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西市?物业管理条》。例,
》 第一条 为【了,规范物业管理活动】维,。护业主?和,物业服务《企业的合《。法权益提高》业主自治《能力促进和谐社区】建,设优化?居住环境根》据国务院物》业管理?条例和相关法律、法!规结:合本市实际制定【。本条例 《
第二条 【本条例适用于本市】行,政区域内的》物业管?理及其监督活动
! 本条例所称物【业管理是指物业管】理区域内的业主通】过选聘物业服务企】业对:物业:管理:区域内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及配套的设施】设,备和相关场地进行】维修、养护、绿化、!。管理:维护环?境,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!动
《第三条 《县区人民政府—应当加强对物业【管理工作的组织【领导:。
街道办事处、!乡镇人民政府对本】辖区内物业管理【工作实施监督管【理,行使:下列职责
(】一)负责指导成立】业主大会、选举【业主委员《会的工作;
【 ,(二)组织物业【服务企业的综—合评定;
— (三)建立物业管!。理投诉机制设—立投诉电话和投【诉点:;,
: (四)负责—召集由县区住房【。和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、公安!派出所、居民委【员,会、业主委员—会和:。物业服务企业—等单位参加的物【业管理联席会议
】 社区《居民委员《会的职责
》 (一)指导、】监督物业管》理工:作;
(二)指!导,、督促落实》物业服务区》域内:突发事件《应急预?案的制定、培训、】宣传、演《练;
(—三,)负责物业服务企业!的日常监督;
!(四)调解矛盾纠纷!;
(五—),指导、监督业主大会!、业主委员会—的工作;
》 (?六,)听取业主、—业,主委:员会的意见、—建议;
《 (七)向街道办!事处、乡镇人民【政,府反映物《业管理中存》在的问题;
】(八:。),组,。织物:业服务企业、业主】委,员会、业主代—表参加的协商会议】
第四条—。。。 市住房和城乡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:全市:物业管理活》动的监督、指导
! 县:区,。住房和?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的物】业管理活动的监【督指导具《体负责监督》管理辖区内新—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!管,理招标?投标、物业服务【企业交接、物业承】接查验建立物业服】务企业信《。用档案;处理—房屋保修期内因【工程质量《问题引发的投诉【和纠:纷
规划、公安!。、,发改、综合执—法、环保、安监【、,工商、质监》、水务、民政、人防!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!自职权范围》内做好相关》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!接受投诉在七个【工,作日内处理并向【投诉人答《复,
—第,五,条 建设单位应【当在规划报建图中明!确标明物业服务【用房的?位置和面积并纳入】。建设计划同步设【计,、同步施工、同步交!付,使用
物业【服务用房《应当按照建设住宅】总建筑?面积的千分之二至】千,分,。之三的?比例确定且不少于四!十平方米
【。物业服务用》房应当为地面以【上能够使用的—房屋一般建在住宅小!。区中:心区域?或,者住宅小区出—入口附近具备水、】电、通风、采—。光等:使,用条件且《设有服?务厅、办公用房、】卫,生间、库房等设【施
物业服务】用房、业主活动用房!及其他?共用设施的所有【权属于全体》业,主不得出《售、出?租、出借或者—改变用?。途登:记,机关应当《以规划、设计—和验收?资料进行权属登记
! 第六条 —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!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!热、通信、》有线电视等终端用】户的分户计量表【及其专业经》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!技术标准室外配套】工程地下管网建【设,应当与主体工程【同时设计、同—时验收
专业】经营:设施:设备:包括供热、供气、】。供,。。水等管线及变电【、二次供水、—换热、燃气调压等设!施设备和计量—装置,不包括室内】设施设备
》 建设单》位应当通《知供水、供》电、供气、供—热、通信、有线【电视等专业》经营单位和园—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跟,踪监:。督室:外配套工程施工参】加竣工验收和物【业承接查验竣工【验收合格《后建设?单位应当将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!专业经营《设施设备和相关技】。术资料移交给专业】经营单位专业—经营单位应当—及时:接收并承担其维修、!养护的责任
