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节约用—。水办法
第一章 总! 则:
— 第一?条, 为加?强节约用水管理【。科,。学,合理利用水》资源建设节》水型社会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水法和北京市!实施〈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水法〉办法制定本】办法
第】二条 本市行政【区域内的节约—用水:和节约用水管理【工作适用本》办法
? 第三条 】本市坚持经济社会】发展与水环境—状况:和水资源承载能力】相适:应的用?水方针实行用水【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!采取法律、行政、经!。济、工程《、科技?等措施促进节约用】水
:。 区域发展规!划、新城和重—点发展?区域规?划的编制《、重:大建设项目的布【局应当进行水资源】论证
第】四条 本《市建立健全节—约用水责任和考【核制度?各级:。人民政府应当把节约!用水工作纳入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【计划;健《全节约用水社会化】服务体系《推广节水新技术、新!工,艺、新设备培育和】发展:节水产业;组织【开展节约用水宣【传提高全《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!。
:。 单位》和个人都有节约【用水的义务
— 第五—条 市?人,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(以下简称—市,节水管理部门)【负责全市《节约用水《的统一监督管—理工作负责》拟订、编《制节约用水政—策、规划、标准并】监,督、组织实施—指导节水型》社会建设《
《 —。区、县人《民政府水《行,政主管部门和—未设置水《行政主?管部门的区人民政府!指定的节约用水【管,理机构(以下—简称:区、县节水》管理部门)按—照规定的《权限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的—节约用水监督管理】工作
【 市和区、—县人民政府有—关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分工负【责本:行政区域内节—约用水?。的有关工作》
【第六条? 乡、镇人民—政府和街道办—事,处,应当做好本辖—区,内的节约用水工作组!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!、教:育,推进节水型村镇、】节水型社区建设;】发现违反本办—法的: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!向有关?部门报告
】。 村《民委员会、》居民委员会协助乡、!镇人民政府和街【道办事处开展—节约用水相关工【作;发现违反本办法!的行为应当》进行劝阻并向有【关部:门报告
》 ? 第?七条 对在节约【用,水和节?约用水管《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!献,的单位和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具!体办:法由市节水管—理部门会同有关【部门制定 》
》 第八条 本市逐】步建立居民生活【用水节水激励机制】
第二《章 :用水管?理
第《九条 本市实行行政!。区域:和行业用《水总量控制市节水管!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门按?照,。生活用?新水适度增长—、环境用《新水控制增长、工业!用新水零增长、农】业,用新水负增长的【原则:根据区域功能定【。位和:行业可持《续,发展:的要求科学配置水资!源,逐级:。分解用水总量指标;!对已:经超过用水总—量指标?的区域或者行业不再!增,加该区域或者行业的!用水指?标
市节水管理【部门应当编制全市节!约用水规划征求有关!部门意见后》。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组?织实施区、县节水管!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!节约用水规划编制本!行政区?域的节约用水—规划征求有关部【门意见后报本—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!织实施
市—和区、县节水—管理:部,门应当依据节约用水!规划制定年度节约】用水计划并组织实】施 :
节:约用水规划和计【划应当符合本市用】水总量?控制的要求
第】十条 本《。市实行产业用水【效率:准入制度市发展改革!部门应当《会同市?节水管理部门和其】他有:关部:门根据水资源状况制!定并公布《本,市,工业:、农业、服务业的投!资项目指导目录和】限制发展项》目名录?
:本市:建立健全高耗水项目!和单位重点监—控机制强化用水【。监控管理;严格限制!以水为原《料的生产企业、人】造滑雪场、高—尔夫球场、高—档洗浴场所等高【耗,水项目?发展对已《有高耗水项》目不再增加用水指标!
:。本办法所称高—档洗浴?场所是?指,市商务?主管部门《公布:的大众便民浴—池以外的洗浴场所】
市节水管—理部门会同》有关:部门定?期,进行用水效》率,评估并向社》会公布评《估结果?
