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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—.5  《仲裁、诉讼 【 , ?     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】第一百二《十八:条规定“当事人【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!解解决?合同争?议当事人不愿—和解、调《解或者和解、调解不!。成的可以根》。据仲裁协议》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!……:当事人没有》订立:仲裁协议或者仲裁】协,议无效?。的可以?向人民法院起诉”】据此本?节作了如下》规定 ? 《 13.《5.1  本条【规定了如果发承【。包双方的《友好协?。商或调?解均未达成一致【意见其中的一方已】就此争?议,事项根据合同—约定的仲裁协议申】请仲裁?。应同:。时通知另《一方 — 13.》5.2?  本条规定了仲裁!可在竣工之》前或之?后进:行并明确《了发包人、承包人】。、调解人《各自的义《务不得因《。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!仲裁:而有所改变如果【仲裁:是在仲裁机构要求停!止,施工的情况下进【行则对合《同工程应采》取保护措施》由此增加的费用【由败诉方承担 ! 13.—5.3 《 本条规定》了在本规范第1【3.1?节至第13.—4节规?定,的期限之内上—述有关的暂定或和】解,协议或调解书已【经,有约束力的情况【下,如果发承包中一方】未,能遵守?暂定或?和解协?议或调解书则另一方!可,在不损害他可能【具有的任何其—他权利的情》况下将未能遵守暂】定或:不执行和解协议或】调解书达成的—事,。项提交仲裁 】 : 13.5.—4  本条规—定了发包人、承【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!。生争议在双方不【愿和解、调解或【。者和:解、调解《。。。。不成: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!的情况下可依法向】人民法?院,提,起诉讼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