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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云,南省房屋建筑—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!管理考?核办法 《(送审稿)》  : 第一章   【总则 第一》条 为加《强全省房屋》建筑: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质量监督机构和人】员管理完善监督机构!建设提高监督—人员素质不断—提高依法监督水平保!证房屋建筑》和市政基《。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!。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!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(国务院令】279号)、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质—量监:督管理规定(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】令第5号)、—建设工?程,质量监督《机构和人员考核【管理办法(建—质200718【4号)等《法规、规《章及云南《省房屋建筑和市【政基础设施工—程质量监督》管,理实施办法(云南】省建设行政》主管部?门公告第3》7号)等《文件精神《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! 第二条 》。云南省行政区—域内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!监督机构和人—员的管理适用—本办法 第》三条 本办法—。所称:房屋建筑和市政【基础设施工程质【量监督机构(—以下简称监督—机构)是指接—受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:。。门委托经省级—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考核《认定取得相》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!格依据有《关法:律,、法规和工程建设】强制:性标准对工程建设】。实施:过程中建《设、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。(,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!任主体)及质量检】测等单?位履行质《量责任行为和工程】实体质量进行监【督检查的独》立法:人单位 第四条 房!屋建筑和市政基【础设施工程》质量监?督人:员(以下简称监督人!员)是指经》省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考核《认定取得《。工程质量监督—。人员资?格证依法从事房屋建!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!技术人员和》管理人?员,监督人员分为质量监!督,。。。员,和助理?监督员 第五条【 省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对全省质量监督机!构和监督人员实【施统一管《理省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对全省监《。督机构和监督人员】进行业务《指导和考核管理并】。。实行动?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!查、巡查《各州(市)监督管】理机构和人》员的工?。作情况?组织开展对监督人】。员法律法规、监督】业务知识的培训【及继续教育  【 州(市《)建设?行,政主管部门应加强】对所辖县《。(市、区)监—督机构和人员的管】理 第六条 监【督,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!监督管理体系—做到制度完善、监】督有力、《科学高效、公正廉】明监督人《。。员应加强政》治,理论和业务知识学】习做到政治合格【。、业务精湛》、执:法严明、清正—廉洁   第二章 ! 监督机构和—人员:基本条件 第七条】 监督机构应具备的!基本条件 (一)】 具有独立法人【资格 (二) 【。。具有与受监工程相】。。适应的监督人员监】督人员?专业:结构合理,》建筑工程水、电、】智能化等《安装:专业技术人员—与土建工程专业技术!人,员相配套监督人员】不少于本站人员总】数的75% (三)!省及省?会城市监督机—构的持证上岗的监督!人员不少于9人【州(市?)监督机构》的持证上岗的—监督人员不少于【。6人县(市、区)监!督机构的持证—上岗的监督人员不少!于,3,人其中质量监督员】不,少于监?督人员总数的三【分之二监督》。机构可设置监督小组!每个监督小组—应配备两名或两【名以上监督人—员 :(四:。)承担市政基础设施!、园林绿化等工程质!。量监督的《监督机?。。构还应配《。备相应专业的监督】人员 ?(五)有固定的【办公场?所 (?六)有?相应的应急车辆【保障和?