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,肃省公路工程质【。量安全监督管理【办法
第一章 【总 则
第一条 为!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!质,量与安全监督明确质!量,与安全监督》职责保证《公路工?程质量?与安:全生产根据建—设工程质量管理【。条例 、 》建设工程《安,全生产管理条—例 、?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!质量监?督规定? 、 ?公路水运工程—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!水运工程《质量:安全督查办法等有关!法律、法规》的规定结合甘—肃,省公路建设实际制】定本办法
第二【条 从事公》路工程建设》活动对公路》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!督应:当遵守本规定本【规定所称公》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!建、改建《以及养护大修—等,工程本办法所称公】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!是指:依据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、技《术标准(含工—程建设强《制性标准《。)和规范《对公路?工程质量安全—进行:监督的行政行为【
本办法所称有关从!业单位是指从事【公路工?程建设的《项目法人、勘察设】计单位、施工—单,位、监理单位、【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!关设备及《。材料供应单位
第】三条: 甘肃省《公路工程质》量安全?监督管?理实行统一领导、分!级监督的管理—体制
省《、市(州)》。 、:县(市?、区)政《府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负:责本行政区域内【公路工程质量安全】监督管?理工:作
第四条 公路工!程质量?监督:期为:。质量:安全监督《机构(以下简—称“监督机构” )!。出,具工程监督通知书之!日起至工程竣工【验收之日止安全生】产监督期为监—督机构出《。具工程监督通知书】之日起至工程—交,工验收之《日止
第二章 监督!职责
第五条 【甘,肃省交通运输厅主】管全省公《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!。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!高速公路《、省级?高速公路、普通国道!公路和省道一—级公:。路工程质量》。与,安全监督管》。理工作市(州)政】府交通?运输主管部门—负责普通《省道二级《及,以下公路《工程质量与》安全监督管理工【作;县(《市,、区)政府交通运】输,主管:部门负责农村公路】。工程质量与》。安全监督《管理工作
》第六条? 甘肃?省交通运输厅—、市(州)》政府交通运输—主,管部门?委托所属的》监督机构具体实施】。公路工?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!作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:应,当加:强对公?路工程质量安—全监督的领导设【。立公路?工程监?督机构、配》备专职?监督人员并》将工作经费纳入同】级财政预《算
第七《。条 监督机构应当在!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!托事项的范围内【实施公路工程质量安!全监督工作经交【通运输主《管部门同意上—一,级监督机构可委【托下一?级监督机构进行【具体项目的质量安】全监督管理下一【级监督机构也—。可,申请上一级》监督机构进》行具体项目的质量安!全监督管理
—第八条 各级监【督机:构的主?要职责
(一—)监督检《查公路工程质量与安!。全,管理:的,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、技术标!。准和规范的执行【情,况;
(《二):受理权?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!质量与安全监督申】请制定监《督,计划并发布》监督通?。知,;
(三)对—公路工程质量—和安全生产》进,。行定期?、不定期《监督检查对存在【的主:要问题提出整改【要求依法查》。处公路工《程质量安全违法【违规行?为;
(《四)负责公路工程项!目交工质量检—测和竣工质量鉴定;!
(五)对从业单】位和从业人员开展】信用评价工作;
(!六)组织公》路工程质量》与安全管理工作经验!交,流推广先进技—术,应用:推进项目建设—标准化淘汰国家【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!设备;
(七—)受理?对工程?质量与安《全生产问题的—。举,。报和投诉《并进行?调查处理;》
(八?)定期上报公路工】程,质量与安全生产动态!信,息;
(《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!及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委托的?其,他职责?
