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陇南市政府核—准投资项《目管理办法 —第,一章 总《 则   第—一条 为进一—步深化投资》体制改革规范政府】对企业投资项目的】核准行?为实现便利、高【。。效服务和有效管【理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行政许】可法、国务院关于投!资体制改革》的决定、《甘肃省?人民政府办》公厅关于印》发甘肃省政》。府核准投资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!(甘政办发〔20】1,4〕12《0号)?和国家?有关法律法》规结合我市实—际制定本《。办法   第二【。条 :实行核准制》的投资项目范围和】项,目核准?机关的核准权限【由甘:。肃省人民政府发布】的政府核准》。的投资?项目:目录(?2014年本)(甘!政发〔201—。。4〕23号以下简】。。称核准目录)确定 !  前款所称—项目核准机关是指】核准目?录中规定《具有项目核》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!准,目录所称《各级政府投》资主管部门是指【国、省、市、县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】会   项目核【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!目进行的核》准是:行政:许可事项实施行政】许可所?。需经费应当由—本级财政《予以保障   【第三条 企业投资】建设: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!当按照?国家有关要求编制】项目申请报》告取得依《法,应当附具的有关【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!项目:核准机关   第】。四条 项目核准【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!目,申请:报告应当主要从维】护经济安《全、合理开发利用资!源、:保护生态环》境、优?化重大布局》。、,保障公共利益、防】止出现垄断等方面】。依法进行审查—。作出:是否:。予以核准的》决,定并加强监》督管理  》 项目?的市场前景、经济】效,益、资金来》。源、产品技术方案】等均由企《。业自主决策》、自担风《险项目?核准机关不得—。干预:企业:的投资自《主权  《 第五?条 项目核准机关】及其工作《人员应?当严格执行国家【和省市有关规定【不得擅自增减—核,。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!办理时限   第六!条 除涉及国—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!者个:人隐私的外项目【核准机关应当—依法将核准过程【、核准结《果予以公开》   第七条 项】目核准机关应当【建立项目《核准管理在》线,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!程和结果的》可查询?、可监督《   ?    第》八条 外商投资【。项目和境外投资项】目的核准办》法另:行制:定,其,他各类企业在—陇,南市境内投》资建设?。核准目录所列项目】按本办法《执行 《第二章 项》目申:请报告的内》。容及编?制   第九【条 项目单位应【当向项目核》准机关报送项目【申请报告(一式5】份)项?目申:请报告应《当,由项目?单,位自主选择具备相】应资质的《工程: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!国务院投资主管部】门、国务《。院行业管理》部门核准的》项目其申请》报告应当由具备相】应资质?的甲级?工程咨?询机构编《制;由省政府投【资主管部门、—省级行业《。管,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其!申请:报告: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!的乙级?及以:上工程咨询机构【编制;?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!门核准的项目其申】请报告应当由具【备相应资《质的丙级及以上工】程咨询?机构编制 》  第十条 —项目核准机》关应当遵循》便民、高效原—则,制,。定并公开服》务指南列明项目核】准的申报材料和所需!附件、?受理:方式、审《查条件?、办理流程、—办理时限等内—。。容,提,高工作透明》度为:项目:单位提供指导—和服务  》 项目申请报—告依据国家发—展和改革委》员会颁布的项—目申请报告通用文】本、主?要行业的项》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!进行编制项目申【请报告应当主要包】括,以,下内容   (一】)项目单位情况; !  (二)拟建项目!情况;   (三)!资源利用和生态【环境影?。。。响分析?。;  ? ,(四)经济和社【会影响?分析   第—十,。一条 ?项目单?位在报送项目申请】。报告时应《当根据国家》法律法规《的规定附送以下文】。件   (》一)城乡规划行【政主:管部门出具的—选址意见书》(仅指以《划拨方式提》供,国,有土:地使:用权的项目);【   (二)国土】资源:行政主管部门—出具的用地》预审:意见(不涉及—新增:用地在已《。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!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!可以不进行用地预】审);   (【三)环境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出具:的环境影响评价【审批文件《(四)发《展改革部门》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!; :  (五《)根:据有关法律法规【的规定应当提—交的社会风》险稳定评估等其他】文件    —   第十》二条: 项目单《位应当对所有申报材!料的:真实性负责》。 :第三章 核》准,程序      ! ,第十三?条 规定实行核准制!