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2 !编,制,与复核
—
》6.:2.1 投—标报: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!制和复核
!
1 【 本规范;
】
,。
《 2 国家或省!级、行业建设主【管部门颁《。发的计?。价办法;
—。
》 ?3 企业定额【。。国家或省《级、行业建设—主管部?门颁发的《计价定?额和计价办法—;
:
【 , 4 招》。标文件、《招标工程量》清单及其补充通【知,、答疑纪要;
!。
【5 ?建设工?。程,设计文?件,及相关资料;
!。
— 6 ?。 施工现场情—况、工?程特点及投标时拟】定的:施工组织设》计或施工方案;
】
?
》 7 ? 与建设项》目相关的标》准、规范等技术资】料;
—
8【 :市场价?格信息或工》程造价管理机构【发布:的工程造《价,信息;
》
》 ?9 其他的相【。关资:料
:
,
6》.2:。.2 综合单价中!应包括招标文件【中划分的应》由,投标:人承:。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!用招标文件中没有】明确的?应提请招标人明【确
:
6.2】.3 分》部分项?工程和措《施,项目中的单价项【目应根?据招:标文件?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!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!。综合单价计算
【
》6.2.《4 措《施项目中的》。总价项?目金额应根据招【标文:件及投标《时拟定的施工组织】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!规范:。第,3.:1.4条的规定【自主确?定其中安全》文明施工费应按照】本规范第3.1.】5条的?规定确定《
:
6.2【.5 其他项目】应,按下列规《定,。报价
【。
1 】暂列金额应》按招标工《程量清单中列—出的金额填写;【
》
? 2 材料、】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!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!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!价;
《
— 3 《 专:业,工程暂估价》应,按招标工《。程量清?。单中:列出的金《额,填写:;
【 4 【计日工应按招标工】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!目和数量自》主确:定综合单价并计【算计日工金额;
】
,
— 5 总—承包服务《费应根据《招标: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!内容和提出的—要求自主确定
!
6.2.6】 规费《。和税金应按本—规范:第3.1.6—条的规定确定
!
6.2.7】。 招标工》程量清单与计—价表中列明的—所有需要填写单【价和: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!应填写且只》允许有一个》报价未填写单价和】合价的项目可—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!。在已标价《工程量清单中其【他项目的单价—和合价之中当竣【工结算?时此项目不》得重新组价》予,以调整
—
:。
6.2.8 【 ,投标总价《。应,当与分部分项—工程费、《。措施项目费、其他项!。目费和规费》、税金的合计—。金额:一致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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