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?城乡规?划,条例
(2017年!10月31》日昆明市第十—四届人民代》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第五】次会议通过
—2017年11月3!0日云南省第十【二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三十八次会议—批准:)
?昆明市?第十四届人》民代表大《会,常务委员会公告
(!第4号)
昆明】市城乡规划条—。。例于2017年【10月31日经【昆明市第十四届【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《委,员会:第五次会议》审议通过并于20】17年11月—。。30日云南》省第十二届人—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!次会议批准》现,予公布自2》018年1月—1日起?施行
《昆明市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,会
2017年【12月13日
第一!章 总 则
第】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!规划管?理统筹城乡》空间布局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】城乡经济《社会全面协调可持】续发展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划《法云:南省城乡规划条【例等法律、》。。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,本条例?
第二条 在本【市行政区域内制定】和实施城乡规划在】规划:区内进?行建设活动应—当,遵守本条《例
本市城乡规【划包:括城:市规划、镇规划、】乡规:划、村庄规划城【市规:划、镇规《划分为总体》规划和详细》规,划详细规划分—为控:制,性详细规划和修【建性详细规划
本】条例所?称,规划区是指城市、镇!总体规划和乡、【。村庄:规划以及《依法制定《的其他规划确—定应当实行规划【控制的区域
第三条!。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!划应当遵循城乡【统筹、合理布局、节!约土地、集约发展】、先:规划后?建设、基础设施【和公共服务设—施优先的《原则综合考虑—人,口、资源《因素和生态》环,境承载能力》保护自然资》源、人文资源突出】地方特色注》。重对滇池等湖—。。泊、河流的保护符合!防灾:减灾、公共安全【和历史?文化名?城保护的《要求维护公共利益】
第四条 城乡规】划的:编制应当依》据国民经济和社【会,发展规划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、环境保》护规:划等相?衔接协调各类专项】规划并?符,合上一?层级的城乡规划【要求对城乡空间环境!统一规划《
,城乡规划的制定应当!符合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和有关标准】、规范;没》有,标准和规范的—由市人?民政府制定
第五条! 经依法批准的城】乡规划是城乡建设】和规划管理的依【据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】。修改
?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应当遵守经—依法批准《并公布的城乡—规划服从规划管【理
第?六条 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负责【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!乡规划管理工—作,监督:、指:导各县(市、区)的!城乡规划工作;【经,批准可?以设:立派:出机构负《责指定区域城—乡规划管理工作城管!综合:。执法部门负责查处】违反城乡《规,划的建设活》。动
县(市)、东】川,区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负责本】。行政区域《内的城乡规划管【理工:作并:接受上级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的指导】和监:。督
乡、镇人民政府!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镇!规划、乡规划、村庄!规划的组《。。织,编制、实施、—监督和?查处工作乡、镇城】乡规划管理机—构受上级城》乡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委托负责本】行政区?域内的?城乡规划管理工作】街道:办事:处,配合县(市、—区,)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做好—城乡规划《管理:的有关工作》。村(居)民委员会可!。以配备专(》兼)职规《划协:管员协助做》。好相关?。管理工?作
市?、,县(市?、区)?人民政府《其他:所属部门应当按【照各:自职责?依法做好城》乡规划?管理工作
第七条】 城乡?规划委员《会对城乡规》。划重大?事项进行审议
【第八条? 各级?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】乡规划的编》制,和管理经费纳入【本级财?政预:算
:第九条? ,建立自然资源和【地理空间数据库采用!先进科?学技术合《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!空,间创新管理模式【增强:城乡规划的科—学性:、前瞻性提高规划】制,定、实施和监督管】理的水平和效能
第!二章 规划的—。制定与修改
—。第十条 昆明城市】总,体,规划:。由市人民政府组【织编制?经市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审议省人民—政,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!院审批
县》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由!县级:市人民政府组织编】制经本级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昆!明市人民政》府审查同《意后:报,。省,人民政府《审批
第十一条 】县、东川区人民政府!所在地的镇总—体规划由县》、区人民政府—组织编制经本—级人:民代表大《会,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!市人民政府》审批
昆明城市规划!区内镇的总体—规,划由镇人《民政府组织》编制经镇人》民代表大会审—议县(市、》区):人民政?府审:查同意后报市—。人,民政府审批》
其他镇的总体【规划由镇人》民政府?组织编制报县(市、!。区,)人民政府审批;报!请审:批前应当先》经镇人民代表—大会审议审议意见交!由镇人民政府—研究办理
第十二条! 产业园区》规划由各产业园【。区管理部门组织【编制昆?明高新?技术开发区》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!区和昆明滇池旅【游,度假区的产业园区规!划报市人民政府【审批其他省》级以上和昆》明城市规划区内的】产,业园区规划》经所:在地县级人》民政府?审,查后报市人民政府】审批
