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JGJ/T139-2001 建标库

6  安装质量检验

6.1  一般规定

6.1.1  幕墙所用的构件,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安装。

6.1.2  玻璃幕墙安装,必须提交工程所采用的玻璃幕墙产品的空气渗透性能、雨水渗漏性能和风压变形性能的检验报告,还应根据设计的要求,提交包括平面内变形性能、保温隔热性能等的检验报告。

6.1.3  安装质量检验的抽样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每幅幕墙均应按不同分格各抽查5%,且总数不得少于10个。

    2  竖向构件或拼缝、横向构件或拼缝各抽查5%,且不应少于3条;开启部位应按种类各抽查5%,且每一种类不应少于3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