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建筑施工【安全生产标》准化考评《实,施细则
第一章 !总则
? 第一条 为进】一,步加强建《筑施工安全生—产管:理落:。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!责任推动全》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!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!全省建筑《施工企业和施—工,项目安全生产—管理水?平根据住建部—建,筑施工安《全生产标准化考【评暂行?办法(建《质〔201》4〕1?11号)结》合我省?实际制定《本细则?。
第二条 本】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!全生产标《准化考评《包括建?筑,施工项目《安全生?产标准?化考评和建筑施【工企业安全生产【。标准化考评建筑施】工项目?是指新建、扩建【、改建房屋建筑和】市政基础《设,施工程项目(—以下:统称工?程项目)建筑施工企!业是:指在我省从事—房屋:。建筑和?市政基础设》施,。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!施工总承包单位【和专业承包单—位
第三条 】全省各级住房—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。建筑: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!考,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!由各级?建设工程《质量安全监督站【(以下简称考—评主体)《。实施
省级【考评主体负》责,全,省特级、一级(含】专,业承包一级)—、中央在陕建筑施工!企业和所监管工【程项目的安全生产】标,准化:考评工作
【市级考评主体负责】本辖:区二:级(含专业承包【二级)建筑施工企业!和所监管《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!标准化考评工作【
县级考评主】体负责?本辖区?三级(含专业承包】三级)及以下—。建筑施工《企业和所监》管工程项目的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!
第四》条 建筑施工—安全生?产标准化考评工【作应当坚持客—观、公正、公开的原!则
第五条【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!段开展建筑》施工: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:评工作
》 第六条 各级建】。筑业:协会要?加强安全生产标【准,化考评的宣传、【教育及相关培训【工作:
第二章《 工程?项目考评
第七!条, 考评主体对本【辖区已?办,理,质,量安全?监督手续、并取得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!工项目实施安—全生产标准》化考评工《。作
第》八条: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!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!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!目标准化自评机【。构负责组织》实施工程项目安【全生产标《准化自评
【第九条 《工程项目实行施【工总承包的施工【总承包单《位,对,工程项?目,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!工作负总责由总包】、专业承《包单:位的项?目负责人、技术【负责人?。和专:职安全?员等相关人员—共同:组成自评机》构开展项目安全【生产:标,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!次开展自评的时【间为办理监督手续】当月起?
第十条 【工程:项目自?评机构?每月:依据建筑施工—安全检查标准(【JGJ?59-2《011)开展安全标!准化自评工作项【目自评材料须留档】备查;?在对施工《各分部分项》工程:。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!专业承包单》位施:工的应注明》该单位名称建—设、监理单位对项】目,自,评材:料进:行审核并签署—意见发现《自评工作不认—真或安全隐》患未消?除的责?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!
?第十一条 工程【项目因特《殊,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!包单位应向工程【。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!驻工地监理机—构及建?设单位签署的—中止考评报告报告】中应说明中止原因;!。复工: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!。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!工报:告以及对施》工现场进行自查的】相,关资料
《 :第十:。二条 工《。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!基础上进行工程项】目考评主《体应当在《实施日常《安全监?。督时同步开展工程】项目考评工作并抽】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!。况指导监督工程项】目,自评工作
》。 第十三》条 工程项》目完:工后:办,理竣工验《收前由建《筑施工企业向—工程项目考评—。主体提交陕西省【建,筑施:工项:目安: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申请表(附件1)】及项: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!。评材料主要包括
】 (一)项目建设!、监:理、施?工总承包、》。专业承?包,。单位及其主要负责】人名录及《变更文件《资料:;,
(二)建筑施!工项目安全生—产标准化月自评表;!
