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节约用水办】法
第一《章 总 则 —
》 ,第一条 《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!科学:合理利?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!社会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水法和北京市实施〈!中华:人民:共和国水法〉办法】制定本办法
! 第二条《 本市?行政区域《内的节?约用:。水和节约用水—管,理工作?适用:本办法?
, 《第三条 本市坚持经!济,社会发展与》水环境状况》和水资源承载能力】相适应的用水方针】实行:用水总量和》用水效率《控制采?取法律、行政—、经济?、工程?、科技?等措施?促进:节约用水
— ?区域发展规划、【新城和重点发展区】域规:划的:编制、重大建—设,项目的布《局应当进行》水资源?。论证
《 第四条 本】市,建立健全节约—用,水责任和考核制度各!。级人民政府应当【把节约用水工作纳】入国民?经济和?社会发展《计划;健全》节约用?水社会化服务体系推!广节水新技术、新工!艺、新设备培育【。和发展节水产业;组!织开展节约用—水宣:传提高全社会的节约!用水意识
— 单位和个人都!有节约用水》的义务?
: 第五条 【市人民政府》水行政?主,管部门?(以下简《称市:节,水管理部门)—负,。责全:市节约用《水的统?一监督管理》工作负?责拟订?。、编制?节约用?水政策、规划、标】准并监?督、组织实施—指导节?水型社?会建设
— — 区、县人民政【府水行政《主,管,。部门和未设置水【行政主管部门—的区人?民政:府指定的《节,约用水管理机构(以!下简称区、县节水管!理部:门):按照:规定的权限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的【节约用水监督管理】工作
《 : 市和区—、县人民政》府有关?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!工负:。责本行?政区域?内节约用水的有关】工作
!第六条 乡、镇【人民政府和街道【办事处应当做好【本辖区内《的节约用水工—作组织开《展节约用水宣传、教!。育推进节《水型村镇、节水【。型社区?建设;发现违反本】办法:。的行为应《。当予以制止并—。向有关部门报告 】
—村民委员会》、,居民委?。员会协助乡、镇人民!政府和街道办事处】开展:节约用水相关工作】;发现违反本办【法的: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并!向有关?部门报告 》
? : ,第七条 对在节约】用水和节约用—水管理工作中做【出突出贡献的单位】和个人给予表彰【奖励具?体办法由市节—水管:理部门?会同有关部门制【。定
第!八条 本市逐步【。建立居民生活用【水节水?。激励机?制,
第二章》 用水管《理
?第九条 本市实【行行政区域和—行业用水总量控【制,市节水管理部门【应当会同有》关,部门按照生活用新水!适度增?长、环境用新水控】制增长、工业用【新水:零增:长、农业用新水负增!长的:。原则根据区域功能定!位和:行业可持《续,发展的要求科学【配,置水资源逐级分【解用水?。总量指标;对—已经超过《用水总量指标—的区域?或者:行,业不再增加该—区域或者行业的【用水指标《
市节水管理部门应!当,。编制全市节》约用水规划征—求,有,关部门?意见后?报市:人,民政府批《准后组织实施区、】县节水管理部门【。。应当依?据全市节约用水规划!编,制本:行政区域的节—约用水规划》征求有关部门意见】后报本级《人,。。民政府批《准后组织实施— ,
市和区、县—节,水管理部门》应当依据节约用【。。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!用水计划《并组织实施 —
节:。约用水规《划和计划应当符合】本市用水《总,量控制的要》求
第十条 本】市实行产业用—水效率准入》制度市?发展改革部门应当】会同:市节水管理》部门和其《他有关部门根据【水资源?状况制?定并公布本市—工业、?农业、服务》。业的投资项目—指导目录和限—制发:展项目名录》
本市建立健全高!耗水项目和单位重点!。监控机制强化—用水监控管理;严格!。限制以水为原料的生!产企业?、人造滑雪场、高】尔夫:球场:、高档洗浴场—所等高?耗水:项目发展对》已,有高耗?水项目不再增加用水!指标 ?
