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节《约用水办法
第【一章 ?总 则?
? 《第一条 《为加强节约用水管】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!源建设节水》型社:会根据中《华人:民,共和国水法和—北京市实施〈—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水法〉办法制定!本办法
第!二条 本市行政区】域,内,的节:约用水和节约用【水管理工作》适用本?办法
第三!条 本市坚持经济】社会发展与水—环境状况和水—资源承载能力相【适应的?用水方针实行用【水总:量和用水效率控【制采:取法律、行政、经济!、工程?、科技等《措施促?。。进节约用水
】 区域发》展,规,划、新城《和重点发展区—域,规划的编制、重大】建设项目的布局【。应当进行水资源【论证
— 第四?条 本市建》。立健全节约》用水责任和考核【制,度各级人民》政府应当把节约用水!工作纳?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计划;健》。全节约用《水社会化服务体系】推广节水新技术、新!工艺、新《。设备:培育和发展》节水产业;组—织开展节约用水【宣,传提高?全社会的节约用【水意识
》 单《位和个人都有节约】用水的?义务
— 第五条 市人【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(以下简—称市节水管理—。部门)负责全市节约!用,水,的统一?监督管理工》作负责?拟订、编制节约【。用水政策、规划【、标准并监督、组织!。实,施指导节水型—社会建设
— — 区、县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和未设《置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的区人民政府!指,定的:节约:。用水管?理机:构(:以下:简称区、县》。节水管理部门)按】照规定的《权限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!约用水监督管理工】作
? 市—和区、县人民—政,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分工负责本【行政区域《内节约?用水的有关工作【
《 第六条 【乡、:镇人民政府和—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!本辖区内的节约用水!工作组?织,开展节约用》水,宣传、教育推进【节水型村镇、节水】型社区建设;发现】违反本?办法:。的行为应当》予以制止并向有【关,部门报告
! , 村民委员会、【居民:委员会协助乡—、镇人民政府和街】道办事?处,开展节约用水相【关工作?;,发现:违反本办法的行【为应当进行劝阻并向!有关部门报》告
》 第七》条 对在节约用水和!节约用水管》理工作?中做出突出》贡献的单位和—个人给予表彰—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节!水管:理部: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!
《 ?第八条 《。本市逐?步建立居民生活用水!节水:激励机制《
第二章》 用水管理
【第九条 《本市实行行政—区域和行业用水【总量控制市》节水管理部门应当】会同有关部》门按照生活用新【水适度?增长、环境用新水控!制增长、工业用新水!零增长、农业用新水!负增长?的原则根据区域【功能定位和行—。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!科学配置《水资源逐级分—解用:水总量指《标;对已经超过【。用水总量《指标的区域或者行】业不再增加该区域或!者行业的用水指【标
市?节水:管理部门应当编制】全市:节约用水规》划征求有《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!民政府批准后组织】。实施区?、县节水管理部门】应当依据全市节【约用水规划编—。制本行政区域的节】约用水规划》征求:有关:。部,门意见后报》本级人民政府批【。准后组织《实施
《市和区、县节—水,。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节!约用水规《划,制定年度节约用水】计划并组织实—。施 :
节约用水》规划和计划》应当符合本市—用水总量《控制的要《求
?第十条 本市实行产!业用水效率准—入制度市发展改【。革部门应当会—同市节水管理部门和!其他:有关部门根》据水:资源状况制定并【公,布本市工业、农业】、服务业的投资【项目:指导目录和》限制:发展项目《名录
本市建立】健全高耗水项目和单!位重点?监控机制强化用水监!控管理;严格限制】以水为原料的—生,。产,企业、人造滑—雪场、高尔夫球【场、高?。档洗浴场所等—高耗水项目发展对】已有高耗水项—目不再增加用水指】标
本办》法,所称高?档洗浴?场所是指市商务主】管部门公布的—大众便民浴池以外的!洗浴场所《
市节水管理【部门会同有关—部门定期进行用水效!。率评估并向社会公布!评估结果
第十】一条 本市相—关行:业,产品生产和服务的】用水定额由》。市有关行《业,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报!市节水管理》。部门和市质》量技:术监督部《门审:核同:意,;无行?业,主管部门的行业用水!定额由市节水管【理部门和《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组,织制订行业用水定额!由市:人民政府《批准后向《社,。会,公布
有关部门制!订,行业用水定额应当】考,。虑本市水资源承载】能力、供水能力【和经:济社会发展》情况 ?
