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陕西省建筑》施,工安全生产标准化】。考评实施细则 第】一章  总则—   第一条 为进!一步加?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!管,理落实企业安全【生,产主体?责任推动《全省: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!准化工?作全面提升全省建】筑施工企业》和施: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!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!施工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考评暂行办—法(建质〔20【14〕111—号)结合我省实【际制定本细则  】 第二条 本—。细,则所称?建,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评包括建—筑施:工项目安全生产【。。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!工企业?安全生产《。标,准化考评《建,筑,施工项目是指新【建、:扩建、改建房—屋建筑和《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项目(《以,下统称工程项—目)建筑施》工企:业是:指在我?省,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!。基础设施工程施【工活动的建筑施工】。总承包?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!   ?第三条 全省各级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?负责建筑施工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考—评工作具体考评工】作由各级建》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!站(以下简称—考评:主体)实施 —  省级考》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!、一级(含专—。业承包一级)—、中央?在陕建筑施工企业】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!安全:生,。产标准化考》评工作   市【级考评主体负责本】辖区二级(含专业承!包二:级)建筑施工企【业,和,。所,监管工程项目的安】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!作  ? 县级考《。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!级(含专业承包三】级)及?以,下建筑施工》企业和所监管—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!标准化考评工—作   第四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!产标准化《考评工作应当坚【持,客观、公正、—公开的原则》   第五条 鼓励!。应用信息化手—段开展建筑施工安】全生产标准》化考评工作 —  第六条 各级建!筑业协会要加强【安全生产标》准化考评的宣传、】教育及相关培训【工作 第《二,章 工程项》目考评   第【。七条 ?考评主体对》本辖区已办理—质量安全《。监督手续、并—取,得施工许可》证的建筑《施工项目实》。施安: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!作   第八条 】。。建筑施工企》业应当建立》以,工程项目负责人【为第:一责任人《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!构负责组《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!生,产标准化自评 【  第?九条 工程项目实】行,施工总承包的施工】。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!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!。评,工作负总责》由总:包、专业《承包单?位的项目负责人、技!术,负责人和《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!员共同组成》自评机构开展项【目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评工作项目【首次开展自评的时】间为办理监督手【续当月起   第十!条 工程项目—自评机?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!安全检查标准(J】GJ59-201】1)开展安全—标准:化自评工作》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!备查;在对施工各分!部分项工程进行检】查评分时属于专【业承包?单位施工的应注【明该单位名称建设、!监理:。单位对项目自评【材料进行审核并签】署意见发《现自评?。工作不认真或安全】隐患未消除的责【令,。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!  第十一条 工】程,项目因?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!总承包单位》应,向,工,程项目考评主体【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!。构及:建设单位签》署的:中止考评报告报【告中应说明》中止原?因,;复工?前,总承:包单位向工》程项目考评》主体出具复工报【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!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!  :第十二条 工—程项目考评在—自评的基础》上进:行工程项目考评【主体应当在实施日】常安全监督时同【步开展?工程项?目考评工作》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!评情况?指导监督工程—项,目自评工作》  : 第十?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!