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西市物业管理条】例,
第】一条 为了规—范物业管理活—动维护?业主和物业服务企】业,的合法权益提高业主!自治能力促进和【谐社区建设》优,化居住环境》根据:国务院物业》管理条?例和相关法律、【法规结合本》市实:际制:。。。定,本条例
【第二条? 本条例适用于本】市行政?区域内的物业—管,理及:其监督活动
【 本条例《所,称物业管《理是指物《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!通过选聘物业—服,务企业对物业—管理区域内的建筑】。物、构筑物及—配套:的设施设备和相关】场地进行维》修,、养护?、绿化?、管理维护》环境卫生《和相关秩序的活【动
第三条【。 县区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对物业【管,理工作的组织领【导
街道办事】处、乡?镇人民政《府对本辖区》内物业管《理工作实施监督【管理行使《下列职责
(】一)负责指导—成立业?主大会、选举业主】委,员会的工《作,;
? (二)组织—物业服务《企业的综合评定;
! (三《)建立物业管理【投诉:机制:设,立投诉电话》和投诉点;
(!。四)负责召集由【县区住房和》。城乡建?设行政主《管部门、公安—派出:所、:居民委员会、业【主委员会和物业服】务,企业:等单位参加》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!
社区居民委】员会的职责
(!一)指导、监督物】业管理工作;
】 (二)《指,导,、督促?落实物?。业服务区域内—突发事件应急预【案的制?定、培训《、宣传、《演练;
—(,三)负责物业服务】企业的日常》监督;?。
(四)调解矛!盾纠纷;
(】五)指?导、监督业主大会】、业:主委员会的工作;】
: (六)《听取业主、》业主委员《会,的意见、《建议;
》 (七)向街道办】事处:、乡镇人《民政府?。反映物业管理中【存在的问题;
!(八)?组,织物业服务企业、业!主委员会、业主【代表参加的协商【会议:
第四条 市】住房和城乡建设【。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全:市物业管理活—动,的监督、指导
】 县区住房和城乡】建,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:物业管?理活动的监督指导具!体负责监督管理辖】区内新建住宅小区】前期物业管理—招标投标《、物:业服务企业交接、】物业承接查》验,建立:物业服务企业信【用档案;处理房【屋保修期内因工程】质量问题《引发的投诉和—纠纷
规划、】公安、发改、综合执!法、环保、》。安监、工商、质监、!。水务、民《政、人?防等行政管理部【门,在各自职权》范围:内做好相关的—。监,督管理工作负责接】受投诉在《七个工作日内处理】并向投诉《人答复
!第五条 《建设:单位应?当在规?划报建图《中明确标《明物业?服务用房的》位置和面积并纳【。入建设计《划同步设计、同步】施工、同步交付【使用:
物业服务用房!应当:按照建设住宅总建筑!面积的千分之二至】千分之?三的:比例确定《且不少于四》。十平方米《
物业服务用房!。应当:为地面以《。上能够?使用的?房屋一般建在住宅小!区中心?区域或者《住,宅小区出入》口附近具备水—、电:、通风、采》光等使用《条件且设有服—务厅、办公用房、卫!生间、库房》等设施
物【业服务用房、业【主活动用房及—其他共用设》施的所?。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不!得出售、出租、出借!或者改变用》途登记机《关,应当以规《划、设计和验收资料!进行:权属登记
第】六条 物《业管理区《域内:的供水、供电、供】气、供热、》通信、有《线电视等终端—用户的分户》计量表及其》专业:。经营设施《设备应当符合—技术标准室外配【套工程?地下管网建设应当】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计、同》时验收
专业经!营设:施设备包括供—热、:供气、供《水等管线及变电、】二次供水《。、换热、《燃气调压等设施【设备和计《量,装置,不包括室内设!施设:备
? 建设单位应当【通知供水、供电【。、供:气、供热、通信【、有线?电,。视等:专,业经:营单位?和园林绿化行—政主管?部,门跟:踪监督室外》配套工程施》工参加竣工验收和物!。业承接查验竣工验收!合,格,。后建设?单位应当《将住宅物《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!营设施设备和相关】。技术资?料移交?给专业经营单位专】业,经营单位应当及时】接收并承担其维修、!养护:的责任
—供气企业应当向业】主,提供使用说明书【说,明书中标《明,注意:事项
》物业管理区域内应】当建设与其相适【应的:治安技术防》范设施维护费用纳】入住宅专项维—。修,资金支?付
第》七条 物业管—。理区域内的供水、】供电、?供气、供热、通讯、!有,线,电,视等专业经营单【位应当向最终用户】收取有关《费用未收《费到户产《生的:。损耗由专业经营单位!承担其中属物业【专有部分的费用【由业:主缴纳;属物业服】务企业使用的费【用由物业服务企业缴!纳
专业经【营单位也可以书面】委托物业服务—企业代收费用—物业服务企业依【计量数?据,按规定标准收取【费用,?不得加收额外—费用专业经营单位】不得向?物业服?务,企业收取变电、二】次供水、换》热,、燃气调压》等发生的费用
