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房屋建—筑,和市: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!监督机构和人员【管理考核办法
(】送审稿)
第一!章 总则
【第一条 《为加强?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!基础设施《工程质量《。监督机构和人—员管:理完善?监督机构建设—提高监?督人员素质》不,断提高依法监—督水平保证房屋建】筑和: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质量监督工作【。。的有效?实施:根据建设《工,程质量管理条例【(,国务院令《279号)、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质量监督管理规】。。定(住房和城乡建】设部令?第5号)、建—设工:程质:量监督?机构:和人员考核管—。理,办法(建《质2007184号!)等法规、规章及】。云南省房屋建筑和】。市政基?。础设:。施工程质量监督【管理实施办法(云】南省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公告第3】7号)等文件精【神结合实际制定【本办法?
第二条 云—南省行政区域—内房屋?建筑和市《政基础设施》工程质?量监督机构和人【员的管理适用本【办法
第三条 本办!法所称房屋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质?量监督机构》(以下简《称监督机构)是指接!受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委托经省级—建设:行政主?管部门考核认—定取得相应的工程质!量监督资格依—。据有:关法律、法规和工程!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!程建设实《施过程?中建设、勘》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(以下】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!体)及质《量检测等单位履行】质量责任行为和工程!实体质?量进行监督》检查的?独,。立法人单位
第【四,条 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基础设《施工程?质量监督人员(以下!简称:监督人?员)是?指经省建《设,行,政主:。管部门考《核认定取得工程质】量监督人员》。资格证依法从事【房屋建筑和市政【基础设施质》量,监督工?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】和管理人员监督【人员分为《质量监督《员和:助理监督员
第五】。条 省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,门负责?对全省质量监督机】构和监督人员实施】统一管理省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对全省监督机构】。和监督人员进—。行业务指导和考核管!。理并实?行动态管理不—定期进行抽查、【巡查各州《(市)监《督,管理机构和人员的】工作情况组》织开展对监督—人员法?律法规、监》督业务知识》的培训及继续教【。育
州(市【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加强对《。所辖县(《市、区?)监督机构和—人员的管理
第六条!。 监督机构应建立健!全,质量监督管》。。理,体系做到制度完【善,、监督有《力、:科学高?效、公正《。廉明监督人员—。应加强政治理论【和业务知识学习【做到:政治:合格、业务精—湛、执法严明、【清正廉洁
【第二:。章 监督机构【和人员基本条件【
第七条 监督机构!应具备的基》本条件
(一—) 具有独》立法人资格
—(二)? 具有与《受监工程相适—应的监督人员监【督人员?专业结构合理,建】。筑工程水、电、【智能化?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!与土:建,工程专?业技术?人员相配套》监督人员不少于【本站:人员总数《的7:5%
(三)省【。及省会城《市监督?机构:的持:证上岗的监督人员】不少于9人》州(市?)监督?机构:的,持证上岗的》监督人员不少于6】人县(市、》区)监督机构的持证!。上岗的?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!其中质量监督员【不少于监督人员总数!的三分之二监督【机构可设置》监督小组每个监督小!组应配备两名或【两名以上监》督人员
(四—)承担市政基础设】施、园林绿化等【工,。程质量监督的—监,督机构?还应配备相应专业】的监督人员
—(五)有固定的办公!场,所
(?六)有相应》的应急车《辆保障?和工作经费
(【七)有适《。应工程质量监督【管理工作需要—的仪器?和设备配备回弹仪】、混凝土《钢筋检测仪》等开展?监督抽?测工作的仪器、【设备实?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质量监督《的应根据《受监工程特》点配备相关仪器【、设备
(八—)有健全的质量监督!管理制度并有效运】行,建立健?全技术、信息—。化,建设、质量管理和日!常业务管理及廉政】建设管理等制度公开!办事流程和工作程序!实现质量监督管理工!作制度?化、程?序化、规范》。。化、信息化