工作经费 》(七)有适》应工程质量监—督管理?工作需?要的仪器和》设备配备回》弹仪、?混凝:土钢筋检测仪等【开展监督抽测工作的!仪器、设备实—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质量:监督的应《。根据受监《工程特点配备—相关仪器、设备【。 (八)《有健:全的质量监督管理制!度,并有效运行建—立健全技术、信息】化建设?。。、质:量管理和日常—业务管理及廉—政建设管理等制度公!开办事?流,程和工作程序—实现质量监》督管理工作制度【化、程序化》、规范化《、信息化《 ,(,九):。具备与工程质量监】督,工作相适应》的信息化管理条件】与上(下)级主【管部门实现信息网】上互联互通 (【十)省级监》督机构负责人—应取得副高职以上(!含副:高职)技术职—称具有工程》类本科以上(含【本科)学历》和8:年以上相关》工作经?。历,;州(?市)监督机构—负责人应取得—。中级以上(含中级】)技术职称》具有工程类大专【。以上(?含大专)学》历和5?年,以上相关工作—。经历;县(区)监】督机构负责人应【具有中级技术职【称,具有:工程类中《专以上(含中专)】。学历和?4年以上《相关工作经历参公】及公务员管理的监督!机构负责人应满足学!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!。第八:条 监督人员应当具!备一定的专业技【术,。能力和监督执法【知,识熟悉掌《握国家、《。省有:关,工程质量的法—律、:法,规和工程建》设,强制性标准具有良好!职业道德 》监督人员应当符合】下列条件并经省级】人民政府建》设主管?。部门组织的》上岗:培训:、考核?合格:后方:可从事工程质量监】督工作 质》量监督员应满足【。。以下条件 》地市级以上监—。督机构的质量—监督员?的基本条件 (【1):具有:工,。程类专?业本:科以上学历; 【 ,(2)具有中级以】上专业技术职称【。; (《3,)具:有5年以上建设【工程质量管理—或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等工》作经历; (4【)身体健《康不超过法定退【休年:龄 :2、:县级监督机构的【质量监?督员的基本条—件, (1)具》有工程类专业大专】。以上学?历;: , (2)具》有初:级以:。上专:。业技术职《称,; ?(3)具有》3年以上建设工程】。质量管理或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【等工作?经历; (4)身体!。健康不超过》法定退休年龄 3】、取得注册结构师】、注册建造师、注册!监理工程师等国家工!程类执业资格证书之!一的可不受上述1】、2项?中(1)(2)条件!限制;连续》从事质量监督—工作满15年—。具有中级以上专【业技术职称的—可不:受上述1、2项中(!1)条件限制— 2、监《督范围? 质量监督员—从事:工程质量监督及【。管理工作具》体负责项目工程质量!监督工作质量监【督报告?的审查、确认—(审签)并对内【容的真实性负责具】有质量监督报告的】签字权 (》二) 助理监督员】满足以下《条件 基本》条件 (《1,)具有从事》工程类?中专以?上学历的; —(2)?具有2年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】管理或设计》、施工?、监理等工作经历】的,; (3)身体【健康不超过法—定,退休年龄; 2、】监督范围 助—理监督员《主要协?助,质量监督员从事【工程质量《。监督:工作   》 第三章  — 监:督机构和人员的【管理 第九条 【监,督,机构:和,监督人员经省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考核】。合,格后颁发云南省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!式的监督机构考核】证书:和,。监督人员资格—证书 第十条 新申!请,成立监督机构的填报!房,屋建筑和市政基【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!机构考核证书申请表!需初次考《核,所有监?督机构每年需—接受年度检查和【动态管理每》三,年进行一次验证考】核监督机构每年的年!度,检查和动态管理【情,况作为验《证,考核的主要》。依据 第十一条 】新申请监督人员【。资格的填报房屋【建筑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工《程质量监《督人员资格证书申】请表并提供相—关证明材《料经考核《合格:后报省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。门审批发证所有监】督,人员每年需接受【。年度检查和动态【管理:每,两年进行一》。次,岗位考核监督人员每!年的年度检查和【动态管理情》。况作为岗位考—核的主要《依据 ?第,。十二条? 对监督人员—应,每年进?行一次法律法规和业!务知识培训并—适时组织开》展相关内容的继续教!育培:。训,累计参加学习】培训时间不》少于:。24学时 第—十三:条 :实行工?程质量监《督年度?检查动态管理—制度 省建设—行政主管《部门组成检查组【(以下统《称省级检查》组)每年对州(【市):级监督机构》和监督人员工作情】。况实行年度检查动】态,管理其检查结果【作为监督机构验【证考核?和监督人员岗—位考核的重要依据】 州(市)级监督】机构主管《部,门组:成检查组(以下统】称市级检查》组,)每年对所》辖县(市、区)【监督机构和监—督人员工作情况实】行年度检查动态【管理并?。