!专业经?营单位不《得强制?。物业服?务企业?代收有关费用不得因!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拒!绝代收而停止提供】服务:
专业经营单位!不得因部分》业主未交纳费用而】停止对其他业—主的服?务
第八条 建!设单位在交付—住宅时?应当向业《主提供房屋使用说】。明书并向业主现场说!明房屋建筑》的基本情况、设【计使用寿命、—。性能指标、承重结构!位置、管线布局、】。附,属设施、配》套设施及使用—维护保养要求、禁】止事项、《装修注意事》项等
? 第九条 物业】服务企?业应:当依法登记实行【自主经营、独立【核,算、自负盈亏具备】。与服务相适应的【条件禁?止建设单位》选聘不符合条—件的物业服务企业】参与前期物业管理】
第十条 !建设单位应当提供】前,期,物业:服务管理《的配套设施设备购】买的:固定资产归全体【业主:。所有由物业服—务企业管理使用涉】及特种设备的应【当根据物业管理【合同:确定的特种设—备管理单《。位或管理人及时按照!规,定办理?。使用登记及变—。更手续
第十】一,条 物业交》。付业主?使用前发生》的物:。业服:务费:用由建设单位—承担;物《业交付业主后的【物,业,服务费用由》业主承担;》已竣工但尚》。未出售或者未—。交付:物,业买受?人的物业《物业服务费用—由,建设单位承》担
第十二条 !实施承接查验—的物业应当》具备以下条件
】 (一)《。建设工?程竣工?验收:合格:取得规划《、消防、环保等【主管部门出具的【认可或者准许—使用文件并经—建设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备案;【
(二)供水、!排水: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!、通信?、公共照明、—有线电视等共用【。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!要求建成已安装符合!国家质量标准—的独立计量器具并经!法,定检验机构》检定合格;
— (三《)共用服务设施【已,按照规划设》计要求建成;—
(四)道路】。、绿地和物业服【务用房等共用配【套设施按照规划【设计:要求建?成,并满:足使用功能要求;
! (五《)电梯、二次—供水、高压供—电、消?防设施、压力—容器、电子监控【系统等共用设施设】备取得使用》合格证书;》。
(六)物业】使用、维护和管【理的相关《。技术资料完整齐【全;
? , (七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条件?。
第《十,三条 建设单位【在,物业服务合同签【订,十五日以前》应当:。与选:聘的物业服》务企业完成共用【。部位、共用》。设施设?备的承接查验工作】承接查验形成书面】查验记录并加盖公】章予以确认》物,业承接查验》记录应当《作为前期物业服务】合,同的附件
》 不符合承—。接查验条《件,的物业服务企—业应当?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!设单位建设单位应】当在五日内解决并进!行复验
》 第十四条 物业服!务,企业擅自承接未经】查验的物业》因物业?共用部?位、共用设》施设备缺陷给业【主造成?。损害的物《业服务企《业应当承担相应【。的赔:偿责任
第【十五条 物业承接】查验后发现隐蔽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!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!用的建设单位—应当负责修复;给业!。主造:成经济损失》的建设单《位应当依法承担【赔偿责任
第】十六条 物业—管,理区域内依法成立】业,主大会、选》举产生业主》委员会业《主委员会委员空【。缺时应?当及:时增补业主大会【。、业主委员会—依法行使权》。。利,、履行?义务
? 分期建设的小区!在完成一期工程交】付使用后依》法成:立业主大会
在!。多幢楼房组成的小】区内每幢楼可以推选!设,立业主小组》。业主小组就该楼的】有关事项向》业主委员会汇—报,提,出,建议:和意见
业主大!会,、业主委员会—应当配合《、支持居民委员【会工作作出》的决定应《告,知居民委员会并听】。取居民委《员会的意见、建议
! , 第十?七,条 业主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!得担任业主委员会】委员已担任业—主委员会委》员,的应当按照》业主大会议事—规则由业《主委员会终止—其职务并《予以:公示
《 , (一?)不具有完》全民事?行为能力的;
! (二)本人及其】配偶:、,直系亲属与同—一物业管《。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!务的企业有利害【关系的;
】(三:)有损坏房屋承重】结构、违法》建,设、破坏《房屋外貌或者擅【自改变物业使—用,性质等物业不当【使用:行为且未改》正的;
》。 (四《)未按照规》定交:纳物业服务、公共】水电分?摊、:。。停车费用《满一年和《。。住宅专?。。项维修资金等相【关费用且《未改正的;
【 (五)违反【有关房屋出租规定】且未改?正的:;
(六)】牟取妨碍公正履行职!务的其他《。利益且未改》正的;
【。(七)有不良—信用:记录情节严重的;】
? (八)有违反【临时管理规约、管】理规约、业》主大会议《事规则或者其—他不宜担任业主【委员会委员的—情形
第【十八条 业主委员】会不得有下列行【为
? (一《),。阻挠、抗拒业—主大会行使职—权; ?