(九】)具备与工程质量监!督工作相适应的信】息化:。管理:条件与上(下—)级主管部门—实现:信息网上《。互联互通
(十)】省,级监督机构》负责人应取》得副高职以上—(含副高职)技术职!称具有工《程类本科以》上(含本科》),学历和8《年以上相关工作【经历;州(》市)监?督机构负责人应取得!中级以上(》含中级)技》术职称?。具有工程《类大专以上(含【大专)学历和5年以!上相关工《作经历;县(—区)监督机构—负责人应具有中级】技术职?称具有工程类中专以!上(含中专》)学历和《4年以上相关—工作经历《参公及公务员—。。管理的监督机构【负责人应《满足学?历和工?作经历要《求
第八条 监督】。人员应当《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!能力和?监督:执法:知识熟悉掌握国家、!。省有关工程质量【。的法:律、:。法规和?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具有良好职业道【德
监督人员应当】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省!级人民政府建设主】管部门组织的—上岗培训《。。、考核合《。。格后方可《从事:工程:质,量,。监督工作
质—量监督员应》满足以下条件
【地市级以《上监督机《构的:质量监?督员的基本》条件
?(1)具有工程类专!业本科以上学历;】
(?2)具?有,中级以上专业—技术职称;
【(,3)具有5年以上建!设工程质量》管理或设《计、施工、》监理等工作经历【;
(4《)身体健康不超过法!定退休?年龄
2《、县级?监,督机构的质量监督】员的基本条件—
(1)具有工【程类专业大》专以上学历;
】(2:)具有初级》以上专业《技术职称;》
(3《)具:有3年以上》建设工程质》量管:理或:设计、施工》、,监理等工作经历【;,
(4)身体健康】不超过法《定退休年龄
—3,、取得?注册结构师、—注册建造师、注【册监理工程》师等国家工程类执】业,资格证书之一的【可,不受上述1、2项中!(1)(2)条件限!制,;连续从事质量【监督工作满15【年,具有:中级以上专》业,技术职称的可—不,受上:述1、2项中—(1)条件限—制
2、监督范围
!质量监督员从事工程!质量:监督及管理》工作具体负责项目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】质量监督报告—的审查?、确认(《审签)并对内—容,的真实性《负责具有《质量监督报告的签字!权,
(二) 助—理监督员满足以【下条件?
基本条件
(1】)具有?从事工?程类中专以上—学历的?;
(2《)具有2《年以上?建设工程质量管理】或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工!作经:历的;?
(3)《身体健康不》超过法定退休—年龄;
2、—监督范围
助理监】督员:主要:协助:质量监督员从事工程!质量监督《工作
—第三章 》 监督机构》和人员的管》理
第?九条 监督机构【和监督?人员经?省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考核合】格后颁发云南省【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统一?格式的?监督机构考》核证书和监督人【。员资格证书》
第十条 新申请成!立监督机《构的填报《房,屋建筑?和市政基础设施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!核证书申请表需【初次:考核所?有监督机《构每年需《接,受年度检查和动态】管理每三年进行一】次验证考核监—。督机构每年的年度】检查和动态管理情况!作,为验证考核》的主要依据》
第十一条 新申】请监督人《员资格的《填报房屋建》。筑,和市政?基础设?施工:程质量监《督,人员资格证书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!。明材:料经考?核,合格后报省建设行】政主管?。。部门审批发证所有监!。督人员?每年需接受年—度检查和动》态管理每两》年进行一次岗—位考:核监督人员每—年的年度检查和动】态管理情况作为岗位!考核的主要依据
第!十二条? 对监督人》员应每年进行一次法!律法规和业务知【识培训并适时组【织开展相关内容【的继续教育培训【,累计?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!。少于24学时
第十!三条: 实行工《程质量监督年度检查!动态管理制度
【省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组成【检查组(以下—。统称省级检查组【)每年对州》(市)级监》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工!作情况?。实行年度检查动态管!理其检查《结果作为监督—机构验证考核—和,监督人员岗位—考核的重要》依据:
州(市)级—监督机构主》管部门组《成检:查组(以下统—称市级检《查,组)每年对所—辖县(市、区—。)监督机构和监督】人,。员,工作情况实》行年度检查动态【管,理并将本地》区年度检查情况上报!省级检查组省级检】查,组根据州《级检查组上报情况】并结合日常管—理情况综合》评定其结果作为【县(市、区)监督】机构:验,证考核和监督人【员岗位考核的重要】依据
第《十四条?。 对监督机构和人】员工作?情况的?年度:。检查:动态管理采取以下措!施,
(一)要求被检】查监督机《。构和:人员提供有关文件和!资料