后办理竣工》验收:前,由建筑施工企—业向工程《项目考评主》体提交陕西省—建筑施工项目安【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申请表(附件1【)及项?目安全生产标—准化自评材料—。主要包括 》  (一)项目建】设、监理、》施工总承包》、,专业承包单位及【其主要?负责人?名录及变更文件资】料;   (二)建!筑施工?。项目安?全生产标准化月自】评表;   (【。三)建筑施工—项目:安,全生产标准化月【自评汇?总表;   (【。。四,。)企业对项》。。。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!作季度评价汇总【表;   (五)】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!全责任事故情况【;   (六)【工程项目施工—。。期间因安全》生产受到住房—城乡:建设主管《部门:奖惩:情况(包《括,通报表扬、表彰【奖励、限期整改、停!工整改、通报批评】。、,行政处罚《等);   (七)!工程项目考评—主体要求的其他【资料   第十四】条 工程项》目考评主《体,收,到建:筑施工?企业提交的考评资】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!为基础结合监—督,检查情况《。。对工程?项目安全生》产,标准化工作进—。行,评定:在10个工作日内】向建筑施工企业【下发建筑施工—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!考评结果告知书项】。目,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!包括项目建设、监】理、:施工总承包、专业承!包等: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!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!。料不符合要》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!的项目?考评主?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!回资料   —第十:五条 工程》项目安?全生产标准化—考评的结果分为【“优良”、“合格”!、“不合《格” 综《合得分在80分(含!)以上的为“优良】” 70分(含)以!上80分(》不含)以下》。的为“合格”7【0分(不含)以下】的为:“不合?格”: ,  第十六条 具备!下,列条件?之,一的:。工,程项:。目优:先评:定为优良  — ,(一)获得全—国建筑工程》安,全文:明标:。准,化工地、省级—文明工地《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!文明施工《。观摩工地的;—   (《二)安全生产、文】明施工?受到省级以上有【关部门表彰奖—。励,的;   (三【)在施工安全技【术,和,标准:化研发方《面获得专利或—省级以上科学技【术,奖的  《 第十七条 —工程项目具》有下:列情形?之一的安全生产标】准化评定《为不合格 》  (一)发—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!的(:。不再统计行》政处罚次《数,);   (二)因!存,在安全隐患》在一年内受》到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!目考评?主体2次及》以上:限期整改《、停工整《改、通报批评、行政!处罚的;《   (三)月自评!资料不健全、不连续!或企业未对项目标】准化工?作进行?季度检查《评分的;   (四!)办:理竣工验收前建筑】施工企业未提交【工程:项目自评及》申请材料《或项目自评材料【。弄虚作假的 —第三章 企业考【评,  : 第: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!当对:取,得安全生产许可证】。且许可证在》有效:期,内,的建筑?施工企业实施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考评  ! 第十九条 建筑施!工企业(含外省进陕!企业)成立以—企业主要负责—人,负责的企业安全生】产标准化自评—。机构依据施》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!。标准(?JG:。J/T77-2【0,10:)开展企业安全生】产标准化《自评:工,作形成自评报告【并向考评主》体报备自评工作【每年进行一次  】 第二十条 建筑施!工企业?在办理安全生产许】可证:延期时应提前90】日,向考评主体》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!企业安?全生产标准》化评申请《表,(附表2《)及安全生》产标准化自评材料】主要包括 》  :(一)建筑施工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!年,周期自评表; 【  (二)》。近三年内企业承【。建项目的安全生产】标准:化考评结果汇总表】;   (》三)因安全生产受】到住:房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奖惩情】况(包括通报表【扬,、表彰、奖》励、通报批评、【行政处罚等);【   (四)—承建项目发生生【产安全责《任事故?情况;   (五)!考评主体《规定的?其它材料   由省!级考评主体考评的】企业应?提前90天》向省建筑业协会【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!。料省建筑业》协会安全分》会,对企业提《交的:。申,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!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!移交省级考评—主体进行《考评  《 第二?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!企业:自评的基础上—进行考?评主体?收到建筑施工企【业提交的《。材料:后经查验符合要【求的以企《业自评为基础—结合企业自评—报告、企《。。业承建项目考评结】果评:定企业安全生产标】准化工作在20个工!作日: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!工企业?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评结果告知【书  ? 第二十二条 【建筑施工企》业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评或复核结果】分为“优良、合【格、不合格” 汇总!得分在80》。分(含?)以上为“优—良,” 70分(含)以!上8:0分(不含)以下为!“合格”《70分(不含)以下!为“不?