— , 供气?企业应当向》业,主提供使用说明书说!。明书中标《明注意事《项,
物《业管理区域内应当建!设,与其:相适:。。应的治安技术防范】设施维护费用纳入】住宅专?项维:修资金?支付
? :第七条? 物业管理区—域内的供《水、供电、供气【、供热、通》讯、有线电》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!。当向最终用》户收取有关费—。用未收费到户产【生的损耗由专业【经营单位承担—其中属物业专有部分!的费:用由业主缴纳;属】物业服?务企业?使用:的费用由物业服务】企业缴纳
— 专业经营单位也】可,以书面委托》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】费用物业服务企【业依计量数据按【规定标准收取费用,!不得加收额外—费用:专业经营单位不得】。向物:业服务企《业收取变电》、二:次供水、换热、燃】气调压等发生的费】用,
专《业经营单《位不得强制》物业:服务企业代》收有:关费用?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!或者其他管》理人拒绝代》收而停止提供服务】。。
专《业经营单位不得【因部分业主未交纳】费用:而,停止对其《他业主的服务—
, :第八条 建》设单位在交付住宅时!应当向业主提供【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向!业主现场说明—房屋建筑《的基本情《况、设计使用寿【命、性能指》标、承重《结构位置《、,管线布?局、:附属:设施、配套设施及使!。用维护保养要求【、禁止事《项、装修注意事项】等
: 第九《条 物业服务企业】应当:依法登记实行自【主经营、独立—核算、自《负盈亏具备》与服务?相,适应的条《件,禁止建设单位选聘不!符合:条件的物业服务企】业参与前期物—业管理
》 第十》条 建设单位—应当提供前期物业服!务管理的《配套设施设备购【买的固定资产归全体!业主所?有由物业服》务企业管理使用涉及!。特种设备的》应当根据物》业管:理,合同确定的特种【设备:管理单?。位,。或管理人及》时按:。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!及变更手续
】第十一条《 物业交《。付业主?使,用,前发生?的物业服务费—用由建设《单位承担;》物,业交付业《主后的?物业服务《费用由业《主承担;已》竣工但尚未出—售或者未交付物【业买受人的》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!建设单位承担
!。第十二条 实施承接!查验的物业应—当具备以下条件
! (一)建设—工程:竣工验收合格—取得规划、》。消防、?环保等主管》。部门出具的》认可或?者准许使用》文件:并,经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备案;
(二!),供水、排水、供电】、供气、供热、通】信、公共照明—、有线电视等—共用设施设备按【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已!安装符合国》家质量标准的—独立计量器》具并经法定检验机】构检定合《格;
《。 (三)共用服务设!施已按照《规划设计《要求建成《;
《(四)道《路、绿地和物业服务!用房等共用配套【设,施按照规《划,设计要求建》成并满足《使用功能要求;
】。 (五)电梯、二!次供:水、高压供》电、消防设施、压力!容器、电子》监控系统等共用设】施,设,备取得?使用合格证书;
! ,(六)物业使用【、维护和管理—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!齐全;
(七)!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。。条件
第—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!。物业服务合同签订】十五日以前应当【与选聘的《。物业服务《企业完成共用部【位、共用《设施设备《的,承接:查,验工作承《接查验形成书面【查验记?录并:加盖公章予》以确认物业承接查验!记,录应当作为前期物】业服:务,合同的附《件
: 不符合承—接查验?条件的物业服务【企业:应当:在五日?内书面通《知建设单《位,建,设单位应当在五日】内解决并《进行复验
【第十四条《 物业服务》企业擅?自承接?未经查验的物业【因物业共用部位、】共用设施设备缺陷】给业主造成损害的】物业服务企业—应,当承:担相应的赔》偿责任
第十五!条 物?业,承接查验后发现隐】蔽工程质量问题影】响房屋结构安—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!单位应?当负责修《复;给业主造成【经济损失的建设【单位应当依法—承担赔偿《责任:
, 第十六条— 物业管理区域内】依法成立业主大会、!选举产?生业主委员会业主】委员会委员空缺时应!当及时增《。补业主?大会、业主委员会】依法行使《权利、履行》义务:
分期》建设的?。小,区在完成《一期工程交付—使用:后依法成立业主大会!