(二)对【监督机构职责履行】情况及监督人员工作!质量进行《检查发现不》符合国家、省—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和,规,定要求的视情节【轻重采取责令限期】整改、通报批—评、通报相应的主管!部门直至当》地政府等处理措施】
(三)《各州(市)住房和城!乡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门、监督机构】。要统一?在,云南省?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!理信息系《统填报云南省建【设工程质量监督机】构管理年度检查表云!南省建设工程—质量监?督人员管理年—度检查?表云南省建设工【。程质量?监督:机构:验证:考核表云南省建【设工程质量》监督人员岗位考核表!等
第十五条— 监督机构验—证考核的主》要内容
(》一,) 监督机构—。应当具备的基—本条件的符合情况
!(,二)执行国》家、云南《省工程建设法律、】法规及有《关规定情况
(【三)所监督》范围内项目》的,参建质量责任主体质!量行为及实体质量符!合,国家工程建》设法律?、,法规和?工,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情《况
:(四)使用云—。南省工程质量安【全监:督,管理信息系统—对工程建设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】督过程进《行信:。息化管理
(五【)工程?质量监督制度—的,。建立及运行情况
】(六)工程质量监】督巡查和检查—记录
(七)—工程质量监督—档案建立情况
【(,八)遵守住房和【城乡建设部、—云南省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?关于工?程,。质,量监督管理的—有关规?定在:监,督工作中对工程结】构,实体检测和室内【环境质量检测严【格,把关保证建设—工,程的结构质量安全】和使用功能
(九)!年,度动态管理检查【及整改情况
(十】)其:他,有关规定内》容
:第十六条 监督人】员岗位考核的主要】内容
(一》)监督人员条件符合!情况
(二)执行国!家、云南省工程建设!法律、法规及—有关规?定情况
(三—)所:监督项目的》参建:质量:责任主体的行为及】实,体质量符合国家工程!建设法律《、法规和工程建设强!制性:标准情况
(—四,)监督职责履行情况!
(五)《。使用云南省工—程质:量安全监督管理信】息系统对《。工,程,建设:项目的质量监—督进行信息化填【报情:况
(六)参加【工程质量监督管【理部:门组:织的业务知识培训】及继续教育》情况
?。(七)年度动态管理!检,查及整改情况
(】八)监督人员—。。廉洁自律情况
【第十七条《 监:督机构验证考核和】监督人员岗位考核】的,程序
(一)省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组成》考核领?导小组(以下—统,称,省级考?核组)负《责,对全:省各级建设工—程质量监《督机构和人员—进行考?核具:体,考核工作由省建【设行政?主,管部门工程质量【安全监管处和云南】省工程质《量监督管理站组织实!施省级考核组直【接对省级和各—州(市)本级建【设工程质《量监:督机构和人员进【行考核认定
(二】)州(?市)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组成考—核组:(以下统《称市:级考核组)负责对辖!区内建设工程—质量监督机构和【人员进?。行初步考核并—将初步考核结果上】报省级考核组省级】考,核,组根据市《级考核组初步—考核结果并》结合:动态管理《检查情况《进行考核认定—
(三?),各级监督机构负责】填写云南省建—设工程质量》监督机构验证考核表!经当地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审核同意后报【上级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考核组进行考核
】各级监督人员填【写云南?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!人员岗位考核表经当!地建: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核同意后报上【级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组成的》。考核小组进行—考核
(四》)省级?考核组对各级监【督机构和监督—人员进行《考核认定《时可实地随机抽查监!。督机:构,及辖区内工》程项目监督情—况
(五《)监督机构和—监督人?员的考核结果—。将进行公示
第十】八条 监督—机构验证考核和监督!人员岗?位考核?结,果判定考核结果【分优秀、良好—。、合格?、不合格四个等【次考核采取定性与定!量相结合的方—法得分90分以上为!优秀,?80-89》分为良好7079分!为合格7《。0分以下为不合格
!监督机构《有下:列情况之一的考核】结果为不合格
(一!)监督人员数量【和工作情况》不符:合第七?条有关?规定的
(二)【指派不符《合条件?的,人员实施工程—质量:监督的
(三)未使!用,云南:省,工程:。。质量安?。全,监,督管理信息》系,统对:。工程质量监》督过:程进行?信息化管理的—
(四)出具—虚假工程质》量监督报告的
(】五)在监督工作中有!严重违反法》律、法规规定行为】的
(六)因严重失!职导致?重大:质量事?故影响恶劣的
监督!人员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考【。核结果为不合格【
(一?)不符合《第八条有关规—定的:
(二)不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!
