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3.5 》 仲裁?、,诉讼
!
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合同法第一百—二十八条规定“当事!人,。可以通过和》解或者调解解决【合同:争议当事人》不愿:。和解、调解》或者和解《、调解不成的—。可以根据《仲裁协议向仲—裁机构?申请仲?裁……当事》人没有订立》仲裁协?议或者?仲裁协议无效的【可以向人《民法院起诉》”据此本节作了如】下规定
》。
1》3.5.1 —。 本:条规定了如果发承包!双方的友好》协商或调解均未达成!一致:意见其中《的,。一,方已:就此争?议事项?。根据合同约定的仲】裁协议申请仲—裁应同时通》知,。另一方
】
13.5.2 !本条规定了仲裁【可在竣?工之前或之后进行并!明确了发包》人、承?包人:、调解人各自的【义务不得《因在工程实施—期间:进,。行仲裁而有》。所改:变如果仲裁》。。是在:仲裁:机构:要求停?止施工的《情况: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!应采取保护措施由此!增加的费用由—败诉方承担》
13】.5.?3 ?本条规定了在本规范!第13.1节—至第13.4节【规定:的期限之内上述有】关的暂定或和解协议!或调解书已经有约束!力的情况下如—果发承包中一方未能!遵守暂定或和解【协议或调解书—则另一?方可在不损害他可】。能具有?的任何其他权利【。的情况下将》未,能遵守暂《。定或不执行和解协】议或调解书达—成的事项提交—仲裁
《
13.5.!4 本条规—定了发包人、—承包人?在履行合同时—发,生争议在双方—不愿:和解、调解或者和】解、:调解不?成又没有达成仲裁】协议的情况下可【依法向人《民法院提起》。诉讼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