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云南省房屋建—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质量监督机】。构和人员管理考核办!法
(送审稿)【
?第一章 —总则
第一条 为加!强全省房屋建筑和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!量监督机构和—人员管理《完善监督机》构建设提高监督【人员素质不断—。提,高依法监督水平保证!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。设施工程质》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实!施根据建《设工程质量管理【条例(国务院令【279号)、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》质量监?督,管理规定(住房和城!乡建:设部令第5号)、建!设,工程质量监督—机,。构和人员考》。核管:理办法(建》质2007184号!。。),等法规、规章及云南!省房屋建筑和市【政基础设施工—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!办法(云《。南省建设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公告第37号!。)等文件精神结合】实际制?定本办?法
:第二条 云南省行】政区域内房屋建筑】和,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质量监—。督机构和《人员的管理》适用本?。办法
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!建筑和市政》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(以下—简称监督机》构)是指接》受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委托经省级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门考核】认定取得相》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!。格依:据,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工!。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对工程建设实施过】程中建设、勘察【、设计?、,施工、?监理(以《下统称?工程质?。量责任主体)—及质量检《测等单?位履行质量责—任行为和《工程实体质》量进行监《督检查的独立法【人单位?
第四条《 房屋建《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质量监督人员(以!下简称监督人员【)是指经《省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考核》认定取得工程—质量监督人》员资格证依法从事】房屋:建筑和市政》基础设?施质:量监督工作的专【业,技术:人员和管理人员【监督:。人员:分为质量监》督员和?助理监督员
第五】条 省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负,责对全?省质量监督》机构和监《督人员实施统一管】理省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对全省监督机构和】监督人员进行业务】指导和考核管理并实!行动态管理不定期】进行抽查《、巡查?各州(市)监督管】理机构和人员的【工作情况组织开【展,对监督人《员法律法规、监督业!。务知识?的培训及继续教【育
? 州:(市)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应加?强对:所辖县(《市、区)监》督机构和人员的管】理,
第六条 监督机构!应建立健全质量监】督管理体《系做:。到制度完《善、监督《有力、科学高效、公!正廉明监督人员【应加强?政治理论和业务知】识学:习做到政《治合格?、业务精湛、执法严!明,、清正廉《洁
第二章【 , 监督机《构和人?员基本条件
第【七条 监督机构应】具备的基《。本条件?
(一)《 具有独立法—人资:格
:(二) 《具有与?。受监工程相适—应的监督人》员监督人《员专业结《构合理,《建筑工程水、电【、智能化等安装【。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!工程:。专业技术人员相配】。套监督人员不少【于本站人员总—数,的,75%
(三)【省及省会城市—监督机?构的持证《上岗的监督人员【不少:。。于9:人州(市)监—督机构的持证上岗的!监督人员不少于【6人县(市、区【)监督机《构的持证上岗的监】督人员不少》于3:人其中质量监督【员不少于监督人【员总数的三》分之二监督机构【。。可设置监《督小组每《个监督?小组应配《备两名或两名以【上监督人员》
(四)承担市政基!础设施、园》林绿化等工程质【量监督的监》。督机构还应》配备相应专业的监】督人员
(五)有固!定的办公场》所
(六)有相应的!应急:车辆保?障和工作《经费:
,(七)有适应工【程质:量监:督管理工作需要【的,仪器和?设备配备回弹仪、】。混凝土钢筋检测仪等!开展监督抽测—工作的仪《器、设备实施市【政基础设施工—程质量监督的应根据!受监工程特点配备相!关仪器?、设备
(八)【有健:全的质量监》督管:。理制:度,并有效运行建—立健全技术、信息化!建设、质量管理和日!常业务管理》及廉政建设管—理等制度公开办事】流程和工《作,程序:实现质量监督管理】工作制度化、程序化!、规范化、信—息,化,
(九)具备—与工程质量监—督,工,作相适应的》信息化管理条件与】上(下)级主管部】门实现信息网—上互联互通
(【十):省级监督机构负责人!应取得副高职—以上(含副》高职)技术》。职称具有工程类本科!以上(含本科)学历!。和8年以上》。相关工作经》历;州(市)监督】机,构负责人应取得【中级:以上:(含中级《)技术职《称,具有工程类大专以上!(含大专)学历【和5:年以上相关工作【经历:;,县(区)监督—机构负?责,人应具有中》级技术?职称具?。有工:程类中专以上(【含中专)学历—。和4: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!。参公及?公务员管理的监督】机构负责人应满足】学,历,和工作经历要—求
第八条 监督】人员应当《具备一?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!监督:执法知识《熟悉掌握《国家、省《有关工程质量的【法律、法规》和工程建设强—制性标准具有良好】职业道?德
监?督人员应《当符合下列》条件并经省级人民】政府建设《主,管部门组织的上【岗培训、《考核合格后》方可从事《工,程质:量监督工作
质量监!督员应满《足以下?条件
地市级以【上,监督机构的质量监】督,员的基本条件—
(1)具有—工程:类专:业本科以上学历; !