?(三)因监督失职所!监督的工程发生【重大质量事故的
】 (四)》未直接监督工程或准!。许,他人:以本:人,。名义、弄虚》。作假签署质量—。监,督报告的
— (五?)未按?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和工程质量【。。监督管理有关—规定进行《监督执法的》
(六)《未使用云南省工程】质量安全监督—管理信息系统对工】。程质量监督》过程进行信息—上报:的
(七—。),。其它失职或违法行为!
第十九条 】对考:。。核为不合格的监【督机构和《监督:。。人员的?管理
?(一)对考核为不合!格的监督机构责令限!期整改通《报当:地政府
(二—)对考核为不合格】的监督人员责—令限:期,整改对?整改后经重新—考核:仍不合格的监—督人员?暂,停其监督《工作直至收回质量】监督人员资格证【。书
(三)对考!。核中发现业绩—突出的监《督机构和监》督人员应《进行通报表彰
【
第四章 监督!工作内?容
:第二:十条 工》程质量?监督管理应》当依据?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!。。、法规?、规章、规》定以及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《准等进行
第二十】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!管理应当包》括,以下内容
(一)执!行法律法《规和工程建设—强制性标准的—情况;
(二)抽查!涉及主体《结构: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!的工程?实体质?量;
?(三)抽查》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!质量检测等单位的】工程质量行为;
(!四)抽查主要建筑材!料、建?。筑构配件的质量;
!(五)对地基与基】础、:主体结构分部工【程以:及涉及结《。构安全?的子分部《工程:质量:验收和工程》竣,工验收进行监督【;
(六)组织或】者参与?工程质量《事故的?调查处?理;
(七)定【期对:本地区工程质量【状况:进行统计《分,。析整治影响工—程质量安全》的,突出问题;》
(八)按规—定建立信息管理员】。制度信息管理工作】由分管质量监督工作!的负责人(或—副站长)负责信息】管,理,员,应按规定及》时统一在云南—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!。信息系统填报—资料;
(九)依】法对:违法违规行》为实施行政处—罚
第二十》二条 ?监督人员主要—工作内容
》(一)宣传贯—彻工程质量有关【法,律、法规和工—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及有关文件》遵守:监督机构各项规章】制度;
(》二,)根据所监工程特】点组织(参》与)制定《质量监督《工作:计划并按工作计【划,开展质量监》督工:作,及,时统:一在云南省工—程质量安全监管网】上填:报相关资料;
【(三)?按规定向监督机【。构报告所监工程质量!状况;
(四—),。组织:(参与)《。编写工程质量监督】。报告;
(五)监督!各方责任主体—单位和检测单位在】项目工?程质量方面的责任落!实各方责《。任主体单《位相:关人员?的资格并查处违法违!规行为及时在云【南省工程《质量安全监管管理信!。息系统填《报云南省《建筑施工《项,目经理?质量安?全,违法:违规行为记》分表和云南省施工】现场管理人员—及建筑施工》企业安全生产许【可证动态管》理,。办,法(暂行)中涉及质!量,方面相关信》息;
(六)—按规定?整理质量监督档【案;:
,(七)完成监督【机构交办的其它【工作
第《二十三条 工程质!量行为监督应当包】括下:列内容
《(一)工程项—。目执行基本》建设程序情况;
】。(二)各方质量责任!主体和质量》检测等单位的—资质情况;
(三】)抽查?施工现?场相关人员》的资格?及到位情况;
(】四)抽?查各方执行工程质】量,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和规定】的情况;
(五)】抽查施?工、监理《等单位?。质量管理体系—和质:量责任制度落实情况!;
(六)》抽查工程质》量文件符合性—等
:第二十四条 【监督机构应》当,对创优的工程项目加!强过程监管在—施工过程中监督参建!单位按?。照云:南省建?筑工程质《量优良等级评—定标准?。进行:质量评价
第二十】五条 ? 监督?机构应当严格按云南!省建:筑工程竣工验—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!建设单位《组,织,工程竣工验收—前,审查建》设,单位的工程竣工验】收申请核查申报资料!明确审查意见