第十二《条, 节水管理部门应】当根:据年:度用水计《划、相关《行业:用水定额《和用水单位》的生活、生产—经营需要核定用水】单位的用水指标在每!。年,3月底?。前将年度用水指标】和月:度用水指标下—。达到相关用水单位 !
新增用水单位或者!用水单?。位需要?调整用水《指标的?应,当到节?水管理?。部门申请核》定或者调整》用水指?标 :
,工程施工、园林绿】化、环境卫生等【需要临时用水的应】当向节水管理部门申!请,临时用水指标—
供水单》位不得向未》取,得用:水指标的用水单【位供水
第十三条! 供水单位应当【与用水单位签订供】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!。利义务约定用水单位!违反节?水法律法《规规:章拒不改《正,的经节水管理部门】通知后供水单位停止!。供,水,;,因采取停止》供水措?施而发生《的管道改造等费【用由违法用水单位承!担 :
,第,十四条 《用水单位在本—市行政区域内迁移】的应当?及时到市《或者相关区、县【节水管理部门申请重!新,核定用水指标
【第十五?条 用水《应当计量《、缴费 《。
供水单位和—用,水户应当安装水计】。量设施并加强—对水计量设施的【检查与日常维护保证!计量准确供水单位】应当对水计量设施】。定期进行校》验发现?。水计量设施损坏【的应当及时修理【或者更换
用水单!。位无水计量》设施的由节水管【理部门责令限期安】装并自取水》之日:起按照工程》。设计取水能力或【者取水设备额定【流,量全时程运行—计,算取水量直至安【装水计量设施为【止
第十六—条 用水单位有【两类以上《用水性质类别需【要执:行不同用水价格计价!的应当根据不同用】水性质类别》分别安?装水:计量设施 》
用水单位未按【照不同用水性质类】别分别安装水计量】设,施单独计价缴—费或:者擅自?改动供水管线逃【避分类?计量的按照该单位】用水性质类别—中水价最高》的标准缴费》
第?十七条 节水—管理部门应当加【强对:直接从河流、湖泊】或者地下取用—水资:源的单位水计—量,设施的?查验按时收取水资】源费供水单》位应当完善用—。水计量和《。查,表制度准确记录用水!量按时收《取水费
用—水单位和个人应当配!合节水管理》部门和供水单位【工作:人员的查表、—。收费工作
第十八!条 :用水单?位应当?按照节水管理部门】下达的用水指标用水!节,水管理部门每两个】月对用?水单位进行一—次,考核
公》共管网供水的—用水单位超出用【水指标用水的除据实!缴纳水费外由节水】管理部门根》据该单位用》水实际执行的水价标!准按照下列》。倍,数收取累进加价费用!超出规定数量2【0,%(含本数)以下的!部分:按照水价的一倍标准!收取;超出》规定数量20%至】40%(含本数)的!部分按照《水价的二倍》标准收取;超出【规定数量40%【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!的三倍?标准收取
自备】水源供水《的用水单位超出用】水指标?用水的除据实缴【纳水资源费外由【节水管理部门根据】该单位用水实际执行!的水资源费》标准:按照下列倍数—收取累进加价—。水资源费超出规定数!量,20%?(,。含本数)以下的【部分按?照水资源费的—五,倍标准收取;超出】规定数量20—%至:40:%(含本《数)的部分按照【水资源费的十—。倍标准收取;超出】。。规定数量4》0%以上的部分【。按,照,水资:源费的十《五,倍标准收取
第】十九条 供》水单位、再生水【生产企业和其—他直接?从河流、《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!资源的单位应当【按,照节水管《理部门的要求及【时、准确报送供水情!况或者实际》用水量
第—二十条 市和区【、县节水管理—部,门,应当建立《用水:。情况:通报制度定》期公布?区域和行业用—水情况指导》产业合理布》局引:导,企,事业单位和社会节约!用水
】 ? : 【 》 ,。 第三章 保障措施!