(三)建筑】施工:项目安全生》产标准化《月,自评汇总表;
【 (?四)企业对项目【安全:生产标准化工作季】度评价汇总》表;
》。(五:)工程项目》发,生生产安《全,责任事故情况—;
? (六)工程项目】施工期间因安—全,。生产受?到住房城乡》建设主管部门奖【惩情况(包括—通报表?扬、表彰奖励、限】。期整改?、停工整改》、通报批评、行政处!。罚等);
(七!)工程项《目考评主体要—求的其他资料—
, 第十四条 工】程项目考评主—体收到?建,筑施工企业提交的】考评资料后以—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!结合监督检查—情况对工程项目安】全生:产标准化工作进行】评定在10个工作日!内向建?筑施工?企,业,下,发建筑施《。工项目安全生—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!知书项目考评—结果告知《书中应?包括项目建设、【监,理、施工总承包、专!业,承,包等单位及》其项目主要负责【人信息项目自评【资料不符合》要求或与《实际状况《不符:的项: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!理由:并退回资料
— 第十五》条, 工程项目安全【。。生,。产标:准化考评的结果【分为“优良”、“】合格”、“不合格】” 综合得分在80!分(含)以》。上,的,为“:。优良”? 70分(含—)以上80分—(不含)以下的【为“合格《”70?分(不含《。)以下?的为“不合格”
】 第十六条 具】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!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!良,
: (一)《。获得全国建筑工程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!、省级?文明工?地或者工程所—在,地安全文明施工【观摩工?地的;?
(二)安【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】受,到省级以上》有关:部门:。表彰:奖励的;
》 (三)》。在施工安全技术【和标准化研发—方面获得《专利或省级以—上科学技术奖的
! 第十七条 工【程项:目具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安】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!不合格
—(一)发生生产【安,全责任事故的(不再!统计行?政处:罚次数);
】(二)因存在安【全隐患在一年内【受到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!评主体?2,次及以上限期—整改、停工》整改、通报批评、】行政处罚的;
】 (三)月》自评资料不健—全、不连续或企业未!对项目标准化—工作进行季》度检查评分的—;
《(四:),办理竣工验》收前建筑施工—企业未?提交工程项目自评】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!评材料?弄虚作假的》
第三章《。 ,。企业考评
》 第十八条 考评!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!生,产许可证《且许可证在有效期】。。内的建?筑施工企业》实施安全生产标【。。准化考评
第十!九条 建筑施—工企业(含外省【进陕企业)成立以企!业主:。。要负责人负责的【企业安全生产标【准,化自评机构依据【施,工企业?安全生产评价标准(!JGJ/T7—7-201》0)开展企业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自—评工作形成自—评报告并《向考评主体报备自】评工:作每年进行》一次
第—二十条 建筑施【工,企业在办理安全【生产许可证延—期时应?提前90日向考评】主体提交陕西—省建筑施工企业【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评:申请表(附表2)及!安全:生产标准化自—评材料主要》包,括
(一)建筑!。施工:企业安全生产标准】化年周期自评表;】
: (二)近三年内企!。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!产标准?化考评结《果汇总表;》
(三)因安】全,生产受到住》房城:乡建设主管部—。。门奖:。惩情况?(包括通《报表扬?、表彰、奖励、通】报批评、《。行政处罚等》),;
(四)承建!项目发?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!情况;?