本:办法所称《高档洗浴场所—。。是指市商务主—管部门公布的大【众便民?。。浴池:以外的?洗浴场所
市【节水管理部》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!进,行用水效率评—估并向社会公布评】估结果
第十一条! 本市相关》行业:产品生产和服务的用!水定额由市有关行】业主管部门组—织制:订报市节水》管理部门和市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!核同意?;无行业主管部门】的行业用《水定额由市节—水管理部门和市【质量技?术监督部门组织制订!行,业用水?定额由市人民政府】。。批准:后向社会公布 【
有关部门制订行业!用水定?额应当考虑本—市水资源承载能力】、供水能力》和,经济社会《。发展情况
第十二!条 节?水管理部《门应当?。根据年?度用水计划》、相关行业用水定额!和用水单位的生活】、生产经《。营需要核定用水单】位的用水指标在每年!3月:底前将年度》用水指标和》月度用水指标—下达到?相关用水单位—
新增用水单【位或者用水单位需】要调整用水指标【的应当到节水管理】部门申请核定或者调!整用水?指标
工》程施工、园林绿化、!环境卫生等》。需要临时《。用水的应当》向节水管《理部:门申请临时用水指】标,
:供水单?位不得?向未取得用》水指标的用》水单位供《。水
第十》。三条 供《水单位应当与用【水单位签订供—用水合同明确双【。方,权,利义务约定》用水单位违反节【水法:律法:规规章拒不》改正的经《。节水管理《部门通?。知后供水单位停止供!水;因采《取停止供《水措施而《发生的?管道改造等费—用由违?法用水单《位承担?
:第十四条 用水单位!。在,本市行政《区域内迁移的应【当及:时到市或者相关区、!县节水管理部门申请!重新核定用水指标】
第:十五条 用水应当】。计量:、缴费
供水单】。位和用水户应当【。安装水计量设—施并加强对水—计量设施的检查与】日常维?护保证计量准确供水!单,位应当对水》计量设施《定期进行校验—。发现水计量》。。设施:损坏:的应当及时修理【或者更换
用水单!位,无水计量《设施的由节》水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安装并《自取:水之日起《。按照工程设》。计,取水能力或者取水】设备:额定流量全时—程运行?计算取水量》直至安装水计—量设施为止
【第十六条 用水单】位有两类《以上用水性质类别需!。要执行不同用水价】格计价的应当—根据不同用水性质类!别,分别:安装水计《量设施
用水单】位未按照不同用水】性质类别分别安装水!计量设施单独—计价缴?费或者?擅自改动供水—管线逃避分类—计量:的,按,照该单?位用水?性质类?别中水?。价最高的《标准缴费
—第十七?条 节?水管:理部门应《当加强?对直接从河》流、湖?泊或: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!单,位水计量设施—的查验按时收取水资!源费供水单位应当完!善用水?。。计,量和查表制度准【。确记录用水》量按时收取》水费
用水单位】。和个人应当配合【节水管?理部门和《供水单位工作—人员的查表》。、收费工作 —
第十八条 用【水单位应当按照【节,水管理?部门下达的用水【指标用水节水管理】部,门每两个《月对用水《单位进行《一次:考,核
?公共管网《供水的用水单位超出!用水:指标:用水的除据实缴【纳水费?外由节?水,管理部门根据—该单位用水实际执行!的水价标准按照下】。列倍数收《取累进?加价费用《超,出规定数量20%】(含本数)以下的】部分按照水价的一】倍,标准收?取;超出《规定数量20%至】40%(含本数【)的部分按照—水价的二倍标—准,收取;超出规定数】量40%以上的【部分:按照水价的三—倍标:准收取 《
自备水源》供水的用水》单位超出用水指【。标用:水的除据实缴纳水资!源,费外由节水管理【部门根据《。该单位用水实际【执行的?水资:源费:标准按照《下列倍数收取—累进:加价水资源费—超出规定数量—20%(《含本数)以下的部分!按照水资源费的五倍!。标,准收取;超》出规定数量2—。0,%至40%》(含本?数)的?部分按?照水资源费的—十倍标准收》取;超出规定数量4!0%以上的部分【按照水资源费的【。十五倍标准收—取
第十九条 供!水单位、再生—水生产?企业和其他直接从河!流、湖?泊,或者地下《取用水?资源的单《位应当按照节水【管,理部门的《要求及时、准—确报送供水情况或者!实际用水量
第】二十条 《市和区、县节—水管理部《门应当建立用—水情况通报》制度定期公布—区域和行业用水情】。况,指,导产业合理布局【引导企?事业单位和社会【节约用水