第二十一条 新】建、改建、》。扩建建设《项目直接从》河,。流、湖泊《或者地下取水的应当!。依法进行《水资源论证;对取用!。公共管网水或者【再生:。水的建设项》。目节水?。管理部门逐步建【立水资源评价制度 !
第二十二条— 新建、改》。建、扩建建》设项目的节水设施】应当与主体工—程同时?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,时投入使《。用,规划设计单位—应当按照国家—和本市的节水标准和!规范进行节水设施】。设,计并单独成》册,;施工图审查—单位:应当严格审查节【水,相关内容节水设施】设,。计,方案:应当报经节》水管理部门审核【。未经:节水管理部门审核】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该!建设项目的》立项文件《不得作为发放建设工!程规划?许可证等《后,。续许可的依据
】节水设施竣工后建设!单位应当向节水管】理部门申报验收未】。经验收或者》验,收不合格的建设【项目不得使用节水管!理部:门不予核《定用水指标》供水单?位不得供《水
节水设施包】括节水器具、工艺】、设备、计量设【施、再生水回—用系统和雨》水,收集利用系统—
第二十三—条 房屋拆迁时【。拆迁人应当根据拆迁!施工进度与供水单】位签订停止供水【协议明确《拆迁施工《。现场的节水管理责】。任
供水单位应当!配合拆迁施》工进度?采取措施及时关【闭拆:迁施工现场的供水管!线,
第二十》。四条 工业》用水单位应》当采用先进》技术、工艺》和设备增加循—环用水次《数提高水《的重复利用率—水的重复利》用率:应当达到国家—和本市规定的标准未!达到规定标准的由节!水管理?部门:责令:其限期进行技术改】造改造后仍未达到】标,准的由节水管理部】门核减用水指—标 :
再生水输配水管】线覆盖?地区内的《工业用水应当—使用再生水
【。间,接冷却水应》当循环使用循环【使用率不得》。低,于,。98:%
第《二十五?条 以?水为:原料的生产企业应】当采用节水型生产】工艺和技术减少【水,资,源的损耗纯净水生产!企业:产,水率不得低》于原料水《。的70%
以水为!原料的生产企—业生产?后的:尾水应当回收—利,用,。不得直接排放 【
第二?十六条 现》。场制、售饮》。用水的单位或者个人!应当安装尾水回收】设,施对:。尾水进行《利用不得直》接排放并依照本市】有关规定向设—备所在地卫生行政】主管部?门,备案:对未:安装尾水回收—设施的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!水源;违反》规,定提供水源的—由节水管理部—门责令?限期改正
对【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安!装的现?。场制:、售饮?用水设备有关—单位或者个人应当】自本:办法实施之日起6】个月:。内,安,。装尾水回收设施
!第二十七条》 市农业、园林绿化!行政主管部》。。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门调整农】业生产布局》和林、牧、渔业用】水结构
区、县人!民政府应《当根:据本行政《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!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!位和个人合理调整】作物种植《结构发展高》。效益:节水型农业限制并】压缩耗水量大、效益!低的:农,作物:种植面积
第【二十八条 农—业生产超过》用水定额取用地下】水,。的应当缴《纳水资源《。。费,;,农村生活用》水不得?实行:。包费制未安装计【量,设施的?由乡、镇人民政府责!令限期?安装
《种植:业应当采取管道输水!、渠道?防渗、喷灌、—微灌、滴灌等—。先进的节水灌溉方】。式提高用水》效率;鼓励非食【用农产?品生产使用再生水】;养:殖业应当使用节水】器具 ?
第二十九条 【农业用井改为非【农业用途的用水单】位应当到节水管理部!门办理变更手续【重新核?定用水指标并按照新!的用水性质类别【计价缴费
第【三十条 鼓励绿化】使用:雨水和再生水逐步】减,。少使用自来水 【
城镇地区的绿地】、树:木、花卉应当采用】喷灌、?微灌、?滴灌等节水》灌溉方式《并严格执行》园林绿化《灌溉制?度提高绿化用—。水效率 《
住宅?小区、单位内部【的景观环境用水【。和其他市《政杂用用水应—。当使用雨《水或者再生》水不得使用自来水 !