第九条 上一【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监督:机构负责指导、检】查下一级交通运【输主管?部门监督机》构的质量安》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!其负责监督的—公路工程《建,设项目进《行监督抽查
第十条! 各级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及其监督机】构应建立投》诉举报制度公布受理!渠道及?方式
第《三章 监《督,申请与受理
第【十一条 项目法【人在:完成开工《前各项准备工作【之后:应当在办理》施工许可证前三十】日按项目监督—权限及时《办理监督手续接受监!督多个农村》公路工?程项目和公路—工程维修改造项目】可集:中统:一,办理工程监督申【请办理监督申请时应!提交以?下资:料
(一)监—督申请书内容包【括工程项目名称【及地点、《。项目:法人、?联系方式《、监督申请等;【
(二)工程项目】审批文?件复印件(工可、】初,步设计、《施工图设计)—;
(?三)工程项目—设计:。、,施工、监理、试验等!。合,同文件(含安全生】产合同) 》;
:。(四)?工程项目从业—单位:和主要从业人员【的资质证《明材料(包括安【全生产许可》证,和三类人《员安全生产考—核合:格,证等:) ;
(》五,)工程项目从—。业单:位工程质《量责任登记》表、 ?安全目标责》任书以及施工单位的!安全生产《标准化达标》等级证书;
(六】)交:通运:输主管部门要—求的其他相》关材料
第十二条 !监督机构在收到监】督申请书和相关材】料,后组织进行资料审查!在 20 个工【作日内对《审,查通过的项目出具】监,督通知书;对—审查不?通,过的项目应当—书面告?知,申请人不予受理监】督申请的理》由出具监督申请不】予受理?通,知书完整返》还,申请资料并抄—报相应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工程【项目符合申请—条件后项目法人应】当重:新申请办理》监督手续
》第十:三条 监《督通知书由监督机构!核发监督通知—书应当?包括:。以下内容
》(一)工《程项:目监督组的组成人员!项目监督《组成员?不得少于 3 人】。;
(二《)监督?。内容、?。监督重点、监—督方式、《监督检?查计划监《督人员应《恪尽职守、秉公【办,事、清正廉》洁监:。督人员与被监—督对象有利害关系的!应当:回避
第十》四条 ?监督通知书发出后】项目:。。监督组应当组织项】目从业单位进行现】。场监督?交,底解:读,监督通知书主要【内容监督交底工作】应当进行记录—并及时?归档
?第四章 监督管【理
第十五条 各】级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负责权限】范围内公路建设市】场,的监督管《理和:信用信息管理—工,作查处建设》市场中?的违法违《规行为
第》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!管,部门对权限范围【内的公路工》程质:量,与安:。全管理中的》违法:违规行为实施—。行,政处:罚或挂?牌督办将违法违规行!为人视?为重点监管对象将其!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!用管理考核
—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!主,管部门及其监—督机构对工程—质量与安《全生产承担监督【责任项目法人对工】程质量与安全生产】负总责?勘察设计单位对【勘察:设计质量负主体【责任施工单位对其】施工的工程》质量:与施工安全生产负主!。体责任?监理单?位,对,其监理的工程—质量:与工程?安全:生产承担监理责【任试验检测机构对试!验检:测数据报告的真实】性负责
第十—八条 公路工程【建设项目质量—与安全?监督管理工作应【实行标准化、—信息化
第十九【条 交工《。。验收质量检》测实行?提前介?入制度检测单位【在中标公示结束后】介入检测检测内容包!括交工检测及日常】监,督检查过程中—的试验检测内容
第!二十条?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!。、竣工验收》质量鉴定检测单【位的选择《应分:别进行监督机构应建!立检测?机构备案《名录
第二十一【条 交工验收质【量检测、 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的!检测机构可采用【以下两种方式确定具!体方式应在发—送监督?。通知书时明确
(】一)采用政》府购买服务》的方式由监督机构招!标确定?检测合同由监督机】构、检测单位双方】签订交(竣)工【检测费用由监督机构!设立专?户项目法《人在接?到监督通知》书后将?检测费?用打入专户》检测工作结束—费用结算后专户【中,多余的款项》应退:回项目法《人费用不足的应由】项,目法人补足