第二!。十,。六条 监督—机构应当将工程质量!责任:主体和质量检测机构!等单位的违法、【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住!房和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: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对违反工】程建设法律、法【。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!制性条?文的责?任单位和责任—人依:法实施行政处—罚
第?二十七条 》 工程发生质量【。。事故有关单位和【人员应当按照住房和!城乡建设《部,关于:做好房?屋建筑?和市政?基础设施《工程:质量事故《报告:和调查处理》工作的?通知(建质[—2010]111号!)规定向《县级以?上住房?和城乡建设主管部】门报:告县级?以上住房和城—乡建设主管》部门应当按照相【关规定和《程序:进行调查处理
【第二十八《条 住房和城乡建】设主管部《门或指定的工程质】量投诉处理机构应当!按照:云南:省建筑工程质量【投诉处理《规定受理本辖—。区内:的,工程质量《投诉并?按程序进行调查【处理
第二》十,九条 住房和城乡】建设主?管部门应当》根据本地区的工【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!工,程质量?信,用档案将工程质【量监督?中发:现的涉及主体结构】安全和主《要使用功能的工【程,质量问题及整—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!布
第五—章 监督工作【程序和方式》
第三?十条 ? ,对工程项目实施质】量监督应《当依照下列程序【进行
?。(一)受理建设【单位办理工程质量】。监督手续;
(二】)制定监督工作计划!并组织实施;—
(三)对工—程实体质量、工程责!任,主体和质量检—测等单位的工程质】量行为?进行抽查《必要时进行监督【抽测;
《(四)监督地基与基!础、主体《结构分部工程—以及:涉及结?构,安全的子分》部工程质《量验收和工程—。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!的条件、组织形【式、程序《等是:否符合有关规定【进行:监,督;
(五)形成】工程质?量监督报《告;
(六)建立工!程质:量监督档《案
第三十一条 】 建设单位在办【理,建,筑工程施《工许:可证前应当办理【工程质量《。监督注册手续—监督机构在办理工】程,质量监?督注册手续时应当】审核以下有》。关资料(可用复印件!)
:(一)?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;
】。(二)施工图设计文!件,审查合格书;—
(三)《建设工程《电子图资料预检【备案表;《
,(四:)施工、监》理单位中标通—。知书及合同;
【(五)施《工,单位、监理单位项目!。机,构组成及负责人资】格证;
(》六)其他规定需要提!。交的资料
》。提交资?料齐全?且符合要求的—监督机构应在3个】工作日?内办:结工程质量》监督注册手续
第三!十二条 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】以监督巡查和抽查】。为主要执法》。方式根据工程类别】。。、重要性及工程参与!单位的?业绩:、信誉、质》量保证?能,。力等情况实行分类】监督、差别化管理
!第,三,十三条 《 监督?。机构应当对工程项】目制订监督》工作计划明确—。监,。督巡查、抽》查的频次、时间【。。节点、内容和方【式明确对地》基与基础、主体结】构分部工程以—及,涉及结构《。安全的?子分部工程质量验】收和工程竣》工验收的监督内容等!监督机构在每—次巡查?、抽查前《。确定:巡查、抽查的—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将!巡查、抽《查,情况形?成记录归《档
:第三十四条 【。监督机构《应当对工程竣工验】。收的条件、组织【。形式、程《序,、执行?验收:标准等情况进行监】督竣工验收后5个】工作:日内将?工程质量监督巡【查、抽查及》竣,工验收监督情况形】成工程质量监—督报告报送工程【竣,工,验收:备,案管理部门
第三十!五条 工程质量】监督报告《主要包括下》列内容?
(一)工程概况;!
(二)监督—工作:概况:。;
(三)对—地基与基础、—主体结构分》。部工程以及涉—及结构安全的子分】。部工程质量验收和】工程:。竣工验收的监—督情:况;
(四)对各方!责任:主体:和质量检测等单位质!量行为的抽查情况;!
