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—2 编制与复【核
》
,
6.2.【1 投标报价应】根据下?列依:据编:制和:复核
—
《 1 《 本规范《;
》
《 2 国家或】。省级、?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!。发,的计价办《法;
【
《 3 ?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!级、行业《建设主管部》门,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!价办法;
】。
,。
《 4 招标文件、!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!补充通知《、答:疑纪要?;
】 5 建设工!程设计?文件及相关资料;
!
!6 施工现场【情况、工程》特点:及投标时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】计或:施工方案《。。;
》
? 7 与【建设项目相关—的标准、《规范等技术资料;】
】 8 市场【。价格信?息或工程造价管理】机构发?布的:工程造价《。信息;
《
!9 其他的—。相关资料
—
:
:。6.2.2 综】合单价中《应包括招标》文件中划《分的:。应由:投标人承担的—风险范?。。围及其费用》招,标,文件:。中没有?明确的应《。提请招标人明确
】。。
》6.2.《。3 :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!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!应根据招标文—件和招?标工程?量清单项目中的特】征描:述确:定综合单价计算
】
:
6.2.4】 措施《项目中的总价—项目金额应根—据招标文件及投标】时拟定的施工—组织设计《或施工?方,案按本规范第3.1!.4条的规定自主确!定其中?安全文明施工—费应按照本》规范第3.1—.5:条,的规定确《。定
6】.2.5 其他项!目,应按下列《规定报价
!
, ? 1 暂列金额应!。按招标工程量—清,单中:列出的金额填写;】
?。
:
2 材!料、工程设备暂【估价应按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!出的单价《计入综合单价—;
:
:。
? 3 — 专业?工,程暂估价应按—招,标工程量清单中【列出的金额填写;】
:。
?
4 【。 计日工应按—招标工程《量清单中《列出的项目和—数量自主《确定综合单价并【。计算计日工金额【。;
! 5 》总承包?服务费应根据招【标工程量《清单中列出的内【容和提出《的要求自主确—定
:
6—.2.6 规费】和税金?应按本规范第—3.1.6》。条的规定确定
】
?
6.2《.7 《招标工程《量清单与计价—表中:列明的所有需要【填写单价和》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!。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!个报价未填》写单价和合价的【项,目可视为此》项费:用已包?含在:已标价工程量—清单中其他项目【的单价和合价之中】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!不得重新组价—。予以调?整
》
6.2.8 】 投标总价应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】费、措施项目—。费、其他项目费和】规费、税《金的合计金额一致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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