【 ? — ! : 第三章 保障措!施
第二十一条【 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建设项目—。直接从河流、湖【。泊,或者:地下取水的应—当依法进《行水资?源论证;对取用公】共管网水或者—再生水的《建设项目节水管【。理部:门逐步?建,立水资源评》价制度
第二十二!。条 新建、改—建、:扩建建设项目的【节水设施应》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同时投—。。入使:用规:划设计单位应—当按:。照国家和本市的节】水标准和规范—进行节水设施设【计并单独成》册;施工《图审查单《位,应当严格审查—节水相关内容节【水设:。施设计方案应当报经!节水管理部门审核未!经节水管理部—。门审核?或者审核不合格【的该建设项目的【。立项文件不得—作,为发放?建设:工,程规:划许可证《等后续许可的—依据
节水—设施竣?工,后建设单位应—。当,向节水管理部门【申,报验收未经验—收或者验收》不合格的建》设,项目不得使》用节水管理部门不予!。核定用水《指标供水单》位不得供水》
节水设施包【括节水器具、工【艺、设备、计量设施!。、再生水回用—系统和雨《水收集利《用系统
第—二十三条 房—屋拆迁时拆迁人应】当根据拆《迁施工?进度与供水》单位:签订停止供水协议明!确拆迁施工现场【的节水管理》责任:
供水单位—应当配合拆》。迁施工进度采取措】施,及时关闭《拆迁施工《现场的供水管线 】
,第二十四条 —工业用水《单位应当采用—先,进技术、工艺和设备!增加循环用水—次数提高水的—重复利用率》水的重复利用—率应当达到国—家和本市规定—的标准未达到—规定标准的由节【水,管理部?门责令其《限期进行技术改造】改造后仍未达到【标准:。的由:节,水管理部门核减【用水指标《
再生水输配【水管线覆盖地区内】的工业用水应当使用!再生水
》间接冷却水应当循环!使用循环使》用率不得《低于98%》
第二十五条 】以水:为原料的生产企业】应当:。采用节水型生产【工艺和技《术减少水资源—的损耗纯净水生产企!业产水率不得低【于原料?水,的70%
以水】为原料的生》产企业生产后的尾】水应当?回收利用不得—直接排?放 :
第二十六条 【现,场制、售饮用水【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!安装尾水《回收设施对尾—水进:行利用?不,得直接排放并依【照,本市有关规》定,向,。设备所在地卫生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备:案,对未安装《尾,水回:收设施的任何—。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提供水源;】违反规定提供—水源的由节》水管: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
对本办》法实施前已经安装】的现场制、》售饮:用水设备有关单【位或者个《。人应当?自本办?法实施之日》起6个月内安装【尾水回?收设施?
第二十七条 市!农业、园林绿化行】政主:管部: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!调整农业生产布局】和林、牧、渔业【用水结?。构
区、》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本,行政区域内》的水资源《状况指导农业生【产经营单《位和个人合理—。调整作物种植—结,构发:展,高效:益节水型农业限制并!压缩耗水量大、效】益低的农《作物种植面》积
第二十八【条, 农业生产超过用水!定额取用地》下水的应当缴—纳水资源费;农村】生活用水不得实行】包费制未安装—计量:设施:的由乡、镇人—民政府责令限—期安装
种植【业应当采《取管道输水》、渠道防《渗、喷?灌、微灌、滴—灌,等先:。进的节?水灌溉方式提高用】水效率;鼓励—非食用农产》品,生产:使,用再生水;养殖业】应当使用节》水器:具
?第二十九条》 农:。业,用,井改为非农业用途的!用水:单位:应当到节水管—理部门办理变更【手续重新《核,。定用水?指标并按照新的用水!性质类别计价—缴费
第三—十条 鼓励绿—化使用雨水和再生水!逐步减?少使用自来水—
:城镇地区的》绿地、?树木:、花:。卉应当采用》喷灌、微灌、—滴灌等节水灌溉【方式并严格执行园】林绿化灌溉制—度提高绿化用水效率!
