陇南市政府核准【投资项目管理—办法
第一》章 总? 则
?。。 第一条 为进一!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!规范政府对企业投】资项:目,的核准行为实现便】。利,、高效服《务和有?效,管理根据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行政许可—。法、国?。务院关?于投资?体制改革的决定【、甘肃?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!于印发甘《肃省政府核》。准投资项目》管理办法的通知【(甘政办发〔2【014〕120号)!和国:家有关?法律法规结》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》 第二条 实行核!准制的投资项—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!。关的核准权限—由甘肃?省人民政府发—布的政府核》准的投资项目—目录(2014【年本)(甘》政发〔2014〕2!。3号:以下简称核准—目录)?确定
《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!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!规定具?有项目核准权—。限的行政机》关核准?目录:所称各级政府—。投资主?管,部,。门是指国、》省、市、县区发展和!改革委员会
项!目核准机关对企【业投资项《目进行?。的核准是行政许【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!。所需经费应当由【本级财?政予以保障
【 第三条 企业投资!建,设实行核《准制的项目》。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要求编制项目】申请报?告取得依法应—当附: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!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!关,
第四》条 项目核准机关】。对企业?提交的?项目申?请报告应《当主要从维护经【济安全、合理开发利!用资源、保护生态环!境,、优化重《大布:局、保障公共利益、!防止出现《垄断: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!作出是?否予以核准的决定】并加强监督管理【
项目的市场】前景、?。经,济效益、资》金来:源、产品技》术方案?等均由企业自—主决策、自担风险项!目核准机关不得【。干预企业的投资自】主权:
第五条 【项目:核准机关及其—工作人员应当—严格执行国家和【省市有关《规定不得擅自增减】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!。出办:理时限?。
第六条 除】涉及国家秘密—、商业秘《。密或者个人隐私【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!。当依:法将核?准过:程、核准结果予【以公开
第七】条 项目核准机关】应,当建立项目核准管】理,。。在线:运,行系统实现核—。准,过程:和结果的可查—询、:可监督
》 《 第八条 外商投】资项目和境外投资】项目的?核准办法另行制定】其他各类企业在陇】南市境内《投资建设《核准目录所列项目按!本办法执行
第二!章 项目申请—报告:的内容及编制
】 第九条 项目单!位应当向项目—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!请报告(一》式5份)《项目申请报告应【当由项目单位自主】选择具备相应—资质的工程》咨询机构编制其【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!部门、国务院行业管!。理,部门核准《的项目其申请报告】应当由具《备,相应资质《的甲级工《程咨询?机构编制;由—省政府?投资主管部》门、省级行业管理】部门核准的项目其】。申请报告《应当由具备相应【资质的乙级及以上】工,程咨询机《构编制;由市政府】投资主?管部:门核准的项目其申请!。报告应当由具—备相应资质的丙【级及以上工程咨询】机构编制《
第十条 项目!核准机关应当遵循】便,民、高效原则制定】并公开?服务指南列明项目】核准的申报材—料和所需附件、受理!方式、审查》条件、办理》流程、办理时限【等,内容提高工作透【明度为项目》单位:提供:指导和服《务
项目申【请报告依据》国家发展和改革【委员会颁《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!用文本、主要行【业的项目申》请报告示范》文,本进行编制项—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!包括以下内》容
(一)【项目单位情况;
】 (二《)拟建项目情—况;
(三)资!源利用?和生态环境影响分】析;:
(四)—经济和社《会影响分析
第!十一条? 项目单《位,在报送?项目申请《报告:。时应当根据国家法】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!下文件
—(一)城乡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出】具,的,选址意见书(仅指以!。。划拨方式提》供国有?土,地使:用权的项目);【
?(二)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出—具的用?地预审意见》(不涉及新增用地】在,已批准?。的建设用地范围【内进:行改扩建的项—目可以?不进行用地预审);!