的陇南境内》建设项目由项目业】主向核准《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!。告及法律法规—规定附?送的文件《并附下级投资—主管部门或行业主】管部门的审核加【注意见    【   (一》)由国务院及国【务院投?资主管部门或国【务院行业管》。理部门核《准的项目先由项目】所在地县区》政府投资主管部【门或行业管》理部门初步审核、】经县区政《府同意报市政府投资!主管部门或市级【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加!注意:见经市?政府同意《报省政?府投资主管部—门或省?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加!注意见后《上报国?务院投资主管部【门或国务院》行业:管理部?门,核准(审核)—其中国务院》核准:项目报国《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!审核:、国务院核准   !    (二)由】省政府及省》政府投资主管部门】或省级行业管理【部门核准的》项目由项《目所在地县区政府】投资主?管部门或行》业管理部《门,初步审核、经县区】政府同?意报:市政府?投资主?管部门?或,市级:行业管理部门审核】加注意见经市政府同!意后上?报省政府投资主管】部门或省级》行,业管理部《门核准(《审,核)其中省政府核准!项目报省发展—和改革委员会审核、!。省政府核《。准  ?     (三【)由市政府》及市政府投资—主,管部门或市级行业】。。管理部门核准的【项目:由项目?所在地?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或!行业管理部门提出】初审:意见:经县区政府同意报】市政府?投资主管部门—或市级行《业管理部门核准(审!核)其中《市政府核准的项【目报市?发展和改革》。委员会审核、市政府!核准;市政府投【资主管部《门核准项目核准前】应当征求市》。级行业?管理部?门意见     】  (四)由—县区政府核准的【本辖区内建设项【。目按照核《准目录确定权限【依法按规范核准 】  第十四》条 申报材》料,不齐全或者不符合】有关要求的》项目核准机》关应当在收到申报】材料后5个工—作日内一次告知项】目单位补正 —  项?。。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!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!应当:。出,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!章并注?明日期的书面—凭证对于受理的申报!材料书面凭证应【注明编?。号项目单位可—。以根据编号在—线查询、《监,督核:准过:程和结果  —。 第十五条 项目】核,准,机关在正式受理【申报材料《后如有必《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!按照有关规定委【。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!评估编制项目申【请报告?的工:程咨询机构不得承】担同一项目的—评估工作工》程咨询机构与—项目单位存在控股、!管理关系《或者负?责人:为同一人的该—工程咨询机构不得】承担该项目单位的】项目评估工作接【受委托的工程咨询】机构应当《在,项目:核准机关规定—的时间?内,提出评?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!承,担责任   评估】。费用由?委托评估的项—目核准机《关承担评《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!不得收取项目单位】的任何费用   】第十六条 对—于涉及有关行—业管理?部,。门职能的项目项目核!准机关应当》商请有?关行业管理部门【在7个?工作日内出具书面】审,查意见?有关行?业管理部门逾期没有!反馈书面审查—意见的视为同意  ! 第十七条 对【于可能会《对公众?利益构成重》大影响的项》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!采取适?当方式征求公众【意见对于特别重大】的项目可《以实:行专家?。评议制度   第十!八条: 项目核准机关应】。当在:。正式受理申》报材料?后,20个?工,。作日内做《。出,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!或向上级《项目核准机关提【出审核意《。见20个工》作日内不能做出【决定的经本》机关负责《人批:。准可以延长10【。个工作日《并,应当将延《长期: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!位   项目核【准机关?需要委托评估—和进行?专家评?。议的所需时间不计】。算在前款规定—的期限内项目—核,准机:关应当将咨》询,评估和专家评议所需!时,间书面告知项目单】位  ? 第十九条 对【于同意核准的项目】项目核?准机关应《当出:具项目核准文件【并依法?将核准决定向社【会,公开;?对于不同意》核准的项目项目核】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!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!核准的理由   】。项目核准机关出【具项目核准文—件或者不予》核准决定书应—当,抄送同级行业—管理、城乡》规划、国土资源、环!境保护、节能审查等!。相关部?门和:下级项目初审机【关   第二十条 !项目核准机关应【当强化自我约束制】定并严格遵》守内部工作规则明】确受理申请、—要件审查《、委托评估、—征求:行,业审查意见、内部】会签、限时办结、信!息公开等办》事规则充分利用信息!化手段提《高核准工作》效率     【  第二十一—条 :项目单?位对项目《核准机?关的:核准决定有异—议的:可以:。依法:申请行政《复议或者提》起,行政诉?讼,。 :第四章 核》准内容及效力—  ? ,第二:十二条 《项目核准《机关主要《根据以下《条件对项目进—行审查   —(一)符合》国家法律法规和【。宏观调?控,政策; 《 , (二)符合发展规!划、:产业政策、》技术政策《和,准入标?准;   》(三)合理开—发,并有:效利用资源;—。   (《四)不影响我国国】家安全、经》济安全和生态—安全;   (五)!