第三十一条—。 新建?、,改建、扩建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】本市有关《规定:配套建设雨水—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单!位可以按照有关规】定申请减免防洪费 !。。
鼓励已建成的工程!项目补建雨》水收集利用设施;】鼓励:农,村地区?单位和个人》因,地制宜?建设雨水收》集利用设《。。施,
第三《十二条 《。新建:、改建?、扩建?建设:项目:。的建设?单位应当采取措施】限制施工降水;【。确,。。需进行施工》降水的应《当按照本市有—关规定执行并按【。照地下水资源费标】准缴费
第三十】三条 提供洗车【服务:的,用水单位《应当建设《循环用水设施—;再生水输配水【管线覆盖地区内【的应当使用》再生水
提供【洗车:服务的用水单位应】当,向节水管理部门报送!已建成循环》用水设施的》登记表登记表的【格式由市节水管【理部门制定;再【生水输配《水管线覆《盖地区?内的应当《按照要?求向节水《管,理部门?报送再生水供水合同!。
第?三十四?。条 供水单》位或者节水管—理部:门应当逐步为以水为!原料:的生产企业、人造】滑雪场、高尔夫【球场、高档》洗浴:场所等高耗水—单位及?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!以上的用水户安【装用:水数据远传设备 】
,。按照前款规定安装】用水数据远传设备】的高耗水单位和用水!户应当?保证设备《正常使用《不得擅自《停止使用或者拆除】
第三十五条 】。禁止生?产、销?售或者使用国家明】令淘汰的耗水量【高,的设备、《产,品以及?不符合本市》节水标准的用—水器具
》市节水?管理部门应当会同】。市,质量:技术监督部门根据】。地方性节水》器具标准确》认,“节:水器:具名录”和“明令】淘,汰用水器《具名录?”并向社会公—布,
:第三十六条 供水】单,位应当加《强供水管网改造和】日常巡查《、维:护管理?如实记录巡查和维护!管,理情况提高》供水管网监》测和维护管理水平降!低供水?管网的漏《失率
《公共供水单》。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抢!修电:话,出现故障应》当及时抢《修 :
供:水单位应当按规定】。如,实向市节水管理部门!报送用水单位—和用水变化情况【。
第三《十七:条 :节水管理部门和相】关单位?应当建立水资源实时!。监控、资源》优化配置和节水信息!管理系统完善用水】信息统计、报告制度!
用水单位用水】可能超出用水指标时!节水管理部门应当给!予,预警提示
第三】十八条 用水单位】三个考?核期超出规》定用水指《标50%《的由市节《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逾期不改—的市节?水管理部门责成供】水,。单位采?。取措施?按照:批准的用《水指标供水》。
第三十九条【。 在发生特》别,重大、重大城—。市供水?突发:事件或?者用水量达到—日供水能力》90:%时:经市人民政府批【准,可以停?止对本办法》。第三:十四条所列》。高耗:水单位的生产—经营供水《
第四《十条 用水单位【。应当:采取措施加强节约】用水管理《做好下列工作—
(?一)建立《健全节约用水责任】制建设节《水型单位;
(】二):设立:节水专门机构或者】指定专人《具,体,负责节约用水—工作;
(三)建!立用水台帐开展【用水统计分析—明确用水计划、节】水目:标、:节水措施定期进【行合理用水分析【或者:水,平衡测试;
(四!。)加强用《水设施的《。日常维护管理—;
(五)开展】。节,约用水宣《传
公共机构应】。当厉:行节约加强节约用】水的内部《管理杜?绝浪费?。带头使?用,节水产品、设备、】工艺提?高节约用水水平 】
第四十一条— 本市支持农村【管水组织依据—章程开展节约用水】工作;农村管水组】织可以接受委托【承办有关节约用水管!。理事项
第—四十二条《 ,公共供水设》施、消防设施的【管理责任人应当加强!对供水?设,施和消防设施—。的日常维《。护管理采取有效【措施防止单位和【个人浪费用水或者擅!自取水
》第四十三条 新【闻媒体应《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!播放和刊登节约用】水公益广告
【教育行政《。主管部?门应当将节》约用:水知识列入学校【教育内容
—旅行社?接待游客时应当【进行节约用水宣传提!高游:客,的节约?用,水意识
饭—。店、:影剧院、体育—场馆、?医院、学校、展览馆!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】、候车室、候—机,厅等公?共场所?。应当设置节约用水宣!传标语宣传节约用】水,。知识
《第四十四条 本【市,加快建?立,节水技?术开发推广体系和】节水设备、节水器具!研制生产体》系,
政府有关—部门应当组织开展】节水科学技术研究】。整,合节水科技资源
!鼓励单?位和个人开》发研:制节水型生》活用水器《具以及节水技术、】工艺、设备》和产品
】 】 】 第四章 监督检!。查 :
,第四十五条 节水】管理部门以及其他】有关:部门应当依法—履行职责切》实加强对供》。水单位、用水单位和!。用水户?节,约用水?。情况:的监:。督检查
第四【十,六条: 节约用《水监督检查人—员履行?监督检查职》责时有权采》取下列措施》
(一)进—入,现场:开展检查调》查了解?有关情况《;
(二)要求】被检查单位或者【个人就节《约用:水有关问题作出说】明;
(》三):要求被检《查单位或者个—人提供有关文件、证!照、资料《并有权复制》;
(四)责令被!检查单?位,或者个人停止违【法行为?履行法定义》务