第十一条 本市!相,关行业产品生产和服!务的用水定额由市有!关行业主管》部,门组织制订》报市节水《管理部门和市质【。量技术监督部—门审核同意;—无行业?主管部门的行业【用水定额由市节水】管理部门和市质量技!术监督部门组织制订!行业用水定额由市人!民,政府批准后向—社,会公布 《
有关?部,门制订行业用水定】额应当?考虑本?市水资?源承载能力、—供水能力和》经济:社会发展情况
】。第十二条 》节水:管理部门应当根据】年度用水计划—、相关行《业用水定额和用【水单位的生活、生产!经营需要核定用【。水单位的《用水指标在》每,。年3:月底前将年》度用水指标》和月:度用水指标下—达,到相关用《水单位
新增用】水,单位或者用》水单位需要调整用】水指标的应当到节】水,管理:部门申请核定或【者调:整用水指标
工】程施:工、园林绿化、环】境卫生等需要临时】用水的应当》向节水管理部门【申请临时《用水指标
供水单!位不:得向未取得》用,水,指标的用水单位供】水,
第十三条 供水!单位应当与用水【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!明确双方权利义【。务约定用水单位违】反节水法律法规【规章拒不《改正的经节水管理部!。门通知?后供:水单位?停止供水;因—。采取停止供水措【施而:发生的管道》改造:等费用由违》法用:水单:位承担
第十【四条 ?用水单位《在本市行《。政区域内迁移—的应当及时到市或者!。。相关区?。。、县节水管》。理部门申请重新核定!用水指?标,
第十五条 用水应!当计量、缴》费
?供水:单位和用水户应当】安装水计《量设:施并加强《对水计量设施的【检查与日常维护保】证计量准《确供:水单位应当》对水计量设施定期进!行校:验发现水计量设施损!坏的应当及时—。修理或者更换—
用?水单位无水计—量设施的由节水【。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安装并自取水!。。之日:起按照?。。工程设计取水能力】或者取水设备额定流!量全时程《运行:计算取水量直至安装!水计量设施为止 】。
第十六条 用水单!位有两类以上用水】性,。质类:别需要执行不同【用水价格《计价的应当根据不】同用水性《质类别分《别安装水计量设【。施
用水单位未按!照不同用水性质类别!分别:安装水计量设施单独!计价缴费或》者,擅自改动《供水管线逃避分类】计量:的按照该单位用【水性质类《别中水价最高的标准!。缴费
第十—七条 节水管理部】门应当加强对—直接:从,河流、湖泊或—者地下?取,用水资源的单—位,水计量设施的查【验按:时收取水资》源费供水单》位应当?。完,善用水计量》和查表制度准—确记录用水》量按时?收,。取水费
用—。水单位和个人应当】配,合节水管《理部门和供水单位工!作人员的查表、【收,费工作 《
,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!应当按照节》水管理部门下达的用!水指标用水节水管】理部门每两》个月对?用水单位进行一【次考核?
公共管网供水的!用水单?位超出用水指标用】水的除据实》缴纳水费外由节【水管理部门根据该单!位用水实际执—行,的水价标准按照【下,列倍:数收取累进加价费】用超出规《定数量20%(【含本数)以》下的部分按照水【。价的:一倍:标准收取;》超出规定数量20】%,至40%(含本数】)的部分按照水价的!二倍标?准,收取;超出规—定数量40%以上的!部分按?照水:价的三倍标》准收:取
自备水源供】水的:用水单位《超出用水指标用水】的除:据,实缴纳?水资源费外由节水管!理部门根《据该单?位用:水实际执行》的水资源费标准按】照下列倍数收—取累进加价水资【源费:。超出:规定数量20%【(含:。本数:)以下的部》分按照水资源费【的五倍标《准收取;超出规定数!量,20%至4》0%:(含本数)的—部分按照水资源【费的十倍标》准收取;超出—规定数量40%以上!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!的,十五倍?标准收取
—第十九条《 供水单位、再生水!生产企业和其他直接!从河:。流、湖泊或》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!单位:。应当按照节水—管理部?门的要求《及时、准确报送供水!情,况或者实《际用:水量:
第二十条— 市和区、县—节水管理部门—应当建?立用水?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公!布区域和行业用【水情况指导产—业合理布局引导企】事业单位和》社会节约用水 【
! ! —第三章 保》障措施
第二十一】条 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【建设项目直接从河】流、湖?泊或者地下取水【的,。应当依法进行水资】源论:证;对取用公共管】网水或者再》生水:的建设项目节水管】理部门逐步建—立水资源评价—。制度 ?