:。住宅小区《、单位内《部的景?观环境?用水和其《他市政杂《用用水应当使用雨】水或者再生》水不:得使用自来水
】第三十一条 新【建、改建、扩—建,建设:项目应当按》照本市有《关,规定配套建设—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!设单位可以按—照有关?规定申请减免防【洪费
鼓励—已建成的工程项目补!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!;鼓励农村地区单】位和个人因地制【宜建设雨水收—集利用设施
第】三十二条 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建设项目】的,建设单位应当采取】措施限?制施工降《水;:确需:进行施?工降水的《应当按照本市有关】规定执行并按照【地下水资源费—标准:缴费
第》三十三条 》提供洗车服务—的用水单位应当建设!循环:。用水设?施;再生水输—。。配水管线覆》盖地区内的应当【使用再生水 —
提供洗车服务【的用水单《位应当?向节水管理》部门报送已建成【循,环用水设施的登【记表登?。记表的格式》由市节水管理部【门制定;再生水输】配水管线覆盖地【区内:的,应当按照要求向节】水,。管理部门报送再生水!供水合同
第【三十四条《 ,供水单?位或者?节水管理部门应当】逐步为以《水为原料的》生产企业、》人造:滑雪场、高尔夫球】场,、高:档洗浴场所》等高耗水单位及年】用水量5万》立方米以上的用水】户安装用水数据远传!设备
按照前款】规,定安装用水数—据远传设备的高耗】水单位和用水户应当!保证设备《。正常使用不得擅自】停,止使用或《者拆除
第三十】五,条 禁止生产、销】售或者使用国家明】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!设备、产品以—及不符合本市节水标!准,的用水器具》 ,。
市节水管理部【门应:当会同市质》量技:。术监:督部门?根据地方性》节水:器具标准确认“节水!器具名录”和“【明令淘?汰用水器具名录”并!向社会?公布
第三十六条! 供:水单位应当加强供】水管网改《造和日常巡查、【维护:管理如实《记录巡查和维护【管理情况提高供水管!网监测和维护管【理水平?降低供水《。管网:的漏失率
—公共供水单位—应当向社会公—布抢修电话出现故障!应当及时抢修—
供水单位应当】按,规定如实向市节水】。管理部门报送—用水单位和用水变】化情:况
第三十七【条 节?水管理部门和相关单!位应当建立》。水资源实时监控【、资源优化配置和】节水信息管》理系统完善用水信息!统计、?报,告制度
用水【单位用水可能超出】用水指标时节水管理!部门应当给予—预警提示
第三十!八条: 用水单位三个考】核期超出规定用水】指标50%的—由市:节,水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逾期不—改的市?节水管理部门责成】供水单位采取—。措,。施按:照,批准的用水指—标供水 《
第三十九》条, 在发生特别重大】、重大城《市供水突发事件【或者用水量》达到日供水》能力90《%时:经市:人民政府《批准可以停止对本办!。法第三十四条所【列高:耗,水单位的生产—经,营供水
第四十】条 :。用水单位应当—采取措施《加强节?约用:水管:。理做好下列工作【
(?一)建立健全节约用!。水责任制建设节水型!。单位; 《
(二)《设立节水《专,门机构或者指定专】。人具:体,负责节约用水工【作;
(三)建】立用水台帐》开,展用水?统计分析明确用【水计划、节水目标、!节水措施定期进行】合理用水分析或者水!平衡测试《。;
?(四)?加强用水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】理;
(五)【开展节约用》水,宣传
《公共机构《应当厉行节约加【强,节约用?水的:内部管理杜》绝浪费带头使用节】水产品、设备—、工艺?提高节约用水水平】
第四十一条 本!市支持农村管水【组,织依据章程》开,展节:约用水工作;农【村管水组织可以接】受,委托承办有关节约】用水管理事》项,
第四十二条 公!共供水?设施、消《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人!应当加强对供—水设施和消防设【施的日常维护管理采!取有效措施》防止单位和个人【浪费用水或者—擅自取水
—第四十三条 —新闻媒体应当加强】节约用?水宣传播放》和刊登节约》用水公?益广告
教—育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应当将节—。。约用水知识列入【学校教育内容
旅!行社接待游客时应】当进:行,节,约用水宣传提高游】客的节?约用水?意识
饭店、影剧!院、体?育场馆、医院、学】校、展览馆、博【物馆、图书馆、候】车室:、候机厅等公共场所!应,当设置节约用—水宣传标语宣传节】。约用:。水知识 《
第四十四条 【本市加快建立节【水技术开发推广【体系:和节水设《备、节水器》具研:制生产体《系
政府》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!展节水?科学技术研究整【合节水科技资源
!鼓励单位和个人【开发研制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】具以及节《水技术、工艺、设】备和产?品
? — 》 《 第四】章 监督检查— ,
第四十五条— 节水管《理部门?以及其他有关部门】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切!实加强对供水单【位、用水单位—和用水户节》约,用水情况《的监督检《查
第四十六条 !节约用?水监督检查人员【。履行监督《检查职责时有权【采取下列措施
】(一)?进,入现:场,开展检查调查了【解有关情况;
】(二)?要求: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!就节约用水有关【问题作出说明;【 ,
(三?)要求被检查单位】或者个人提》供有关?文件、证照、资料】并有权复制;
】。(四)责令被检【。查单位或者个—人,停止违法《行为履行法定—义务