(:2)具?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!职称;
(3)】具有5年以》上建设工《程质:量管理或设计、施工!、,监理等工作经历;
!(4)身体》健康不超过法—定退休年龄
2、】县级监督机构的质量!监督员?的基本条件
(1)!具有工?程,类专:业大专以上学历; !
,(2)具有初—级以:。。上专业技术职—称;
(3—)具有3年以—上建设工程》质,量管理或设计、【施,工,、监理等工》作经历;
(—4,),身体健康不超过法定!退休年龄
3、取得!注,册结:构师:。。、注册建造师、注】册监理工程师等【国家工程类执业资格!证,书之一的《可,不受上?述1、2《。项中:(1)(2)条件】限制;连续》。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满!15年具有中级以】上专业技术职称的】可不受上述1、2】项中(1)》条件限制《
2、监督范围
质!量,监督员从《事工程质《量监:督及管?理工:作具体负责项目【工程质量《监督:工,作质量监督报告【的审查、确认(审签!)并对内容的—真实:性,负责具?有质量监督报告【的签字权《
(:二) ?助理监督员满足以】下条:件,
基本条件
(1)!具有从事工程类【。中,专以:。。上学历?的;
(2)具【有2年以上建设工】。程质量管理或设计】、施工?、监:理等工作经历的【;
(3)身体健】康不:超过法?定退休年龄;
2】、监:督范围
助理监督】员主要协《助质量监督员从事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
!
第三章 】 监督机构和人【员的管理
》第,九条 ?监督:机,构,和监督人员经省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考核》合格后颁《发云:南,省建设行政》主管部?门,统一格式的监督机】。。构考核证书》和监督?人员资格证书
第】。十条 新申请成立监!督机构的填报—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考核证书申请表需!初次:考核所有《监督机构每年需接】受,年度:检查和动《态管理每三》年进行一次验证考】核监督机构每年的年!度检查和《动态管理情况作【为验证考核的主要依!据
第十一条 新申!请监督人员资格的填!报房屋建筑和市【政基:础设施工程》。质量监督人员资格】证书申请表》。。并提供相《关证明材料经考【核合格?后报省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发证所有《监,督人员每年需—接受:年度:检查: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!行,一,次岗位考核》。监督人员每年的年】。度检查和动态管【理情况?作为岗位考核的主】要依据
第》十二条? 对监督人员—应每年进《行一次法律法规和】业务知?识培训并适时—组,织开展相关内容的继!。续教育?培训,累计参加学习!培训:时间不少于24学时!
,第十三条 实行工】程质量监督年度检】查动态管理》制,度
省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门:组成检查组》(以下统称省—级检查组)每年对州!(市)级监督机构】和监督人员工—作情况实行年—度检查动《态,管理其检查结果【作为监督机构验【证考核和监督人【员,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!
