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!生产标准化考评【实施细则 》第一章  总—则   第一—条 为进《一步加强《。建,筑施工?安全:生,产管理落实》企业安全《生产主?。体,责任推动全》。省建筑施工安—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!面提:升全省建筑施工【企,业和施工《项,目安全生《产管理水平根据住】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!产标准化考评—暂行办?法(:建质:〔2014〕1【11号)结》合我:省实际制定本—。细则 ?  第二条 本【细则所?。称,建,筑,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!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!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!评,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!生产标准《化考评建筑》。施工项目是指新建】、扩建、《改建房屋建筑—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项目(以《下统:称工程项《目)建筑施工企业是!指在我省从》。事房屋建《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!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!承包单位   【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!房,和城乡?。建设:行政主?管部:门负责建筑施工安】。全生产标准》。化考评工作》具体:考评工作由》各级建设工程质【。量安:全监督站(以下简】称考:评主体?)实:施   省级考评】主体负?责全:省特级、一级(【含专业承包一级)、!中央在陕建筑施工】企业和所监管工程】。项目的安全生—产标:准,。化考:。。评工作  》 市级?考评主?体负责本辖区—二级(含专业—承包二级)建—筑施工企业和—所监管?工程项目《的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:评工作 《  县级考评主【体负责本辖区三级(!含专:业,承包三级)及以【下建筑施工》企业和所《。监管工程项目的【安,全生产?标准:化考评工作》   ?第四条 建筑施【工安全?生产标?准化考评工作应当】坚持客观《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!   第五》条 鼓励应用信【息化手段开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!标准化考《评工作  》 第六条 各级【建筑业协会要—加强: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!的宣传、教育及相】。关培训工作 第【二章 工《程,。项目考评《。   ?第七条 考》评主体对本辖区【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!手续:、并取得《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!。工,项目:实施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考:评工作   第八条! 建筑施工》企业:应当:建立以工程项目负】。责人为第《一责:任人的项目标—准化:自评机构负责组【织实施工程项目安】全生产标准化自评】   第九条 工】程项目?实行:施工总承包》的,施工:总承包单位对工【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:评工作负《总责由总包、专业承!包单:位的项目负》责人、技《。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!员等相关《人员共同《组成自评机》构开展项目安全生】。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!目首:次开展自评的时【间为办理《监督手续当》。月起   》第,十条 工《程,项目自评机构每月】依据建筑施工安全】检,查标准(《J,GJ59-20【11)开《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!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!档,备查:;在对施工各分【。部分项?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!属于:专业承包单》位施工的《应注:明,该单位名称建设、】监,。理单位对项目自【评材料进行审核并】。签署意见《。发现自评工作—不,认,真或安全隐患未【消除的责令其整改】或重新?自,评   《第十一条《。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!况中: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!应向工程《项目考评主》体出具经驻工—地监理机构及建【设单:位,签署的中《止考评报告》报告:中应说明中》止,原因;复工前总承包!单位:向工程?项目考评主体—出具复工报告以及】对施工?现场进行自》。查的:相关资?料  ? 第十二条 工【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!基础上进行》工程项目考评主体】应当在实施日常【安全:监督时同步》开展工程项目考评】工作并抽查》项目阶段《。性自:评情况?指导监督工程—项目自?。评工作  》 第十三条 工程项!。目完工后办》理竣工验《收前由建筑施—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!评主体提交陕西省】建筑施工项目—。安全生产《标准化考评》申,请表(附《件1)及项目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!主要包括 》 , (一)项目建【设、监理、施工【总,承包、专《业承包单《位,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!及变更文《件资料;   (二!)建筑施工项—目安全生产标准化】。月自评表;   (!三)建筑施工项目安!