前款规—定,以外:的产业园区规划经】所在地?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审查?后报本级人民—政府审批
第十三】条 行业专项—规划应当符合城市】、镇的总体规—。划由相应行》业主管?部门组织《编制报?本级人民政府审【批法律、法规—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定
第十四条! 昆明中《心城区的《控,制性详细规》划由市城乡规—。划,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!市人民?政府批?准后报?市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和省—。人民政府备案
县级!市的控制性》详细规划《由该市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组》织编制经本》级,人民:政府:批准后报本级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和昆明市《人民政?府备案
昆明城【。市规划区内镇的控制!性详细规划由镇【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经县(市》、区)人民政府审】查同:意后报市人民政【。府审:批
昆明城市—规划区外的县、东川!区,人民政府所在—地的镇控《制性:详细规划由》县、区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《组织编制《经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和市人民政】。府备案
其他镇的控!制性详细规划由镇】人,民,政府组?织编制报上一—级人:民政府审批
第【十五条? 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和镇人《民政府可以组—织编制城镇》重要:地段和地块的修【建性详细规划也【可,以要求建《设,单位依?据控制性详细—规划和规《划条件编制》修建性详细规划
】。第十:六,。条 昆明城市规划区!内的乡?规,。划、村庄规划由县(!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依法组》。织,编制报市人民—政府审批
昆明【城市规划区外—的乡规划《由乡: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报县(市)、东川】。区人民政府审—批;报请审批前应当!先经乡人民》代表大会审议—审议意见交由—乡人:民政府研《究处理
昆明城【市规划区外》的村庄规《划由乡、镇》人民:政府组?。。织编制行政》村,总体规划由乡、【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!县(市)、东川【区人民?政府批准自然—村建设规划可以由县!(市)、东川—区人民政府委托【乡、镇人民政—府批准后报》县(市)、东川【区人民政府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备案村?庄规划报送》审批前应当经村【民会议或者村民【代表会?议讨论?同意
乡规》划、村庄《规划:的,规划期限一般—为10?年至20《年,。
第十七条 编【制城乡规划应当按】照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进【。行环境?影响评价《
第十八条 在编】。制总体规划和—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!。当开展城市设计工作!
城市设计应当尊】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!以人为本保护—自然环境传承历【史,文化塑造城市—特,。色优化城市》形态节约集》约用地创造宜—居公共空间从整【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!统筹城市建筑布【局指导建筑》设计、协调城市景】。。观体:现地域特征、民【族特色和时代—。风貌
第十九条 】。。临水、临《山以及生态》隔离带等重点高度控!制区内的建设项【目应当严格控—制,建筑高度《合理:控制密度和空—间形态预留》城市:景观及通《风视廊保证城市天】际,线与山水风貌相【。协调
市城乡规划主!管,部门应?当制定城市天际线】管理的相关规定报市!人,民政府批准》后实施城市天际线控!。制规划由市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组》织编制经市人—民政府?审查:同意后报市人民代】表,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审议审议意见【交由市人民政府【研,究处:理
:第二十条 城乡规划!的组织?编制:机关应当《对城:乡,规划:的实施?情况: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!估结果和经》济、社会发展—需要提出对城—乡规划的修改意见】
第二十一》条,。 修改?城乡规划应当对修改!。的必要性采取论【证会、听证会—或者其他方》式征求公众、专【家和利害关系人的】意见提出《专题报告经原审【。批机关同意后方可】编,制修改?方案
城乡规—划修改方案编制后】按照原审批程序【进行:报批
修改控制性详!细规划、城市—天际线控《制规划涉及城市、】镇总体规《划强制性内容—的应当先修改—总体规划
第二【十二条 有下—列,情形之一的组织【编制机关方可—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!城市天际线控—制规划进行》修改
(一)因【总体规划《修,改城:市、镇用地》布局和?功能发生变化的;】
(二)《因实施国家、—省重点工程项目需】要修改?的;:
(三)经》对,控制性详细》规划和城市天际线控!制规划实施情况【评估、论证确需修】改的;
(四—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》他情形
第》三章 规《划的实施《
第二?。十三条 市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家!标准和技术》规,范结合本地实际制】定城乡规划管理【技术规定《报市人?民政府?批准后实施
第二十!四条 规《划区内的建设—项目:实行规划许可制度】。未,取得规划许可的不】得进行建设
以划拨!方,式取得国《有,建设用地使用—。权的:建设项目应当办理建!设项目选址意见【书;在?。城市、镇规划区内的!还,应当依次办理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证、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
以出《让方式取《得国有建设用地使】用权的建设项目应】当依次办《。理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、建设【工,程规划许可证
【在乡规划区、—村庄规划《。区内的建设项—目应当办理乡村【建设规划《许可证
《第二十五条 —城乡规划《主管部?门应当自受理规划许!可申请之日起7个】工,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!城乡规?划,。的核发相《关许可?证件;?不,。符合城乡规划的【不得核发相关许可】证件但应当书面【答复申请《人,并说:明理由?