监督检查人】。员在履行监督检【查职责时应当出示】行政执法证件有【关单位或《者个人对《监督检?查工作应当给予【。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!挠
?第四十七条 节【水管理部《门应当加强对—用水量较大单位用】水的日?常监督管理增—加对高耗水单—位的检查频次对发现!的浪费用《水行为及《时处理;需》要有关部门配—合的应当实》行联合检查》
:第四十八条 鼓励】单位和个人向—节,水管理部《门或者节水执法部】门举报浪费用水行】为有关部门接—到举报后应当及【时调:查处理
接—。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!当为举报人保密并对!举报属实、为查【处重大浪《费用水行为提供主】要,线索和证据》的举:报,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!办法由市节水管理部!。。门会同市《发,展改革?、,财政等?有关部门制》定,
:节水:管,理部门应当公—布举报电话、信【箱或者电子》邮件地址受理—举,报
》 , 【 ? : ? 第五【章 法律责任— ,
第四十九条 违反!本办法第十二—条第一款《、,第二款?规定用?水单:位未取得用水指标擅!自用水的由》节,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、补缴水—费处2万《元以上10》万元以?下罚款
违反【本办法第十》二条第三款规定【用水单位未取—得临时用水指标【或,者超过批准期限【用水:的由节水《管理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—。处5:万元以下罚》款
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二条第四—款规定供水单位【擅自向未取》得,用,水指标的用水单【位,供水的由节水管理部!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!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罚款;造成严】重后果的由有关【部门: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《接,责任人员依》法给予?行政处分
—第五十条 违—反本办法第》。十六条第二款规定】。用水:单位擅?自改动供水管线逃避!分类计量的由节【水管理部门责—令限期?。改正处1《万元以上5万—元以下罚《款 :
,第五:十一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—十八条第二款—、第三款规》定用水单位不按时】缴纳累进加价费【用的由节水管理部】门责令?限期改正按》日加收滞纳部分千】分之二的滞纳金【
第五十二条 违!反本办法第》十九条规《定供水单位、再生】水生产企业和其他】直接:从,河流、湖泊或—者地下取用水—。资源的单位未按照规!定及时?向,节水:管理:部门报送供》水情况、实际用水】量或者?提供虚假资》料的由节水管理部门!责令限期《改正处?1000元以上1万!元,以下罚款
第【。。五十三条 违—反本办?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!规定拆迁人未与【供水单位签订—停止供水协》议或:者未按照协议要【。求擅自施工造成水】资,源严重浪费》的除补?缴相应?费用外由节》水管理部《门,处以应缴《水费:3倍以上《15:倍以下罚款》
:。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!条第二款规定供水单!位没有正当理由故】意拖:延、不与拆》迁人签订停止—供水:协,议或者未及时采【取,措施停止《供水造?成水资源浪费的【由节水?管理部?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处1万元以上5万元!以下罚款 》
,第五十四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—二十四条第二款【规定:再生水输配水—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工!业用水单位未使用再!生水的由节水管【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处《1万元以上》5万元以下罚款 】
,。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!条第三款规定间【接冷却水直接—排放或者循环使【用率低于98%的由!节,水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》。改正处1万元以上】5万:元以下罚款
第五!十,五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二十五条第【一,款规定纯净》水生产企业》产水率低于70【%的由?节水管理部门—责令限?期改:正;逾期仍不能【达,标的核?减用水指标可—处1万元以上10】万元以下罚》款
违反本—办,法第二?十五:条第二?款规定以水为原料】的生产企业》直接排放尾水—。。的由节?水管理部门责令【。限期改正处1—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罚款
