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陇南市政府核—准投资?项目管理办》法, 第一章 总 则】  : 第一条 为进一步!深化投?资体制改革》规范:政府对?。。企业投资项目的【核准行为实现—便利、高《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!政许:可法、国务院关于投!资体制改革》的决定、甘肃省人民!政府办公厅关于【印发甘肃省政—府核:准投资项目管—理办法的通知(甘政!办发〔2014〕1!20号)和国家有关!法律法规结合—我市实际制定—本,办,法 :  第?二,条 实行核》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!和项目核准机—关的核?准,权限由甘《肃省人民《政府发布《的政府?。。核准的投资项目【目录(201—4年本)(甘政发】〔2014〕—2,3号:以下:简称核准目录)确定!   前款所称【项目核准机关—是指核准目录中规】定具有项目核准权】限,的行政?。机关核准《目录所称各级政府投!资主管部门是—指国:、省、市、县区发】展和改革委员会 】  项?目核准机《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!。行的:核准是行政许可事】项实施行政许可所】。需经费应当》由本:级财政?予,以保障  》 第:三条:。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!核准制的《项目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!请报:告取得依法应—当附具的有》关文件后按照—。规定报送《。项,。目核准机《关   第四条 】。项目:核准:机关对企《业,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!应当主要从维—护经济安全、合理】开发利用《资源、?保护生态环境、优】化重:大布局?、保障公《共利益、防止—出现垄断等方—。面依法进行审查【作出是?。否,予以核?准的决定并加强监】督管理  》 项目的市场前【景、经济效益、资】金来:源、产品技术方案等!均由企业自主决策】、自担风险项目【核准机关不得干【。。预企业?的投:资自主权   第五!条 :项目核准机关及其】。。工作人?员应当严格执—行国家?和省市有关规—定不得?擅自增?减核:准,审查条件《不得超出办理时【限   第六条 除!涉及国?家秘密、商业秘【密或者个《人隐私的外项目【核准机关应当—依法将核《准过程、核准—结果予以公开—  : 第七条 项目【核准机关应当—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!线运行系统实现【核准过程和》结果的可查询、可】监督:。 ,      第【八条 外《商投:资项目和境外—投资:项目的核准办—法另行制《定其他各类企业在陇!南市:境内:投资建?设核准目录所—。列项目按本》。办法执行 第【二章 项《目申:请报告的内》容及编制 》   第九条— 项目单位》应当向项目核—准,机关报送项目申【请报告?(一式5份)—项目申请报告—应当由项目单—。位自主选择》具,备,。相应资质的工—程咨询?机构编制其中由【国务院投资主—管部门、《国务院行业管理【部门核?准的项目其申—请,报告应当《由具备?相应资质的甲—级工程咨询机构【编,制;由省政府投资主!管部门、省级行业管!理,部门核准的》项目其申请报—告应当由《具备相应资》质的:乙级及以上工程【咨,询机构编制;由市政!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!。的项目其申请报【告应当?由,具备相应资质的【丙级:及以上工《。程咨询机构编制 】  第十条 —。项目核准机关应【当遵循便民、高效】原则制定并公开【服务: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!申报材?料,和所需附件、受理】方,式、审查条件—、办理流《程、办理时限等【内容提高工作透【明度为项目单位提】供指导和服务   !项目申请报》告依据国家发展【和改革委《员会颁布《的项目申请》报告通用文本—、主要行业的项【目申请报《告示范文本进行【编制项目申》请报告?。应当主要包括以【下,内,容   (一—)项目?单位:情况;   (二)!拟建项目《情况;   —(三)资源利用和】生,态环境影响分—析;   (四)】经济和社会影—响分析?   第十一条【 项目?单位在报送》。项目申请报》告时:应当根据国家法【律法规的规定—附送以下文件 【  (一)城—乡规划?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!书(仅指《。以划拨方式提—供国有土地》使用权?的项目)《;   (二—。)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。部门出具《的用地预审意见【(不涉及《新增:用地在已批准的【建设用地范围—内进行改扩建的【项目可以不进—行用地预审);  ! (:。。三,)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出【具的环境影响评【价审批文件(四)发!展改革部《门出具的《。。节,能审查意见》;   《(五:)根据有关法律【法规的规《。定应当提交》的,社会风险稳定—评估等其他文件【    《   第《十二条 项》目单位应当对所有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】负责 第》三章 核准程序 ! ,     第十三】条 规定实行—核,准,制的陇南境内建设项!目由项?目业主向核准机关】报,送项目申请报告【及法律法规》规定附送《的文:件并附下级投—资主管部门或行业】。主管部?门的:。审核加注意见   !    (一)由国!务,院及国务院投—资,主管部门或国务【院行业管理部—门核:准的项目先由—项目所在地县区【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!