第二十二条 【新建、?改建、扩《建建设项目的—节水设?施,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!设计:、同时施工、—同,时投入使用规划设计!单,位应:当,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节!水标准和规范进行】节水设施设》计并单独成》册;施?工图审查单》位应当严格审查节水!相关内容《节水设施《设计方案应当—报经节水管理部【。门审核未《经节水管《理部门审核》或者审核不合格的】该,建设项目的立项文】件不得作为发—放建设工程规—划,许可证?。等,。后续许可的》依据
节水设施】竣,工,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节!。水管理部门申—。报验收未经验—收或者验收》不合格?的建:。设项:目不得使《用节水?管理部?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!供水单位不得供水】
节水设施包括节!水器:具、工艺、设备【、计量设施》、再生水回用—系统和雨水收集【。。利用系统 》
第二十三》。条 房屋拆迁—时拆迁人应当根据】拆迁施工《进度与供水》单位签订停止供水】协议明确拆迁—施工现场的节水【管理责?任
供《水单位应当配—合,。拆迁施工进度采【取措施及时关闭拆迁!施,工现场的供》。水管线
》第二:十四:条 工业用水单【位应当采《用先:进技:术、工艺和设备增】加循环用水次数提】高水的?重复利用《率水的?重复利用率应当达到!。国,家和本市《规定的标准未—达到规定标准的由】节水管理部》门责令其限期进行】技术改造改》造后仍未《达到标准的由节【水管理部门》。核减用水《指,标
再生水输【配,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!工业用水应当—使用再生水》 ,
间接冷却水应当循!环使用循《环使:用率不?得低:于9:8%
第》二,十五条 以水为【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!采用节?水型生?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水!资源的损《耗纯净水生产—企业产水率不得低于!原料水的70—。。%
以水为—原料的生产企业【生产后的尾》水,应当回收《利用不得直接—排放
第二十【六条 现场制、售饮!。用水的单《位或者个人应—当安装尾水回收设】施对尾水进行—利用不得直接排放并!依,。照本市有关》规定向设备所在地】卫,生行政主《管部门备案》对未安装尾水回收设!施的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提供【水源;违反》规定提供《水源:。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》
对本办法实【施前已经《安装的现场制、售】饮用水设备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!当自本办《法实施?之日起?6个月内安装尾水】回收设施
—第二十七《条 市?农业、园林》绿化行政主管—。部,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调《整农业生产布局【和林、牧《。、,渔业用水结》构
区、县—人民政府应》当根据本行政—。区域内的水资源状】况指导农业生—。产经营单《位和个人合理调【整作物种植结构发展!高效益节《水型农业限制—并,压缩耗水量大、效益!低,的农作物种植面积 !
第二十八条 【农业生产超过用【水,定额取用地下水的应!当缴纳水《资源费;农村生活用!水不:得实行?。包费制未安装—计量设?施的由乡、镇人【民政府责令限期安】装
?种植业应当》采取管道输》水、渠道防渗—、喷灌、微灌、滴灌!等,。先进:的节水?灌溉方式《提高用水效率;【鼓励非食用农产品】生产:使用再生水;养【殖业应?当,使用节水器具
第!二十九条 农业用井!改,为非农业用》途的用水《单位应当到节水管理!部门办理变更—手续重新核定用水】指,。标并按照新的用【水性:质类:。别,计价:缴费:
第三十》条 鼓励《绿化使?用雨水和再生水逐步!。减少:使用自来水
【。城镇地区的绿地【、树木、《花卉:应当采用《喷,灌、:微灌:、滴灌等节水灌溉】方式:。并严格执行园林【绿化:灌溉:制度提高《绿化用?水效率
住宅小区!、单位内部的—景观环境《用水和其他市政杂】用用水应《当使用雨水或者【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!水
?第三十?一条 新建》、改建、扩》建建设项目应—当按照?。本市: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雨!水收集利用设—施建设?单位可以《按照有关规定申【请减免防洪》费
?鼓励已建《。成的工程项目补建】雨水收集利》用设施;《。。鼓励农村《地区单位和个人因地!。制,。宜建设雨《水收:集利用设施》
第三《十二条? 新:建、改建、扩建【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!应当采取措施限制】施工降水;》确需进行施工—降水的应当按照本】市有关规定执行【。。并,按照地下水资源费标!准缴费
第三【十三条 提供—洗车服务的用水【单位应当建》设循:环用水设《。施;再生水输配水管!线覆盖?地区内的应当使用再!生水 ?