?在多幢楼房》组成:的小区内《每幢楼可以推选设立!。业主小?组业主小组就该【楼的有关事项向业】主委员会汇报提【出建议和意见
!业主大会《、业主委员会应【当配:。合、支持居民—委员会工作作出的】决定应告《知居民委员会—并听取居《民委员?会的意见、建议
】。 第十《七,条 业主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不得担】。任业主委员会—委员已担任》业主:委员会委员的应【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!规,则由业?主委员?会终止其职务—并予以公示
】 (一)不具有完】全民事行为能力的】;,
: (二《),本人及其《。配偶、直《系亲属?与同一?物业管?理区域?。。内提供物业服务的】企业有利害关—系的; 《
(三》)有损坏房屋承重】结构、?违法:建设:、破坏?。房屋外?貌或者擅《自,改变物业使》用性质等物业—不当使用行为且未改!正的;
—。 (四)未按照规定!交纳物业服》务、公共水电分摊】、停:。车费用?满一年和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!。未改:正的;
》 (五)违—反有关?房,屋,出租规定且未改【。正的; 《
(六)牟取】妨碍公正履行职务】的其他利益且未【改正的; 》
(七)—有不良信用记—录情节严重的; 】
: ,(八)有违反—临时管?理规约、管》理规约、业主大会】议事规则《或者其他不宜—担任:业主委?员会委员《的,情形
》 第十八条 —业,主委员会不》得有下列行为
】 :。(一)阻挠、抗【拒业主大会行—使职权;
— , (二?)弄虚?作假隐瞒《事,。实真相转移、隐匿】、篡:改、毁弃《或者拒绝、拖延提供!有关:文件、资《料;
(【三):违反业?主大会议事规—则或者未《经业主大《会,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!。会或者业主委员【会印章;
【 (四)打》击、报复、》诽谤、陷害有关投】诉、举报人; 【
: (五)未经业主大!会同:意与物业服》务企业签订物业服】务,合同;
》 (六)擅自动用住!宅专:项维修资金侵占业主!共,有财产;
【(七)?违反法律、法规【。规定或者超越业主大!会赋予的《职权侵害业主合法权!益,的其他行为
】 第十九条 建设】单位:应当:在交付物业之前【制定临时管》理规约业主大—会成立后由业—主大会制定管—理规约?原临时管理》规约同时失效业【主、其他物业使用人!、物业?服务企?业应当遵守临—时管理?规约:和管理?规约
? 第?二十:条 住?。宅小区有下列—情形之?一的可以成立—物业管理委员会【
,。 (一)不】具备:成立业主大会—条件的?;
(二!)具备成立业主大】会条件但未成立经物!业所在地的街—道办事处《。、乡:镇人民政《府指导后仍不能成】立的
》 第二十一条— ,物业:管理委员《。会,由街道办事处—、乡镇人民政—府,组织成立由业—主以及街道办事处】、乡镇人民政—府、公安派》出所:、社区居民委—员会、建《设单位等派员组成物!业管理委员会代行】业主大会《、业主委员会—职责
》 物?业,管理委员会》人数应?当为七至《十一人的单数—其中业主成员不【得少于总人数的百】分之五?十,业主成员由社区居】民委员?会在本物业管理【区域内?符合相关《规,定条:件的业主中推荐【。 ? ,。
街道办事处!、乡镇人民》政府确?认物业?管理委员会成员【。。。后应当?。在三:。个工作?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!业管理区域内—。显著位置公示—业主对物《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!异议的由街道办事】处、乡镇人民政【府协调解《决
第二十二!条 :物业管理委员会【依法代替业主大会】、,业主委?员会履行职能—就,物业管?理区:域内共?同管:理,事项征求全体业主意!。。见并形成决定
! 物业管理委员【会自业主大会成【立之:日起停止履行职责】并在七日内与业主】。大会办理移交—。手续后解散》
《第二:十,三条 业主、—物业使?用人在?住宅内?不得从事下》列行为
》。 (一)擅》自从事经营活动;】
(二)擅自】改变房屋用途—;
《(,三)改变房屋—。承重结构;
【。 (四)将无防【水设施的房间和【。阳台改为卫》生间或厨《房;:。
(《五)改变供气—、,供,暖,、供排水结构;
】 (六)加—装妨碍消防、安全】应急通道《。的防护栏;
【 (七)存放危害公!共安全的易燃、易爆!、有毒、异味、放射!性、腐蚀性等—物品;?
