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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,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!理条例 (1986!年4:月,30日北京》市第八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!议通过 根据19】。97:年4月15日—北京市第《十届人?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。第三十六次会议【通过的关于修改【〈北京市《水利:工程保护管理—条例〉?的决定修正》 ,根据2010年1】2月23《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二十二—次会议?通过的关《于修改部分地方性】法规的?决定修正 》根据201》6年11月2—5,日北京市第十—四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?务,委员会第《三十一次会议通【。过,的关于修改部分【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!正 根据2018年!3月30日北京【市第十五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—委,。员会第三次会议通】过的关?于修改〈北》京市大气污染—。防治条例〉等—。七部地方性法规的】决,定,修正)  — 目 录   【第一章 总  【则,   第二章 工】程保护与管理   !第三章 防洪与清障!   第四章 奖励!。。与,。惩,罚   第五—章 附  》则 第一章 总 则! ,  第一《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!。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!挥工程效益促—进工农?业生产发展保障城】乡人民生《活用:水确保首都防洪安全!。。。特制定本条例—   第二》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!的水利?。工程:包括河?道、湖泊、防—洪,。排涝工程水库、【蓄水、引水、提水】工程农田排灌—。、农村人畜饮水工程!水行政主管部门管】理,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!附,属,于上述工程》的土地、山场—和设施均按本条例】。管理:   第三条 市和!区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是市和区人!民政府管理水利【工程的主管》机关   市水行政!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水!利工程管理工作区】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主管本—。区管辖的水利工程】管理工作乡》(镇)?人民政府设》水利助理《员负:责本乡(镇)管辖的!水利工?。。程管理?工作   第四条 !各级人民政》。。府应制定水利建设、!管理的规划和年度计!划用于水《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!资金应占市和—区、乡(镇)财政年!度,预,算的适当比例 【  实行《计划供水有偿供水】水费收入用》于,水利工程的保护【。管理、更新》改造不得挪作—他用:   集体经济【组织:管理的小《型农田水利工程【维护、更新、—。兴建所?需资金由受益的集体!经济组织自筹经【济,困难的市和区、乡】(,。镇,)人民政府》可给予适当补助 】。  第五条 集体经!济组织管理》的水利工《程应当加强统一管理!建,立、完善管理责【任制未经《区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批准不—得擅自拆毁、—变卖或分给个人【   第六》。条 一切单》位和个人都有—保护水利工程—设施的责任和参加】防洪抢险的义务并】有权制止和检—举,损害水?利工程的《行为 第二章— 工程保护与管【理,。  : 第七条 市—和区管理《的水利工程和跨【。越区:、乡(镇)的水【利,工程分别由市和区水!行,政主管?部门负责建》立、健全管》。理,机构园林绿》化、城市《管理部门和国—营,农场:。(林场?、牧场)《负责建?立和:健全所属水利—工程:的管理组织乡(镇】)设水利管》理,服务站村集体经【济组:。织管理的蓄水、【引,水和机井、扬水站】、排灌渠道等—水利工程必须建立】、健全管理组—织或确定管》理人员   水【利工程管理机构、组!织和管理人》员的基本职》责是:依照国?家有:关法律、法规—和本条例加强工程保!护预防和制止偷盗】。。、损毁、哄》抢等破坏水利工程设!施的行为并及时上报!主管部门查处;维护!、保:。养工程设《施确保?工程完好;合理用水!、节约用水执行供】水计划和防》洪调度命令;建立】各项管?理,制度提高管》理水平充分发挥水】利工程综合效益 】  第?八条 市和区管理】的水库、引》。水渠和其他水—利工程及《。附属的土地、山【场属于各该工程的】管,理范围;两堤之间的!河道及护《堤地和无堤河—道的设计行洪范围】为河道的管理范【围,;排灌渠道及护【渠地为渠道的—。管理范围   【市,和区管理的》河道、渠道》管理范围《由市:和区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提出方案】报同级人《民政府批准集体【经,济,组织管理的水利【工程包?括机井、扬水站【、渠道等小型—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!范围按管《。理权限分别由乡(镇!)人民政府》和集体经济组织划定!跨乡:工程由?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划!定   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!公路等?。其他工程管理范【围重叠交叉时由【双方协商解决—达不成协《议的按管《辖,权限报人民政府【决定   各类【水利:工,程的管理范围应【。标图立界由》水利工程管》理单位管理   第!九条 在水利工【程的管理范围内禁止!下列:。行为   (一)毁!损水:利工程、水工水文】观测设施及通—讯、照明、交通【等附属设备; 【  (二)》擅自建筑房屋和【在河道及引水、排水!渠,内筑坝在库区—内填库造地;   !(三)?倾倒:垃圾、渣土、工矿】废弃物修造坟—墓和其他构筑物堆放!物料围河《养殖挤占河道、【沟渠;?  :。 (四)擅自爆破、!采石、取土、—打井:、采:伐林木;   (五!)在坝顶、水闸交通!桥行驶履《带车:辆、超重车辆—;   (六)非管!理人:员开关、启闭水利】设备; 《  (七)在堤【防上及大型渠道内垦!。植、放牧;   】(八)在河道—内修建套堤、高渠】、高路 《  第十条 在【重要河道、》引水渠、排灌—渠道:管理范围《的周围市和区水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根据保护水利工程】。的需:要可:以提出水利工程保】护范围报同级人民】政府批准在保护范】围内:不,得从事挖《沙取土、修》建鱼池、擅自建房】和爆破等危害—水利工?程的活动违反—的除批评制》止外责令恢复—原状   第—十一条 《确有必要在水利工】。程管理范围和保【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的!应当按照保护—。水利工程《安全的要求提出设】计根:据水利?。。工程管理权限分别】报,经市:和区水行政》主管:部门审?核同意依照北京【市城乡规《。划条例的规》定报批  》 工程建设单位应】按照批准的设—计施工?按期竣工不按设计】施工:或,不,能按期竣工影响蓄水!