州(?市)级监督机—构主管部门组成检查!。。组(以下《统称市级《检查:组,)每年对所辖县(】。市、区)监督机构和!监,督人员工《作情:况实行年度检查动态!管理并将本》地区年度检查—情况上报省级—检查组省《级检:查组根据州级检查】组上报情况并结合日!常管理情况》。综合评定其结果【。作为县(市、—区)监督机构验【证考核?和监督人员岗—位,。。考核的重要依据【
,第十四条 对监督】机构和人《。员,工作情况的年度检】。查动态?管理采取以下措施】
(一)要求被检】查监督机构和人员提!供有关文《件和:资,料,
,(,。二)对监督机—构职责履行情—况及监督人》员工作质量进行【检查发现《。不符合?国家、省《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和规定要《求的视情节轻重采】取,责令限期整改、通】报批评、通报相应】。的主管部门直至【当,地,政,府等处理措》施
(三)》各州(市)住—房和:城乡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、—。监督:机构要统一在云【南省工程质》量安全监督》管,理信息系《统,填报云?南省建设《工,程质量监《督机构管《理年度?检查表云南省—建设工程质量—。监督人员管理—年度检查表》云南省建设工程【质量监督机构验证考!。核表云南《省建设工《。。。程质量监督》人员岗位考》。核表等?。
第十五条 —监督机构验证考【核的主要内容
(一!), 监督机构应—当具:备的基本条件的符】合情况
(二—)执行国家、—云南省工程建设【法律、法规》及有关规定》情况
(三》)所监督范围内【项目的参建质—量责任主体质量【行为及实体质量符合!国家工程建设法律】、法规和工》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情况
(四)!使用云?南省工程质量—。安全监督管理信息】系统对?工程建设《项目的工程》质,量监督过程进行信息!化管理
(五—)工:程,质,量监督制度的建【立及运行情况—
(六?)工程质量》监督巡查和检查记录!
(七)工程质【量监督档案建立情】况
(八)遵守住】。房和:城乡建设《部、云南省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关于工】程质量?监督管理《的有:关规定在监督—工作中对工程—结构实体检》测和室内环境质【。量检:测,严格把关保证建设工!程的结?构质量?安全和使用功能
】(九)?年度动态管》理检查及整改情【况,
(:十)其他《有关规定《内容
第十六条 监!督人员岗位考核的主!要内容?
(一?)监督人员条件符】合情况
(二)【执行国家、云南【。省工程?建设法律《、法规及有》关规定情况
(三)!所监督项目》。。的参建质量责任主】体的:行为及实体质量符合!国家工程建设—法律、?法,规和工程《建设强制性》标准情况《
(:四)监督职责—履行情况
(五)使!用云南省工》程质量?安全:。监,督管理?信息系统《对工程?建设项目《的质量监督进行信】息化:填报情况
(六【)参加工程质量监】。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业!务知识培训及继续教!育情况
(七—)年度?动态管?理检查及整改情【况
(八)监督【人员:廉洁自律情况—
第十七《条, 监督机构验—证,考核:和监督人员》岗位考?核的程序
(一)省!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组成【考核:领导小组(以下【统,称省级?考核组?)负责对全省—各,级建设工程质—量监督机构》和人员进行考核具体!考核工作由省建设行!政,主管部门工程质量】安全监?管,处和云南省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!组,织实施省级考核组】直接对省级和各州】(,市):本级建设工程—质量监督机构和【人员进行考核认定】
(二)州》(市:)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组,成考核组(以下统称!市,级考核组)》。负责对辖区内建【设工:程质量监督机构【和人:员进行初步考核并将!初步考核结果上【报省级考核组—省,级考核组根据市【级考核组初步—考核结果并》结合动态管理检查情!况进行考核认定【
(三)各级监督】机,。构负责填《写云南省建设工【程质:量监督?机构验证考核—表经当地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门?审核同意《后报上级建设行【政主管?。部门考核组进行考】核
各级《。监督人员填写云南】省建设工程质—量监督人员岗位考】核表经当地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核同意后报上【级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,门组:。成的考核小》组进行考核
(四)!省级:考核组对各级监督机!构和监督人员进行】考核认?定时可实地随机抽查!监督机构及辖区内】工程项目监督—情况:
(五)监督机构】和监:督人员的《考核结果将进行公】示
:第十八条《 监督机构验【证,考核和?监督人员岗位—考核:结果:判定考核结果—分优秀、良好—、合格?、不合格四个等次考!核采取?定性:与定量?相结合的方法得分】90分以上》为,。优秀,80-—89分为《。良,好7079》分为合格70分以下!。。。为不合格
监督【机构有下列情况之】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!格
(一《)监督人《员数量和工作—情况不符合第—七条有?关规定的
(二)】。指派不符合条件【的人员实施工—程质量监督的
【(三:)未:使用云南省》工程质量安》全监督管理信息系】。统对工程质量监【督过程进《行信息化管理的
】(四)出具虚—假工程质量监督【报,告的
(五)在监】督工作中《有,严重:违反:法律:、法规?规定行为的》
(:六)因严重》失职导致重大质量】事故影响恶劣的【
监督人员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考》核结果为不合—格
(一)》。不符合第八条有关规!定的
》(二)?不认真履《行工作职责的
】 ,(三)因监督失【职所监督的工—。。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!的
? (四)未》直接监督工程或准许!他,人,以本:人名义、弄》虚作:假签署质量》。监督报告的
— (五)未按【照有关法《。律、法规《和工程质量监督【管理有关《规定进行监督执法】的
(六)未—使用云?南省工程《质,量安全监《督管理信息系统对】。工程质?量监督过程进行【信息上报的
(!七):其它失?职或违法行为—
: ,第十九?条 :对考核为不合格【的监督机构》和监督人员的—管理
(一》)对考核为不—合格的监督机构责令!限期整?。改通报当地政府
(!二)对?考核为不合格的【监督人员责令限期整!改对整?改后经?重新考核《仍不合?格的监督人员暂【停其监?督工作直至收—回质量监督》人,。员,资,格证书
(三】)对考核《中发现业绩突—出的监督机构和监督!人,员应进行《通报表彰《
第四章—。 监督工作内容】
第二十条 【工程:质量监督管理应【当依:据有关工程质量的法!律、法规《。、,规章、规定》以及工程《建设:强制性?标准等进《行
第二十一—条 工程质量监督】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!容
(一)执行法】律法规和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《准的情况;
(二】),抽查涉及主体—结构安全《和主要使《用功能的工程实【体质:量;
?(三)?抽查工程质量责任】主体和质量》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!量,行为;
(四)抽查!主要建筑材》料、建筑构》配件:的质量;
(—五)对地基》与基础、《主体:结构分部《。工程以及涉》及结构安全的—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!和工程竣《。。工,验收:进行监督;》
(六)组织—或,者,参与工程质量—。事故的调查处理【;
:(七)定《期对本地区工程【质,量状况进行统—计分:析整治影响工程质量!安全的突出》。问题;
《(八)按规定建立信!。息管理员制度—信息管?理工:作由分?管,质量监督《。工,作的负责人(或副】站长)负责》信息管?理,员应:按规:定及时统一在—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!监管信?息系统填报资料;
!(九)依法对违法】违规行为实施行政】处罚
第二》十二条 《监督人?。员主要工作内容【
,(一)宣传贯彻工】程质量有关法律【、法规和工》。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。及,有关文件遵守监督机!构各项规《章制度;
(二)】根据所?监工:程特点组织(参与)!制定质量监督工【作计划并按工—作计划开展质量监】督工作及时统一在云!南省工程质量—安,全监管网上》填报相关资料;
】(三)?按规定向监督—。机构:。报告所监工》程,质量状况《;
:。(四:)组织(参》。与)编写工》程质:量监督报告;—
(五)监督各【方责任主体单位【和检:。测单:位在项目工程质量】方面的责任落实各】方责任主体单—。。位,相,关人员的资格—并查处违《法违规行为及—时在云南省工程质量!安全:监管管?理信息系《统,填报云南《省建筑施工项目经】理质量安全违法【违规行为《记分表和云南省施工!现场管理人》员及:建筑施工企业安全】。生产许可证动—态管理办法(暂行)!中,涉及质?量方:面相:关信息;
(六)按!规定整理质量监督】档案;
《(七)完成》监督机构交》办的其它工作
第】二十三?条,。 工程《质量行为监督应当包!括下列内容
(一】)工程项目执行【基本建?设程序?情况;?
(二)各方—质,量,责,任主体和质量检测】等单位的资质情况;!