(八)超荷载!存放物品;》。
(九)向室】外,抛物;
(十】)排放有毒、—有,。害、异味气体等;
! (十一)产生噪!声、振动影响居【民正常生活;
【 , (十二)》从,。室内:引电线用于动力及】交通工具充电;
! (十?三)法律、法规和管!理规约禁《。止的:其他行为
第】。二,十四条 业主、物】业,使用人不得违反【。规,定饲养?大,。型犬、烈《性犬或大《量饲养动物等有危害!或妨碍他人正—常生活的行为饲养动!。物,应,当符合动物防疫及】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,定
: 第二《十五条 商》住混合楼使用商业】用房的经营者不【得,从事下列行为
【 (一)经营性娱!。。。乐活动;
》 (?二)改变房屋承【重结构超荷》载存放?物品;
(三)!生,产、销售、贮藏有毒!、易燃、易》爆、腐?。蚀等危险物》品;
(四【)产生不符合—排放:标,准的油烟、废气或者!异味、?有害的气体;
【 :(,五)产?生影响他人正—常生活的噪音、振】动;
(—六)影?响他:。人正常生活的其他行!为
? 第二?十,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!物业管理《区域内从事下列行为!
(一)—违法搭建建筑物、构!筑物,违《法安装设备擅—自占:。用地下空间;
!(二:)变更楼房周围上】下、:外墙面、楼顶平台的!构造、颜色、用途】;
: (三《)擅自改变公用房屋!、绿地性质;
】 (四)侵》占、:损坏楼道、电梯、】道路、消防通道、】公,共通道等共有—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;
(五)擅自!在室外悬挂、置放物!品;
(—六,)随意堆放杂物、倾!倒垃:圾、停放车辆;
! (七)妨害公共安!全、公共卫生—、公:共安宁损害公—共设施;
— ,(八)随意》踩踏、碾压绿—地砍伐、损》毁树:木,;,
(九)其【他影响他人生—活、通行等行为【
《。 第二十七》条 业主、物业使用!人对物业装》饰装修的应当事【先告知物业服务企】。业遵守房屋》装饰装修和房屋【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!。和管理规约》物业服务企业—应当将物业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!。。和注意事项告知业】主或:者物:业使用人并》进行现场巡》查物业服务企业对】装饰装修活动进【行巡查?时业主或物业使用】人、装饰装修—施工人员不得—拒绝和阻碍发现【。不当装饰装修行为】的有权?要,求其改正拒》不改正的物业—服务企业及》时告知县区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。门处理但物》业服务企业不—得以任何方式收取】保证金等费用—不,。。。得向:业,。主、物业使用人和装!饰装修?者强制推《销装饰装修材料、】服务
《 业主、物业使【用,人装:饰装修活动中产生】的,建筑垃圾《由业主、物业使用】人负责清理委托【。物业服务企业清【理的应?当,支付清理费用
!第二十八《。条 物?业服务企业应—当自:物业交接之日起【三十日内持下列文】件向物业所在—地的:街道办事处、—乡镇人?民政府及县区物业】管理行政主管—部门办?理备案手续》
(一)前期物!业服务合同;
!(二)临时管理规约!;
(三)【建设单位移交—资,料清单;
(】四)查验记录;【
(《五)交?接记录;
(】。六)其他与承接查】验,有关的文件》
物《业服务企业应—当在备案后将物业】承,接查验情况在物业】。管理区域内显—著位:。置公告
—。第二十九条 建设】单位或业主》大会授权业》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!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!务合同物业》服,务企业?也可以与业主签【订,特定服务合同
【 物业服》务合同应当》对物业服务具体【事项、要求》、标:准、收费标准、物业!服务用?房、合同《期限、违约责任【。等内容进《行约定
—第三:十条 物业服—。务应当包括》下列具体《事项
》(一)?物业共用部分—、共用设施设备的使!用,、管理和维护—;
: (?二):物业服务《企业与?业主委?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!会共同制《定服务区《域内突发《事件的应急预—案,并定期?举行培?训、:宣传、演练等活【动;