提供洗车服务的】用水单位应当—向节水管理》部门报送《已建:成循环用水设—施的登记表登记表的!格式由?市节:水管理部门制定;再!生,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!区内的应《当按照要《求向节水管》理部门报《送再:生水供水合同—
第三十四—条 供水单位或者节!水管理部门应当逐步!为以水?为原料的生产企业、!人造滑?雪场、高《尔夫球?场、高档洗浴场所】等高耗水单位及年用!水,量5万立《方米以?上的用水户安装用水!数据远传设备 【
按照前款规定【。安装:。用,水数据远传设—备,。的高耗水单位和【用水户应当保证设备!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停!止使用或者》拆除
第三十【五条:。 禁止生产、销【售或者使用国家明令!淘汰的耗水量高的】设备:、产品以及不—符合本市节水标准的!用水器具《
市节水》管理部门应当—会,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!门根据地方性节水器!具标准确认“节【水器具名录”和“明!令淘:汰用水器具名录【”并向社会》公布: ,
第三十六条 【供水单?位应:当加强供《。。水管网改《造和日常巡查、维护!管理:如实记?。录巡查和维护管理】情况提高供水管【。网监测和维护管【理水:平,降低供水管》网,的漏:失率
公共供【水单位?应当向社会》公布抢修电话—出现故障应当及时】抢,修
供水单位【应当按?。规定如实《向,市节水?管理:部门报送用》水单位和用》水变化情况
【第三十七《条 节水管》理部门和相关单【位应:当建:。立水:资,源实时监控》、资源?优化:配置和节水信息管】理系统完善用水信息!统计、报告制度【 ,
用:水单位用《水可能超出用水指标!时节水?管理部门《应当给予预警提示】
第三十》八条 用水单—位三个考核期超出】规定用?。水指标50%的由】市节水管理部门【责令:限期改正逾期—不改的市节》水,管理部门责》。成供水单位采取【措施按照批准—的用水指标供水 】
第三十九条 在】。发生特别重大、【重,大城市?。供水突发《事件或者用水量达到!日供水能力90%】时经市人《民政府?批准:可以停止对本办法第!三十四条所列高耗】水单位?的,。生产经营供水
第!四十条 用水单位】应当采取措施加强】节约用水管理做好】下列工作
(一】),建立:健全节约《用水责任制建设节水!型单位;
(二)!设立节水专门机构】。或者: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节!约用水工作;
(!三)建立用》水台帐?开展用水统》计分析明确用水计】划、节水目标—、节:水措施定期》进行合理用》水分:析或者水平衡测试;!
(四《)加强用水设—施的日常《维护管理;》
(?五)开展节约用【水,宣传
公共机构应!当厉行节《约,加强节约用水的内部!管理杜绝浪费带【头使用节水产品、设!备、工艺提高节约用!水水平
第四十一!条 本市《支持农村管水—组织依据《章,程开展节约》用水工作;农村管】水组织可以接—受委托承《办有关节《约用水管理事项【
第四十》二条: 公共供《水设施、消》防设施的管理责任】人应当加《强对供?水设施和消防—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!采取有效《措施防止《单位和个人浪费【用水或者擅自取水 !
第四十三》条, 新闻媒体应—。当加强节约用水【宣传播放和刊登节】。约用水公益广告【
教育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将节约用水知!识,列入学校教》。育内容?
