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1【0 ?不可抗力
》
【9.10《.1 ?。 因不可抗》力事件导致》的人员伤亡》、财产损失及—其费:用增:加,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!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!合同价?款和工?期
》
《 1 》。合同工?程本身的损害—、因工程《损害导致《第三方人员伤亡【和财产损失》以及运至施工—场地用于施工的材】料和待安装的—设备的损害应由【发包人承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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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! 发包人、承【包人人?员伤:亡应由其所在—单位负责并应—承担相应费用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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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【 承包人《的施工机械设备【损坏及停《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!。担;
! 4 停工】期间承?包,人应:发包人要求留在【施工场地的必要的】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!的费用应由发—。包人承担;
!
:。 5》 工程所》需清理、修复费用应!由发包人承担—
9.】10.2 不可抗!力解除?后复工?的若不能《按期竣工应合—理延长工期发—包人要求赶工—的赶工费用应—由发包人承担
】
9.10.!3 因不可抗【力解除合同》的应按本规》范,第12.0》.2条的《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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