?(二)弄虚》作假隐瞒事实真相】转移、隐匿、篡【改、毁弃或者拒【绝,、拖延提供有关【文件:、资料;《
? (三)违反业【主大: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!业主大会授权擅自】使用:业主:大会或者业主委【员会印章; —
: (四)《打击:、报复、诽谤、陷】。。。害有关投《诉、举报人》;
《 (五)《未经业?主大会同意与物业服!务企业签订物业服】务,合同;
—(六)?擅自动用住宅—。专项维修资》金侵占业主共有财产!;
(七—)违反法律、法规】规,定,或者超越《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!侵害业主合》法权益的其他行为】
第十九条 !建,设,单位应?当在交付《物业之前《制,。定临时管《理规约业《主大会成立后由【业主大会制定管【理规:约原临时管理—规约:同时失效业主、其】。他物业?使用人、物业服务】。企业应?当遵守临时》管理规约和》管理:规,约
第二—十条 住宅》小区有下列》情,形之一的可以—成立物业管理—委,员会
《 (一)—不具备成立》业主大?会条:件的;
!(二)具备》成立业主《大会条件但未成立经!物业所在地》的街道办事处、乡】镇人:民政:府指导后仍不能【成立的
—。 第二十一》条 物?业,。。管理委员《会由街道办》事处、乡《镇人民政府》组织成立由业主以及!街道:办事处、乡镇人【民政府、公安派出所!、社区居民》委员会、建设单位等!派员组成物业管理】委员会代行业主大】会、业主委员—会职:责
—。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!应当为七至》十,一人的单数其中【业主成员《。不得少于总人数【的百分之五十—业主成?。员由社区《。居民委员《。会在本物业管理【区域内符合》相关规定条》。。件,的,业主中推荐 【 ?
街道办事【处、乡镇人民政府】确认物业管》理委员会《成员后应当在—三个工作日内将成员!名单在?物业管理区》域内显著位》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!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!的由街道办事—处、乡镇人民政【。府协调?解决
—第二十?二条 物业管理【委员会依法代替【业主:大会、业主委员会履!行职能就物业管【理区域内共同—管理事项《征求全体业》主,意见并?形成:决定
—物业:管理委员会》自业主大会成立之日!起停:止履:行职责?并在七日内与业主】大会办理移交手续】后解散
— ,第二十三条 业【主、物业使用人在住!宅内不得《从事下列行为
】。 (一)《擅自从?事经营活动;
!(二)擅《自改:变房屋?用途;
—(三)改《变房屋?承重结构;》
(《四)将无防水设施的!房,。间和阳台改为卫生】间或厨房《;
(》五,)改变供气、供暖、!供排水?结构;
《。 (?六)加装妨》碍消防、安全—应急通道《的防护栏;
【 (七)存放—危害公共安》。全的:易燃、易《爆、有毒、异味、】放射性、腐蚀—性等物品;
(!八,),超荷载存放物品;】。
: (九)向》室,外抛物;
— (十)排放—有毒、有害、异【味气体等《;
(十一【)产生噪声、振动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】;
(十二【),从室内引电线用于】动力及交《通工具充电》;
(》十三)法《律、法规和管理规约!禁止的其《他行为
第二】十四条 业主、物】业使用人不》得违反规定饲养大型!犬、烈性犬或大量】饲养动?物等:有危害或妨碍他人正!。常生活的行》。为饲养动物应当【符合:动物防疫及有关【法,律、法规的规—定
第二十【五条 ?商住混合《楼使用商业用房【的经营者不得从事】下,列行为
(【一)经营性娱乐活动!;
(二)改】变房屋承重结构【超荷载存放物品;】
(《三)生产、销售、贮!藏有毒?。、易燃、易》爆,、腐蚀等危险物【品;
(四)产!生不:符合排放标准的【油烟、废气》或者:异味:、有害的《气体;
(五】)产生?影,响他人正常生活【。的噪音、振》动;
《 (六)影响他【人正常生活的其他】行为
第二【十六:条 任何人不得在物!业管:理区域内从》事下列行为
—。 (一)》违,法,搭建建筑《物、构筑物,违法】安装设备擅自占用地!下空间;
【(二)变《更楼房周《围上下、外》墙面、楼《顶平台的构造、【颜色、用途;
】 (三)擅自改变公!用房:。屋,、绿:。地性质;
(】四)侵占、》损,坏楼道、电梯、【道路:、消防通《道、公共通道—等,共有部位、》共用设施设备;【
