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昆明市城市》节约用水《管理条例 第一章】 ,  总 则  【第一条 《 为加强城市—节约用?水管:理科学?合理利用水资源促】进经济社会》的可持续《发展建设节》。约型社会根》。据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水法、城市供—水,条例等法律、法规】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! 第二条 》 ,本市城?市规划区范围内【的城市公《共供: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!供水和自《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!个人适用《本条:例 第三《条  城市节—约,用水应当《遵循统一规划、【总量控制、计划用水!、综合?利用、讲《求效益的原》则大力推行节—水措施推广节—水,。新技:术、新工艺发展【。节水型产业建—设节水型城》市, 第四条《  市城市》节约用水行》政,主管:部门主?管城:市节约用水工—作市节约用水管理】。机构具体负责城市】节,约用水日常》。管理工作 市人【民,政府相关《。职,能部门按《照各自的职责—配合做好城市节约】用水工作《 第五条  城【市节:约用水专业规划由市!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!管部:门会同有《关部门编制并纳【入水:资源:综合规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后实施【。经批准实施的城【市节约用水专业规划!未经批准《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!个,人不得随《意变更? 第六条 》 各级政《府应当广泛开—展城市节约》。。用水的?宣,传教:。育提高全民》节,约用水意《识 第七条》。  单位和个人符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】由市:人民政府《。或,。者市城市节约用【水行政主管》部门:给予表彰奖励 【(一)非居民用水单!位通过采取节水措施!实际:。。。用水量明显下降的;! (二?)城市?再生水利用作出显著!。成绩的; (三【)研究推广节水技】术、工艺、设备、】器具等有突出贡献的!; (?四)节约《用水:宣传教育、管理【工作成效明显的【; (?五)举报《和制止严重浪费【。用水行为属》实的; (六—)其他对城市节【约用水作《出,突出成绩《的 第八条 —。 任:何单位?。和个人?对违反本条例的行】为都:有权予以劝阻、制止!和举报 第》二,。章 :。 计划用水 第【九,条  ?市节约用水》管,理机构根据水资源】和供水状况、—用水需求以》及用水定额组织编】制非居民用》水单位年《度计划用水》指标:报,市城市节《约用水?行政:主管部门批》准后:执行 第十条  】非居民?。用水单位《(含生产、》经营性的用水个人】)实行计划与—定额相结《合的:计划:用,水管理具体》纳入:计,划用水管理的—非居民?用水单位《的范围?根,据国:家节:约用水的有关要【。求及:非居民用水单—位月用水量确定 居!民生活用水》。实行阶梯式计量【水价管理城市公【共供水企业》应当:抄表到居民》生活用水户 第【十一条?  非居民用水【单位应当向市—节约用水管理—机构办理计划用水】指标签订计划用【水管理责任》书并按?照下达的《计划用?水指标用水 —。第,十二条?  需要增加—用水量的应当向【。。市,节约:用水管理机构提出增!加,计划:用水指标的申请 】需要临时用水的【应当向市节约—用水:管理机构申》请临时计划用水【指标并接《受使用期内的计【划用水指标考核 市!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接!到非居民《用水单位增加计划】用水指标的申请应当!受理并根据计划【用水指标管理规【范要求在《10个工《作日内作出批准【或者不批准的决定;!接到临?时计划用水指标【的申请应当》受理并根据计—划用水指标管理规】范要:求在3个《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!者不批准的决—定 第十《三,条 : 计划用水指标的】核定:、下达和《调整应当遵循公开】、公正、便民和效率!的,原则 计《划用水指标应当满足!非居民用水单—位合理用水的需要 !第十四条  —水资源紧缺时在【。确保城市居民—基本生活用》水的前提下经市【。人民政?府批准可以采—取限制用水措—施 第十五》。条  对取用地【下水资源的》单位:和,个人按照国家规定】。实,行取水许可制度【严格控制并逐步【压减:地下水井开凿和【地下水开采量—提高地下水资—源费征收标》准在城市《公共供水管网覆盖】区域内禁止新凿地】下水井?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】覆盖区?域外严格《限,制新凿地下水井具】体办法由市人—民,政府另行制定 【第十六条  —经批准开凿的地下水!井取用?地下水应装表计量】缴纳地下《水资源费和污水【处理费纳入计划【用水管理 》第十七条  市节约!用水管理机构—应当建立健全用【水和节?约用水统《计制度 供水企业】应当在每月10日】前,向市节?约用水管理机构报送!上月非?