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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 招标《控制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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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】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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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【1,。.1: ,。 国有?资,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!标,招标人必须编制招】标控制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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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—.,。1.2 招—。。标控制?价应由?具有:编制能力的招—标人或受其委托具】有,相,应资质的《。工程造价咨》询人编?制和复?核
【5.1.《。3 工程造—价咨: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!编制:招标控?制价不得再就同一】工程接受《投标:人委托编《制,投标报?。价
5】.1:.4 招标控制】价应:按照本规范第—5.2?.1条的规定编【制不应上调》或下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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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】5, :当招标控制价超过】批,准的概算时招—。标人应将其报原【概算审批部门审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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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1.6? 招标《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!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!。时应将招《标控制价及有—关,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!或,有该工程管辖权的】行业管理部》门工程造《价,管理:机,构,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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