行业管理部门初步审!核、经县《区政府同意》报市政?府投:资主管?。部门或?市级行业《管理部门审核加注意!见经市政府同意报省!政府投?资主:管部门或省行业管理!部门审核加注意【见后上报《国,务院投资主》管部门或《国,务院行业管》理部门核准(审核】)其中国务》。院核准项目报国家发!展,和改革委员》会审核?、国务院《核准    —   (二)—由,。省政府及省政府投】资主管部门或—。省级行业管理—部门:核准的项目由—项目所在地县—区政府?投资主管部门或行】业管理部门》。。初步审核、经县区】政府同意《报,。市政:府,投,资主:管部门或市级行业】管理部?门,审核加注意见经市政!府同意后上》报省政?府,投资主管部门或省】级行业管理部—门核准(审核)其中!省政府核准项目报】省发:展和改革委员会【审核:、省政府《核准:       【(三)由市政府【及市政府投资主管】部门或市级行业管理!部门核准的项目【由项目所在地县区】投资主管部门或【行业:管理部门《提出初审意见经县区!政,府同意报市政府【投资主?管部门?或市:级行业管《理部门核准》(审核)其中市政】府核:准的项目《报市发展和》。改,革委员会审核、市政!府核准;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】门核准项目核—准前应当征求市级行!业管理部门意见【       (】四):由县区政府》核准的本辖区内建设!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确!定权:限依法按《规范核?准,   第《。十四条 申报—材料不齐全或者不】符合有关《要求的项目》核,准机关应《当在收到《申报材?料后5个工作—日内一?次告知项目单位【补正   项目核】。。准机关受理或者【不予受理申报—材料都应当》出具加盖本机关专】用印章并《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!对于:受理的申报材料【书面凭证应》注明编号项目—单位可以根据编【号在线查询》、监督核准过程【和结果 《。  第十五条 【项,目核准?机关在?正,式受理申报材料【后如有必要应在【4个工作日内—按照有关规定—委托工程咨询机【。构进行评《估编:制项:目申请报《告,的工程?咨询机构不》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!估,工作工程咨询—机构与项目单位存在!控股、管《理关系或者负责【人为同一人》的该工程咨询机【构不得承担该项目】单位:的项目评估工作接】受委托的工程咨【询机构应当》在项目核准机—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!评估报?告并对评估结论承】担,责任 ?  评估《费用由委托评估的】项目:。。核准机关承担评估】。机构及?其工作人《。员不得收取》项,目单位的《任何费?。用   第十六条】 对:于涉及?有关行业管理部门】职能的项目项—目核准机关应—当商请有关行业管】理部门在《7个工作日内出具】书面审查《意见有关行业管【理部门逾期没有反馈!书,面审查意《见的视为同》意   第十七条】 对于?可能:会对公众利益构【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!目核准机关应当【采取适当方式—征,求公众意见对—。于特别重《大的项?目,可以实行专家评【议制度? ,  第?十八条? 项目核准》机关应当在正式【受理申报材料—后20个工作日内做!。出是否予以》核准的决定或向【上级项目核准—机关提?出审核?意见20个》工作: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!经本机关负责人批】准可以延长10个工!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!限,的,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!  项目核准机【关需要委《托评估?和,进,行专家评议的所【需时间不计算在【前款:规定:的期限内项目—核准机关应当—将咨询评估》和专:家评议所《需时间书面》告知项目单位—   第十九—条 对于同意核准】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!应当出?具项目核准文件【。并依:法将核?准决定?向社会公开;—对于不同《意,核准的项目》项目核准《机关:应当出具不予—核准:决定:书说明不予核—准的理由   项目!核准:机关出具项目—核准文件或》者不:予核准?决定:书应当抄《。送同级行业管理【、城乡规划、国土】资源:、环境保护、节能】审查等相《关部:门和:。下,级项目初审机关【  : 第二十条 —项目:核准机关应当强化自!我约束制定并严格】遵守内部工》作规则?明确受理申请—、要件审查、委【托评估、征求行业】审查意见《。、内:。部会签、限时办【结、信息公》开等办?。事规则?充分利用信息化【。手段提高《核准工作效》率 :     》 第二十《一条 ?项目单位对项—目核准机关的核【准决:定,有异:议的可以《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!政诉讼 第四章 !核准内容及效力【 :  第二十二条【。 项目核准机关主】要根据以下条件【对项目进行》审查   (—一)符合国》家法律法规和宏【观调控政策》;,。   (二)符合】发展规划、产业政】策、:技术政策和准—入标准;《   (三)合【理开发并有效利【用,。资源;?   ?(,四)不影响我国【国家安全、经济安全!和生态安《全;   (—五):对公众利益》特别是项目建设【地,的公众利益不产生】重大不利影响  】 ,第二十?三条 ?项目单位依据项目】核准文?件依法办理规划许】可、土地使用、资】源利用、安全—生产等相关手续 】  第二十四条 项!目,核准文件自》印发之日起有效期】2年在?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!