建设项目选址意见!书、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—的有效期限为一年;!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、乡村建《设规划许可证的【有效期限为二年确】。需延长的建》设单位或者》个人应当在》有效期届满》30日前《向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提出】申请经批准》后可:以延续一次延长期限!不得超过一》年
: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!位,或者个人《申请规划许可应当】提交有关材》料并对其申》报材料的真实性【、准:确性和合法性负责】
第二?十七条? ,按照:国家规定需》要有关部门批准或】者核准?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!式提:供国有建《设用地使用》权的建?。设单位在报送有关】部门批准或者核【准前应当向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—申请核发建》设项目?选址意见书
第二十!八条: ,对符:合城乡规划的—。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?应,当,根据城?乡规划和建设项目】。的性质、规模—确,定拟:选址:位置、?用地:面积和规划要求向建!设单位核发》建设项目选》址意见书
在—。城市、镇《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!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!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!期限内?获得有关部门对【。建设项目的批准或】者核准后向城乡规划!主管部?门申:请核发建设用—地规:划,许可证
第》二,十九条 以》划拨方式《提,供国有建设用地【使用权的建设项目】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应当《依据控制性详细【规划和建设项目的】批准、核准或—者备案等《文件核定《建设项目《用地的位置、—面积、允许建设【的范围和《规划条件向建—。设单位核发建设【用地规划许可—证,。
第三十条 在城市!、镇规划《。区内国有建》设用地使用权出让】前出让方应当持【拟出让?地块、地下》空间的现状地形图、!实,地勘测界线图和地】。下管线?资,料等向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征,询规划条件
第三】十一条 《城乡:规,划主管部门应当【根据控?制性详细规划—提出拟?出让地?块的使用性》质、允许建设的范】。围,、容积?率、建筑密度、绿】。地率、建筑》高度、建《筑退让以及应当【配建的公共服务【设施、?市政设施及接驳【、地下空间开发【利用等?要求:的规划条件作—为国:有建设用地》使用权出《让合:同的组成部分—。
取得规划条件【满一年未出让国有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】的规:划条件自行失效
】第三十二条 城乡】规划:主,管部门和《其,他有关部门》在,办理建设《用地规划许》可证、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、签【。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!权出让合同等其他】相关手续时不—得擅自变更规—划,条件未纳入规划条】件,的国有建设用地【使用权出让合同无】效
第三十三条 】。。。在城市、镇规划区内!。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!建设用地使用权的】建设:项目出?让合同签订》后建设单位应—当,持建设项目的—批准:、核准、备案—文件:和,出,让合同向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!取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!应当发放《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《
第三十《。四条 ?建设单位应当—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有效期内取得【国土资源管》。。理,。部门的用《地批:准文件或者》国有:建设用地使》用权:证逾期未《取得:的建设?用地规划许可证【无效:
第三?。十五条 在城市、】镇规划区内进行【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!。个人应当持土地使】用,证,明文件和建》设工程设《计方案等《材料向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申请核】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》需要编?制修建性详细规【划,的,建设项目还应—。当提供修建》性详细规划对符合】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应当核发—建设工程《规划许?可证
第《三十六条《 ,建设:项目修建性详细【规划:、建设工程设—计方案?的总平面图经城乡】规划:主管部门审查后【符合规划《要,求的应当在批准前】。向社会公示》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!个工作日
建设【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!或者个?。人应当将建设工【。程规划许可》证和:批准的总平》面图在施工》现场:和媒体上《公布
第三十七条 !在乡、村庄规划【区内进?行乡镇企业、—乡村公共《设施和公益事业【建设的建设单—位或者?个人:应当持建设项目【批准文?件,和,建设工程设计方【。案向乡、镇人民政府!提出书面申请—。由乡、镇人民政【。。府报县(市)、东川!区城:乡规划主管部—。门核发?乡村建设规划许【可证;?在昆明中心城—区范围内的由乡、镇!人,民政府报市城—乡规划主《管部门核发乡村建】设规划许可证
在乡!、村庄规划》区内农村《村民进行住宅建设】的应当持建筑—。方案和?村,民委员会的书面【。意见向乡、》镇,人民政府提出书面】申请由乡、镇人民政!。府按照乡、》村庄规划核》发乡村建设》规划许可证
在【城市:、镇规划《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!内的农村住》宅建设、乡镇—企业建设、》公,。共设:施和公益事业建【设按照?本条例规定办—理建设项目选址【意见书、建设用【地规划?许可证和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》证
第三十》八条 在城市、镇】规划区?内因公益事业和【基础设施等建—设需要临时使用土】地的:应,当,经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批准对《符合条件的核发【临时建?设,用地规?划许可证
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城,乡规划?主管部门不得批准临!时建设用地规划手续!
