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森林防火条】例
:(,201?3年10月3—1日昆明市第—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!。常,务委: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!过 2?013年《11月?29日云南省第【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》第六次会议批—准):
第一章《 ,总则
第《一条 为了预防和扑!救森林火灾保—障人民生命财—产安全?保护森林资源维护】生态安全根据—中,。华,人民共和国》森林:法、: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!、云南省《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!法律、?法规: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条例
第【二条 本市》行,政区域内森林火灾】的预防和扑救适【用本条例《
第:三条森林防火—工作遵?循预:防为主?。、积极消《灭的方针坚持以【人,为本、安《全第一?属地管理、》分级负责以专为【主、:专群结合、科学扑】救的:原则
第四条市、县!(,市,、区)人《。民政:府应当?将森林?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!济,和社会发《展规划实行》分级管理森林—防火经费纳入—同级地?。方财政预算涉林单】位,。和,管理:部门应当安排专项】经费用于森林—。。防火工作《
,第五条市、》。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》。府林业行政主管部】门是本行政》区域森林防》。火的主管部门其【他有关?部门按?。照职:。责分工?做,好森林防火工—作
第六条林区、林!缘,地带的村《(,居)民?委员会应当制—定森林防火的—村,规民约配备专—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!。森林防火《。工作
?森林、林木、—。林地的经营单位和】个人:负责其经《营范围内的》森林防?火落实管护人—。。员和:防火措?施
第七《条预防森林火灾【。是每个公民和单位】的义:务
第二》章机构与职》责
第?八,条森林?防火工作实行—市、县?(市、区)、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【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!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!任人:政府分管负》责人是主要》责任人林业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【人是行政管理责任人!森林、林木、林【地经营单位的负责人!是直接责《任人
第九条市【、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制定森?林火:。灾应急预《案乡(镇)人民政】府按照应急预案制定!森林:火灾应急处置方案】。
第十条市、县【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应当设》立由本级人民政府】分管负责人担—任指:挥长:相关部门《和单位负《责人组成的》森林防火指挥机【构森林防火指—挥机构下《设办公室《具体负责日》常工作
涉》林的乡(镇)—人民政府应当—设立森林防》火指挥机构配备专职!。或者兼职《工作人员《
第十一条市、【县(市、区)、乡(!。镇)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:挥,机构履行《下列职责:
(【一)制定森》。林防火工作方案开】展宣传教《育;
(二)开【。展森林防火科学【。研究推广先进技【术指导森林》防火队伍建》设组织森林防火专业!技能:培,训和应急演练;
(!三)分析研究森林】火情动态制定扑【救方案组织》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!;,
(四?)通报森林火—情、火灾信息协调解!。决森林?防火:的有关问题;
【(五)监督建立森林!防火责任制》进行森?。林防:火工作检查
第十二!条市、县(市、【区,)林业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!的监督和管理工作】
第十三《条相邻县(市、区)!、乡(镇)》人民政府应当确定】森林防火《联防区域建》立联防机《制共:同做好联防区—。域,内,的森林防火工作【
,第三章? 森林?火灾的预防
第十】四,条每年12月1【日,至翌年5《月3:1日为全市森林防】火期2月1》日至4?月30日《为森:林高火险期
市、县!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可以根据!当地自?然条:件和火灾发生规【律发布命令调—整森林防《火期:和森林高火险期报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】案并向社会》公布
第《十五条市、县(市】。、,区)、乡(镇)人民!政府森?林防:火指:。挥机构以及林—业行政主《管部:门应当广《泛开展森林防火宣】传活动设置森林防】火告示?
