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1【0 不可抗力
】
《
9.》10.1 因不可!抗力: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!、财:产损失及其费用【增加发承包》双方应按《下列原则分别承【担并调整合同—价款和工期》
:
《 1 — 合同工程本身的】损害、因工程损害】导致第三方人员伤】亡和财产《损失以及运至施【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!料和待安装的—设备的损害应—由发包人《。承担;
】
2 【 发包?人,、承包人人员伤亡应!由其:所在单位负责—并应承担相》应费:用;
!。 3 承包】人的施工机》械设:备损坏及停工损【失应由?承包人承担;
】
— 4 》停工期间承包人应】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!场地:的必要的管理人员】及保:卫,人员的费用应由【发包:人承担;
—。
】5 工程所需【清理、修复费用应由!发包人承《担
:
,
9》.10.《2 ?不可抗力解》除后复工的》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!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!。求赶工的赶》工费用应由》。发包:人承担
》
9.—10.?3,。。 因不可》。抗力解除合》同的应按本规范第1!。。2,。.0.2条的规定办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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