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?1,2 :。 合同解除》的价款?。结算与?支付
》
1—2.0?.,1 本《条规定?。了在发承包双方协】商一致解除合同【的前提下以》双方达成的》协议办理《结算和支付合同【价款
—
12《.0.2 本条规!定了由于不可—抗力解?除合同的发包人【应向:承包人?支付合同解》除之日前已完成工程!但尚未支付》的合同价款
—
,
12.【0.:3 : 本条规定了由承包!人违约解除合同的】关于价款《结算:与支付应按》以下规定《处理
《
— (1)》。发包人应暂》。停向承包《人支付任何价—款
! ,。 (2)《发包人应在合—同解除后28—天内:核实合同《解,除时承包人》已完成的全部合同】。。价款以及按施—工进度计划已运至】现场的材料》和工:程设备货款》按合同约定核算【承包人应支》付的违约金以及造】成损失的索赔金【额,并将:结,果通:。知承包?人,发承包?双,方应:在28天内予以确】认或提出意见并办】。理结算合《同价款如果》发包人应扣除的【金,额超过了应》。支付的金额》则承包人应在—合同解除后的56】天内将?其差额退还》给发包?人
【 (3)【发承包双方不能就解!除合同后的结算【。达成: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!的争议解决方式处】理,。
1【2.0?.4 《本条规定了由—发包人违约解除合】同的关?于价款结算与支付】应按以下《规定处理
》
,
:
—(1)?发包人除应按照本规!范第12.》0.2条《规,定向承包《人支付?。各项:价款外按合同约定】核算发包人》应支付的违约金以】及给:承包人造成》损,失或损害的》索,赔金额费用该笔费用!由承包人提出发包】人核实后与承包人协!商确定后的7天内】向承包人《签发支付证书
】
?
(2【)协商不能达成一】致,的,按照合同约定的争】议解决方《式处理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