的项目单位》。应当在有效期届【满,前的30个工作【日之前向原项目【核准机关申请延期】原项目?核准机关应当在有】效,期届满前作出是【。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!有效期?内未:开工建设也未按【。照规:定向原项目核准机关!申请延期的原项【目核准文件自动失】效 :  第二十五—条 取得《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!有下:列情形?之一的项目》单位应当《。及,。时,以书面形式向原【项目核准机关—提出调整《。申请原项目核准机关!。应,当根: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!书面确认意》见或者要求其—重新办理核》准手续   (一】)建设地点发生变更!的;:   (二)—建,。设规模?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!变化的;  —。 (:三)项?目变更?可能:对经济、《社会、?环境等?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!; (四)需要【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!定的内容进行调【整的其他情形 第!五章: 监督管理和法【律责任   【第二十六条 项【目,核准:机关应当会同行【业管理、《城乡规划(建设)、!国土资源、环境【保护、金融监管、安!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!。强对企?业,投资项目的稽察和】监管 ?  第二十七条 对!于未按规定取得规】划,选址、用《地预审、环评—审批、?节,能审查意见的项【目项目核准机—关不得予以》核准对于未按规定】履行核准手续或者】。未取得项目核准【文件的项目城乡【规划(建设)、【国土资源、安全生】产监管等部门—不得办理《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!得发放贷《款   第二十八】。条, ,发,展改革部门》应当会同《行业管?理,、,城乡:规划(建《设)、国土》资源、环境保护【、,金融监管、安—全生产监《管等部门加》快完善信《息系统建立发—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!技术政策、》准入标准、诚信【记录等信息的横向】互通制度及时—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!。的查:处,情况:实现行政审批和【市场监管的信—息共享   第二十!九条 项目核准机关!及,其工作人员违反【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由其》上级行政机关或者】监察机关责令—改正;?情节严重《的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?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   》(,一)超?。。越法定?职权予以《核准的?;  ? (:二)对不符》合,法定条件的》项,目予:以核准的;   (!三)对?符合法定条》件的项目不》予核准的; —  (四)擅—自增减?核准审查条件—的,。;   (五—)不在法定期限内作!出核准决定的—。; (?六):不依:法履行监《。管职责或者监—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!的   第三十条】 项目核准机—关工作人员》在项目核准过—程中索取《或者收受他人财【物或者?谋取其他利益—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?事责任?;尚不构成》。犯罪的依法》。。给予行政处分  】 第三十一条 【工程:咨询:评估机构《及,。其人员、《参与专?家评议的专家在编】制项目?。。申请报?告、受项目核—准机关委《托开展评估》或者:。参与专家评议—过程中不遵守国家法!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!的依:法追究相应责任  !。。 第三十《二条 项目单—位以隐?瞒有关情《况或者提供》虚假申报《材料:等,不正当手《段申请核准的项【目核准机关不予【受理或者《不予核准;》已经取得项目—核准文件的项—目,核准:机关应当依法—撤销该?项目:核准文件已经—开工建设《的依法责令其停【止建设相应的项目】。核准机关和有关【部门应当《将其纳?入,不良信用记录并依】法追究有《关责任?人,的法律责《任      【 第三?十,三条 对属于实行核!准制的?范围但未依法取得】项目核准文件而【擅自开工建设的项】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!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!设的项目一经—。发现相应的项目【核准机关《。和有关部门应当【将其纳入不良—信用记录依法—责令其停止建—设或者限期整改【并依法?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!律责任 第六章 !附 则 《   ?第三十四条 履【。行核准权限的市政】。府投资主管》部门:和市级行《业管:。理部门按照本办法】执行:。  : 第:三十五条《 事业单《位、社会团体等【投资建设核》准目录规定实行【核,准制的项目按照本办!。。法执行?   ?第,三十六条 本办法】由制定机关负—责解释 《。      第三】十七条 《本办法自印发—之日起施行》有效期五年》原陇南市企业投资】项目核准暂行办法(!陇政办发〔200】6〕13《1号)同时废—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