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公共》绿地建设管理办法】。。
第一条 为加【强,本市公共绿地—建设和管理》规范公共《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!据北京市绿化条【例和相?关法律、《法规、?规章规定制定—本办:法,
第二条 本办法中!所称公共绿地是指按!照北京市绿地系统】规划建设的面向【社,会公:。众开放?以发挥社会》效益、生态效—益为主发挥休—闲游憩等《公共服务功能的绿地!包,括市和区、县—绿地:系统:规划确定的综合公园!、社区公园、专类公!园、带状公园、【。街旁绿?地、隔?离,地,区公:。共绿:地以及城市道路、公!路、河道《。用地范围内》的公共绿《地
建设项目中【代征绿地绿地系统规!划确定为公共绿地】的纳入公共绿地【管理:
第三?条 公共绿》地建设和管护由市和!区、县园林绿—化,局负责;城》。。市道路、公》路、河道等用地【范,。围,内的公共《绿地建设和管—护分别由各》有,关主管部门》或区、县园》林绿化局负责—
第四条 》公共绿地建设应依法!实,行招投标的招投【标活动?。应符合北京》市,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!理,办法:
第五条 建设【单位应于公》。共绿地工程招—标公告?发布30日前将绿】地设计?方,案报市园林绿化【局,。进行论证绿地设【计方案?通,过论证后方可组织实!施
第?六条 使用国—有资金投资或者国】家融资的公共绿地建!设工程应当进—行质量?监督:。
市园林绿化—工程质量《监督站(《以,下称:。市监督机构)负责对!公共绿地建设中责任!。主体履?责、工程质》量、施?工资料、《。工程验收等内容【实施质?量监督
工程—建设实体质量、【参建各方《质量行为以及工【程质量文件》管理应符《合北:京市绿化工程质量】监督实施办法—规定
第《七条 公共绿【地施工标准及质量控!制验:。收要求按照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】及验收规范》(DB11》T21?2-:2009)相关规定!执行
第八条 【公,共,绿地建设工程竣工】后,。应经市?或区县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】后方可交《付使:用
跨区县建设的】公共绿地城》市道:路、公路、河道等】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!地及列入《当年市政《府重:大,项目的公共绿—地由市园林》绿化局组织验收;】其它公?。共绿地由区、—。县园林绿化局组织】验收
第九条— 公共绿地建设【工程竣工完成质量验!收后建设单位应【向市和区县》园林绿化《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!交下列材料
—(一:)公共绿地工程建设!验收申?请;
(《二)公共绿地工程】。设计方案、市和【。区关于绿《地,方案批复文件、【竣工图(含电子【文件);
(三【)工程质量竣工验收!。报,。。告及:单位:工程质?量验收记录
第十】条 市和区园林【绿化局受理》验收申请后5工作日!内应组织验》收,。组按下列程》序进行验《收
:(,一)听?取,建设单位对工—程建设情《。况的汇报;
(二】)审核?工程图纸及资—料;
(三)实【地勘验;
(四)】有关部门及专家评】价;
(五)出具验!收结论
第十一条 !公共:绿,地建设工程验—收合格的市或区【、县园林绿化局应】当下发公共绿—地验收许可》决,定
第十二条 【公共:绿地建设《工,程验收不合格的建】设单位在《整改完?成后可另行申请验】收
第十三条— 公共绿《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!管理按照园林绿化】工程资料管理—规程(?DB11T》712?-2010》。)相:关规定执行
—第十四条 公—共绿地验《收合格后公》共绿地建设工程验收!资料由建设单位负】责收集整理》其中市属或跨—区、县项《目将下列《资料纳?入市城建档案—馆管理;其他项目】将下列资料纳—入区城建档案馆管理!
(一)批准—的立项文件及附图;!
,(二:)初:步设计?审核文件(方案论证!意见)及附图;【。
(三?)工程概况表;
】。(四)?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!;
(五)工—程竣工?图,及工程结、决算【书;
?(六)建设单位工程!竣工验收报》告;:
(七)施工单【位工程竣工》报告;?
(:八)设计单位质【量检查报告;
(九!)监理单《位工程?质量评估报告;【
,(十:)单位(子单—位)工程质量竣【工验收记录;—
,(十:一)分部(子分部】)工程质量验收记录!
第十五条 —公共绿地验收合格】后其竣?工图:。应报市园林绿化【局登:入全市园林绿化【地理信息系统并【。由,市园林绿化局将公共!绿地建设《成果在首都园林【绿化政务《网进行?公,示
第十六条— 公共绿地验收后市!属或跨区、县公共绿!地由市园林》。绿化局?报请市人民政府【统一向社会》公布其他公共绿【地由区、县园林绿】化局报请区人—民,。政府:统一向社会公布
第!十七条 本办法自2!010年《11:月28日起实—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