(一)侵占城【镇规:划控制线《。的,;
(二《)破坏?生态景观《、污染环境、危害】公共安全《的;
(三》),在近期规《划建设的区域、地段!内进行建设的;【
,。(四)其他》法律、法规禁—止的
第三十九【条 需?要建设临时》建筑物、构筑—物或者临时市—政管线?工程的建设单位或】者个人应当》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申请核发临时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对符合条件的应当!核发临时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
第四十条 临【时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批准使用期限】不得超过二年—临时建筑物》层数不?得超过二层高度不】得超过六米不得【开发利?用地下空《间并不得擅自改变】使用性质
》临时建筑物、构筑】物,因城镇建设需—要拆除?或者使用期限届【满的建设单》位应当无条件自【行,拆除清场退地—
第:四十一条 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建设单位可以—申请:变更规划许可和规】划条件
《(一)?因城乡规划修改而改!变地块建设条件无】法按照原规划—许可进?行建设的;
(二】)因:。历史文?化古迹保《。护地:质灾害防治和基础设!施、市政设》施,、公:共服务设施的建【设需要以及其他【。涉及公共《利益原?因造成地块范—。。围,和建设条件发—生变化无法按照原规!划许可进行》。。建设的;
(三)因!不可抗?力因素在《建设过程《中确需对《原规划?许可进行变更—的;:
(:。四)因法律、法规和!政策发生变》。化确需?对原规划许》可进行变《更的:。。
第:。四十二条 规划许可!和规:划条件变《。更应当按照原—审批程序办理
建】设工程规划许可变】更涉及总平》面图修改的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!向社会公告对—。规划:许可变更《存在较大分歧—意见的应当采取听】证会等形式》听,取利害关系人的意】见因变更规划—许可给利害》关系人合法》。权益造成损》失的依法给予补偿】
规划条件变—更涉及改变控—制性详细《规划强制性内—容的应当《按照本条例规定修改!控制性详《细规划后方可变更】。。规,。划条件?国有建设用地使【用权出让《方应当将变更后的】规划条件纳入出【让合同
第》。四十:三条 市政》管线与市政道路工】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!同步设计、同步实施!、同步验收
—第四十四条 建【设工程设计方案的】编制:应当符合规划—条件和国《家、省?、市:有关标准、规范、】规,。定,其技术?经济指标、设计文】件、:图纸应当真实、准确!、,一,致,
第四?十五条 建》设单位或者个人【在,对建设工《程组织?竣工验收前应当【清理施工场地、拆】。除临时设施申请规划!核实由?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核实后】出具建设工程规【划核实意见》。
未经规划核—实,或者:经,规划核实不符—合规划条件、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!的建:设,单位不得组织竣【工验收?有关部门《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!案和:不,。动产权?登记
建设单—位应当在建设—工程竣?工验收前进行工程】档案预验收》在建设工《程竣工后6个月内】向城乡建设档案机】构移交建设》工程:档案
?第四章 监》督检查
第四十六】条, 市、县《(市)、东川区人】民政府及其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—应当加强对城乡规】划编制、审批、实施!。、修改的监》督检查
第》四十七条 市—、县(市)》、东川区人民政府应!当每年向本级—。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!告城乡规划的实【施情况并接受监【督
:。乡、:镇,人,民政:。府应当每年向—本级乡?、镇:。人民代表大》会报告城乡》规划的实施情—况并接?受监督
第》四十八条 市、县】(市)、东》川,区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?对,城乡:。。规划的实施情况【进行:监督检查有》权采取以下措施【
(一)要求有】关单位和人》员提供与监督—事项有关《的文件、资》料并:进行复制;
(【二)要求有关单位和!人员就?监督事项涉及的【问题作出解》释和说明并》根,据需要进入》现场进行勘测;【
(三)责》。。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!止违反有关城—乡,规,划的法律、法规的】行为
城乡规划【主,管部门的《。工作人员履行前款】规,。定的监督《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!法证件被监》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!应当予以配》合不得妨碍和阻【挠依法?。。进行的?监督检查活动—
