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陕西省建筑施—。工,安,全生: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!则 第一章》  总则 》  第一条 —为进一步加强—建筑:施工安全生》产管理落实》企业:安全生产主》体责任推动全—省建筑施工安—全生产标准化工作】全面提升《全省建筑施工—企业和?施工:项,目安全生产管理【。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!施工安全生产标【准化考?评,暂行办法(建—质〔2014〕1】1,1号)结合我省【实际制定本细—则   第二条 】。。本细则所称建—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评包括建筑施】工项目安《全,生产标?准化考?评和建筑施工—企,业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评建筑施工【项目是指新建、【扩建、改《建房屋建筑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项目(以下统称】。工程项目《)建筑施《工企业是指在我省】从事房屋《。建筑:和,市,政基础?。设施工程施工活动】。的建筑施工总承包】单位和专业承包单】位   《第三条 全》省各级住房和—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!生产标准化考—评工:作具: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!设工程质量安全监】。督站(以下简称考评!主体:。)实施  》 省级考评主体【。负责全省特级、一级!(含:专业承包一级—)、:中央在?陕,建筑施工企业—和所监管工程—项目的安全生—产标准化考评—工作:   市级考评【主体:负责本辖《区二级(含》专业:承包二级)建筑施】工企:业和:所监管工程项目的】安全生产标》准化考评工作   !县,级考评主体负责本】辖,区三级(含》。专业承?。包三级)及以下建筑!施,工企业和所》监管工程项目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!评工作   第四】条 建筑施工安全】生,产标准化考》评,工作应?。当坚持?客观:。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!   第《五条 鼓励应—用信息?化手段开展》建筑施工安全—生产标?准化考评工作 【  :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!协会要加强》。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评,的宣传、教育及相】。关培:训工作 第》二章 工程项—目考评  》 第七条 考评【主,体对本?辖区已办理质—量安全监督手续【、,并取:得,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!工项目实施安全生】产标:准化考评工作— ,  第八条 建筑】施工企业应当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】责人为第一责任【人的项目标准化【自评机?构负责组织实—施工程?项目:安全生产标准化【自评  《 第九条 工程【项目实行施工总【承包:的施工总《承包:单位对?工程项目安全生【产标准化考评工【作负总责由》总包、专业》承包:单位的?项目:负责人、技术负【责人和专职安全员】等相关人员》共,同组成自评机—构开展?。项目安?全生产标《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!。次开展自《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!手续当?月起   》第十:。条, 工程项《目自评机《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!安全检查标准(J】GJ59-2011!)开展安全标准化】自评工作项目自评】材料须留档备查;】在对施工各》。分部分项《工,程进行检查评—分时属于专业—承包单?位施工的应注—明该单位名称建设、!监理单位对项目自】评材料进行审核并】签署意见《发现自评工作不【认真或安全隐患未】消除的责令其—。整改或?重新自评   【第十:。一条 ?。工程:项目因特殊》情况中止《施工时?总承包单位应向【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!具经驻?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!单位签署的中止考】评报告报告中应【说明中?止原因;复工前【总承包单位向工程】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!工报告以及对施工】现场进?行自查?的相关?资,料  ? 第十?二条 工程项—目考评在《自评的基础》上进行工《程项目考评》主体应当在实施【日常安全监督时同】步开展工《程,项目考评工作—并抽查项目阶段【性自评情况》指导监督工》程项目自评工作 】  第十三条 工程!项目完工后办—理竣:工验收前由建筑施】工企业?向工:。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!。陕,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!。全生产标准化—考评:。申请表(《附件1)及项目安全!生产标准化自评材】料主要包括   (!一)项目建设—、监理、施》工,总承包、专业承包】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!名,录,及变更文件》资料; 《  (二)建筑【施,工项目安全》生产:标准:化,月自评表;   】(三)建筑施—。工项目安《全生产标准化月【自,评汇:总表;   —(四)?企业对项《目安全生《产标准化《工,作季度评价》汇总表?;   (五—)工程项目发生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】情况;  》 (六)工程项目】施工期?间因安全生产受到】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?