将本地区年度检查】情况上报省级检查】组省级检《查组根据州级—检,查组上报《情况并结合日常管】理情况综《合评定其结果作为】县(:市、区?)监督机《。构验证考核和监督人!员岗位?考核的重要》依据: 第:十四条 对监—督机构和《人员工作情》。况,的年度?检查动态管理采取】以下措施 (一)要!求被检查监》督机构和人员提供有!关文件和资料 【(,二)对监《督机构职责履行情】况及监督《人员工作质量进行检!。查发现?不符:合,国家:、,。省有关?法律、法规》和规定要求的视情节!轻重采取责令限期】整改、?通报批评《、通:报,相应:的主管?部门直至当》地,政府等处理措施 (!三)各州《(市)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、监督机构要统】一在: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!监督管理信息系统】填报云南省建—设工程质量监督【机构管理年度检查】表云南省建》。设,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管!。理年:度,。检查表云《南省建设《工程:质量监督《机,构验证考《核表云南《省建设工《程质:量监督人员岗位【考核表等 》第十五条 监督【机构验证考核的主】要内容 (一)【 监督机构》应当具备《的,基本条件的》符合:情况: (二)执行国家、!云南:省,工程建设法律、【法规及有关规定情】。况 :(三)?所监督?范围内?。项目的参建质量责任!主体:质量行为及》实体质量符合—国家工程《建设:法律、法《规和工程建》设强制性标》准情况? (四)使用云【南省工程质量—安,。。。全监督管理信息系】统对工程《建设项目的工—程质量监督过程【进行信息《。化管理 (五)工】。程质:量监督?制度的建《立及运行情况— ,(,六,),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和!检查记录 (—七)工程质量—监督档案《建立情?况, ,(,八)遵守住房和【。城乡建设部、—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关于工程质》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!定在监督工作—中对工程结构实【。体检测和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】严格把关保证建【设工程的结》构质量安全和—使用功能 (九)年!度动态?管理检查《及整改?情,况 (十)其他【有关规定内容 第】十六条 《监督人?员岗:位考核的主》要内容 (一)【监督人员《条件符合《情况 (二》)执行国家、云【南省工程建设法【律、法?规及有关《。规定情况《 (三?)所监督项目的参建!质量责任主体的行】为及实体质量—符合国?家工程建设法律、】法规和工程建设强】制,性标准情况 (【四):监督职责《履行情?。况 (五)使—用,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!监督管理信息系【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!质量监督《进行信息化填报情况! (六)参加—工程:质量监督管理部【门组织的业务知【识培训及继续教育】情况 (七》),年度:动态:管理检查及整—改情况 (》八):监督人员廉》洁自:律情况 第十—七条 ?监督机构验》证考核和监督—人员岗位考核的程】序 (一)省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组成考核!领导小?组(以下统称—省级考核组)负责对!全,省各级?建设工?程质量监督机构和】人员进行《考核具体考核工作】。由省建?。设,行政主管部门工【。程质:量,安全监管处和云南】省工程质量监督【管理站组织实施【省级考核组直—接对省级和各州(】。市)本级建设工【程,质量监督机构和人】员进行考核认定 】。(二)州(市)【建设行?。政,主管部门《组成考核组(以下统!称市级?考核组)负责—对辖区内建设工【程质量监督》机构和人《员,进行初?步考核并将初步【考核结果《上报省级考核—组,省级:考核组根《据市级考《核组初步考》核,结果并结《合动态管理检查【。情况:进行考?核认定 (》三)各级监》督,机构负责填写云南省!建设工程质》量监督机构》验证考核表经当【地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核《同意后报上级建设行!政主:管部门考核》组,进行考核《 各级监《督人员填《写云南省建》设工程?质量监督人员—岗位考?核表经当地建设行】政主管?部门审核《同意后报上级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!成的考核《小组进行《考核 (四》)省级考核》组对各级监督机构】和监:督,人员:进行考核认》定时可实地随机抽】。查监督机构》及辖区内工》程项目监督情况 (!五)监督机构—和监督人员》。的考核结果将进行公!示 第十八条 【 监督机构验证考核!和监督人员岗—位考:核结果判定考核结果!。分优秀、良好—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!等次考核《采取定性《与定量相结合的方】法得分90》分,以,上为优秀,》。。