旅行社接—。待游客时应当进【行节:约用水宣传提高游客!的节约用水意识 】
饭店、影剧院【、体育场馆》、医院、学校、【展览馆、《博物馆、图书—馆、候车室、候【机厅等公共》场,所应当设置节约用水!宣传标语宣》传节约用《水知识
第四【十四条 本市加【快建立节水技术开】。发推广体系和节水设!备、节水器具研【制生产体系
政府!有关部门应当—组织开展《节水科学技术研究整!合,节水科技资源—
鼓励《单位和?个人:开发研?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!。具以及节水技术、工!艺、设备和产—品 :
【。 】 — 第四章 监督检查!
第四十五—。。条 节水《管理部门以及—其他有关《。部门应当依》法履行职《责切实加强对供水】单位:、用水?单位和用水户节【约用:水情况的监督检查】
第四十》六条 节约》用水监督检查人员】履行监督检查—职责时有权采取下】列措:。施
(《一)进入《现场开展检》查,。调查了解有关情况】; :
(二)要求被检查!单位或者个人就【。节约用?水有关问题作出说明!;,
(三)要求被】检查单位或》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!、证:照、资料并有—权复制;
—(四)责令被检查单!位或者个人停止违】法行为履《。行法定义务 —
监督?检查人员在履—行监督检查职责时】应当出示行政—执法:证,件,有关单位或者个人】对监督检查工作【应当给予配》合不得拒绝》或者阻挠
—第四十七条 节水管!理部门应当》加强对用《水,量较大?单位用水的》。日常:监督管理增加对高耗!水单位的检查频【次,对发现的浪费用水行!。为及时处理》;需要有关部—。门,配合:的应:。当实行?联合检查
第四十!八条 鼓励单位和】个人向?。节水管理部》门或者节水执—法部门举报》浪费用水行为有关】部门接到举》报后:应当及时调》查处理?
接到举报的有】。关部门应当为举【报,人保密并《对举报属实、—为查处?重大浪?费用水行为提供【主要线索和证—据的举报人》给予奖励《具体奖励办法由市】节水管理部》门会同市发展—改革、财政》。等有关部门制—定
节《水管理?部门应当《公布:举报电话、信箱或者!电子邮件地址受【。理,举报
【 】 》 ? 《第五章 《法律责任 》
第四十九条— 违:反本办法第》十二条第一款、第】二款规定用水单位】未取得用水指标【擅自用水的》由节水管理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、补【缴水费处2》万元以?上1:0万元以下罚款
!违,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!。三款规定用水单位未!取得临时用水指标】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用!水的由节水管理【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处5】万元以下罚》。。。款
?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!第四款规《定供水单位擅自【向未取得《用,。水指标的用水单位】供水:的由节?水,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,改正处1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罚款;造!成严重后《果的由有关部门【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《人,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
第五十条 违】反本办法第十六条】第二款规定用—水单位擅自》改动供水管》线逃避分类计—量的由?节水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处—1万元以《上5万元以下罚【款
第五十一条】 违反?本办法第十八—条第二?。款,、,第,。三款规定用水单位不!按时缴纳累》进加价费用的由节】水,管理部门责令—。限期改正按日加收】滞纳部分千分之【二,的滞纳金
第五】十二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九条规定供水单位!、再生?水,生产企业和其—。他直接从河流、湖】泊或者地下取—用水资源《的单位未按》照规定及时》向节水管理部门【报送供水情况、【实际用水量或者提供!虚假资?料的由节水》管理:。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处100》0元以上《1万元?以,。下罚:。款
第《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!法第二十三》条第一款规定拆迁】人未与供水单—位签订停止供—水协议或者未按照】。协,议要求擅自施工造】。成水资源严》重浪费的除补缴【相应费用外由节水管!理部门?处以应缴《水费3倍以上1【5倍以下罚》款
违《反本办法第二十三】。条,第二:款规定供《水单位没有正—当理由故意拖—延、不与《拆迁人?签订停止供水协议或!者未及?时采取措施停止供】水造成?水资源浪费的由节】水管理部门责—令限期改正》处1万元以上5万元!以,下罚款
》第五十四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二十四条】第二款规定再生水】输配水管线覆盖【地区内的工业用水】单位未使《用再生水的》由节水管理部—门责:令限期改正处1【万元:。以上5万元》以下罚款 》
违反本办》法第二?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间!接冷:却水直接排放—。或,者循环使用率低于9!8,%的由节水》管,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。正处1万元以—上5万元以下—罚,款
?第五十?五条 ?违,反本办法第二—十五条第一》款规定纯净水生产企!业产水?率低于?70%的由节水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仍不能达标!的核减用《水指标可处1—。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罚款
违反【本办:法第二十五条第【二款规定以》水为原料的生—产企:业直:接,排放尾水《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处1【万元以?上10万元》以下罚款
第五十!六条 违《反本办法第二十六】条规定现场制、售饮!用,水单位或《者个人未备案的由】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可处100!。0元以?上5000》元以下罚款;未安装!尾水回收设施的由】。节水: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》拒不改正《的责:令,拆除可处2000】元以上2万元以下】罚,款
第《。。五,十七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二十八—条第一款规定农村】生活用水实行—包费制的由节水【管理部门《责令限?。期改正并按照每包费!一户:20:0元:以上:500?元以:下的标准处以—罚,款,
违?反本办法《。第二:十八条第《二,款规定种植业用水不!计量或?者大水漫灌造成浪】费用水的由节—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可处5000】元以下罚款 —
第五?十八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二《十九条规定擅自【改变农?业用:井用途的由节水【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处《2万元以上》10万元以下罚款 !