奖惩情况(包括【通,报表扬、表彰—奖励、限期整—改、:停工整改、通报批评!、行政处罚等—);   (七【)工程项目考评主】体要求的其》他资料 《  第十《四条 工《程项目考《评,主体收到建筑施工】企业提?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!程项目自评为基【础结合监《督检查情《况对工程项目安【。。。。全生产?标准化工作进—行评定在10—个工作?日内向建筑施工企】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!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评结果告知书—项目考评结果告【知书中应包》括项目建《设、监理、施—工总承?包、专?业承包等单位及【其项目主要负责【人信息项目自—评资料不符》合,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!符的:项目:考评主体书面说【明理由并退回—资料   》第十五?。条 工?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评的结果分为“!。优良”、“合—格”、“不》合格:” 综合得》。。分在80《分(含)以上的【为“优良《” 70分》(含)以上80【分(不含)以—下的为“合》格”70《分(不含)以下【的为“不合》格”  《 第十六条 —具备下列条件之【。一的工程项》目优先评定为优良】 ,  (一)获得全】国,建筑工程安全文明】。标准化工地、省级】文明工地《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!文明施工观》摩工地的;  【 (二)安全生【产、文明施》工受到省级以上【有,关,部门表彰奖励的【;   (三)【在施工安全技—术,和标准化研发方面】获得专利或省—级以上科《学技术奖《的   第》十七:条, 工程项目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安】全生产标准》化评定为不合—格,   (一)发生生!产安全责任》事故的(不再统【计行政处《罚次数)《;   《(,。二)因存在安—全隐患?在一年内《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!。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!。次及以上限期—整改、停工》整改、?通报批评、行政【处罚的;   (三!),月自评资料不健全】、不连续或企—业,未对项目标准—化工作?进行季度检》查评分的; —  (四)办理竣】。工验收前建》筑施工?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!自评及申请》材料或项目自评材】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!章 企业考评   !第十八条 考评【主体应当对取得【安全:生产许可证》且许可证在》有效期内的》建筑施工企》业实:施安全生《产标准?化考评   —第十:九条 建筑》施,工企业(含》外省进陕企业)成】立以企业主要—。。负责人负责的企业】安全生产标》准化自评机构依【。据施工企业安全生】产评价标准》(J:GJ/T7》7-2010)【开,。展企业安《。。全生产标准化自【评工作形成自评报】告并向考评主—体报备自《评工作?每年进行一》次  ? ,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!企业: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!证延期时应提前90!日向考评《主体提?交陕西省建筑施工】。企业安全生》产标:准化评申《请表(附表2)及】。安全生?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!要包括   (【一)建?。筑施: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!化年周期自评表【。;   《(二)近三年内企业!承建项目的》安,全生产标准化考【评结果?汇总表;   (三!)因安?全生产?受到住房城》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奖惩情况(包【括通报表扬、—表彰、奖励》。、通报批评、行政处!罚,等);   (四)!承建项目发生生【产安全责任事故【情况;  》 (五)考评主体】规定的其它材料  ! 由:。省级考?评主体考评的企业】应提前90天向省】。建筑业?协会:安全分?会提交?有关资料省建筑业】协会安全分会对企】。业提交?的申:请资料完整》性进行审查》将,符,合要求的资料移交】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!评,   ?第二十一条 企【业考评在《企业自评的基—础上进行《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!工企业?提交:。的材料后经》查验符合要》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!础结:。合企业自《评报告、《。企业: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!定企:业安全?生产标?准化工作在20【个工作日内向企【。业发放建筑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】标准化考《评,结果告知书 —  第?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!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!考,评或复核结果分【为“优良、》合格、?不,合格” 汇总—得分在8《0分(含)以上为“!。优良”? 70?分(:。含,)以:。。。上80分(不含)以!下为“合格”70】分(不含)以下【为“不合格” 【。。  第二十三条【 建筑施工企—业在考评周期内(三!。年)未发生安全生】。产责任?事,故并具备下列—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!为,优良 ?  1.竣工项目】。考评优良率达到1】0%以上的;—   2.》在建:工程: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!