(三)抽查施工】。现场相关人员的【资格及到位情—况;
(四)抽查各!方执行工程》质量法律《。、法规、规章和规定!的情况;
(五)】抽查施?工、:监理等单位质—。量管理体系和质【量责任制度落实情】况;
(六)抽查】工程质?量,文件符合性等
【第二十四条 【监督机构应当对创优!。的工程项目加—强过程监《管在施工《过程中监督参建【单位:按照云?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!良,等,级评定?。。标准进行《质量评价
第二【十五条 监督机构!应当严格按云南省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】管理办法的规定【。在建设单《。位组织工程》竣工验收前》,审查建设单—位的:工程竣工验收—申请核查申报资料】明确:审查意见
第二【。十,六,条 监督机构应】。当,将,工程质量责》任主体和质量检【测,机构等单位的—违法、违规行为及时!上报住房和城—乡建:设主管部门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行》。政主:。管部门应当对违反工!程建设法律》、法:。规和工程建设—标准强制《。性,条文的责任单位和责!任人依法实施行【政处罚
第》二十七条 —工程发生质》量事故有关单位【和人员应《当,按照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】关,于做好房《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设施工程【质量:。事故报告和调—查处理?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?[2:010]11—。1号:)规定?向县级以上住房【和城乡?建设:主管部门报告县【级,以上住房和》城乡建?。。设主:管部门应当按照【相关:规定和程《序,进行:调查:处,理
第二十八—条 住房和城乡【建设主管部门或指】定的工程质量投诉】处理机构《应,当按:照云:南省建筑《工程质?量投诉处理规定受理!本辖区内的工—程质量投诉并按程】序进:行调查处理
—第二:十九:条 住房和城乡建】设主管?部,门应当?根,据本地?区的工程质量状况】逐步建立《工程质量信》用档案将工》程质量监《督中发现的涉及主】体,结构:安全:。和,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!质量问?题及整改《情况及时向》社会:公,布
第五章 !监督工作程》序和方式
第三【十,条 ?对工程?项,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!依,照下列程序进行
(!一):受理建?设单位办理工程质】。量监督手续;
【(二)制定》监督工?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!
(三)《对工程实体质量、工!程责任主体》和质量检测等单位】的工程?质量:行,为进行抽查必要【时进行监督》抽测;
(四—)监督?地基:与基础、主体结构】分部工程以及涉【及结构安全的—子分:部工:程质量验收和工程】竣工验收《重,点对验收《。的条件、《组织形式、程—序等是?否符合有关规定进】行监督;
(五)形!成工程质量监督报】告;
?。(六)建《立工程质《。量监督档《。案
第?三十一条 —建,设,单位在办《。理建筑工程施—工许可证前应当办】理工程质《量监督注册手—续监督机构在办理】工,程质量监督》注册手续时应当【审核以下有关—资料(可用复印件】)
(一)建设工程!规,划,许可证;
》(二)?施工图设《计文件审查合格书】;
(三《)建设工程》电子图?资料:预检备?案表;
(》四):施工、监理单位中】标通:知书及?合同;
(五—)施工?单位、监理》单,位项目机构组—成及负责人资格证;!
,(六)其他规定【需要:提交的资料
提交资!。料齐全且符》合要求的监督机【构应在3《个,工作日内办结工【程,质量监督《注册手?续
第三十二条 !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!监督巡查和抽查【为主要执法方式根】据工程类别、重【要性及工程参—与单位的业绩—。、信誉、质量保证】能力等?情况:实行:分类监督、差别【化管理
第三—十三条 监督【机构应当对工程项】目制订监《。督工作计划明确【监督:巡,。查、抽查的频次【、,时间节点、》内容和方式明确对】地基与基础、主体结!构分部工程以及【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!。部工程质量验—收和工?程竣工验收的监【督内容等监》督机构?在每次巡《查、抽查前确定巡查!、抽查的《具体内容和方式并】将巡查、《抽查情况形成记录归!档
第三十四条 】 监:督机构应《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!条件、组织形式【、程序?、执行验收标准等】情况进行监督竣工验!收后5个工》作日内将工程质【量监督巡查、—抽查及竣《工,验,收监督情况形成工程!质,量监督报告》报送: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】管理部门
第三【十五条 工程质】量,监督报告主要包括】下列内容