合格”   第二】十三条 建筑—施工企业在考评周】期内(三年)—未发生安全》生,产责任事故并具备】。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可优》先评为优良》 ,。  1.竣工项目考!。评优良率达到—10%以上的;  !。 2.在建工程全部!实行关?键岗位?实名制管理的;  ! 3.省《。级文明工地》数,量达到?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!0%以上;或者获得!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!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!以上、或《者获:得省级文明工—地观摩工地》1个及以上的;  ! 4.获得省级以上!有关部门安全生【产,和文明施《工表彰奖励的; 】  5.在施工【安全技?术和标?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!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!术奖:的   第二十【四,条 建?筑施工?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安全生》产标准化考评—结果为不合格   !(一)未按规定开展!企业:自评工作或自评【。结果低于《70分的;  【 (二)企业近三年!所,承建的项《目发生较大及—。以上生产安全责任】事故的(《不再统计《。行政处罚次数—);:   (三)企业】近三年已《竣工项目《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评不合》格,率,超过5%的 —第四章 奖励和惩】戒   第二—十五条 各级住【房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应当—。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!标准化考评情—况记入安全生—产信用档案 —  第二十六条【 安:全生产标准化—考评不合格的建【筑施工企业住—房城乡建设主管部】门应当责令》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!安全生产许可—证延期时重新复核】其,安全生产条件对整】改后具?备,安全生产条件—。。。的,安全:生产标?。准化考评结》果为“整《改后合格”核—发,安全:生产许可证》;对不再具备安【全生产条件的—不,予核:发安全生产许可【证   第二十七】条 :对于安全《生产标准化》考,评不合格的建筑施】工企业及项目—。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《应当:责令企业《主要负责人(法人、!总经理?、安全生产负—责人)、安全管理部!门负责人、项—目负责人在30日内!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!识考核对《重新考核《合格:的核发安全生—产考核合格证—;对:。重新考核不》合格或逾期》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!生,产考核合格证   !第二十八条 经【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评,合格或优《良的建筑施工企业】及,项目发现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考:评主体撤《销,原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评结果直—接评: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!责任单位和责—任人员依法予以处】罚   (》一)提交的》材,料弄虚作假的;【  : (二)漏报、【谎报、?瞒报生产安》全事故的;》   (三)考【评过程?中,有其:。。他违法违《规行为的《 第五章 》考评管理  — 第二十九条 外】省进陕建筑施工企】业和外省进陕建筑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】程,项,目考评结果由—。省级:考评主体《。汇总省厅《每年:12月?转送至企业注册【。地省级?。住房:城乡建设主》管,部门   第三【十条 考评主体应】当建:立健全?。安全生产标准化【考评工作制度、流程!加强考评《。管理各?级,考评主体应当指【定专人?负责辖区考评工作】。并将其单位、姓【名、电话报省考【。评主体备案》   第三》十一条 各级考【评,主,体在对辖区》企业进?行,考评时可根据省【住房和城乡》。建设厅公布的该【企业在外《市(:。区)及外《。省项目考评情况、结!合该企业在辖—区的实际《。做出考?评结果;   【各市(区)将—辖,。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!后于次月前5—个工作日向省考评】主体报送对》企业考评结果原【则上:每季度报送1—次   省住房和城!乡建设厅每月—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!布各市(《区)上报和外—省转送的项目考【评结果以及企—。业考评结果   第!。三十二?条 对?于工程?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!到行政处罚、通报批!评、安全生产责【任事故等不良行为】被评定为不合格【。的,或因获?得通报表扬、表彰、!奖励:等业绩被评定为优】良,。。的均以各级》人民政府或行政【主管:部,门的文件为准  】 第三十三条 【。建筑施工《企业安全生》。。产标准化《年,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!年的可以《。不向考?评主体?提交:该年度周期自评【表,。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!。十条第一款之外的】其他材料;半—年,以上的?。按一个年《周,期计:起 第六章》附则   第—三,十四:条 本细则自2【017年5月22】日起施行至》2022年》5月:21日自行》废止有效《期五年   附【件1.陕西省建筑】施工:项目安全生产标准】化,考评申请表.do】c       】   2.建筑施】工项目安《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结果:告知书.doc  !     》   3.陕西【省建:筑施工?企业: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评申请表.【doc?。        】  4.建筑施【工企业安全生产标】准化考评结》果告知书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