全生产标《准化:月自评汇总表;  ! ,(四:)企业对项目安全】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!评,。价汇总表;  【 (:五)工程项目—发生生产安全责【任事故情况;   !(六)工程项—。目施工期间因—。安全生产受到—住,房城乡建设主管部】门奖惩情况(—包括通报表扬、表】彰,奖励、限《期整改、停工整改】、通报批评》、行政处罚等); !  (七)工—程项: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!他资料   —。第十四条 》工,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!建筑施工企》业提交的考评—资料后以工程项【目自评为基础结【合监:督检查情况对—工程项目安全—生产标准《化,工作进行评定在【10个工《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!业下发建筑施工项】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!。评结果告知书项【目考评?结果告知书中应包】括,项目建设、监理、】施工总承《包、专业承包等单】位及其项目主—要负责人《信息: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!要求或与《实际状况不符的【项目考评主体书【面说明理由》并退回资料》  : 第十五条 工程】项目安全生产—标准化考《评的结果分为“优良!”、“?合格”、“不合格】” 综合得分在8】0,分(含)以上的为“!优良”? 70分(含)以上!80分(不含—)以下?的为“合格》”,70分(不含—)以:下的:为“:不合:格” ?  第?十六条 具》备下列条件之一【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!为优良?   (一》)获得?全国: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!准化工地、省级【文明工地或者—工,程所:在,地,安全文明施》。工观摩?工地的;《   (二)安全生!产、文明施工受到省!级以上有关部门表】。彰奖励的;   】(三)在施工安全技!。术和标准化研—发方面获得专利【或省级以上科学【技术奖的《   第《十七条? 工程?项目具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安全》生,产标准化评定为【不合格   (一)!。发生生?产安全责任》事故的(不再统计行!政处罚次数);  ! (二)因存—在安全?隐患在一年》内,受到建设《。行,政主:管部门或项目考评】主体2次及以上【限期:整改、停《工整改、《通报批评《、行政处罚的; 】  (三)月自评资!料不:健全、不连续或企】业未对项目标—准化工作《进行季度检》查评:分的;?   (四)办理】竣工验?收前建筑施工—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!自评及申请材料【。或项:目,自评材料《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! 企业考评   】第十八?条 考评《主体应当《对取得安全生产许】可,证且许可证在—有效期内的》建筑:施工企业实施—安全生产标》准,化考评 《。  第十九条— 建筑施工企业(】。含外省进陕企业【)成立以《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!的企业安《全生产标《准化自?。评机构依据施工【企业安全生产评价】标准(JGJ/T】7,7-20《1,0)开展企》业安全生产标—准化自评工作形成】自评报告《并向考评主体—。报备自评《工作每年进》行一次 《  第二十条—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!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!期时:应提前90日—向考评主体提交【陕西省建筑施工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评申请表》(附:表2)及安全生产】。标准化自评》材料主要包括—   (一》)建筑施《工企业?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!期自评表《;   (二)【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!目的安?全生产标准》化,。。考评结果汇总表; !  :(三)因安全生产受!到住房城《乡建设主管》部门奖惩《情况(包括》通报表?扬、表彰、奖励【、通报批评、行政处!罚等); 》  :(四)承建项目【发生: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!况;:   (五)考评主!体规定的其》它,。材料   由省级考!评主: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!90:天,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!分会提交有关资【料省建筑《业协:会安全分《会对企业提交的申】请,资料完整性进—行审查将符合要求】的资料移《交省级考评主体进】行,考评   第—二十一?条 企业考》评,在企业自评的基础】上进行考评》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!业,提交:的,材料后经查验符【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!为,基础结合企业—自评报告、》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!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!标准化工作在20个!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!。建,筑施工企《业安全生产》标准化考评结果【告知书   第二】十二条 《建筑施工《企业安全生产标【。准,化考评或《复核结果分》为,。“优:良、:合格、不合》格” 汇总得分在8!。0分(含)以上【。为,“优良” 70分】(含)以上80分】(不含)以下为“合!格”70分》(,不含)以下为“不】合格”? ,  第二十三条【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!评周期内《(三年)未发生安】。