广:播,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!等媒体应《当配合做好森林防火!宣传工?作
教育《部门应当对全市【学校学生开展—森林防火知识—和法律法规宣传教】育
森?。林、林木、林地【。经营单位或》。者个人应当》在其:经营:区域内进《行,森林防火安全教育】并,设,置,森,林防:。火警示牌、宣传【牌
交通运输运营单!位或者个《人应当对驾驶员、乘!务员和?乘客:进,行森林防火安全教】育
每?年12月为》森,林防火?宣传:月
第十《六条:市、县(市》、区)、乡(镇)】人民:政府应?当在重点林区—建设瞭望台(塔)】、防:火隔离带、蓄水池】、视频监控》系统等防火设—施合理规划防火通】道,
第:十七条市、县(市】、区)?、乡(镇)森林【防,火指:挥机构应当配备【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列!入特种车辆管—理按照?国家规定《喷涂森林消防—标志图案《安装警报装置
第十!八条县(市、—区)、乡(镇—。),人民政府森林防火】指挥:机构应当建立—森林防火专》业队伍;林场—、自: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!区、森林公园和【重点水源林区—等,管理机构应》。当根据需要建立森林!防火:专业队伍
》森,林防火专业队伍应】。。当配备必要的装备】。定,期进行培《训和演练
》第十九条市》、,县(市、《区)、乡(》镇)人民政府森林】防火指挥机构—应当:根据森林防》火需要建设物资储】备仓库储《备必要的防火扑【火物资
第》二十条在《森林防火期内—当地:人,民政府应当按照每】百公顷?林地面积配》备不少于1》名护林员《高火险期内应—当按照每《百,公,顷林地?。面积配备不少—于2名护林员—护林:。员应当持证上岗【配戴标识
第二【。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!当根据当地》经济社会发展情【况适当提《高护林员和防火队】员的待遇购买相应的!保险
第二十二条 !在林区内从事生产和!经营:活动的单位》或者个人应》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!的防火设施、—器,材对从业人员和游】人宣传森林防火安全!设置警示牌排查和消!除火灾隐患
—第二十三条 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侵,害、毁坏森林防火设!施非法占用、—干扰森?林防火?专用电台频》率
第二十》四条 森林防—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!禁止下列行》为
(?。一)吸烟、烧纸、】烧香、?烧蜂、烤火、—野炊、使用火把【照明;?
(二)《燃放烟花爆》竹和孔明灯》;
(三)烧—山狩猎、焚》烧垃圾?;
(四)携带火】种和易燃易爆—物品:进入森林防火区【;
(五)产权单位!未采取防火措施【架设输电线路、【电信:线路和铺《设,石油天然气输送管】道等;
(六)未经!。批准实施计划烧除】、炼山造《。林、勘?察、开?采矿: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!野外用火;
—(七:)未经批准》进,行烧:灰积肥烧《地,(田)埂、》甘蔗地、牧》草,。地、:秸秆烧荒烧炭—等野外农事用—火;
(八)经批】准野外农事用—火,但不符合相关要【求的;
(九—)其他野外违规用】火的:
第二?十五条 监护人应】当依法履行对被监】护人的监护义务防止!被监护的《无民事行为能—力人或者限制民事】行为能力人因用火】、玩火?引,发森:林火灾?
第二十六条— 森林防火期—内市、县(》。市,、区)、《乡(镇)《人民政府应当—设,立森林防火检—查站(?哨,)对进入森林—防火区?内的一?切车辆和人员进行防!火检查、实名登【记做好森林防火安】全宣传
第》二十七条 森—林高火险《期内禁止野外—用火
?第二十?八条 森林高—火,险期内市、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应:当划定森林高—火险:区实行封山并发布公!告在封山期限内【除林区内的单位职】。工和居民外禁止擅自!进入:封山范围
》。第二十?九条: 在:森,林防火期内确—需野外用火》的按照国务院森【林防火?条,例和云?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!。定的权限《和程序报批》
经批准野》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!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!(一)?森林:火险等级《在三级以下;
(二!)有专人负责—和必要的防火—措施;
《(三)组《织扑火人《员配备?灭火工?具;
(四)用【火时:专人看守《用火后彻底熄灭【;,
(五)在规定的】时间:、地点、《范围:内进行
《第四章 森林—火灾的扑救
第三】十条 森林火警电】话为12119
】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发现森《林火:情应当立即》拨打森林火警电【话森林防《火指:挥机构应当立即核】。实情况采取相—。应,。的扑救措施并—将火情和扑救—情况按规定上报【
第三十一条— 发:生,森林火灾《当地人民政》府主要负责人应当】立刻赶赴火场指挥处!置
:市、县(市、区)森!林防火指挥机—构应当?按,照规定启动森林【火灾应急预》案成立火灾现—场指挥?部快速有效的—。。组,织,力量扑打明火、清理!余火、看守火场【同时做好后勤保障
!现,场指挥部应当及时】疏散:、撤离受火灾威【胁的群众做好—。火灾扑救人员的安】全防护避免》人员伤亡