、供水、排水和行洪!的水利工程管—理机构可以责令建设!单位停止施工、拆除!或者采取其他—保,。护措施   —建,设施工如《。确需阻断或损—坏排灌沟渠、涵闸、!。管道、堤《坝、桥梁等工程【的建设单位应—当事先?报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批准采《取临:时措施保证原水利工!程的:效能并在《限期内?修复或修建》相应的工程设施  ! 第十?二条: ,在同:一个排灌系统内【。未经上?下,游双方协《商和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批准不准阻断—、扩大或《缩,小原有排灌沟—渠   第》十三条 扩建、改建!和新建水利工程必须!服从水利工程管理】的统一规划》按管理权限报市【和,区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批准或经市和区水】行政主?管部门审核依照【国家有关规定报【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!  需?要废除的《水利工程应》。当,报原批准建设的【机关核?。准,原有设?备和物资必》须妥善保管》可以由市和区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和乡(镇】)人民?政府有偿调剂—使用:  : 第十四条 —由水行?政主:管部门供《水的用水《户必须按规定缴纳水!费逾:期,不缴纳的加收—滞纳金经催缴仍不】缴纳的?由市和?区水行?政主管部门申—请人:。民法院?强制执行   【水费的核定、—计收:和管理办《法由:市人民政府》制定 第三章 防】洪与清障  — 第十?。五条 河道、水库】按,国家规定的防洪【标准设防   永定!河、:。潮白河、北》。运河、温榆》河,按50年一遇行洪标!准,。清除行洪障碍物清障!范围由市水》行政主管部门提【出,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永定河卢沟桥以上分!洪,道和其他中、小河】道的行洪清障标【准及范围由市和区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提出报同—。级人民政府批准  ! 凡应当清除的【行洪障?碍物本着“谁设障】谁清除”《的原则由市和区水】行,政主管部门向设障单!位发出清《障通知书限期清除设!障单位有异议时应】当在接到清障通知书!1,0日:内向市和区人民政】府提出由市》和区人民政府—决定逾期不清除行洪!障碍物?的由市和区》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申请?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!除费用由《设障单位《或个人负担   第!十六条 不符合【防,洪,。设,防标准?严重:壅水:。的桥梁、引路和【其他跨河工程设【施有关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可以报—请,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按!。照管辖权限》责令建设单》位限期改建或者拆除! ,  第十七条 【河道内不得种—植树木?经市:。。。。和区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在滩地种植树】木除外现有影响行】洪和水文《测验的树《。木应当限期清除  ! 第十八条 大【、中型?河道堤顶除防汛【、公安、消》防、救护等特许【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!车、:。兽力车通行市和区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】交通:部门:确定的堤路结—合地段不在》此限   汛期交】通应当?服从市和区》防汛:抗旱: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】   第十九条 防!洪工作应统一指挥、!。统一:调,度分级、分段负责】任何单位《和个人必须执行防洪!调度命令   永】定河、?北运:。河、温榆河、潮白河!、城市?河湖:及大、中型水库防】洪调度命《令根据国《务院有关规定由市】防汛抗旱《指挥:部下达其《他河:道和水库的防洪调】度命令由区防汛抗】旱指挥部《下达 第四章 奖】励与惩罚   第】二十条 《对认真?贯,彻,执行本条例、积极参!加,防洪抢险保护管理】水利工?程设施成绩显—著的:单位和个人》。由各级人民政府【或,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!门给予奖《励   第二十一条! ,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:单位或个人给—予处罚  》。 (一)违反本条】例第九条《第一项规定的—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采取》补救措施可以处【5万:元以下?罚款;造成损坏【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!   (二)—违反本条《例第九条第》二项:。。、第三项、第八项】规定的责令》排除阻碍或者采取】其,他,补救措施可以处5】万元以下罚款 【  (三)违—。反本条例《第九条第四项规【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采取其他补—救措施处5万元以】下罚款;擅自—采伐:林木的按本市森林资!源保:护管理?法规处理   【(四)?违反本条例第—九条:第五项、第》六项、第《七项和第十九条规定!的除责令纠正违法】行,为,、赔偿损失、—采取补救《措施:外并可以处警告、2!。00元以下罚款在】堤坝及大型渠道【垦植的还应令其【恢复地?貌   (五)毁】坏、盗窃或以其他方!法破坏水利工程【设施及附属设备情节!显著轻微《的,追回赃物或照价赔偿!违反治?安管理的依照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】安管理?处罚法?处理;构《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 ? 第二十二条 【根,据第:二十:一条处以罚款—的行:政处罚决定按照水利!工程管理权》限分别由《市和区水《。行政、园林》绿化、城市管理主管!机关作出当事—。人对罚款决定不服】的可以依《法申请行政》复议或?者提起?。行政诉?讼,逾,期不申请复议—、,不起: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!决定的机关申请【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 : , 第二?十三条 对拒—不执行?防洪调度命令—尚未造成《后果的应《当追究责任人员【的行政责任;—。构,成犯罪的依》。法,追究刑事《责任 ?。  第二十四条 】在水利工《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弊、玩】忽职守的视情节和】后果追究责任—人员的?行政责?。。任或刑事责任—   第《。二十五条 拒绝、阻!碍水利工程管理人】员依法执行职—务未:使用暴力、威胁方】法,的依照?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治安?。管理处罚法处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:刑事责任 第五章】 附 则   第】。。二,十六条 本条例自】1,9,86年?6月1日起施行北】京市水?利工程?管理办法和北京【市革命?委员会关于保护水利!工程的布告》同时废?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