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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中市人《民政府?办公室关于印发汉】。中市中?心城区市政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】实施办法的通—知 ? P.?MsoN《ormal —{ T?EXT-J》U,STIFY: i】nt:。er-ideo【gra?ph:。; TEXT-A】LIGN: j【ustify; 】MARGIN:【 0:pt; FON【T-FAMI—LY: 'Tim】e,s New —Roman';【 FON《。T-SIZE: 1!6pt } P!.p { 》TEXT《-ALIGN—: :lef?t; MAR—GIN-TO—P:: ,5pt; FO【NT-F《AM:IL:Y: ?。宋,体; MA》RGIN-BOT】TOM:《 5pt《。;, FONT-—SI:Z,E: 12pt !} P《.,MsoPlai【nText { T!EXT-JUSTI!FY: 《in:ter-ideo】graph;— TEXT》。-,ALIGN: j】ust?if:y; MA》RGIN: 0【pt; FONT-!FAMILY: 】宋体; F》ONT?-SIZE》。: 10.》5p:t } 》 P.Mso—Foot《er { TEXT!-AL?IGN: lef】t; M《A,RGI?N:: 0pt《; LA《Y,OUT-GRID】-MODE: ch!。ar;?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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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二)法律、法规规!。定用于城市基—础设施?建设的税《。费; (《。。三)城市国有土地使!用权出让金;—。 (四)国内外捐】赠、贷款;》 (五)依法集资】、发行债券; 【(六)使用、—出租、转让》。市政基础设施的【收,入; (七》)单位、组织和个】人投资? 第十八条》 非经营《性基础设施项目主】要由:政,府集中财力建—设市政府在研究年度!城市:基础设施建设—项目计划时同—时确定建设单位、资!金安:。排、建设《时序等内容 第十九!条 单位、组织和】。个人因开发建设项】目需要?自愿建设本应由政】府承:担的市政基础—设,施项目?的由市城乡建—设规划?局报经市政府—同意:后与代?建单位签订》书面代建协议约定资!金筹措?方,式及建?设内容、标准、【。时,限,等     第二十!条 对?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!施项目可《通过特许《经,营、投资补助—、政府购买服—务等多种形式—按“:谁投资、谁受—益,”的原则允许并【积极鼓?励社:。。会资金参与投资、建!设和运?营 第二《十一条 开》发建设项目应配【套的市政基础设施项!目由项目开发主【体负责建设与开发】。建设项目同时验【收   第》三,章  市政基础【设施项目规划设【计   第二十二条! 市政基础设施【项目应严格执行项】目选址、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、工程设计、!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、放线验线、竣工】测量:、规划核实等手续 !第二十三条 市【。政基础设施项目【需要以划《拨方式使用》国有:土地的建设单位在】报送发改部门—批,准,或核:准项目前应向市【城乡建设规划—局申请核发选址【意见书 第二—十,四条 ?市政:基础设施项》目在经?批准、核《准,、备案后《建设单位应向市城乡!建设规划局》申请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在《取得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?后向:土,地,部门申请用地— 第二?十五条 新建—、改建、扩》。建市政基础》设,施建设单位应—向市:。城乡建?。设规划局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!划许:可证;与道路同步建!设的:地下管线等附属【设施工程可》以委托道路建—设单: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!理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— 第二十六》条 市政基础设【施项目工程设计应由!具有相应专业资质】的设计单位承担【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!计规:范、规程、技术标】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!设,计,  :。 , ,第二十七条 市政】基,础设施项目开工前建!。设单位应《当委托具备相应【资质的测《绘单位进行》放线并办理》规划验线手》续经市城《乡建设规划局—确认后方可动—工 地下管线工【程覆土前《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!备相应资质的工【程测量单位进行竣工!。测量并向市城乡建设!规划:局申请规划》核实:经核实后方可继续】施工:      第四】章  市政》。基础设?施项目建设   】第二十八条 市政基!础设施项目必须按规!。定办理工程监—理、施工图审查【、工程质《量监督?等手续确保建设工】。