(—三)公共绿化的维护!;
(四—)公共区域内环境卫!生的维护;
(!五)公?共区域内秩序维护】、安全?防范、?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!理服务;
(六!)物业使用中—对禁止行为的告【知、劝?阻、报告《等义务;
(】七)物业《维修、更新、改造】费用的账《务管:。理;
《 (八)物业服务档!。案和物业档案的【保管;
》。 (:九)其他物》业服务管《理事项
第【三十:一条: 物业服务企业【提供物业服务—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
: , (一)遵守有【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的规定;《
(二)符合】国,家、省、《市规定?的技术?标准和操作规范【。;
(三)向业!主、物业使用人书】面告知物业共用【部位、共《用设施设备使用的】方法、要求及注意事!项;
(四【),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!和建议改进》和,完善物?业服:务及时办理业—主诉求;
(】五)未经业主本人】同,意或者法定事项【不得向?。其他单位和个人【透露业主及家庭【成员的身份》、住:宅,等信息;
》 (六)配置与】物,业管理?区域相适应》的垃圾存放设备【及时清运《垃圾保持卫生清洁】。;
: (七)不—得限制专业经营【单位的?经营服?务;:。
(八》)协助公安机关【做好物业管理—区域内的消防、安全!防范工?作;
(—九)接受社区居民】。委员:会监:督指导配合》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!作;
(—十)保?安人:员必:须符合有《关规:定的条?件,保安人员应》当二十四小时值班】、巡查?;
(十一)】及时处理水、电【、气、热《的故:障对业主《反,。映的在水、电、气】、热等方《面,。问,。题应当入户核实登】记并及?时协调有关部门【予以解决;
】(十二)提供其他保!。。证业主?正,常使用物业》的服:务
第三十【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!应当对其《服务区?。域的人流干道、消防!。设施及通《道、地下车库—、化粪?池、窨井、电梯等】重点: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!对供气、《供暖、供《电、供水等重要设施!做,好日常防《护,并书面记录检查【、防护情况发—现,安全:隐患无法《。处理的应《当及时告《知,相关专业部》门并发出警示;【。发现重大事故隐【患的:应当:及时报告《所在地负《有安全监督管理【职责的部门和街【道办事处或者乡【镇人民政《。府处理
—第三十三条》 占用业主共有【。的,道路或者其他场地】用于停放《车辆的车位》。属于业主共有并优】先满足业主需求停放!车辆按照价格行政主!管部门规定的标【准或业主大会—、物业服务企—业共同确定的标【。准交:费车位收费属—于全体业主》所有可用于共用部】位、共用设施设备】的维修、更新、改造!或者:。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也可以根据业【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车!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!的应:当与物业《服务企业另行—签订车辆保管合【同
建设—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!赠的车位、车—库应当优先》出租给?本区域内业主业主要!求承租车位、—。车库的建设单—位不得只《售不租
公安】、,消防、救护、环【卫、邮政《等特种车辆执—行公务时在物业管】理区域内临时—停放不得收费—
第《三,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!费依:照有关规定实行【政府指导价》或合同约《定价物业服务企业应!当,在,收费场所《公示收费项》目和标准等内容【不得擅自《提高:收费:。标准扩大收费—。范围:禁止以保证金—、抵押?。金等变相《形式:收费
《。 ,利用公?共部分、共》。有,部位、?共用设施设》备上进行广告宣传、!停车等缴纳》的费用由业主委员】会或物业《管理:。。委员会?收取也可以委托物】业服务企《业收取收取的—。费用用于公共—部分、共《有部位、共用设施】设备的维护》、维修