(五》)考评主体规—定的其它《材料
》由省级?考评主体考评—的企业应《提前90天向省建】筑,业协会安全分会提】交有:关资料省建筑业协】会安全?分会对企业提交的】申请资料完》。。整性:进,行审查将符》合要求?的,资料移交省级—考评主体进》行考评
第二十!。一条 企《业,考评在企《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!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!。工企业提《交的:材料后?经查验符合》要,求的以企业自—评为基?础结合企《业自评报告、—企业承?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!企业安全生》产标:准化工作《在20个工》作日内向企业—发放建筑《施工企业《安,全生产标准化考【评,结果告知《书
第二十二条! 建筑?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】标准化考评或—复核结?果分:为“:优良、?合,格、不合格” 汇总!得,分在80《分,(含)以《。上为“优良” 70!分(含)《以上80分(不含)!以下为“合格”【70分(不含)以】下为“不合格”
! 第:二,十三条? 建筑施《工企业在《考评周期内(三年】)未发生安全生【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!列情形之一的可优】先,评为优良
1】.竣工项目考评优良!率达:到10%以上的;
! 2.《在建: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!位实名制管理的;
! :3.省级《。文明工地数量达【到已考评项》。。目总数量《1,0%以?上;或者获》得全国建筑工—程安全文明标准化】工地2个《及以上、或者—。获,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!工地1个《及以:上的;
4.获!得省级以《上有关部门》安全生产《和文明?施工表彰奖励的【;
? 5.在《施工安全技术和标】准化研发《方面获得专利—或省级以上科—学技术奖《。的
第》二十四条《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!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安全》生产标?准化考?。评结果为不合—格
? (一)《未,按规定?开展企业《自评工?作或:自评结果低于70】分的;
《 (二)企业【近三年所承建的【。项目发生较大及以】上生产安全责任事】故的(不再》统计行政《处罚次数);
】 (三)企业—近三年已竣工—项目安全生》产标准化考评—不合格率超过5【%的
第四章 奖】励和:惩戒
第二十】五条 各级住房城】乡建:。设主管部门应—当将建筑《施,工安全生产标准化】考评情况记入安全】生产信用档案
【 :。第,二十六条《 安全生产标准化】。考评不合格的—建筑施工企业—住,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应当责令限期整【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!产许可证延期时【重新复核其》安全生产《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!全生产条件的—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评结果为“【整改后合格》。”核发安全》生产许可证》;对不再具备安全生!产条件的不》予核发安全》生,产,许,。可证
第—二十七条 对于安】全,。生产标准化考—评不合格《的建筑?施工企业《及项目住房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》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!。责人(法人、—总经理、安全生产负!责人)、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】人,、项目负责人—在30日内重—新进行安全生—产知识考核对重【新考核合《格,的核发?安全生产考核合【格证;对重新—考核不合《格或:逾期未考的不予核】发安:全生产考核合格证
! 第二《十八条 《。经安全?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!或优良的建筑施工】企业及项目发—现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!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:评结果直接评定为】不,合格并对有》。关责任单位和责任】人员依法予以—处罚
《 (一)提交的【材料弄虚《作假的;《
(二》)漏报、《谎报、?瞒,报生产安全事—故的;
(三】)考评?。。过,程中有其他》违法违规行》为的
第五》章 考评管》理
第》二十九条 外—省进陕建筑》施工企业和》。外省进陕《建筑施工企业承建】的工程项目考评【。结果由省《级考评主体汇—。总省厅每年12【月转送至企业—注册地省级住房【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
第三十【条, 考评主体应当建】立健全安全》生产标准化考评工】作制度、流程加强考!评管理各级考评【主体:应当: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!评工作?并将其单位、姓名】、电话报省考评主】体备案
》 第三十一条 【各级考?评主体在对》。辖区企业《进行:考,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公布【。的该企业在》外市(区)及外省】项目考评《情况、结合该企业】在辖区的《实际做出考评—。结果;
—各市:(区:)将辖区《项目考评《结果统计后于次【。月前5个工作—日向省考评主—体报送对企业考评】结果原?则上:。每,季度报送1次
!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厅每月中旬》在陕西建设网公【布各:市(区)《上报和外省转送【的项:目考评结《果以及企业考—评结果
第【三十二?条 对于工程项【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!。行政处罚《、通报批评、安全】生产责任事故等【不良行为被评—定为不合格的或因】获得通报表扬—、表彰、奖励—等业绩被评定—为,优良:的均以各级人—民政府或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的文件为准
【 第三《十三条 建筑施【工企业安全生产【标准化年周期—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!可以不向考评—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!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!则,第,二十:条第一?款之外的《其他材料;半年【以上的按一》个年周期计起—。
第六章附则
!。第三十四条》 ,本细则自2017年!5月22日》起施行至2》0,22年5《月21?日,自行废止《有效期五《年
附件—1.陕西省建筑施】工项目?安全生产《。标准化考评申请表.!。doc
【 2.】建筑施?工,项目安全生》产标准化考评结【果告知书.》doc
《 》 : 3.陕西省建】筑,施工企业《安全:生产标准化考—评申请表.》doc
】 4—.建筑施《工,企,业安全生产》标准化考《评结:果告知书.do【c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