第四十九》条 乡、镇》人民政府对本行政】区域内的乡村—建,设,活动进行监督—检查对违《反乡规划、》村庄规划的建设行为!应当责令停止—建设限?期改正
第五十条 !街道办事处》和村(居)民—委员会对辖区—内的建设活动进行】监督检?。查发:现违反城乡规划的行!为应当及时制止并】向城:管综合?执法部门或》。者上:。。级,人民政府报告城管综!。合执法部门》、乡、镇人民政府应!当及时调查、—处理
第五十—。。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有权?对城乡规《划的制?定和实施提出—意,见和建议有权就【涉及其利害》关系的建设》活动是?否符合规划要求向】。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查询有权【检举和控告违反城乡!规,划的行为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应【当及时?受理和回《复,公,开处理结果
第五】章 法律责》任
第五《十二条? 县(市、区)、乡!、镇人民政府—、产业园区管理部】门、街道办事处及行!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!。为之一的由上—级人民政府或者【有关主?管部门依据职权【责令改正通报批【评并对有关责—任,。人依法追究》责任
(一)对城乡!规划的领《导、监管不力造成重!大,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!响的;
(二—)对:。违法建?筑监管?不到位严重影响城市!规划:实施和市容》秩序的;
(三)应!当编制城乡规划而】未按规定编》制的;
(四)擅自!下放城乡规划编制】、审:批,。、修改权限或者【未按照规定》组织编制《、审批、修改城【乡规划的《;
(五)委托【不具有相《应,资质等级《。的单位编制》、修:改城乡规划的
第】五,十三条 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或者】管理机构《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和有【关部门责令改—正并对主《管人员和其他—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!
(一)违反规【定,核发建设项目选址】意见书、《建设:用地规划许可证、】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或者乡村建设】规划许可证的;
(!二)未在规》定,期限内核发建设项目!选址意见《书、建?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或者乡【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的;
(三)未按规!定公:布建设?。工程规划许可—证、建设工程设【计,方案总平面图—或者修建性》详细规?划、乡村建》设规划?许可证的《;
:(四)未按规定程】序变更规《。划条件?、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、乡村建设规划!许可证及其附图、附!件的;
(五—)未按?规定对建设工—程的:建设进?。行跟踪监督检查【的;
?。。(六)未依据规划】条件、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及其附图【、附件对建》设工程予《以规划核实》的
本级人民政【府或者上《。级城:乡规划主管部—门有权?责令撤?销或:者直接撤销城—。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!。。作出的?规,。划许可因撤销规划】许可对当事人合法】权益造?成损失的由原许可部!门依法给予赔—偿
第五十四条【 城管?综合执法部门有【下列情形《之一:的由县级《以上人?民政府和有关部【门责令?改正并对主管人【员和其他责任人【依法追究《责任
(一)对违】法建:设行为不及时查处】或者查处不力造成】严重后果的;—
(二?)对:发现的违法建设工程!应当拆除《但未依法在规—定时:。限内作出限期—拆除决?定的;
(三—)对不能拆除的违】法建设工程未依【法,没收实物或者违法】收入:的;
(四》)未按照规定进行】巡查、检查及时发现!和,制止违?法建设行为的;
】(五)?违反法律、法规的】。其他情形
》第五:十五条? ,建设单位或》者,。个人以?欺瞒:等手:段违法取得》。规划许可或者规划核!实意:见,。的由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予以撤销】
第五十六条 规】划设计、勘测单位】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城管综合!执法: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分别处以合》同约定的城乡规划编!。制费、?建设工程设计和【测量费一《倍以上二倍以下罚】款