第:五十:九条 ?违反: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!款规定住宅小区和】单位内部的》景,观环境用水使用自来!水的由?节水管理部门—责令限期改正—处,1万元以《上,3万元以下罚—款
第六十条【 违反?本办法第三十—三条第一款规定【。提,供洗车服务的—用水单位未建设、】使用循环《用水设施或者未【按规定使用再—生水的由节水管理部!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处《1万元?以下罚款
违反】本办法第三十三条】。第二款规定提供洗车!服务:的用水单位未向节】水管理部门报送【已建成循《。。环用水设施的登【记表或者再生水供】水合:同的由节水管理【。部门责?令限:期,改正可处10—。00元?以下罚款
第六】十一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三十四条规】定,高耗水单位》和用水户《未保证设备正常【使用:或者:擅自停止使》用或者拆除设备【的由节水《。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处1万元以】。上10万元》以下罚款
第六】十二条 违反本【。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!款规定生产》或者销售不符合【本市节?水标:准用水器《具,的由质量《技术监?督部门?或者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责令停止《生产、销售并按每套!。。(,件、台)100元】以上500元以【下的标准《处以罚款
第六十!三,条 违反本办法第】三十六条《。第三款规《定供:水单位未按规定如实!向市:节水:管理部门报送用【水单:位和用水变化情况】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?改正:。有关部门应》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 ,
第六?十四条? 违反本办法第四】十条第一款规定用】水单位不落实节【约用水管理责任的由!。。节水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逾期【不改或者造成浪费用!水等不良后果—的,处50?。00元以上5万元】以下罚款
第【六十:五条: 违反本办法第四】十,二,条,规,定擅自从公共—供水设施、》消防设施取水的由节!水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对单位处1万【。元以上10》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!处100元》。以上100》0元:以下罚款;造成设施!损坏的由责任—。人负责修《复,或者:赔偿损失 》
第六?。。十六条 《用水单位违反本办法!规定浪费用》水的节水管》理部门应当根据用】水总量?控,制的要求核减下一年!度用:水,指标
第六十【七,条 :。市节水管理》部门应当《。建立用水单位违【法违规?行为信息记录如【实记录用水单—位违法?违规用水《行为;用水》单位为企业的其【违法违规用水—行,为信息应《。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!同时纳入本市—企业信用信息系【统对严重浪费—用水的企《业可以通《过媒体公布》。 ,
,第六:十八条 节水管理】部门或者其》他有关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?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有《。关部门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,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。给予行?政处分 《
,(一)未《。按照有关规定编【制或:者,履行节约用水规【划、计划的;
(!二):未依法履行》。节约用水监》督管理职责的;【
(三)》未依法核定或者调整!用水单?位用水指标的;
】(四)未依》。法收取累进费用的;!。
(五)《。。其他不履行或者不依!法,履,行职责的
》 : 【 】 第六章【 附 ?。则 :。。
第《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!2,0,12年7月1—日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