第三【十二条 《森林扑火队伍由各】级森林防《火指挥机构指—挥调度
《调动县?(市、区)森林火】灾扑救队伍》。由县(市、区—。。。),森林防火《指挥机构决定当地驻!有武警森林部队【的由县(市》、区)森林防火指挥!机构决定调动—向市森林《防火指挥机构—报告;当地没有【武警森林《部队:的由县?(市、区)森—林防火指挥》机,构向市森林》防火指挥机构申请】调动
第三十三条】 发生森林火灾【时参加?火灾扑?救的队伍、单位【和个:人应当按照森—林,火灾应急预案服【从森:林防火指挥机—。构的:统一指挥做好—扑救森林火灾工作】。
公安部门负责【维护火灾现场及【周边治安秩序、交】通秩序查处森林火灾!案件
交通》运输部门负责人员】、物资的运输及道路!通畅
?卫生部门负责医疗】。救护
气象部门负责!气象情?。况分析设置火—场移:动气象?台及时提供》火场气象数据适时】组织:人工增?雨
通信部门负【责保证现场通信畅】通
电力部门负【责电力保障和—。线路运?行安:全
第三《十四条 因扑救森】林火灾的需》要市、县《(市、区)森林防】火指挥机《构可以?采取开设隔离带、】清除障碍物、应急】取水、?交通管制等》措施
?因扑救森林火灾征用!物资、设备、交【。通运输工《具的由市、县—(市、?区):人,。民政府决定
第三十!五条: 扑救森林》火灾应当《以森林?防火专业《队伍:为主不得组织残疾人!、孕妇和未成年人以!及,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!森,林火灾扑救》
第五章灾》后处置 《
第三?十六条 森》。林火灾扑灭后当地县!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林业行政主【管部门?。应当进行调查并向同!级人民政府》和上级?林业行政主》管部门提交调查【报告同?时,可以委?托有资质的机构【对受:灾,情况进行《评估
第三十—七条 扑火工作结束!。后及时返《还被征用的物资、设!。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并!依法给予补偿
第】三,十八条 在扑—救,森林火?灾中:受伤、致残》或,。者死:亡的:人员由?市、:县(市、区)—人,民政府按照》有关规定给予医疗保!。障、评残和抚恤;符!合烈士条《件的按规定上—报评定对因森林火】灾造成生活困难的】群,众给予基本生活救济!
第三十《九,条 森林火灾扑灭】后森林?、林木、林》地的经营单位—。和个人应当按照【林业行政主管部门】的要求及时》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!被
第?六章 ?法律责任
第四十条! 市、?县(:市,。。、区)、《乡(镇)人民政府】及其森林防火指挥】机构、林业行政主】管部门和其》他有关部《门,及其工?。作人员有滥》用职:。权、:玩忽职守《、,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!上,级行政机关或—者监察机关责令改】正;情节《严重的对直接—负责:人和其他责任—人依法给《。予,处分:
第四十一》条, 违反本条》例第:二十二条《、第二十八条规【定尚未造成损失的】由林业行政主管【。部门给予警》告对个?人并处?200元以上100!0元以下《罚款:。对,单位并处2》000元以》上3000元—以下罚款造成损失】的由: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!个人:处以100》0元以?上2000》元以下罚《款对:单位:处以30《00元以上50【00元?以,下罚款
第四—十二:条 违反《本条例?第二十三条规定侵】害和:毁坏森林《防火设施的由林【。业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改正【给予警?告对个人并处500!。元以上?20:00元以《下罚款对单位并处】1万元以上》2万元以下》罚款
?第四十?三条: 违:反本条例第二十【。三,条规定?非法占用、》干扰森林防火专【用,电台频率的》。由无线电管理机【构没收设备和违法】。所得;情节》轻微的可并处20】00元以上1万【元以:下罚:款,;,情节严重的》并处以1《万,元以上5《万元以下罚》。。款
第四十四条【 违反本条例—第,二十四条、第二【十七条规定未引起】森林:。火,灾的由林业》行政主管部门给【。。予,警告:对个:人并:处20?0,元以:上10?00元以下罚—款对单位并处—1,万元:以上2?万,元,以下罚款;引—起森林火灾的责令】限期更新造》林对个人处》以1000元—以上3?000元以》。下罚款对《单位处以《2万:元以上5万元以下】罚款
第四》。十五条? 违:反本条例第二十九规!定的:由,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!予警告对个人并处】40:0元:以上2000元以】下罚:款对:单位并处500【0元以?上,1万元以下》罚款
第四十六】条 因无《民事行为能力—人,和限制?民事行?。为能:力人用?火、玩火引起森【林火灾造成损—失的:由其监护人依法承】担民事赔偿责任【
,第七章? 附则
第四十【七条 ?各国:家级、省《级,。开,发,(度假?)园区管《委会以及涉》林街道办事处参【照本:条例执行《
第四十八》条, 本条例自201】4年2月1日起施行!1996年》9月27日昆明【市,第十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。务,委员会第三次会【议通过1997年】1月1?4日云?南省第八届》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二十—五次会议批准的昆明!市森林防《火规定同《时,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