监督检查人!员在履行《监督检查职》责时应当《出示行政执》法证:件有:关单位或者个人【对监督检查工—作应当给《予配合不得》拒绝或者阻挠
】第四十七条》 节水管理部门【应当加强对》用水量较《大单位用水的日【常监督管理增加【对高耗水单位的检】查频次对发现的【浪费用水行为及时处!理,;需要有关》部门配?合的应当实行联合检!查
第四十八条 !鼓,励单位和《。个人向节水管理部】门或者节水执—。法部门举报浪费用】水行为有《关部门接到举报【后应当及《时调查处理
接】到举报的有关部【门应当?为举报人《保密并对举》报属实、《为查处重大浪费【用水行?。为提供主要》线索:和,证据的举报》人给予?奖励: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节!水管:理部门会同市发【展改革、财政等【有关部门制定 【
节水管理部门应】当,公布举报《电话、信箱或—者,电子邮件地址受【理举报
【 【 】 》 第五章 法律责任! ,
第四十九条 违反!。本办法第十》。二条第?一款、第《二,款规定用《水单位未《取得:用水指?标擅自用《水的由节水管—。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、补缴水费—处2万元以上—10万元以下罚【款
违反本办【。法第十二条第—。三款规定用水—单位未取得临时【用水:指标或者超过—批准期?限用水的由节水【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!罚款
违》反本办法第》十二条第四》款,规,定供水单《位擅自向未取得用】水指:标的用水单》位供水的由节水管】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:正处:1万元以上》10万元以下罚款】。。。;造成严重后果的由!。有,。关部门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
第《五十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十六条第【二款规定用水单【。位擅自?改动供水管线逃【避分类计《量的由节水管—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处1万元以上】5万元以《下罚款
第五十】一条 ?违反本办法第十八】条第二?款、:第三款规定用水单位!不按时缴《纳累进?加价费用的由节【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,改正按日加收—滞纳:部分千分之二的滞】纳金
第五—十二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十九《条规定供水单位【、再生水生产—企业和其他直—接从:。。河流、湖《泊或者地下取用水】资源的单位未按【照规定?及时向节水》管理部门报送供水】情况、实际用水量】。或者:提供虚假资料—的,由节水管理》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处1000元以【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
第五《。十三:条 违?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!第一款规定拆—。迁人未与供水单位】签订停止《。供水协议或者—未按:。照,协议要求擅自施【工造成水资源—严重浪?费的除补缴相应费】用外由节水管理部】门处以应《缴水:费,3倍以上15倍以】下罚款
违反本办!法,第二十三条第二款】规定供水单位没有正!。。当理:由故意拖延》。、不与拆迁人—签订停止供水协议或!者,未及时采取》。措施停止供水—造,成水资源浪费的由】节水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!以上5万元以下罚】款
第《五,十四条 违反—。。本办法第二十四条】第二款规定》再生:水输: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!的工业?用水单位未》使用再?生水:的由节?水管:。理部门责令限期【。改正处1万元以【上,5万元以下》罚款
违》反本办法第》。。二十:四条第三款规—定间接冷却水—直接排放或者循【环使用率低于98%!的由节水管理部【门责:令限:期改正处《1万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罚《款
第五十五条】 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,五条第一款》。规定:纯,净水生?产企业?产水率低于70【%的由?节水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《。正,;逾期仍不能—达,标的核减用水—指标可处1万元以上!10万元以下—罚,款
违反本办法第!。二十五条第二—款规定以水为原料的!生产企业直》接排放尾水》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处—1万:元,以上10万元以下】罚款
第》五十六条 违反【本办:法第二十六条规定】现场制、售饮用水单!位或:者,个人:未备案的《由,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可处】1000元以上5】00:0元以下罚款—;未安装尾水回收】。设,施的由节水》管理部门《责,令限:期改正拒不改正的】责令拆除可处2【000元以》上2万元以》下罚款 《
第五十七条— ,违反本办法第—。二十八条第一—款规定农村》生,活用水实行包费【制的由节水管理【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并【按照每包费一户20!0元以上5》00元以下的—标准:处以罚款
违反本!办法:第二十八条第二款】规定种植业用水【。不计量?或者大水漫灌造成浪!。费用水的由》节,水管理部门》责令限?期改正可《处500《0元以下《。罚款 ?