(一)未依法取!得资质证《书或者超越资质等】级许可的范围承揽】城乡规?划编制工作、建设工!程设计方案编制工作!。或者:建设工程测》量工作的;》
(二)违》反国家、省、市有关!标准、?规范:、规定编制》城乡规划、建—设工程设计方案或】。者进行建设工程【测量的;
(三)隐!瞒真实情况》采取修改地形图和标!注虚假尺寸》等手段编制》。城乡规划《、建设工程设—计方案和进行—建,设工程测量的;【
(四)提》供虚假城乡规划【编制成?果、建设工》程设计方案》。或者建设《工程测量成果的【;,
(五)违反规【划条件编制建设【工程设计方案—的;:
(六)设计图纸内!容与标?明的:技术经济指》标不:符的
上《列行为?情节严重《的由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建议原发【证机关降低资质等】级或者吊《销其资质《证书;?造成损?失的依?法承担相《应赔:偿责任
《第,五十七条 建设【单位未按照规定聘请!有相应资质的测绘】单位对建设》工程进行规划监【督测量或者未—在施工现《场公:布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及附件、附图的城!乡规:划主管部门不予规划!核实并由城管综【合执法部门》责,令限期改正处以【5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?下的:罚款
第五十八【条 未?取得建设工程规划】。许可证或者》。。未按照规划许可【。规定进?行违法建设的—由城管综《合执法?部门责令《停止违法《。建设限期改》正消除对规划实【施的影响并处建设】工程造价百分—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!下,的罚:款
建设单位未按】规划要求进行改【正消除对规划—实施影响的》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对竣工的建设【工,程不予规划》核实
第五》十九条 建设工程】有,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由,城管综合执法部门】。责令限期拆除并【处建设工程》造价百分之五以【上,百分之十以下的罚】款,
(一)《侵占城乡道路、规】划道路用《地、:城乡公共空》间、城市绿》。。地以及市政设施【和公共?服务设施用》。地的;
(二)侵占!电信:、电力、燃气、供】(排)水等》管线用?。地和安全保护用地的!;
(三)侵占【消,防、救护、人—防,工,。程等紧急通道的;
!(四)侵占单位【、居民小区等—。。通,。道、出入《口的;
(五)【侵占水?库、湖泊、河道、】水,源保护地《和,机场、军事》安全控制区》、国家储备》。库、危险品仓库等】用地的;
(六)】侵占风?景,名胜区、历》史,文,物保:护区、历史建筑【保护:。。区用地的;
(七】)阻碍无线电—微波通?道有:碍永久性测量—标识有碍国家安全】和国防?设施的;
(八)不!符合国家、省、【市,有关标准《、规范和规定—的;:
(九)其他影响城!。乡规划实《施的
第六十条 】本条例第五十九条】规定的?情形:之外的违法》建设工程无》法采取?改正:措施消除对规—划实施影响的由【城管:综合执法部》门责令限期拆除不能!拆除的没收实物【或者违法《收入可以并处建设】工程造价《百分之五以上—百分之十以》下,的罚款
第六十【一条: 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城管【综,合执法部门》责令限?期拆除可以并处【临时建?设工程造价一倍【的罚款
(一)未经!批准进行临时—。建设的;
(二【)未按照《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!设的;
(三)擅】自改变临时建筑【物、构筑《物使:用性质?。的;
(四》)临时建筑物、构筑!物超过批准》期限不拆除的
第】。。六十二条 建设【单位未在建设—工,程竣工验收后—六个月内《按相关规定向城乡建!设档案机构移—交建设工程》档案的?由城管综合》执,。法部:门责令限期》移交;逾期不交的处!以1万元以上3万】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处》以3万元《以,上1:0万元以《。下的罚款
第—六,十三:条 城管综合执法】部门下达停止建【设或者限期拆—除的决定后当—事,人拒:不执行的《由县:(市、区)人民政府!责成有关部门或【者乡、镇人》民政府?依法:采,取,查封施工现场、强制!拆除等措施
—第六:十四条 未取—得乡村建《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!按照乡村建设规【划,许可规定进行建【。。设的由乡《、镇人民政府责令停!止建设、限期改【正;:逾期不改正的—可以拆除
》第六章 《附, ,则
第六十五条 】本条例自2018】年1月1日起—施行20《09年12月15】日昆明市第》。十二届人民代—表,大会:常务委员《会第:二十:九次会议通过,20!10年?3月26日云南省】第十一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十六次会议批准【的昆明?。市城乡规划》条例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