(五》)擅自在室外悬挂】、,置放物?品,;,
(《。六)随意堆放杂物】、倾倒垃圾、—停放车辆;
】(七)妨害公—共安全、公共卫【生、:公共安宁损》。害公共设施;—
(八)随意】踩踏、碾压绿地砍伐!、损毁树木》;
: (九)其他影】。响他人生活》、通行等行为
】 第《二十七条《 业主?、物业使用人对物】。业,装饰装修的应当事】先,告知物业服务企【业遵守房屋装饰装修!和房屋安全使—用的:有关规定《和管理规约物业【服务企业应当将【物业装饰装修的禁】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!知业主?或者物业使用—人,并,进行现场巡查物业】服务企业对装饰装】修活:动,进行巡查时业主【或物业使用人、装】饰装:。修施工人员》不得拒绝和阻碍【发现不当装饰装修】行为的有权要—求其改正《拒不改正的物—业服务企业及时【。告,知县区住房和城【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处理但物!业服务企《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收!取保证?金等费用不得向业】主、物业使用人和】装饰:。装,修者强制推销装【饰装:修材料、《服务
? 业?主、物业使用—人装饰装修活—动中产生的》。建筑垃圾由业主【、物:业使:用人负责清理—委,托,物,业服务企业清理的】应当支付清理—费用
第二十八!。。条 物业服务企【业应当自物业交【接之日起三》十,日内:持下列文件向物【业所在地的街道办】事处、乡镇》人民政?府及县?区物业管《理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办理备?案手续?
: (一)前》期物:业服务合同;
【。 ,。 (二)《临时管理《规约:;
? (:三)建设单位移交】资,。料,清单;?。
, (四)查验记录!;
《(五)交接记录;
! , ,(六)其他与承接查!验有关的文件
【。 物业服务—企业应?当在备案后将物业】承接查验情》况在物业管》理区域内显著位置】公告
第二【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!业主大?会授权业《主,。委员会应当与物业】服务企业签订物【业服务?合,同物业服务企业也可!以与业主签订特定】服务合同《。
?物业服?务合:同,应当对物业服务【具体事项、要求、标!准、收?费标准、物业服务用!房、合?同期限?。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】进行:约,定
? ,第三十条 物—业服务应当包括【下列具体事项
】 (一?。)物:业共用部分、共【用设施设备的使【用、:管理和维护;
!(二:),物,业服务企业与业【主,委员:会或物业管》理委员会共同制【定服务区域内突【发事件?的,应急预案并定—期举行培训、宣【传、演练等》活动;
》 (三)公共绿化】的维护;
》 (四)公共区域!内环境?卫生的?维护;
(五】)公共区域内秩【序维护、《安全:防范、消《防等:。。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!。;
(六—)物业使用》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!、劝阻、报告等义】务;
(七【),物业维修、更新、】改造费用的》账,务管理;
【(八)?物业服务《档案和?物业档案的保管;
! (九)其他物业!服务管理事项
!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!务企:业提供物业服务应】当遵:守下列规定
— (一)遵守【有关法?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!定,;
《(二)符合国家【、省、市规定的技术!标准和?操作规范;
(!三):向业主、《物业使用人书面告】知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施—设备使用的方—法、要求及注意【事项;
(四)!定期听取业主的意】见和建?。。议改进和完善物业】服务及时办理—业主诉求;
(!五)未?经业主?本人同意《或者:法定事项《不得向?其他单位和个人透】露,业主及家庭成员【的身份、《住宅等信息;
!(六:。)配置与物业管【理区:域相适应《的垃圾存放设备及时!清运:垃圾:保持卫生清》洁;
(七)】不得限制专业—经营单位的经营【服务;?