8,0-:8,9分为良好7—079分为合—格,70分?以下为不合》格 监督机构—有下列?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!为不合格 (一)监!督人员数《量和工作情况不符合!第七条有关规定的】 (二)指派不符】合条件?的人员实施工—程质量监督的— (:三,)未使用《云南省工《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!信息系统对工程质量!监督过程进行信息】化管理的 (—四)出具《。虚假工程质量—监督报告的 (五)!在监督工作中有严重!违反法律、》法规规定行为的 】(六)因《严重失?职导致重大质量事】故影响?恶,劣的 监督人员有】下列行?为之一的考核—结果为?不合格 (一—)不符合第八条【有关规定的   (!二)不认真履行工作!职责的 《。  (三)因监【督失职所监督的工】程发生重《大质量事故的   !(四)未直接监【督工程或准许他人以!本人名义、弄虚【作假签署质量监【督报:告的   (五【)未按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《和工程质量监督管】理有关规《定进行监督执法的 !(六)未《使用云南省工程质量!安全监督《管理信息系》统对工程《质量监督过》程进行信息上报的 !。  (七)》其它失职或违法行】为   第十九条 !对考核为《。不合格的监督机构】和,监督人员的管理 (!一)对考核为不合格!的监:督机构?责令限?期整改通报当地政】府 (二)》。对考核为不合格【的监督人员责令限期!整改对整改后经【重新考核仍》不合格的监督—人员暂停其》监督工作《直至收?回质量监《督人:员资格?证书:   (三)对【考核中发现》业绩突出《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!员应进行《通报表彰   第】四章  监督工【作内容 第二十条】。  工程质量监督】管理应当《依据有关工程—质量的法律、法规】。、规章、规定以及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】准等:进行 第二》十,一,条 工程质量监督】管理应当包括以下】内容 (一)—执行法律法规—和工程建设强制【性标准的情况; (!二):抽查涉及《主,体结构安《全和主要《使用:功能的工程实体【质量; (三—)抽查工《程质量?责任主体和》质量:检测等单位的工程】质量行为;》。 (四)抽查主【。要建筑材料、建筑】构配件的质》量,; (五)对—地基与基础、—主体结构分部工【程以及涉及结—构,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!。量验:收和工?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!; (六)组织或】者参与工程质量事】故的:调查处理;》 (七)定》期对本?地区工程质量—状况进行统》计分析整《治,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!突出:问题; (八—)按规定《建立:信息管理员制度信息!管理工作由分—管质量监督》。工,作的负责人(或副】站长)负责信息管】。理员应按规》定及时?统一在云南》省工程质量安—全监管信息》系统:填报资料《; :(九)依《法对违?法违规行《为实施行政》处罚 第二十二【条 监督人员主要工!作内容? (一)宣传贯彻工!程质量有关法律【。、法规和《工程建设《强制性?标,准及有关《。文件遵?守监督?机构:各项规?章制度; 》(,二,。。)根据所监工程【特点组织(参—与):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!划并按工作计—划,开展:质量监督工作及时统!一在云南省工程质量!安全监管《网上填报相关资料;! ,(三)按规定向监】督机构报告》。所监:工程质量状》况;: ,(四)组《织(参与《)编写工程质—量监督报《告; (五)监督各!方责任主体》单位和?检测:。单,位在项目工程质【量方:面,的责任落《实各方责任》主体单位相关人员的!资格:并,。查,处违法违规行为及】时,在云南省《工程质量《安全监管管理—信息系统《填报云南省建筑施】工项目经理》质量安全违法违【规行:。为记分表和云南省施!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建!。筑施工企业安—全生产许可证—。动态:管理办?法(暂行《)中涉?及质量方面相关信息!; :(六)按规定整理】质量:监,督档案; (七)】完成监督机构—交办的?其它工作 》第二十三条  【。工程质量行》为,监督:应当:包括下列内容 (一!)工:程项目执行基本【建设程序《情况; (二—)各方质量责任主】体和质量《检测等单位的资质】。情况; (三)【抽查施?。工现场相关人员的】资格及到位情况; !(四)抽查各方执行!。工程质量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和规—定的情况; (五】)抽查施工、监理等!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!质量责任制度—落实:情况; 《(六)抽查工—程,质,量,文件符合性》等 第二十四条  !监督机?构应当对创优的工】程项目加强过程【监管在?