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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中市人民》政府: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!市中心?城区市政基础设【施,规,划建设实施办—法,。的通知 》 P.?MsoNor—mal 《{ :TEXT-JUST!I,FY: inter!-ideogra】ph; TEX【T-ALI》G,。N: ?justify;】 MAR《GI:N: ?0p:t; FONT-F!A,MIL?Y: 'Ti—mes Ne—w R?oman'; FO!NT-SIZE:】 16pt》 } 《 P.p《 { TEX—。T-AL《IG:N: left; !MARGIN-【TOP?: 5?pt;? FONT-F【AMILY:— 宋体; M—ARGI《。N-BOTTOM】: 5?p,t; FO》NT-S《IZ:E: 12pt !} P.Mso】Plai《nT:ext { TE】XT:-JUSTI—。F,Y: ?i,nter-》ideo《gra?p,h; TE》XT-ALIG【N: just【ify;《 ,M,ARGIN: 0p!。t; F《ON:T-FAM》ILY: 宋体;】 FONT》-SIZE: 【。10.5pt 【 } ?。 P:.MsoF》ooter { 】TEXT-A—LI:GN:? left;—。 M:A,RGIN: 0pt!; LAYO—。UT:-,GRID-MODE!: c?har; F—ONT?。-FA?。。MILY: '【。Times New!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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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第《二十七条 市政基】础设施?项目开?工前建设《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!应资质的测绘单【。位进行放《。线并办?。理规划验线手续【经,市城乡?建设规?划局确认后》方可动工 》地,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!设单位应当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】的,工程测量单位—进行竣工测量并向市!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!规划核?实经核实后方可继续!施,工 :     第四章】  市政基础设施项!目建:设  ? 第二十八条 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】必,须按规定办理—工程监理、施工【图审查、《。工程质量监督—等,手续确保建设工【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!第二:十九条 市政基【。础设:施,。项目的监理、施工图!。审查、工程质量检测!等工作必须委托具】有相应资质证—书的单位承担— 第三十条 市【政基础?设施项目需》按规定进行》监理合理控制工【程投资、质量、进度!应,通,过公开?招标择优选择监【理单位? 第三?十一条 市》政,基础设施项目施工】图纸必须经过审查】后方可使用施工【图审查应由具有相应!资质的施工图审查】机构承担 第三【十二条?  市政基础—设施项目施工前【应,根据工?程规模、等级—分别到市、区建设工!程质: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!量监督手续 第三】十三:条 市政基》础,设,施项目建《设单:位应:到市城乡建设规划局!办理:施工许可手续;【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!下管线等附属—设施工程可以—委托道路《建设单位《与道路工程一—并办理施工许可【手续 第三十四条 !市,。政道路?。工程红线范围内的给!水、燃气、通讯等各!专业:。管线施工由市—政道路工《程建:。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!各专业管线建设主体!应,积极配合加》强对工程《质量、进度的控制】确保:各类管?线同步实施到位【 第三十五条— 各专业管线—建设主体拒不配【合市政基础设—施,建设的市政设施【建设单位可投资【。实施:专业管线其产权【归投资主体所有【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不!再批准新的专业管线!路,径 第三十六条 】地下管线施》工需:要占用或者挖—掘城:市道路的建设单位】应到市?政道路管理部—门办理城市道路占】用、挖掘审批—手,续;影响交通安全】。的应征得《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!意 第三十》七条 ?新建城市《道路:5年内、大》修道路3《年内不得开》挖确需开《挖的应报市政府【同,意并向社会》。公告 ?第三十八条 —建立市政基》础,设施建设项目信息报!送制度各市政基础】设施建?。设项:目单:。位应确定《信息联?络员于每月5日前向!市城乡建设规划【。局报送项《目建设?进展情况   【第五章? 市政基础设施竣工!验收: ,  第?三十九条《 市政基础设施【项目建设完成—后建设?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提!交竣工报告后及【时组织勘察设计、】。施工、?监理等?各责:任,主,。体进行验收工程竣】工验:收,。合格后建设单位【应及时?向市城?。建档案馆报送完整的!工程竣工资》料 第四十条— 项目通《过竣工验收后市城乡!建设规划《局应组?织住:。。管、财政、》环,卫、路灯、园—林绿:化,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!。综合验收《综合验?收通过后由相关市政!。。基础设施管理单【位履行管理职—责 第四十一条 有!政府资金《投入的市《政基础设施》项,目在通过备案验收】、综合验收》并经审计机关审【计后拨付相应费用 !第四十二《条 市政基础设【。施产权单位和政【府市政基础》设施管理部门按各】自职责?负责其所属市—政,基础:设,施的日常管》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巡!护和隐?患排查制度切—。实提:。高事:故防范、灾害防治和!应急处?置能力   第六章! 法律责任   第!四十三条 违反本】。办法第二十》五条、二十》。七条第一款规定未】。取得: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或未经规】划验:线擅:自开工建《设,的由:市城市管理》综合行政执法—。局依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处罚 【第四十四条》 ,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!条,第二款规定地下【管线覆土前》未经测量核实的由市!城市管理综合行政】执法局?依据陕西省城市【地下管线管理—条例处罚《 第四十五条 违】反本:办法第三十三条【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!施工:许可证?擅自开工建设的由】市,。城乡建设规划—局依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建筑法【处,罚 :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!。办法第四十》二条规定市》政基础设施产权单位!。。或,管理部?门对市政基础设施】维护管理未尽—职责的?由市:城市:。管理综?合,行,政执法局依》据陕西省城市市【政公用设施》管理条例处罚 第】四十七条 》 市政基础》设施规?划、建设、管理【部门和其《他有关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在履行职【务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、《徇,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!位或有关主》管部门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?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  第七章】 附 则 》  第四《十八条  本办【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!有效期五年 第四】十九条?  各县可参照本办!。法执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