第五十八条— 违反本办法—第二十九条规—定擅:自改变农业》用井用途的由—节水管理部》门责令?限期改正处2万【元以上10》万元以下罚款
】第五十九条 —违反本?办,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!定住宅小区和单位】内部的景观环境用】水使:用自来水的》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处1万元】以上3万《。元以下罚款
【第,六,十条 违反本办法】。第三:十三条第一款规【定提:供洗车?服,务的用水《单位未?建设、使用循环用】。水设施或者未按规定!使用再生《水的由节水管—理部:门责令?限期改?正处1万元以下罚】。款
违《反本:。办法第三十三—条第二款《规定提供洗》车,服务的用水单位未】向,节水管理《部,门报送已建》成循环用水设施的】登,记表或?者再生水供水合【同的由节水》管,。理部: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可《处1000元以下罚!款
第六十一条】。 违反本办法第【三十四条规定高耗水!单位和用水户未保】证设备正常使用或者!擅自停止使用—或者拆除设》备,的由:节水管理部门—责令限期改正—处1万元以上10】万元以下罚款
】第六十二《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,。三十五条第》。一款规定生产或者销!售,不符合?本,市节水标准用水器】。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!部门或者工商行【政管:理部门?按照各自职》责责令停止》。生产、?销售:并按每套(》件、台)10—0元以上50—0元以?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!
第六十《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!。三十六?条,第三款规《定供水单位》未按规定如实向市节!水,管理部门《报送用水单位和用】水,变化情况的由节水管!理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有关部门!应当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
第【六十四条 》。违反本办法第四【。十条第一款规定用水!单位不?落实节约用水管理】责任的由节水—。管理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逾》期不改或者》造成浪费用水等不良!。后果的处5》000元以上5【万元以下罚款—
第六十五—。。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!十二条规定擅自从公!共供水?设施、消防》设施取水的由节水管!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对单位处【1万元以《上10万《元以下罚款对—个人处10》0元以上《1000元》以下罚款;造成【设,施损坏的由》责任人负责修—复或者赔偿损失
!第六十六《条 用水单位—违,反本办法规定—浪,费用水的节水管理】。部门应?当,根据用?水总量?控制的要《求核减?下一年度用水指标】
第六十七条 市!节水管理部门—应当建立用水单【位违法违规》行为信息记录如【实,。记录用?水单位违法》违规用水《行为:;用水单《。。位为企业的其违法违!规,用水行为信息应当按!照本市有关规定同时!。纳入本市企业—信,用信息?系统对严重浪费用水!的企业?可以通过媒体公布】
第六《十八条 节》水管理部门》或者其他《有关部?。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!本办法?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《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》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
(一《)未按照有关规定】。编,制或者履行节约【用水规划《、计划的;
【(二)未依法履行】节约用水监督管理职!责的;?
(三)未依法核!定或者调《整用水?单位用?水指标的;
—(四)未依法—收取累进费》用的;
(五—)其他不《履行或者不依法【履行:职责的
— 《 ! , ? :。第六:章 附 则 —。 :
第六十《九,条 本办法》自2012年7【。月1:日,起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