(三)环境】保护行政《。主管部?门,出具的环境影响【评价审批文件(四)!发展改革部门出具】的,节能审查意见;
! (:五)根据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!应当提?交的社会风险稳定】评估等其他文—件
? ? 第十二条 【项目单位应当—。对所:有申报材料的—真,实性负责
—第三:章 核准程序—
— 第十三条— 规定实行核准制】的陇南境内建—设项目由项》目业主向核准机【。关报:送项目申请报—告及法律法》规规定附送的文件并!。附下级投《资主管部门或行【业主管部门》的审核加注意见【
【。。(一)由国务院及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】门或国务院》行业管?理部门核《准的项目先由项目所!在地县区政府投资】主管部门或行—业管理部门初步审】核、经县区》政府同意报市政府】投资主管部门或市级!行业管理部门—审核加注意见经市政!。府同意?报省:政府:投资主?管部门或省行业【管理部门审核—加注意见后上报国务!。院投:资,主管部?门或:国务: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!(审核)其》中国务院核》准项目报国家发展】和,改革委员会》审核、国《务院核准
】。 : (二)《由省政府及省政【府投资主管部门【或,省,级行业管理部—门核准的项目由项】目所在地县区—政府:。投资主?管部门?或行业?管理部门《初步审核《、经:县区政?府同意报市政府投】资主管部门或市【级行业?管理:。部门审核加注—意见经市政》府同意后上报—省政府?。投资主管部门或省级!行业管理部门核【。准(审核)》其中:省政:府核准项目报省发展!和改革委员会审核】、省政府核》。准
》 (三)由【市政府及《市政府?投资主管部》。门或:市级行业管理部门】核准的项目》由项:。目所在地《县区投资主管部门】或行:业管理部门》。提出初审意见经【县区政府同意报市政!府投资?。主,管部门或《市级行业管理部门】核准(审核)—其中市政府核准的项!目报市发展和改革】委员:会审核、市》政,府,核准;?市政府投资》主管部门核准项目】核准:前应当征求市级行】。业管理?部门意见
! (四)由县【区政府核准的本辖区!内建设项《目按照核准目—录,。确定权限依法按规范!核准
《 第十四条 申报材!料不齐全或者不符】。合,有关要求《。的项目核准》机关应当《在收到申报材料后】。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!知项目单位补正【
项《目核准机关受—理或者不予受理申】报材料都应当出【具加盖本机关专【用印章并《注明日期的书面凭】证对于受理》的申报材料》书面凭证应》注明编?号项目单《位可以根据编号【在线查询、监督核】准,过程和?结果
第—十五条 《项目核?准机关在正式受【理申报材料后如【有必要应《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!有关规?定委托工程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编!制项目申请报—告的工?。程咨询?机构不?得承担同一项目【的,评估工作工》程咨询机《构,与,项目单位存在—控股、管理关系或者!负责人为同一—人的:该工程?咨询机构不得承担】该项目?单位的项《目评估工作》接受委托《的工程咨询机—构应当在项目核准】机,关规定的时间内【提出评估《报告并对评估—结,。。论承担责任
【 评估费《用由:委托评估的项目【核准机关承担评【估机构及其》工作人员《不得:收,取项目单位的—任何费?用
: 第?。十六:。条 对于《涉及有关行业管【理部门职能》的项目?项目核准机关—应当商请有》关行业管理部门在】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!面审查意见》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逾!期没有反馈》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!同意
第—十七条 对于可能会!对,。公众利益《构成重?大影响的《项目项目核准—机关应当《采,取适当方式征求公】众意见对于特别【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!专家评议制度—
, 第十八条 项】目,核准:机关:应当在正式受理【申报材料后20个】工作日内做出是【。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!向上级项目》核准机关提出审【核意见2《0,个工作日内不—能做:出决:定的经本机关负责】人批准可以延长10!个工作日并》应当将延长期—限的:理由告知项》目单位?