名制管?理的; 《  3.省级文明工!地数量达《到已考评项目—总数量?1,0%以上;》或者获得《。全国:建筑工?程安全文明标—准化工地2》个及以上、或—者获得省级》文明工地观摩工【地1个?及,。以上的;   4.!获,得省级以上有—。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!明施工表彰奖励的】;,   5.在施工安!全技:术和标?准化研?发方面获《得专利或省》。级以上科学技—术奖的?   第二十四【条 建筑施》工企业具《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!准化考评结果为不】合格   (一【)未按规定》开展企业自评工【作或自评结果低于】70分的; —  :(二)企《业近三?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!较大:及,以上: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!(不:再统计行政处罚次】数);   (三】)企业近《三年已竣工项目【安,全,生产标?准,化考评不合格率【超过5%的 第四】章 奖励和惩戒【   第二十—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!建设主?管部门应当将建【筑,施工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考评情况记—。入,安全生产《。信用档?案, ,  第二十六条 安!全生产标准》化考评不合格的建】筑施工企《。业住房?城乡建?。设主管部《门应当责令》限期整改在企业办】。理安全生产许可【证延:期时重新复核其安】全生产条《件对整改后具—备安全生产条件的】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!。。结果为?“,整改后合格》”核发安全生产【许可证?;对不再《具,备安全生产条件的】不予核发安全生【产许可证   【第二十七条》 对:于安全生产》标准:化考评不合格—的建筑施《工企业及项目住【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应《当责令企《业主要负责》人(法人、》总经理、安全生【产负责人)、安全管!理,部,门负责?人、:项目负责人在—30日内重新进行】安全:生产知?识,考,核对重新考核—合格的?核发安?全生产考核合—格证;对重新—考核不合格或逾期】未,考的:不予核发安全—生产考核合格证 】  :第二十八条 经【安,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!格,。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!业,及项目发《现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《由考评主体撤销【原安全?生产标准化考—评结果直接》评定:。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!任,单位和责任人员依】法予以处《罚, ,  (?一)提交的材—料弄:。。虚作假的;   (!二)漏报、谎—报、瞒?报生:产安全事故的; 】  (三)考评过程!中有其他违法—违规行?为的 第五章 考评!管理  《。 第二十九条—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!。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!施工企业承建—的工程项目考—评结果由省级考评】。主体汇总省厅每【。年12月《转送至企业注册【地,省,级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?门,   第三十—条 考评主体应【当建立?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!考评工作制度、流程!加强考评管理各级】考评:主体应当指定专【人,负,责辖区考评工作并】将其单?位、姓名、电话报省!考评:主体:备案   第—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!主体在对《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!可根据?省住:房和城乡《建设厅公布的—该企业在外市(【区):及外省?项目考评情况、结合!该企业在辖》区的实际做出考评】结果:;, ,  各市(区—)将辖区项》目考评结果统计【后,。于,次月前5个工作【。日向省考评主体报】送,对企业考《评结果原则》。上每季度报送—1次   省住房】和城乡建设厅每月】中,。旬在:陕西建设网公—布各市(区)上报】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!评结果以及企业考】评,。结果   》第三十二条 对【于工程项目或—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!处罚、通报批评【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!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!。不合格的或因获【得通报表扬、表【彰、奖?励等业绩被》评,定为优良的》均以各级人民政【府或行政主管部【门的文件为准   !第三十三《。。条, 建筑施工企业【安全生产标》准化年周期》。自评工?作不足半年的可【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!该年度周《期自评?表但应提供本—细则第二十条—第一款之外》的,其他材料;》半年以?上,。的,按一:个年周期计》起 第六《章附则?   第三十四条 !本细则自《201?。7年5月《22日起《施行至2022年5!月21日自行废止】有效期五年》   附件1.陕】西,省建筑施工项目安】全生产标准化考【评申:。请表.doc  】   ? ,    2.建筑施!工项目安全生—产标准化《。考评结果告知书【.doc     !     3.陕西!。省建筑施《工企业安全生—产标准化考评申请】表.d?oc      】    《4.建筑施工企【业安全生《产标准化考》。评结果告知书.【doc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