经市【人,民政府批准可以采】取限制用水措—施
第?十五条 对取用地!下水资源的单位【和个人按照》国家规定实行—取水许可《制度严格控》制并逐步压》减地下?水,井开凿和《地下:水开:采量提高《地下水?资,。源费征收标准—在城市公共》供水管网覆盖区域】。内禁止新《凿地:下水井城市》。公共供水管》网覆盖区域》外严格限制新—凿,地下水井具体办法】。由,市,人,。民政:府,另行制定《。。
第十六条 经】批准开凿的》地下水井取用地下】水应装?。表,。计量缴纳地下水【资源费和《污水处?理费纳入计划用水管!理,
第十七条》。 市节约》用水管理机构应当】建立健全用水和【节约:用水统计《。制度
供水企业应】当在每月10日前】向市节约《用水管理《。机构:。。报送上?。月非居民用水单位的!用水量和相关—用水资料
非—居民用水单》。位应当做《好用水和节约—用水统计工作建立】健全用水原》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并!定期向市节》约用水管理机构报】送,月(年)统计报表】
第十八条 非居!民用水单位超计划用!水实行累进加—价,收费制度超出—计划:用水指标的》用水量除据实交纳水!费外由市节约用水管!理机构根据该单位实!际,执行的水价标准收取!超,计划用?水累进?加价水费
第一个】。月超计划用水指标用!水的超?出部分?水量按?水价(?不含污水《。。。处理:价格下同)的0.】5倍收取;第二【个月仍然超》计划用水《。指标用水的按—水价的1倍收—取;第三个》。月及以上继续—超计划用水指标用水!的按水?价,的1.5倍》。收取
第十九—条 超计划—用水累?。进加:价水:费交同级财》政专户储存专—项用于节水技术示】范推广、宣》传、奖励《补助城市供节水设】施建设行《业管理和城》市水资源保》护等不得挪》作,他用
第三》。章 节约用—水
:第二十条《 建设《项,目实:行用水节水》评估制度年设计用】水量:在,3,万立方米以》上的: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建设项?目应当在可行—性研究阶段编制【用水节水评估—报告其他建设项目的!可行性研究报告【应当包括用水节水评!估的内?。容
用水节水—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查!的具体办法由—市城市节约用水行】政,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!民政府批准》。后实施
第二十一】条 新建、改建】、,扩建建设项目应当】制定节约用水措施】方,案配:套建:设节水设施并与主】体工程同时设计【、同时施《工、:同时投入使》用
第二十二条【 建设项目节约用!水措:。。施方案应当经市城市!节约用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市城市节!约,用水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应当?自,受理之日起5个工】作日内作出》审查意见建》设单位在《申办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时应当向规划行【政,主管部?门提交建设项目【。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!审查意见
》建设项目设》计单位应当》按照国?。。家和本市的》节,水标准和《规范进行节水设施】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!应当严格《审查节水设施相关】内,。容
第二十三条 】。 建设项目竣—。工,后市节约用》水管理机构应—当对节?水设施进行验—收未申请验收或【者验收不《合格的?有关部门不》予办理竣《工验收备《案手续市《节约:用,。水管理机《构对该非《居,民用水单位不—予,下达计划用水—指标所用《水量:可以按超计划—用水收取加价水费
!第二十四条 — ,供水企业应当—加强:对供水设施、设备】的维护和管理防止】。漏水损失
供—水企业管网供—水漏失率、供水产销!差率以及《水厂生产自用水比率!应,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!准
第二十》五条 非居—民用水单位应当【。建立健全节约—。用水规章《制度并指定部—门或:者专人具体负责【节约用水工作—
第二十六条— 非居民用—水单位应《当加强对《用水及节《水设施、设备、【器具: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完!好和正常《。运行避免漏水—损失
未经市节约】用,水管理机构批—准不得擅自停—止使用?节水设施
已安【装使用国家》明令:淘汰用水器具—的非居民用》水单:位应:。当按市节《约用水管理机构的要!求限期?更换
鼓励》居民生活用水—户使用节《水型器具
第二十七!条 市城市节约】用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会同市》质量:技,术监督行政主—管,部门:确认:“,节水型用水器具名录!”和“明令淘汰【用水器具名录”并】向社会公布