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!量和相关用水资料 !非居:民用:水单位应当》做好:用水和节约用—水统计工作建—立健全用水原—始记:录和统?计台帐?并定期向《市节约用水管—理机构?报送月(《年)统计报表 第】十八条 《 非居?民用水?单位超计划用水实】行累进加价收费制】。度超出计划》用,。水指标的用水量除据!实交纳水费》外由市节约用水管理!机构根据《该单:位实际执行的水【价标准收取超计划用!水累:进加:价水费 第一个【月超计划《用水指标用水—的超出部分水量【按水价(不》含污水处理价格下】。。同):的0.5倍》收取:;第二?个月仍然超计—划,用水指?标用水的按水价的1!倍收取;第三个【月及以上继续超计划!用水指标用水—的按水价《。的1.5倍收取 第!十九条  超—。计划用水累》进加:。价水费交同级—财政:。专户储存专》项用于节《水技:术示范?推广、宣传》、奖励补助城市供节!水,设施建设行业—管理和城市水资源】保护等不《得挪作他用 第三】章  节约用水 】第二十条  建【。设项目实行用水节水!评估制度年设计【用水量?在3万立《方米以上的新—建、改建、》扩建建设项》目应当在可行性【研究阶?段编制用水节水【评估:报告其他建设项【目的可行性研究【报告应当包括—用水:节水评?估的内容 用水【节水评?估报告编制和审查】的具:体办法由市城市节约!用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制定报?市人民政府》批准后实《施 第二十一条 】。 ,新,建、改建、扩—建建:设项:目应当制定节—约,用水措施方案配套】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!体工程同时设—。计、同时施工—、同时投《入使用 第二十【二,条  建《设,项目节约用水措【施,方案应当经》市城市?节约用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查市城市《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自《。受,理之日起5个—。工作日内作出审查】意见:建设单位在申办【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时—应当:向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!交建设项目》节,约用水措施》方案的审《查意见?。 建设?项,目设计单位应当【按,照国家和本市的【节水标准和》规,范进行节水设施设】计施:工图:审查单位应当严【格审查节水设—施相关?内容: 第二?十三条  建设【项目竣工后市—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应!当,对节水设施进行验收!未申请验收或者验】收不合格的有关部】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!。备,案手续市节约用水】管理机?构,对,。该非居民用水单位不!予下达计划用水指标!所,用水量可以按—超,计划用水收取加【价水费 第二十【四条  供水企业】应当加强《。对供水设施、设备】。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漏!水损失 《供水企业管网供【水漏失率、供水产销!差率以及水厂生产】自用水比率应当符】合国家或行业—标准 第二十五条】  非居民》用水单位应》当建立?健全节?约用:水规章制《度并:指定部门或者专【人具体负责节约用水!工作 第二十六条】  :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当!加强对用水及—节,水设:施、设备、器具的】管理和维护》保持完好和正常【运,行避免漏水损—。失 未经市节约【用水管理机》。。构批准不得擅自【停止使用节水设施】 已安装使》用国:家明:。令淘汰用水》器具的非居》民用水?单位应当按》市节约用《水管理机构的—要求限期更换 【鼓励居民《生活用水户使—用节水型器》具 第二十七条  !市城市节约用水行】政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】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确!认“节?水型用水器具名录】”,和“明令淘汰用水器!具名录?”,并向社会公布 【。工商、质量技术监】督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禁!止生:产和销?售国家明《令淘汰的耗》水量高的设备—、产品 第》二十八条  建【设工程开工前建【设单位和施工—单位应?当查明?地下供水管》网情况管线管理单】位应:当给予配合避免【施工中?损坏供水《管,。道造成漏水损失 】供用水管道、设施、!设,备,、器具?。漏水的供《水企业?、非居民用水单位】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在!发现后应当立即组】织抢修市节》约用水管《理机构在接到漏【水报告后《应当责?令限期修《复 第二十九条  !工,业用水应当采用先】进技术、《工,艺和设备增加循环】用,水次数提高》。水的:重复利?用率以水为原料【的生产企业应—当采用节水生产工】艺和:技术减少损耗 冷却!水应当循环使用【循环使用率应当按城!。。