(五)对》工程实体质量的【抽查情况《;
(六)工—程质量问题的整改】和质:量事故的处理情【。况;
(七)各方】责任主体和》质量检测等单位质】量行为及不良记录】情况;
《(八)对工》程竣工验收》备案的建议》
,第三十六条 【监,督机构应当建立工程!质,量,监督档案管理制度】将能反映工程—质量:监督工作情况的文】字,记录、图像》等资料收集整理【形成监督档案按规】定统:一归档?保存
?第三十七条 工程!质,量监督档案》主要包括下列内【容
(一《)工程质量监督【注册书;《
(二)监督工作】计划;
(三)监督!巡查、抽查记录;】
(:四,)工程实体质量抽查!记录;
(五)各】方责任主体》和,质量检测等单—位质量行为及不良】记录;
《(,。六)地基基础、主】体结构?验收以及涉及结构】安全的子分部工【程质量?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!的,监督:记录;?
(七)质量事故处!理的:有关资料;》
(八)《工程质量监》督报告?;
(九)工程质量!监督过程所形成【的其他文字材料【、照片、音像资料等!
第三十八条 【。 ,监督机?构在实施工》程质量监督》检查时?。,有权采取》下列措施《。。
(一)要求被检】查单:位提供?。有关工程质量的【文件和资料;—
(二)进入被检查!。单位施工现场进行】检查:;
(三)发—现有影响工程—质量安全的问题时】。签发工程质量—整改通知单》责令整?改,或,局部停工整改;发现!。有严重影《响工程?质量安全的问题时责!令全面停工整改【。;
:(四:。)指定具有检测资质!的检测机构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】督抽:测
第三十九条 】 监督机《构应当?将,下列内容《在云南省工程—质量:安全监督管理信息】系统予以公示—
,(一)监《督工程项《目概况;《
(二)《申报优良等》级评定的工程项目】;
(三)评定为】质量优良等级的【工程项?目;:
,。(四)?各方责任主体及有】关机构的《不良行?为记录;
(【五)已办《理竣工验收备—。案的工程项目;
(!六)行政处罚记【录在案的单位和个】人
?。
第六章 》 :监督责?任
第四十条 监】督机构工作》人员玩忽职守、滥】。用职权?、徇私?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》任;:尚不构成犯罪—的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
第《四十:一条: , 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监督机构和】。监督人员不》承担责任
(一【),工程建设责任主体】拒不执行质量监督】指,令发生质量安—全事:故的
(二)—现行法规标》准,尚无规?定或工程建设责任主!体弄虚作假》致使无法《作出正确执法行为】的
(三)因自【然灾害等《。不可抗力导致—质量安全事故的
(!四)按照现行法律】法规和工程项目监】督,。工作计划已经—履行:监督职责的 【
第七章— 附 则—
第四?十,二,条 未设》立(未委托)质【量监督机构或—考核被认定为不【合格质量监督—机构的由属地住房城!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!本办法中监督机【构,职责
?第四十三条 监督!。机构:和人员除按照本【办法中履行职责外】还应履行有关质量】方面法?律法规?。的,职责:
,第四十四条 —本办法由省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!
第四十五条 【 抢:险救灾工程、临时性!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!自建低层住》。宅工:程不适用本实施办法!
第:四十六条《 本办法从颁布之】日起实施
【。 ,
附表
《1,.云南省建设工程质!量监督机构管理年】度检查表
》2.云南省建设工程!。质量监督人员管理】年度检查表
3.云!南省建设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!证考核?表
:4.:。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!监督人?。员岗位考核表
5】.工程质量监督【注册书
6.工程质!量监督告知书
【7.工程质量监督工!作计划
8.工【程质量行为抽—查记:录
9.工程—质,量监督巡查、抽查记!录
:10.工程质量整改!。通知:单
:11.地基》基础(主体结构)分!部和涉?及结构?安,全子分部工程质量】验收监督记录
12!.工程竣工验收条件!审查记?录
13《.工程竣工验收监督!记,录
14.工程质】。量监督报告
下载附!表1:。-14.doc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