工商、!质量技术监督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加强监?。督管理禁止生—产和销售国家—明,。。。令淘汰?的耗水量《高的设?备、产品
第二十八!条 建《设工程?开工前建设单位【和施工?单位应当查明地下供!。水管网情况管线管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!避免施工中》损坏供水《管道造成《漏水损失
供用【水管道、设》施、设?。备、器具漏》水的供水企业—、非居民《用水单?位,或者物业管理—单位在?。发现后应当》立即组织抢修市节约!用水管理机构在【接到漏水报告后应】当责令限期修复
】第二十九条 工】业用水应当》采用先进技术、工】艺和设备增加循【环用:水,次数提高水的重复】利用率以水为原料】的生产企《业应当采用节—水生产工艺和技术】减少损耗
冷却水】。应当循环使用循环】。使用率应当按城市节!约用水专业》规划要求达到国家节!水,型城市标准
第【三十条 使用公共!供水的非居》民用水?单位应当按规定安】。装计:量仪表?。;自建?设,施供水?的,非居:。。民用水单位应当安装!计量总表并按—规定定期校验—
第三十一》条 ?从事洗车、》洗,浴,。、游泳、水上—娱乐等业务》。的应当安装节约【用水:。。。设施、设备提—。高水的利用率
第】三十二?条, 积极采用低洼草!坪、渗水地面—。等雨水收集利用方】法节约用水
第【三十三条 》 非居?民用:水单位应当每三【年进行一次》。水量平衡测试并根】。据测:试结果及时改正用水!浪费问?题提高合理用水【水平:
市城市节约用水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应?当制:定水量平衡》测,试的具体规》范要求并予以公【布
:。非居民?用水单位《的,水,量平衡测试可以【委托具有相应技术】力量的专业单位【进行也可以按照市城!市节约用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制定的规范【要求自行测》试
第四章 【 城市再生水利用】
第三十四条 城!市再生水是指城市污!。水和废水经处理净化!后水:质达到国家城市污】水,再生利用分类—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!内使用的非饮用水】
再生水利用设施是!指再生水的集水、净!化处理、供水、【计量、检测设—施,及其他附属设施
】再生水?主要用于厕所冲洗、!园林绿?化、:道路清洁、车辆冲】洗、:基建施?工、景观环境、设】。备冷:却、工业生》产等可以接受其水质!标准的用水
第三】十五:条 新《建、:改建、扩建建—设项目日可》回收水?量在45立》方,米以上日再》生水需水量》在30立《方米以上且符合下列!条件之一的建设【单位应当在》水量:平衡:计算的基础上同期】。。自建相应规模的再】生水利用设施—
,(一)建筑面积【在2:万平方米以》上的宾馆、饭店、商!场、综合性服—务楼及高层》住,宅;
(二)建筑面!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!的机:关,、科研单位、学【校和大型综合—性文化体《育设施;
(—三):建筑:面积在?5万平方米以—上的居住区或者【其他建筑区等
第】三十六条《 原已建成使用的!工程:项,目日可回收水量【在,75立方米以—上,日再:生水需水量》在,50:立,方米以上且具—。。备建设场地》等条件的产权单【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!应当按照市节约用水!管理机构的》要求建设相应—规,模的再生水利用【设施
第三十七条 ! 符合第三十五、三!十六条规定但可以】使用其他再》生水利用设》施供水的经市节【约用水管理机构【核,实后可以不单独建】设再生?水利用?设施:但需配?套建设再生水用水】管道及其附属设施】和使用再《生水
第《三十八条 再生】水利用设施的设【计、施工由建—。设单位委《托具有相《应资质的单位承【担建设单位》组织:专家对设计方案【论证后应当》到市节约用水管【理机构办理建设【备案:再生水利用设施竣】工后必须经市节【约用水管《理,机构组织验收合格】后方:能,投入使用
》第三十九《条 再生水的管】道、水箱等外部设施!表面应涂《成浅绿色并严禁与】自来水?、地下水供水管道】直接连接出水口【必须标有“非饮【用水”字样和其他】明显标志《
第四十条》 鼓励单位和【个人以独资、合资】、合作等《方式建设再生水【利用设施《和从事再《。生水经营活动
第四!十一条?。 , 再生水《。。的价格应与》自来水价《格保持适当差价按】低于自来水价格【。的一:定比:例确:定具体?的价格标准由价格】主,。管部门制定
—第四十二《条 再生水运【营管理单位》。在经营过程中应【当做:到,装表计量《按量收费不得擅自间!断供:水或者停止供水【因设施检修等—原因需要《停,止供:水的:应当提?前二十四小时通【知用水户《
第四?十三条 再生【水利用设施的产【权单位?或运营管理单位应】当建立健全再生水管!理制度和工作规程】保,证再生?水利用设施》正常运行同》时按规定对出—水水质进行》日常化验《;市节约用水管【理机构委托》具有:检测资质的单位定】。期检测?确保:再生水水质符合国】家城市污水》再生利用分》类,。。标准
第四十—。。四条 已建、新建!、改建、扩建的污水!处,理厂应当按照城【市节约用水专业【规划建设相应的城市!污水处理再生利【用设施?