市,节,约用水专《业规:划要:求达到国家节水型】城市标准 第三十】条  使用公共供】水的非居民用水单】位应当按规定安装】计量仪表;自建设】施供水?的非居民用水单位】应当安?装计量?总表并?按规:定定期校验 —第三十一条 —。。 从事洗车》、洗浴?、游泳、水上娱【。乐等业务的》应当:安,装节约用水》设施、设备》提高水的利用—率 第三十二条 】 积极采《用低洼?草坪:、渗水地面等雨水】收集利用方法—节约用水 第—三,十三条?。  非?居民用水单位—应,当每三年《进行一次水量平衡测!试并根据测试结果】及时:改正用水《浪费问题提高合理用!水水平 市城—市,节约用?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。制定水量平衡—测试的具体规范【要求并予以公—布, 非居民用水—单位的水量》平衡测试可以—委托具?有相:应技:术力量的专业单位进!行也可以按照市城市!节约用水行》政,主管部门制》定的规范要求—自行测试  —第四章 《 城市?。再生水利用 —第三十四条  城】市,再生水?是,指城市污水和废【。水经处理净化后【水质达到国》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!分类标准可》以在一定范》围内使用的》非饮:用水 再生水—。。利用设施《是指再生水》的集水、净化处【理、供?水、计量、检测设施!及其他?附属设施 再生水主!要用于厕《。所冲洗?、,园林绿化、道路清】洁、车?。辆冲洗、基建—施工、景观环境、设!备冷却、工业生产等!可以接?受其水质标准的【用水 第三》十五条?。  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建设项目》日可回收水量在45!立方米以上日再【生水需?水量在30立方【米以上且《符合下列《条件:之一的建《设单位应当》在水量平衡计—算,的基础上同期自建】相应规模的》再生水利用设—施 (一)建筑【面积在2万》平方:米以上的宾馆、饭】。店、商?场、综合性服务楼】及高层住宅; (】二):建筑面积在3万平】方米以上的机关、】科研单位、》学校和大型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!; (三)建筑面积!在5万平《方米以上的居—住区或者《其他建筑区等— 第:三十六条《  :。原,。已建成使用的—工,程项目日可回—收水:量在75立方米【以上日再生水需水量!在50立方米以【上且具备《建设:场地等条件的—产权:单位或?者物业管《理单位应当按照市节!约用水管理》机构的要求建—。设相应规《模的再生水》利用设施 第三十】七条  符合第三十!五、三十六条规定】但可:以使用其他》再,生水利用设施供水的!经市节约用水—管理:机构:核,实后可以《不单独建《。设再生水利用设施】但需配套《建设:再生:水用水管道及—其附属设施》和使用再生水 第】三,。十八:条  ?再生水利用设—施,的,设计、施《工,由建设单位委—托具有?相应资质的单位【承担建设《单位组?。织专家对设计方案】论证后应当到市节】。约,用水管理机构办【理建:设备案再生》水利:用,设,施竣工后必须经【市节:约用水管理机—构组织验收》合格后?方能投入《使用 第《三十九条  再生水!的管道、水箱—等外部设施表面【应涂成浅绿色并严禁!与自来水、》地下水供水管道直接!连接出水口必须标】。有“非饮用水”【字样:。和其他明显标—志 第四十条 【 鼓励单位和个【。人以独资、合资【、合作等方式建【设再生水利》用设施?和,从事再生《水经营活动 第【四十一条  —再生水的价》格应与自来水价【格,保,持适当差价按低于自!来水价格的一定比】例确定具体》的价格标准由价格主!管部门制定 第【四,十二条  再生水运!营管理单位在经【营过程中应当做【到装表计量按—量,收费:不得擅自间断供水】或,者,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!。等原因需《要停止供水的—应当提?前二十四《小时通知用水户【 第四十三》条  再生水利用】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运!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!健全再?生水管理制度和工作!规程:。保,证,再生水?利用设施正常运行】同时按规定对出水水!质,进行:日常化?验;市?节约用水《管理机构委托具【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定!期检:。测确保再生》水水质?符合国家城》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!标准 ?第四十四条  【已建、新建》、,改,建、扩建的污水处】理厂应当按照—城市:节约:用水专业规划—建设相应的城市污水!处理再生利用设施】 第四十五条  】。园林、绿化》、景观、洗车、【环卫及建设》。施工用水应当首选使!。用再:生水  第五章 法!律责任 第四十【六条  违反本【条,例规: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》市城市节《约用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—正逾期不《改的视?情节轻重按》下列规定《予以处罚《 (一)纳入计划管!理的非居民用水单位!未按规定报》送,统计报表或者拒【不签订计划用水管】理责任书的或—者供水?企业未按要》求报送非居》民用水单位的用【水量和?