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!。第,二十九?条 市?政基:础设:施项目的监理—、,施工图审《查、:工程质?量检测?。等,工作必须委托具有】相应:资质证书的单位承】。担 第三十条 市】政基础设施》项目:需按规定《进行:监理合理控制工【程投资、质》量、进度应》通过公开招》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!。。 第三十一》条 市政基础设施】项目施工图纸必须】经,过审查后方可使用】。施工:图审查应由具有相应!资质的施工》图审查机构承担 第!三十:二条  《市政基础设》。施项目施《工前应根据工—程规模、等级分别到!市、区建设工程质量!监督站办理工程质】量监督手《续 第三十三—条 :。市政基础《设施项目建设—单位应到市城—乡建设规划局办理施!工许可手续;—与道路同步建设【的地下管线等附【属设施工程可以【委托道路建设—。单位与道《路工程一并办—理施工许可》手续 第《三十四条 市政道】路工:程红线范围内的【。给水、燃气、通讯】等各专业《管线施工由市政道】路工程?建设单位统一协【调管理各专业管线建!设,主体应?积极配合加强对工】程质量、进度—的控制确保各—类,管线同步实》施到位 《第三十?五条 各专业管线】建设主?体拒不配《合市:政,基础设施建》设,的市政设施建设单】位可:投资实施专》业管线?。其产权归《投资主体所有市城乡!建设:。规划局不再批—。准新的?专业管线路径 【第三十六条 地【下,管,线施工需要占用或者!挖掘城市道路的【建设单位应到市【政道:路管理部门办理城市!。。道路占用《、挖掘审《。批手:续;影响交通—。安全的应《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同意 第》三十七条《 新建城市道路【5年内、大修—道路3年内不—得开挖确需开挖【的应报市《政府同意并向社会】公告 第三十八【条 建立《市政基础设施—建设项目信》息报送制度各市政基!础,设施:建设项目单位—应确定信息联—络员于每月5日【前向:市城乡建设》规划局报送》项目建?设进展?情况:   第五章 【市,政,基础设施竣工验收】。 ,  :第,三十九条 市—政基础设施项目【建设完成《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!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!及,时组织勘察》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》等各责任主体进行验!。收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后建?设单位应及》时,向市城?建档:案馆报?送完整的工程—竣工资料 第四十条! 项目通过竣工【验收后市城乡建设规!划局应组《织住:管,、财政、环》卫、路灯、园林绿】化管理等《相关部门进行—综合验收综》合验收通过后由【相关市政基》础,设施管理《单位履行管理职责 !第四:十一条 有政—府资金?投入的市政基础【设施项目《在通:过备案验收、综合验!收并经审计机关审计!后拨付相应费—用 :第四十二《条 市政基础设施】产权:。单位和政府市政【基础设施管理—部门按各自职—责负责其所》属市政?基础设施《的日常管理和维【护工:作建:立巡护和隐患排【查制度切《实提:。高事故防范、灾【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!力,   第六》章 法律责任—   第四十三条 !违反本办法第—二十五条、二十七】条第一款规定未【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或未经规—划,验线擅自开工建【设的由市城市管理】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规划法处罚 第!四十四条 违—反本办法第二—十七条第二》款规定?地下管线覆土前未】经测量核实的由市】城,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!局依据陕西省城市】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处!罚, 第四十五条 违反!本办法第《三十三条规》定未:取,得,建,。设工程施工》许可证擅自开—工建设的由市城【乡建设规划局依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建,。筑法处罚 第—。四十六条《 违反本办》法第四十二》条规定市政基础设】施产权单位》或管:。理部门对市政基础】设施维护管理未【尽职责的由市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】。执法局依据陕西省城!市市政公用设—施管理条例处罚 】第四十七条  市政!基础设施《规划、建设、管理部!门和其?他有关部《门及其工《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!滥用职权、》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!位或:有关主?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由【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  第七章 】附 :则,   第四》十八:条  本《办法自?印发之日《起,施行有效《期五年 《第四十九《条  各《县可:参照本办法执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