—(二:)由监督机构组【织项目法人联合招】标检测合《同由监督机构、项目!法人、检测单位三方!签订:检测经费由》。监督机构对检测【质量进?行综合评价核准后】。由项目法人支—付
第二十二—条 公路工程质量安!全监督信息实行【统计:报表制度按》交通运输部相关规】。定,定期报送《和,发布
?。第二:十三条 公》路工程质量安全【监督管理实行违法】违规信息《公开制度对违—法违规?的从:。业,。单位和?从业人员、质量不合!格工程的《施,工单位、不合格外】购材料的《生产厂家、》供应商、使用单位及!管理单位按照违【法违规信息公—。开细则予《以公布并纳》入信用管理》考,核
:第五:章 监督检查—
,第二十?四条 交通运—。输主管部门及其监督!机构应在职责权【限内组织开展公【路工程建设项目【的质:量安:全监督检查工作【督查工作《应遵循科学、客【观、公正的原—则依法行政》严格执法
第二十五!条 质量《安全督?查,分为综合督查和【专,项督查监督机—构对所监督的公路】工程:建设项目每年—组织质?量,。安,全综:合督查?的次数不《。少于两次并根—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!适时开展专项督【查
综?合督:查是对在建公路工程!建设项目的质量【安全状况《进,行,的监督?抽查:主要:是督查从业单位的】工程质量《安全管理行为、施工!工艺及现场安—全,生产状况、工程【实,体质量情况》及质量安《全专项活《动开展情《况等专?项督查?是根据建设》项目实施情》况对质量、安—全、建设市》。场等进行针对性的检!查督查?工作按?。照甘肃省公路工【程质量安全督查【实施细则执》行,
第二?十六条 《上一:。级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及》。其监督?机构适时《组成督查组对下【一,级交通运输》主,管部门和监》督机:构所监督的》建设:项目进行《抽查每?。次抽取不少于 2】 个建?设,项目每个项目抽【查不少于 3— ,个合同?段或在建规模的 3!0%
第二十七条 !监督机构应制定年】度督查计划在—督查:。。前制定督《查工作方案明确【督查:项目、督《查内容、督查频率和!督查人员严格按照督!查方案?。进,行质量与安全督查】
第二十《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履!行督查职《。责时可以采取下列】措施
(一)进入】被检:查单位和《施工现场对》项目:进行全方位的检查;!
(:二)要求被》检查单?位提供?相,。关文件和《资料;
(三—。)对认为有必要进行!检查的其他》方,面,进行检查;》
(:四)发现有质量【与安全事故》隐患时?可责令整改、—返工、暂停施工并】排除:隐患:;
:(五)发现违—法,违规行为时进行行政!处罚
第二十九条 !。监督机构在督查工作!结束后应《将督查情况及时【向被督查单》位反馈 在督查【工作结束《后 15《 个工作日内发【。出质量安全》督查意见 督查】中发:现的问题由》项目法人《负责整改落实并将】整改结果上》报监督机《构每次督查工作结】束后应?将督查情《况上报交通》。运输主管部门—。并通报
第三十条】 监督?检查结果作为—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!信用:评价的重要依据【纳入:信用:管,理考核必《要时上一级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—对,。下一级?交通运输主管—部,门或项目法》人进行监管约谈【。
第六章 》质量鉴?定
:第三十一条 交工】检测意见《 、 竣工质量【鉴定:报告由?监督机构按照—有关规定《出具监督《机构未出具检测意】见或鉴定报告的【建设项目不得进【行交工或竣工—验收
?第三十二条 监【督机构出《具建设项目》交工检?测意:见和竣工质》量,鉴,定报告应具备—以下:条件
(《一)项?目法人已《提交交工检测—和竣:。工验收?申请报告;
—(二)交工》检测和竣《工,质量鉴定工作已完】成;
(《三)所有《下发文件《要求需整改的问题】已整改完成》
第三十三条— 省交通工程质量安!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全!省国家高速、省级】高速、普《通国道?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!新建和改建工程项目!的交工质量检测【。和竣工?质量鉴定
市(【州)质监机构负责普!通省:道,二级:(含:)以下?公路项目的交工质】量检测和竣工质量】鉴定
第七章 附 !则
:第三十?四条 从《业,单,位,违反:本办法的按照相关规!定予以处罚
第三十!。五条 本办法由甘肃!省交通运《输厅负责解释
第三!十六条 本》办法: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有效?期 3 年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