相关用水《资料的处3》00元以上》1000《元以下罚《款; (二)—使用公共《。供水或者自建设施】。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!位未:按,规定安装计量仪【表的处500元【以上2?00:0元以?下罚款;《  (三)》建,设单位?未办理再生》水,利用设?施建设备案的处1】000元以》。。上20?00元以下罚—款; (四)—非居民用水单位或】者,物业管理单位擅自停!止使用节水设施或未!按规定进行水量平】衡测:试的处3000元以!上5000元—以,下罚款?; (五)》再生水利用设施产权!。单位或?者再生水运营管理单!位的再生水水质未达!到,国家城?。市,。污水:再生:利,用分类标准的处20!00元以《。上5000元—以,下罚款?; (六)从事洗车!、洗浴、《游泳、水《上娱:乐业务的《。单位或者个人未【安装节水设施的处】5000《。元以上?1万元以下罚款【; (?七)再生水利用【设施的产权单位【或运营管理单—。。位擅自停止运行或者!供水的处50—00元以上2万元以!下罚款 第四十【七条 ? 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》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市城市节约用水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。限期改正《并,视情节?轻重按下列》规定予以处罚 【(一)单《。位或者个人》将再生水管道与【自来水、地下水供水!管道连接的处500!0,元以上?1万元以下罚款;】。 (二)新建、【改建:、扩建建设项目符】合再生水《利用设?施建设?条件但?。未按相应规模同【期建设或者》可以使?用,其,他再生水利用设施但!未配套建设再生【水用水管道及其附】属,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!对建设单位处5【。万元以上10万元】。以下:罚款; (》三)已?建成的建设项—目,符合再?生,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!但未按相《应规模组织建—设或者可以使用其它!再生:水利用设施但—未组织?安装再生水用水【管道及其《附属设施《和使用再生水的【。对,物业管理单》位处5000元以上!1万元?以下:罚款对产权单位处3!万元以上5》。。万元以下罚款并核】减计:划用水指标》; (四)新建【、,改建、扩建建设【。项目:竣,工后节水设施没【有,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!家规定要求擅自投入!使用的对建设单【位,处5万元以上1【0万:元以下罚款 第四】十八条?  违反《。本条例规定有—下列行为《。之一的由市城市节约!用水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《期修:复逾:。期不修复的处损【失水量总价》20倍?。以,下罚:款,罚,款,总额不超过5万元】 (:一)供水企》业和非?居民用水单位因【失修、失养》或,者,人为造成供、用水】设施、设备、器具】损坏漏水的;—。。 ,(二)施工单—。位,因施工损坏供水【管网造成《漏水的 第四十【九条 ? 非居?民用水单位未按【。。要求更换原已安装的!国家明令淘》汰的用水器》具的由市城市节约用!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按每套(件、】只)处30》。元以上100元【以下罚款《罚,款总额最《高不:超过3万元 第【五十条  》工业企业的工业用】水重复利用》率未达到国》家和行?业标准的由》。市节约用水管理【机构核减《计划用水指标 【第五十一条  逾期!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!价水费的《从期限届满之—日起由市《节约用水管理机【构除按日加》收滞纳部分》千分之二《的滞:纳金外同时核减计】划用水指标 第五十!二条  违》反本:条例规?。。定擅自开凿地下水井!取用:地下水的单位或【者个人由《相关部门依》法处罚直至封井 第!。五十三条  市城市!节约用水行政主管】部门、市节约用水】管理机构和相关【职能部?门及其工作》。人,员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所在单位、上级主!管部门或者》监察部门《依照管理权限给予批!评教育责令改—。正;情节严重的给】予行政处分 —。(一)不履行职责行!政不作为的; (二!)在核定计划—用水:指标时?故意:压低或?者增加计《划,用水指标《的; (三)—在国:家、省?。及本条例《规定之外乱收费【、乱罚款的》; (四)接到供水!管道漏水报告后不】及,时责令相关责任人修!复的: 第六章  —  附 则  【第五十四条  【本条:例自2006年【5月1日起》施,行19?96:年11月28日昆】明市第十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》。委,员会第?四次会议通过—1997《年1月1《。。4日云南省第八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》二十五次会》议批准的昆明—市城市节约》用水管理条例同时废!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