施工过程中监—督参建单位按照云】南省建筑《工程质量优良等级】评定标准进行质【量评价 第》二十五条《  监?督机构应当严格【按云南省《建筑工程竣工验【收管理办法的规【定在建设单位组织】工程竣工《验收前,审查—建设单位的工—程竣:工验收申请核查申报!资料:明确审?查意见? 第二?。十六:条  监督机构【应当将工程》质量责任主体—和质:量检测?。机构等单《位的违法、》违规:行为及时《上报:住,房和城乡建》设主管部门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对?违反工程《建设法律、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】准强制性条文的【责任单位和责任【人依法实施行政处】罚 第?二十七条  工【程发生质量》事故有关单位和人】员应当按照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部关于做》好房屋建《。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程【质量:。事,故报告和调查处理】工,。作的通知(建—。质[:2010《]111《号,)规定向县》。级以:。上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报告县级】以上住房和城乡【建设主管《部门:应当按照相》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!查处:理 第二十八条 】住房和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《或指定?。。的工程质量投诉处】理机构?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!工程质?量投诉?处理规定受理本辖】区内的工程质量【投诉并按《程序:进行调查《处,理 第二十九条【 住房和《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应当根】据本地区的》。工程质量状况逐【步建立工《程质量?信用档案将工—程质量监督中—发现的?涉及主体结构安全】和主要使《用功能的工程—质,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及!。时向社会《公布   第—五章 ?。 ,监督工作程序—和,方式: ,第三十条  —对工程?项目实?施质量监《督应当依照》下列程?序进:行 (一)》。受理建设单》位办理?工程:质量监督手续;【 (二)制定—监督工作计划并组】织实施; (—三)对?工程:实体质量、工程责任!。主体和质量检测等】单位的工程质量【行为进行抽查必【要时进行监督抽【测; (《四)监督地基与基】础、主体结构分部】工程以及涉及结构】安全的子分部—工程质?量验收和工程—竣工验收重点—对验收?的条件、组织形式】。。。、程:。。序等是否符合—有关规定进行监督】; (五)》形成工程质量—监督报告;》 (六)建立工【程质量监督档案【 第三十一条  建!设单位在《办理建?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】前应当办《理,工,程质:量监督注册手续监督!机构在办理工—程质量监督》注册手续时应当审核!以下有关资料(【可用复印《件) ?(一)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; (【二)施工图设计文】件审查合格书;【 (三)建设工程】电子图资料预检备】案表; (》四)施工、监理【单位中标通》知,书,及合同; (五)施!工单位、《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组!成,。及,负责人资格证;【。 (六)其他规定】需要提?交的:资料 提《交资:料齐全且符》合要:求的监督机》构,应在3?个工作日《内办:结工程?质量监督注》册手:续 第三十二条  !工程质量监督管理】以监督巡查和抽【查为主要执法方式】根据工程类别、重】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!的业绩?、信誉、质量—保证能力等情况实】行分类监督、差【别化管?理, 第三十三条—  :监督机构应当对工】程项目制订监—督工作计《划明:确监督巡查、—抽查的频次》。、时间节点》、内:容和方式明确—对地:基与基础、主—体结:构分部工《程以及涉《。及结构安全的子分】部工程质量验收和】工程竣工《验收:。的监:督内容?等监:督机构在每次巡查】、,抽查前确定》巡查、抽查的具【体内容和《方式并将巡查、【抽查情况形成记录】归档 ?第三十四条》  :监督:机构应当对工程【。竣工验收的条件、组!织形式、程序—、执行验收标准等情!况进:行监督?竣工验收后》5,个工作日内将—工程:质量监督巡查—、抽查及竣工验收】监督:情况形成工程质【量监督报告报送工】程竣工验收》备案管理部门 【第三十五《条 : 工程质量》监督报?告,主要包括《下列内容《。 (一?),工程概况;》 (二)监督工【作概况; (三)】。。对,地基与基础、—。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!及,涉及结构《。安全的子分部—工程质量验收和【工,程竣工验收的—监督情况; —(四)对各》方责任主体和—质量检测《等单位质量行为【的抽查情况; (五!)对工?程实体质量》的,抽查情况; (六)!