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3.2 发包】人提供材料和工【程设备
—
3.2】.1 发包人【提,供的:材料和工程设备(】以下简称甲供—材,料)应在招》。标文件中按》照本规?范附录L.1的规定!填写发包人提供材】料和工程《设备一览表写明甲】供材:料的名?称、规格、》数量单价、交货方式!、交:货地:点等
—
承包人!投标时甲供》材料:单价应计入相应项】目的综合单价中签】约,。。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!定扣:除甲供材料款不【予,支付
3!.2.2 》 ,承包人?应根据合同》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!向,发包人提交甲—供材料?交货的?日,期计划发《包人应按计划提【供
3.!2.:3 发包人提供的!甲供材料如规格【、数量或质量不符】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!包人原因《发生交货《日期:延误、交货地点【及交货方式》。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!应承担由此增加【。的费用和《(或)工期延误并应!向承包人支》。付合:理利润
—
3.》2.4? ,。 发承包双方对甲供!。。材料的数量》发生争?议不能达成一—致的应?按照相关工程的计】价,定额同类项目规定】的材料消耗量计算
!。
:。
?3.:2.5 若—发包人要求承包【人采购已在招标文】件中确定为》甲供材?料的材料价》格,应,由,发承包?双方根据市场调【查,确,。定并应另《行签订补充协议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