项目核准【。机关需要委托—评估和进行专—家评议的所》需时:间不计算在前款规】定的期限内项目核】准机关应《当将咨询评估和专家!评议所需《。时间书面告知项【目单:位
第十九【条 对于同意核【。准的项目项目核准】机关应当出具项目核!准,文件并依《法将核准决定向【社会公开;对于不同!意核准?。的项:目项目核准机关应】。当出具不予核准【决定书说《。明不予核准的理由】
?项目核准机关出具】项目核准《文件:或,者,不予:核准决定书应当【。抄送同级行业管【理、城?乡规划、《国土资源、环—境保护、节》能审查等《。。相关:部门和下《级项目初审机关【
?第二十?条 项目核准机关】应当强化自我约束制!。定并严?格遵守内部工—作规则?明确受理《申请、要件审查、】。委托评估、征求行业!审查意见、内部会签!、限时办结》、信息公开等—办事规则充分利用信!息化手段提高核准】工作效率《
— 第二十一条 项】目单位对项》目核:。准机关的核准—决定有异《议的可以《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《提起行政诉讼 【
第四章 核准内】容及效力
第!二十二条 》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!据以:下条件对《。。项目进行《审,查
(一)【符合国家法》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!策;:
: (二)符合—发展规?划、产业政》。策、技术政策和准入!标准;
》 (:三)合理开》发并有效利》用资源;
》 , ,(四)?不,影响我国国》家安全、经》济安全和生态—安全:;
(》五)对公众》利益特别是项目建】设地的公众》。利益不产生重—大,不利影响
— 第二十三条 项】目单位?依据:项目核准文件依法】办理规?划许可、土地—使用、资源利用、安!全生产等相关手【。续,
第二十四条 !项目核准文件—自印发之《日起:有效期2年在—有效期内《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!位应当?。在有:效期届满前的—30个工作日之前】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!请延期原项目—核,准机:关应当?在有效期届满前【作出是否《准,予延:期的决定在有效期】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!照规:定向原项目核—准机关申请延期的】原项:目核准文件自动【失效:
第《二十:五条 取得》项,目核准文《件的项目有下—。列情形之一的项【目单位?应当及时以书面形】式向原项《目核准机关》提出调整申请—原项目核准》机关应当根据项目】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!。认意见?或者要求其重—新办理核准手续【。
: ,(一)?建设地点发生变更】的;
(二)】。建设规模、建—设内:容发生较大》变化的;
【(,三):项,目变更可能》。对,经济、社会、—环境等产生》重大不利影响的;
!。(四)需要》。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!。定的内容进》行调整的其他—情形 ?。
第:五章 监督管—理和法律责》任
第—二十六条 项目核准!机,关应:当,会同:行业管?理、城乡规》划(建设)、—国土资?源、环境保》护、金融监管、【。安全生?产监管?等部门加《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!稽察和监管
】第二十七条 对于】未按规?定取得规划选址、】用地预审、环评【审批、节能审—查意见的《项目:项目:核准:机关:不,得予以核准对—于未按规定》履行核准手续或者未!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!项目:城乡规划(》建设:)、国土资源、安全!生产监?管等部门不得办理】相关手续金融机构】不得发?放贷款
第二十!八条: 发展改革部—。门应当?会同行业管理、城】乡规划(建设)【、国:土资:源、环?境保:护、金融《监管:、安全生产监—管等部门加快完善】信息系?统建立发展规—划、产业政策、技术!政策、准入标准、诚!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!。互通制?度及时通报对违法违!规行为的查处情【况实现行政》审批和市场监管的】信息共享
【第二十九条 项目】。核准机关《及其工作人》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!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!者监察机关责令改】正;情节严》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给?予行政处分》。
(一)超越法!定职权?予以核?准的;
》 (二)对不—符合法定条件—的项目予以核—准的;
(三)!对符:合法定条《件的项目不予核准的!;
(四)擅】自增减?核准审查条》件的:;
(五)不】在法定期限》内作出核准》决,定的;
(六)不依!法履:行监管职责或者【监督不力造成严【重后果?的
《第三十?条 项目核准机【关工作?人员在?项目:核,准过程中索》取或者收《。受他人?财物或者谋取—其他利益《。构,成,犯,。罪,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。尚不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给予:。行政处分
第三!十一条? 工:程咨询评估机—构及其人员、参【与专:家评议的专家—。。在编制?项目申请报告、受】项目核?准机关委托》。开展:评估或者《参与专家《评议过?程,中不遵守国》家法律法《规和本办《法规定?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!
第三十二【条, 项目单位》以隐瞒有关》情况或?者提供?虚假申报材料—等不正当《。手段:申请核?准的项目核准机【关不予?受理或者不予核【准;:已,。经取得项《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!准机关应当依法撤】销该:项目核准文件已【经开工建设》的,依法责令其停止建】设相应的项》目核准机关和—有关部?门,应当将其纳入—不良信用记录—并依法追《。究有:关责任人的法律责】任
》 第三十三【。条 对属于实—行核准制的范—围但未依法取—得项目核《准文件?而擅:自开工建设的—项目以及未》按,照项目核准文—。。件的要求进》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!现相应的《项目核准《机关和有关部门【。应当将其纳入—不良信?用记录依法责—令其停止建设或者】限期整改并依法【追究:有关责?任人的?法律责任
—第六章 附 则 】
第三十四【。条 履行核准权限的!市政府投资主—管部门和《市级行业管理部门按!照本办法执行
【 第?三,十五条 事业单位】、社会团《体等:投资建设《核准目?录规定实《行核准制的项目按照!本办法?执,行,
第三十—。六条 本办》法由制定机》关负责解释
】 第三十七条! 本办?法自印发《之日起施行有效期】五年原陇南市企业】投资项?。。目核准暂行办—法(陇政办发〔2】006〕131【。号)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