全,生产责任事故并具】备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可优?先评为?优,良,。。   1.竣—工,项目考评优良率达】到,10%?以上:的; ?  2.在建工程全!部实行关键岗位实】名制:管理的;   3.!。省级文明工地—数量达到已考—评项目总数量10】%以上?;或者?获得全国建筑—工程安全《文明标准化工地2】个及以上《、或者获得》省,级文:。明,工地观?摩工地1个及以上】的;   》4.获得省级以【上有关部门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】。工表彰奖励的;【 ,  5.在施工【安全技术和标—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!利或省级《。以上科学技术奖【的   第二十【。四,条 建筑施工企业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安全生产标》准,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!。。   (《一)未按规定开【展,企业自评工作—或,。自评结果低于—。70:分的;   (二】)企业近三》年所承?建,的项目发生较—大,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!事故的(不再统计】行政处罚次》。数);   —(三)?企,业近三年《。已竣工项目安—全生产标《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!过5%?。的 第四章》 奖:励和惩戒   第】二十五条 》各级住房城乡建【设,主,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!工,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!情况记入安全—。生产信用档案  】 第:二,十六:条 安?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!合格的建《筑施工企业住房【。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应当责令限—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!全生产?许可证延期时—重新复?核其安?。。全生产条件对整【改,后具:。备安全生产条—件的安全生产—标准化考评结果【为“整改后合格【”核发安《全生产许可》证;对不再具备安全!。生产条件的不予【核发安全生》产许可?证   第二—十七条 对》于安全生产标准化】考评:不合格的建筑施工】企业及?项目住房《城乡建设《主管部门应》。当责令企业主要负】责人(法人》、总经理、安全生产!负责:人,)、安全管理部门】负责人、项目负【责人在30日内重】。新进:行安全生产》知识考核对重新【考核合格的核发安】全生产考核》合格证;《对重新考《核不合格或》逾期未考的》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!核合格证   第】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!。产,标准化考评》合格或优良的建【。筑施工企《。业,及项目发现有下【列情形?之一的由考评—主体撤销原安—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!果直接评定为不合】格,并对有关责任单位】和责任人员》依法:予以处罚   【(,一):提交的材料弄—虚作假?的;   (二)】漏报、谎报、瞒报】生产安全事故—的; ?  (三)考评【过程中有《其他违法违规行【为的 第五章 考】评管理  》 第二十九条 【。外省进陕建筑施工】企业和?外省进?陕建筑施工》。企业承建《的工程项目考—评结果由省级—考评主?体汇总省厅每年12!月转送至企业注册】地,省级住房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  — 第三?十条 考评主—。体应:当建:立健全安全生—产标准化考评工【作制度?、流程加强考评管】理各级考评主体【应当指定专人负责】辖区考评《。工作并?将其单位、姓名【、电话报省考评主体!备案  《 ,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!评主体在对辖区企】。业进行考评时可【根据省住《。房和:城乡:建设厅公《布的该企业》在外:市(区?)及外省项目考评情!况、结合该企业【在辖区的实际做【出考评结果;—   ?各市(区)将辖【区项目考评结果【统计后于次月—前5:个,工作日?向省考评《主体报送对》企业考评结》果原则上每季—度报送1次 —  省?住房和?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!在陕西建《设网公布各》市(区)上报—和外:。省转送的项目—考评结果以及—企,业考评结果   第!。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!项,目或:施,工企业因《受到行政处罚、通】报,批评、安全生—产责任事《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!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!通报:表扬、表彰、奖励】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!的均以各级人民【政府或行政》主管部门的文—件,为准   第三十三!条 建?筑施工企业安—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!自,评工作不足半—年的可以不向考评】主体提交该年度周】期自:评表但应《提供本细则第二【。十条第一款之外【的其他材料;—半年以上的按一【个年周期计》起 第?。六,章附则? ,  第三十四条【 本细则《自2017年5月2!2日起施行至202!2年5月《21日自行废止有效!期五:年   附件—1.陕西省建筑【施工项目《安全生产《标准化考评申请表.!doc 《  :      — 2.?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!。产标准化考》评结:果告知书.》doc  》      —  3.陕西省建】筑施工?企,业安:全生产标《准化:考评申请表》.doc   【    《   ?。4,.建筑施工企业安】全生产标准化—。考评结果告知—书.doc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