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6 】 工程量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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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9.6?.1 合同履行】期间当应予》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!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!偏差:。且符合本《规范第9.》6.2条、》第9.6.3条规】定,时发承?包双方应调整合同】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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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6.—2 对于任—一招:标工程量《清单项目当因—本节规定《的工程量偏差和第】9.3节《规定:的工程变更》等原因导致》工程量偏差》超过15%时可【进行调整当工程【量增:加15?%以上时增加—部分的工程量—的综合单价应予调】低;当工《程量减少15—%以上?时减:少后剩余部》分的工?程量的?综合单价《应予:调高
9!.6.3 当工】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!.6.2《条的变化《且该变化引起—相关:措,施项目相应发生变】化时按系数或—单一总价方》。式计价的工》程量增?加的措?施项目费《调增工程《量减少的措施—项目:费调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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