工程质量问题的【整改和质《量事故的处理情况;! (七)各》方,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!等单位质量行为及不!良记:。录情况?; (八)对工【程,竣工验收备》案的建议 第三【十六条  监—督机构应当建—立工程质量监督档】案管理?制度:将能反映《工程质量监督—工作情况的文字记】录,、图像等资》料收集整理形成【监督档案按规定统一!归档保?存 第三十七条 】 工程?质量监督档》案主要?包括:下列内容 (一)工!。程质量监《督,注,册书;? (二)监督工作计!划; (三》),监督巡?查、抽查记录—; (四)工程【实体质量抽查记录】; (五)》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!检测等单位质量行为!及不良记录; (】。。六)地基基础、主体!结构验?收以及涉及结—构安:全的子分部工程质】量验收?和工程?竣工验收的监督【记录:; (七)》。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!资料; (》。八)工程《质,量监督报告》; :(九)工《程质量监督》过程所形成》的其他文《字材料、照片、【音像:资料等? ,第三十?八条  监督—机构: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!检查时,《。有权:采取下列《措施 ?(一)要求被检查单!位提:供有关工程质量【的文件和资》料; (二)进入】被检查单位施工【现场进行检》查; (三)—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!。安全的问《题,时签发工程质量【整改通?知单责?令整改或《局部停工整改—;发现有《严重影响工》程质量安全》的问题时责》令全面停工整—改; (《四)指定具有检测资!质的检测机构对【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!测 第三十九—条  监督》机构应?当,。将下列内容在—。云南省工程质—量安全监督》管理信息系统予以】公示 (一)监【督工程项目概况【; (二)》申报优良等级评【定的工程项目; (!三)评定为质量【优良等级的工程【项目:; (四)各方责任!。主体及有关》机构的?不良行为记录; 】 (五)《已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的工程项—目; (六)行【政处罚记录在案的单!位和个人   第】六章 ?  监督责任 第】四十条 监督机【构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。。舞弊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。刑事责任;尚不【构,成,犯罪的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 《第四十一条 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监督机构和监督人】员不承担责任 【(一)工程》建设责任主体拒【不执行质量监督指令!发,。生质量安全事—故的 ?(二)?现行法规标准尚【无规定或工程建设】责任主?体弄虚?作假致使无法作出正!。确执法行为的 【(三:。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!抗力导致质量安全】事故的 (四—)按照现行法—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监!督工作计《划已经履行监督职】责,的,    第七章】   附《 则 第四》十二条?  未设立(未委】托)质量监督机构】或考核被认定为【不合格质量监督机构!的由属地《住,房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履—行本办法中监督【机,构职责 第》四十三条  监【督机构?和人员除按》照本办法中》履行职责外还—应履行有关质量【。方面法律《法规的职责》 第四十《四条 本办法—。由省: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负?。。责解释 第四十五】条  抢险救灾【工程、临时性房屋建!筑工程和农民自【建低层?。住宅工程《不适用本实施—。办法 第四十—六条 本办法—从颁布之日起实施】   ?  :附表 1.云南【。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!机构管理年度—检查表 2.云南省!建设:工程质量《监督人员《管理年度检查表 】。3.云南省建设工程!质量监督机构验证】考,核表 4.云南【省建设工《程质量监督人员岗】位考核表 5.【工程质量监督注册】书 6?.工程质量》监督告知书 7.工!程质量?监督工作计》划 8.工程质量行!为抽查记录 9.工!程质量监《。。督巡查、抽查记【录 10《.工程质量整改【通知单 11.【地,基基础(《主体结?构,),分部和涉及结构安全!子分部?工程质量验收监督】记录 12.—工程竣工《验收条件审查记录 !13.工程竣工验收!监督记录 14.】工程质量《监督报告 下载附表!1-14.do【c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