?(,。八)协?助公安机关》做,好物业管理》区域内的消防、安全!防范工作;
— (九)接受社区!居民委员会监督【指,导配合?做好社区管理—相关工作;
】(十)保安人—员必须符《合有关?规,定,的条件保安人员【应当二十《四小时值班、巡【查;:
(十》一)及时处理水、电!、,气、热的故障对业】主反映的在》水,、,电、气、热等—方面问题应》当,入户核实登记并及】时协:调有:关部门予《以解决;
— (十二)》提供其他保证业主】正常使用物业的服务!
第三》十,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!应,。当对:其服务?区域的人流干—。道、消防《设施及通道》、地下车库、—化粪池、窨》井、电梯等重点部位!进行经常《性检查对供气、供】暖、供电、供水等】重要设施做》。好日常防护并书【面记录?检查、防护》情况发现安全隐【。患无法处理》的,应当及时告知相关】专业部门并》发出警?。示;发现重大—事故隐患的》应当:及时报告所在地【负有安全监督管理】职责的部门和—街道:办事处或《者乡镇人民政府处】理
第三十三】条 占用业》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!。他场地用于停放【车,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!有并优先满》足业主需求停放车】辆按照价格行政主】管部门规《定的标准或业—主,大会、物《业,服务企业共同—确定的标准交费车位!收费属于《全体业主所有可用】于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!、更新?、改造或者补充【住宅:。专项维修资金也【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!决定使?用车主对车辆有保】管,要求的应当与物【业服务企业》另行签?订车辆保管合—同,
: 建设?单位未出《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!、车库应当优先出租!给本区域内》业主业主要求—承租车位、车库的建!设单位不得只售【不租
公安、】消防、?救护、环卫》。、,邮,政等特种车辆执行】公务:时在物业《管理区域内临时停】放不得收费
第!三十四条 》物业服务收费依【照有关规定实行【政府指导价或合同约!定价物业服务企业应!当,在收费场所公—示收费项目和标【准等内容不得擅【。自提高收费标准扩】大收:费范围禁《止以保?证金、抵押金等变】相形:式收费
《 利用《公共部分、共有部】位,、共用?设施设备《。上进行?广告宣传、停—车等:缴纳的费用由业主】委,员会或物业管理【委员:会收取也可》以,委托物业服》务企业收取收取【的费用用于公—共部分、共》有部位、共用—设施设备的》。维护、维修
】本条第二款规定收】取的费用每半年在】物业:服务区域内显—。著,位,置进行公示公示【内容:包括收费项目、金】额及支?出项目、金额等业】主要求查阅》相关凭证时业—主委员会或物—业,管理委员会应—当提供?
: 第三十五条 【业主:应当按照物》。业服务合同》约定按时交》纳物业服务费
【 业主与物—业使用人约定由【物业使用人交—纳物业?服务费用的从—其约定业主承担连带!交纳责?。任
: 业主《欠,交物业服《务费用?、公共水电》。。分摊费用的业主委】员会、物业服务企】业可以通过上门催】交、在物业管理【区域内显著位—置公示等形式督促】其,限期交纳但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】用停水?、停:电、:停暖、停气》等影响?正常生活的方式强】迫交纳欠交停车【费,的可:以拒绝其《停车
《 , 第三十六条 物!业管:理区域内《依法配建《的人民防《空工程应《当,按照相关规定实地标!注
: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!作停车位的应当【向全体业主开—放,不得将停车位—出,售、附赠人民—防空工程平时用作】。停车位收取的车辆】停放费、租》。金应当依照》有关:规定使用
【。 第三十》七条 在国家规定的!保修期限内物—业由建设《单位:。。负责保修保修—期届满后物业的维修!、更新、改造责任和!费用业主专有—部分由业《主承:担,;业主共《有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从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中》支付不?足部分由《相关业主按照—专有部?分建筑面积分—摊属于人为损—。坏的费?用由:责任人承担
— 物业服务企业】。建立物业《维护档案发生维修、!更新设备等事—项后的?七日内将费用支出情!况书面报送》业主委员《会并在物《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!置公示
】第三十八条 物【。业共:用部位、共用设【施设备维修》、更:新和改造时》相关业主、物业使用!人应当?予以配合因相—关业主、《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!、更新和改造造成其!他业:主、物业《使,用人:。损失的责《任人应当赔偿维修、!更新和改造造成相】邻业主?、物业使用人的【专用部位、自用设】备损坏或者》其他财产损失的【责任人应当赔偿【
第三十九!条 :物业服务企业经业】主大会同意》可,以将部分服务—事项转包《给相关企业但不【得整体转包》、,转让
第四十条! ,物业服务合同解除】或者终止后物业【服务:企业:应当:与业主委员会—办理退出《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!义务
? (一)移交保】管的物业档案、物】业服务?档案;
《。 (二)移交物业!。服务用?房;:
?(,三)结算预收、【代收的有《关费用;
— (四)法律—、法规及有》关,约定:规定:的其他事《项