对公众利益特别是】项目建设《地的公众利》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!响   第二十三】。条 项目单位依据】项目核准文件依法】。办理规划许》可、土地使用、【资源利?用、:。安全生产《等相关手续  【 第:二,十四条 项目核【准文件自印发—。之日起有效》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!开工建设的项—目单位应当》在有效?期,届满前的30个工】作日之前《向,原项目核准机关【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!。机,关应当在《有效期届满前作【出是否准予延期的】决,。定在:有效期内未开—工建设也未按—照,规定向原项目核【准机关申请延期【的原项?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!  : 第:二十五?条 :取得项目核准文【件的项目有下列情】。形之一的项目单位】应当及?时以书面《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!关提出调《整申请原项》目核准机关应当根据!。项目具?体情况出具书面确】认意见或者要求其】重新办理核准手续】  :。 (一)建》设地点发生变—更的;   (二】。。)建设规模》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!变化的?;  ? ,(三)项目变更可】能对:经济、社《会、环境等产生重大!不利影响的》。; (四)需要对项!。。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!内容进?行,调整:的其他情形 第五!章 监督管理和【法律责任 》  : 第二十六条— 项:目核准?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!理、城乡规划(建设!。)、国土资源、环】境保护、金融—监管、安全》生产监管等》部门:加强对企业投—资项目?的,稽察和监《。管  ? ,第,。二十七条 对于未按!规定取得规》划选址?、用地预审、环评审!批、节能审查意【见的项目项目核【准机:关不得予以核准【对于未按《规定履行《核准手续或者未取】得项:目核准文《件的:项目城?。乡规划(建设)、国!土,资源、安全生产监】管,等部门不得》办理: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!得发放贷款》   第二十—八条 发《展改革部门应当【会同行业管理、城】乡规划(建设)、】。国土资源、环境保】护、金融监管、安】全生产监管等—部门加快《完善信?。息系统建立发展规划!、产业政《策、:技,术政策、准入标准】、,诚信:。记录等信息的—横向互通制度及时通!报,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】查处情?。况,实现: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!的信息共享》   第二十九【条 项目核》准机关及其工作【人员:违反本?。办法有?关规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?由其上级行》。政机关或者监—。察机关责令改正;情!节严:重,的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?予行政处《。分   (一)超】越法定职权予以核】准的;   —(二:)对不符合法—。定条件的项》。目予以核准的;【   (三)—对符合法定条—件的项目不予核准的!;   (四—)擅自增减》核,准审:查条件的;   (!五,)不在法《定期:限内作出核准决定的!; (六)》不依法履行监—管职责?或,者,监督不力造》成严:重后果的《  : 第三十条》 项目核准机—。关工作人员在项【目核准过程中—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!物或者谋取》。其他利?益构成?犯罪: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;尚】不构成犯《。。罪的依?法给予行政处—分   第三十一条! 工程?。咨询评估《机构及其人员、参】与,专,家评议?的,专家在?编,制项目申请》报告、受《项目核?准机关委托》开展评估或》。者参与专家评议过程!中不遵守国家法律】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!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】  : 第三十二条— 项目单位以隐瞒】有关情况或者提供】虚,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!手段申请核》准的项目核准—机关:不予受?。理或者不予核准;】已经取得项目核准文!件的:项,目,核,准机关应当依法撤】销该项目核准文件】已经开工建设—的依:法责令其停止建【设相:应的项目核准机关】和有关部门应当将】其纳入不良信用记】录并依法追究有关责!任人的法律责任【   ?   ?。 ,第三十?三条 对属于实【行核准制的范—围但未依法取—得,项目核准文件—而擅自开工建设【的项:目以及未按》照项目核准文件【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!。。目一经发现相—应的项目核》。准机关?和有关?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!良,。信用记?录依法责令其—停止建设或》者限期整《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!任人的法律责任 !第六:。章 附 则  】 第:三十四条 履行核】准权:限的市政府投资主管!部门和市《级,行业管理部门—按照本办《法执行   第三十!五条 事《业,单位、社会团—。体等投资建》设核准目录规定【实,行核准制的项目按】照,本办法?执行   第三十六!条 本?。办法由制《定机关负责解释  ! ,。 ,。  : 第:三十七条 本—办法自印《发之:日起施行有效期【五年原陇南》。市企业投资项目核】。准,暂行办法《(陇政?办发〔2006〕1!31号?)同时废《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