第四十五条—。 园林、绿化、景!。观、洗车、环卫及】建设施工用水应当首!选使用?再生水
第—五章: 法:律责任
第四—十六条 违—。反本条例《规定有?下列行?为之:一的由市《城,市节:约用: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!的,视,情节:轻重按下列》规定予以处罚—
(一)纳》入计划管理的非【居民用水单位未【按规定报送统计报】表或者拒不签订计】划用水管理责任书】的,。或者供水《企,业未按要求报送非居!民用水单位的—用水:量和相关用》水资料的处300】元以上1000元】以下罚款;
(二)!使用公共《。供水或者自》建设施供水的—非居民用水单位【未按规定安》装计:量仪表的处50【0元以上《2,000元以下罚款】;,
(三)建设【单位未办理再生水利!用设施建设备—案的处1《000元以上2【0,00元以《下罚款;《
(四)非居民用】水单位或者物业【管,理单:位擅: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!。或未按规《定进行水量》。平衡测试的处—3000元以上50!。00:元以下罚款;
【(五:。。)再生水利用设【施产:权单位或《者,再生水?运营管理单位的【再生水?水质未达到国家城】市污水再生利—用,分类标?准的:处200《0元以上《500?0元以?下,罚款;
(六—)从事洗车、洗浴】、游:泳、水?上娱乐业务的单【位或者个《人未安装节水设【施,的处50《00元以《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;,
(七)《再生:水利用?设施的?产权单位或运营【管理单?位擅:。自停止运行或—者供水?的处50《00元以上2万元以!下罚款
《第四:十七条 违反本条!例,规定有?下列行为之》一的:由市城市节》约用水行政主—。。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并视【情节轻重按下—。列规定予以处罚【
(一)单位—或者个人将再生水管!道与自来水、地下】水供:水管道连接》的处5000元【以,上1万元以下罚款;!。
(二)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建设项【。目,符合再?生水利用《设施:建设条?件但未?按相应规模同期建设!或者可以使》用其他再生》水利用设施但—未配套建设再生水】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!施,和使:用再生水《的对建设《单位:处5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罚款;—。
(三?)已建成《的建设?项目符合再生水【利用设施《建设:条件但未《按相应规模组—。织建设或者可以使用!。其它再生水》利用设施但未组【织安:装再生水《用水:管道及其附属—设施和使用再生【。水的对物《业管理单位处5【000元《以上:。1,万元以下罚款对产权!。单位:处3万?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罚款并核减计【。划用:水指标;
(四【)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建设项目—。竣工后节水设施【没有建成或者没【有,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擅!自投:入使用的《对建设单位》处5万元以》上10?万,元以下罚款
第四十!八条 违反本【条例: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《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!主,管部:门责令限期修复逾】期不:修复:的处损失水》量总价20》倍,以,下罚款?罚款:总额:不超过5万元
(一!)供:。水企业和《非居民用水单位【因,失修、失养或者人】为造成供、用水设施!、设备、器具损坏】漏水的;
》(二)施《。工单位因施工—损坏供水《管网造成漏水的
】第四十九条 非】居,民用水单《。位未按要求更换原已!安装:的,。国家明令《淘汰的用水器具的由!市城市节《约用水行政主管【部,门按:。每套(件、只)【处30元以上100!元,以下:罚款罚款总额—。。最高不超过》。。3万元
第五十条 ! 工业企《。业的工业用》水重复利用率未【达到国家和行业标】准的由市节》约用水管理机构核】减计划用水指标【
第五十一条 【。 逾期不缴纳—超计:划用:。水加价水费的从期】限,届满之日起》由市节约用》水管:理机构除《按日加收滞纳部【分千分之二的滞【纳金外同时核减【计划用水指标
【第五十二条》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擅自?开凿地下水井取用】地下水的单位或【者个人由相关部【门依法处罚》直至封井《。。
第五十三条 【。 市城市节》约用水行政主管【。部门、市节约用水】管理机构和相关职能!部门及?其工作人员》。。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所在单位、上】级主:管部门或者监察【部门依照管理权限】给予批评教》育责令改正;情节严!重的给予行政处【分
(一)不—履行:职责行政不作为【的;
?(二)在核定计【划用:水指标时故意压低或!者增:。加计划用水指标的;!
(三)在国家、省!及本条例《规定:之外:乱收:费、:乱罚款的;
(【四)接到供水—管道漏水报告后不】及时责令《相关责任《人修复的
》第六章? , 附 则 【
第五十四条 【 本条例自20【06年5月1日起施!行,。1996年11月2!8日:昆明市第十》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四次会议通】。过1997年1【月14日云南省【第八届人民》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】议批准的《昆明市城市》节约用水管》理条例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