第五十六!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二十六条规定【现,。场制、售饮》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未!。。备案的由卫生行【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可处》1000元以上5】000元以》下罚款;未安—装尾水回收》设施的由节水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拒不?改正的责令拆—除可处2000元以!上2万元以下—罚款
第五十七】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!十,八条第一《款规定农《村生活用水》实行包费《制的由节水管—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并按照每【包费:一户200元以上】500?元以下的标》准处以罚《款
违反本办法】。第二十八条第二【款,规定:种植业用水》不计量或者大水漫灌!造成:。浪费用水的由节水】管理部门《责令限期《改正可处5000】。。元以:下罚款?。 ,
第五十八条 违反!本办:法第二十九条规定】。擅自改变《农业用井用》途的由节水管—。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处2万元以【上1:。0万:。。元以下罚款
第】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!法第三十条第—三款规定住》宅小区和单位—。内部的景观环境用】水使用自来水—的,由节水管理部—。门,责令限期改》正处1万元以—上3万元以下—罚款
第》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!第三十三条第一【款规:定提供洗车》服,。务的用水单位未建设!、使:用循环用水》设施或者未》按规定使《用再:生水的由节》水管理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处1万元】以下:罚款 ?
违反本办法第【三十:。三条第二款》规定提供洗车服务】的用水?。。单位未向节水—管理部门报送—已建成循《环用水设《施的登记《。表或者再《生,水供:水合同?的由: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可《处1000元以下】罚款
第六十一】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!十四条?规定高耗水单位和用!水,户未保证设备—正常使用或者—。擅自停?止使用或者拆除【设备的由节水管【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处1万元以上】10万?元以下罚款》
第六十二条 违!反,本办法?第,三十五条第》一款规定《生产或?者销售不符》合本市节水标准用】水,器具的由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!。者工商?行政管理《部门按照各自—职责:责令停止生产、销】售并按每套(件、】台)1?0,0元:以上500元以下】的标:准处以罚《款
?第六十三条 —违反本?办法第三十六条【第三款规定供—水单位未按规—定如:实,向市节水管理—部门:报送:用水单位和用水变】化情况的由节水管】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有关部?门应当依法》给予行政《处分
第》六十四条 违反【本办法第四十—条第一款规定—用水单位不落—实节约用水管理【责任的由节水管理】部,门责令限期》改正逾期不改或者】造成浪费用水等不良!。后果的?处5000元以【上5:。万元以下罚款 【
,第六十五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!定擅自从公共供【水,设施、消《防设:施取水的由节水管】理部门责《。令限:期改正对单位处【1万元以《上10万元以下罚款!对个人处1》00元以上100】0元以下罚款—;造成设施损—坏,的由责任人负—责修复或者赔偿【损失
第六十【六条 用水单位违】反本办法《规定浪费用》水,的节水管理部门【应当根?据,用水:总量控制的》。要求核减下一年度】。用水指标
第【六十七条《 市节水管》理部门应当建—立用水?单位:违法违规《行为信息记录如实】记,录用水单位违—法违规用水行—为;用水《。单位为企业的其违法!违规用水《行,为信息应当按—。照,本市有关《规定同时纳入本市企!业信用信《息系统对严重浪费用!水的企业《可,以通过媒体公布
!第六十八条 节【水管理部门或者其】他有关部门及其【工作:人员违反本》办法: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有?关,。部门对?。直接负?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: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
—(一:)未按照有关规定】编,制,或者履行节约用水】规划、计划的;
!(二)未依法履行节!约用水监督》管理职责《的;
(三)未】依法核?定,或者调?整用水单位》。用水指标《的;
(《四)未依法》收取累进费》。用的;
(五)其他!。不履行?或者不依《法履行职责的—
【 ? 【 第—六章 附 则 【 :
第:。六十九条 本办法】自2012年7【月1日起施行—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