(一【)工程概况;
(二!)监督工《作概:况;
?(三)?对地基与基础、主体!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!及结:构安:全的:子分部?工程质量验收和【工程:竣工:验收的监督情况【;
(四)》。对各方责任主体和】质量检测《等单:位质量行为的抽查情!况;
(五)对工】程实体质量》的抽查?情况;
《(六:)工程?质量: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!故的处理情况—;,
(七)各方责【任主体和《质量检测等单位【质量行为及不良记录!情况;?。
(八)对》工程竣工验收—备案的建议》
第三十六条 】监督机?构,应当建立工程质量】监督档案管理制度】将,能反映工程质量监】督工:作情况的《文字记?录、图像等资料【。收集整理形成监【督档案按规》定统一归档保存【。
第三十七条 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
!。(一)工程》质量监督注册书【;
(?二)监督工作—计,划;
(三)—监督巡?查、抽查记》录;:
(四)《工程实体《质量抽查《记录:;
(五)各方责】任主体和《质量检测等单—位质量行为及—不良记录;
—(六)地基》基础:、主体?结,构验收以及涉及【结构安全的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】收,和工程竣工验收的监!督记录;
(七)】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!资料;
(八)工】程质量监《督报:告;
(九)—工程质量监》督过程所形成的其他!文,。字材料、照》片、音像资料等【
第:三十八条 监督】机构在?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检!查时,有权采取下列!措施
(一)要求被!检查单?位提供有关工程【质量的文件和资料】;,
,(二)?进,入被:检查单位施工—现场进行检查;【
(三)《。发现有影响工程【质量安全的问题【。时签发工程质—量整改通《知单责令整改—或局部?停工整改;发现有严!重,影响工程质量安【全的问题时责—令全面停工整改;
!(四)?指定具有检测—资,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!质量进?行监督抽《。测,
第三十九条 【 监督机构应—当将下列内》容在云?南,省工程质量安—全监督管理信息系】统予以公示》
(一?)监督工程项目概况!。;
(二)申报优】良等级评定》的,工程:项目;
(三)评】定为质量优良等【级的工程项》目;
?(四)各方责任【主体及有关》。机构的不良行为【记录;
》。(五)已办理竣工验!收备案的工程项目】;
(六)》行政:处,罚记录在案的单位和!个,人
第六—章 : :监,督,责任
第四十—条 监督《机构工作人员玩忽】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;尚不构【成犯罪的依法给予】行政处?分
:第四十?一条 ? 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,监督机?构和监督人员—不承担责任
(【一)工程建设责任主!。体拒:不,执行质量监督指令】发生质?量安:全,。事故的
(二)现】行,法规:标准尚无规定或工】程,建设责任主体—弄,虚,作假致使《无法作出正确执法行!为的
(三)—因自然?灾害等不可》抗力导致质量安全】事故:的
(四)》按照现行法律—法,规和工程项目监督工!作计划已经履行监督!职,。责的 ?
第七—章 附》 ,则,
第四?十二:条 未设立(未委!托)质?量监督机构或—考核被认《定,为不合格质量监督机!构的由属地住—房,城乡建?设,主管部门履行—。本办法中监督—机构职责
第—四十三?条 监督机构和人!员除按?照本办?法中:。履行职责外还—应,履,行有关?质,量方面法律法规的】职责
第四十四【条 本办法由省【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:负责解释
第四十五!条 抢险》救灾工程、临时【性房屋建筑工程和】农民自建低》层住宅工程》。不适用本实施办法
!第四十?六条 本办法从颁】布之日起实》施
《
:。附表:
1.云南省建设工!程质量监督》机构管?。理年度检查表—
2:.云南省建设工【程质量监督人员管理!年度检?查表
3.云—南省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:机构验?证考:核表:
,4.云南省建设工程!质量监督《人,员,岗,位考:核表
5.工程质】量,监督注册书
6【.工程质量监督告知!书
7?.工程质量监督工作!计划
?8.工程《质,量行为抽查记录
9!.,。工程:质量监?督巡查?、抽查记录
1【0.工程质量整改通!。知,单
11.地—基基础(《主,体结构)分部—和涉及?结构安全子分部【工程质量验收—监,督记录
12.【工程竣工验收—条件审查记录
13!.,工程竣工验收监督】。记录
14.—工程质量监督报【告
:下载:附表1-14.【doc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