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公共绿地【建设管理办法—
第一条 》为加强?本市:公共绿?地建设和管理—规,范公共绿地建—设管理行为》根据北京《市绿化条《例和相关法律、法规!、,规章规定制定本【办法:
第二条 本—办法中所称》公,共绿地是指按照【。。北京市绿地系—统规划建设的面向社!会公:。众开放以发挥社会】效益、生态效益为主!发挥休闲游憩等公共!服务功能的绿—地包括市和区、【县,绿地系?统规:划确定的综合公【园、社区公》园、专类公园、带状!公园、街旁绿地【、隔离地区公—共绿地以及城市道路!、公:路、河道《。用,地范:围,内的公共绿地
建】设项目中代征绿【地绿地系《统规划确定》为公共绿地的纳入公!共绿地管理
第【。。三条 ?公共绿地建设—和管护由市和区、县!园林绿化局》负,责;:城市道路、》公路、河道等用【地,。范围内的公共绿地】建设:。和管护分别由各【有关主?管,部门或?区、县园林绿化局】负责
第四条 公共!绿,地建设应《依法实行招》。投标的招《投标活动应符合【。北,京,市绿化工《程招标投《标管理办法
第【五条 建设单位应于!公,共绿:地工程招标公告发】布,30日前将》绿地设?计方案报市园—林绿化局《进行论证《绿地设计方》案通过?论证后方可组织实施!
第六?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!。。资或者?国家:融资:。的公共绿地建设工】程应当进行质量监督!
市园林绿》化工程质量监督站】(以下称市》监督机构)》负责对公共绿地建】。。设中责?任主:体履责、工程—质量、?施工资料、工程验】收,等内容实施质量监】督
工程建设实体质!量,、参建各方》。质,量行为以及》工程质量文件—管理应符合北京市绿!化,。工,程质量监督实施【办法规定
第七条 !。 公共绿地施工【标准:及,质量控制验收—要,求按:照园林绿化工—。程施工及验》。收规范(《DB11T2—12-?。200?9)相关规定—执行
第八条— 公共绿《地建设工程竣工后】应经:市,或区:县绿化行政主—管部: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!付使用?
跨:区县建设的公—共绿地城市道—路、公路、》河道等?用,。。地范围内的公—共绿地及列入当年市!政府重大《项目的公共绿地【由市园林绿化—局组织验收;其它公!共,绿地由区、县园林绿!化局组织验收—
第九条《 公共绿地》建设工程竣》工,完成质量验收—后建设单位应—向市和区《县园林绿《化局提出验收申【请并提交下列材料】
(一)公共绿【地工程建设验收申请!;
(二)》公共绿地工》程设计方案、市和区!关于绿地方案—批复文件、竣工图】。。(含电?。子文件);
(【三)工?程质量竣工》验收:报告及单《位工程?质,量验收记录
第十】条 市和区园林【绿化局受理验收申请!后,5工:作日内应组》织验:收组按下列程序【进行验?收,
(一)听取—。建设:。单位对工程建—设情:况的汇?报,;,
(二)《审核工程图》。纸及资料;
(三】)实地勘验;
(四!。)有关部门及—专家评价;》
(五)出具验【收,结论
第十一条 公!共绿地建设工程验收!合,格的:市或:区、县园林》绿化局应当下发公共!绿地验收许可决定
!第十二条 》公共绿地建设工【程验收不合格的建设!单位在?整改:完成后?可另行申请验收【
第十?。三,。条, ,公,共,绿地工?程竣工验收资料管理!按照园林绿化—工程资料管理规程】(DB11T712!。。-2010》。)相关规定》执行
第十》四条 ?公共:绿地验收《合格后公共绿地【建设工程验收资料由!建设单位《负责收集整理—其中:市属或跨区、县项】目将下列《资,料,纳入:市城建档案馆管【。理;其他项》。目将下列资》料纳入区城》建档案馆管》理
(一)批准的立!项文件及附图;
】(二)初步设计【审核文件(方案论】证意见?)及附图;
—(三)工程概况【。表;
(四)工程质!量监督登《记,表;
(五)工程竣!工图及工程结、决】算书;
(六)【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!收报告;
》(七)施工单位工程!竣工:报,告;
(八》)设计单位》质量检查报告;
(!九)监?理单位工程质量【评,估报告;
(十)】单位(子《单,位)工程质量竣工】验收记录;》
(十一)分部(子!。分部)工《程质量验收记录
第!十五条 公共—绿地验收合》格后其竣《工图应报市园—林绿化局《登入全?市园林绿化地理【信息系统并由—市园林?绿化局?将公:共绿:地建:设成果在首》都园林绿化政务【网进行公示》
第十六条》 公共绿地验收后】市属或?。。。跨区、县《公共绿地由市园林绿!化局报请市人—民政府统《一,向社会公布》其,他公共绿《地由区、《。县园林绿《化局报请区人民政】。府统一?。向社会?公布
第十七条 】本办法自2010】年11月28日【起实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