第》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!合同终止后五个工作!日内: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!物业服务企》业,或未选定新》物,业服务企业》时,。与业主委员会履【行交接?。义务并?制作交接清》。单,交接包括以下—事项
《 (一?)建:筑物竣工资料、【配套设施、室外【管网竣?工资料?等,验收文件;》
(二)共【用,设施、设《备的:安装、使用》和维护保养等日常】技术资料;
(!三)物业质量保修】。、物业使用》等说明文《件;
(四【)物业管《理,必需的其他资料【;
: , (五)物业服务用!。房及其他专项—设施、?设备、器械、工具等!。
, 第四十》二条 街道办事处、!乡,镇人民政府和—县区:有关行政《主管部门加》强对:。专业经营单位的监督!检查督促《专业经?营单位履行维护【管理义务
第】四十:三条 业主》。、物业使用》人无正当理》由拒不交纳》物业费用超过—一年由街道办事处、!。乡,镇人民政《府告知有关》单位纳入个人—信用记录《
: 物业服务》企业:的年度考核评价【纳,入企:业信用记录
— 第四十》四条 街道办—事处:、乡镇人民政—府应当对本》。辖区:内物业服务企业【进行督促《检查并进行年度【综合评?定
《 第:四十五条 单—位自建的住》宅楼房尚未》实行物业服务企【业管理的《由街道办事》处、乡镇人》民政府根据区—域将相邻楼房作为一!个物业管理区域提供!物,业管理用房等条【件进行必要的改【。造成立业主委员会或!者物业管《理委员会依照—本条例规定管—理
: 未缴纳》住,宅专项维修资—金的物业共有部位、!共用设施设备的【维修费用由业主共】同承担
第四十!六条 违反》本条例?第,六条第三款规—定建设单《位,。未按照?要求向专业经营【单位移交物业管【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!施设备和相》关技术?资料的由住房—和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!令限期改正,—逾期未改正的—。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!元以下罚款
【 第四十七条 专业!经营单?位、:物业服务企业违【反,本,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!定,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改—正没收违法所得【并处违法所得三倍】以上五倍《以下的罚款
专!业,经营单位违》反本:条例第七条》。第三、四款规—定的由住《房和:城,乡建设行《政,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逾期未改正【的处:。以五: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的罚款
第!四,十八条 建》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!十五条规定对隐蔽】工程质量问题未进行!修复:。。的由: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,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—期修复逾期不修复】的处以十万元—以上二十万》元以下的《罚款
?。。 :第四十?九条 物业服—务,企业违反本条例【第三十三条》第一款、第三十四条!第一款规《定,的由价格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!法所得?。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!罚款
? 物业《服务:企业违反本条—例第三?十四条?。第二款规定》的,由住房和城》。乡建: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责?。令限:期改正逾期未改【正的处以五千—元,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款已收取—的费用交业主委【员会用于共用设施设!备的维护
【业,主委员?会或物?业管理委员》会违反第三十四条第!三款规?定的由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责令限期改正
【 第五十》条 :市、县?区住房和城乡建【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!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及,街,道,办事处、乡》镇人民政府、社区居!民委员会的》工作人?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!。滥用:职,权、徇?私舞:弊、玩忽职》守的由本《级人民政《府和有关单》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!
第五十一条 !法律、法《规和省政府规—章已对物业管理【行为及法律责—任有:。明确规定的本条例】不再规定
第】五十二条 本条例】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!。业主以外的租—用人、借《用人和其他实际【使用人
本条例!所称物业费》用包括物业服务【企业的服务费—经业主大会》、业主?委员会确定的共用】部分:维修、更新费以及其!他需要?筹集的共用》费用
第—五十三条 本条【例自 2《017年10月1日!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