《 本条第二款规定!收取的费用每半年】在物业服《。务,。区域内显《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!内容包?括收费项目》、金:额及支出项目—、金额等业》。主要求?查阅:相,关凭证时《业主委员会或物【业管理委《员会应当提》供
? 第三十五条 业主!应,当按:照物业服《务合同约定》按时交纳物业服务】费
: 业主与物业【使用人约定》由物业?使用人交纳物业服】。。务费:用的从其约定业主承!担连带交纳》责任
业主欠】交物业服《务费用、《公共水电分》摊费用的业主委员会!、物业服《务企业可以通过上】门催交、在物业【管理:区域内显《著位:置公示等形式督【促其限期《。交,。纳但不得以任何形】式采用停水、—停电、停暖、停气】等影:响正常生活的方【式强迫交纳欠交【停车费的可》以拒绝其停》车
—第三十六条 —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!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!应当按照相关规定】实地标注
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!。作停车?位的应当向全—体业主开放不—得将:。。停车位出《售、附赠《人民防?空工程平《时,用,作停车位收取—的车辆停《放费:、租金应当》依照:有关规定使用
【 : 第三《十七条 《在国家规定的—保修期限内物业【由,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!修期届满后物业的】维修、更新、改造责!任和费?用业主专《有部分由业主承担;!业主共有部位、共用!设施设备从住宅【专项维修《资金:中支付不《足部分由相关业主】按照专有《部分建筑面积分摊】。属于人为损坏的费】用,由责任?人承担
物业服!务企业?建立物业维》护档案发《生维修、更新设备等!事,项后的?七日内将《费用支出情况—。书面:报送业主《委员会并在》物业管理区域内【显著位置公示
】 第三》十八条? ,。物,。业共用?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?备维修、更新—和改造?。时相关?业,主、物?业使用人应当—予以配合《因相关?。业主、物业使—用人阻挠《维修、更新》和改造造《成其他业主、物业使!用人损失的责任【人应当赔偿维修、更!。新和:改造造成相邻业主、!物业使用人》的专用部位、自用设!备损坏或者其—他财产损失的责【任人应当赔偿
! 第三十九条 物!业服务企业》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!将部分服务事项【。转包给?相关企业但》不得整体转包、【转,让
第四十【条 物业服》务,。合同解?除或者?终止后?物业服务企业应当】与,业主委员会》。办理退出《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!义务
(一)】移,交保管?的,物业档案、物业服务!档,案;
》(二)移交物业服】务用房;
— (三)结算—预收、?代收的?有关:费用;
(【四)法律、法规【及有关约定规—定的其?他事项
—。第四十一条 —物业服?务合同终止后五【个工作?日内原物业服—务企业与新物业服务!企业或未选定新【物业服务企业时与业!主委员会履》行交接义务并—制作交接清单交接】包,括以下事项
— (一)》建筑物竣工资料、配!套设施、室外管【网竣工资料等验【收文件;《
(二)共用】设施、设《备的安装《、使:用和:。维护保养等日常技术!资料;
(三】)物业质量保—修,、物业使用》等说明文件》;,
(四)物业】管理必需的其他资】料;
(五)物!业服务用房及其【他专项设施、—设,备、器械、工具【等
第四—十二:条 :街,。道办:事处、乡镇人民政】府和县区有》关行政主管部—门加强对专业经营】单位:。。的监:督检查督《促专:业经营单位》履行维护《。管理义务
— 第四十《三条 业主、物业】使用:人无正当理由—拒不交纳《物业费用超过一年由!街道办事处》、乡镇人民政府告知!有关:单位纳入个人信【用记录
物业】服务:企业的年度考—核评价纳入企业信用!记录
第四【十四条 街》道,办事处?、,。乡,镇人民?政,府应当对本辖区内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】督促检查《并进行年度》综合评定
】第四十?五条 单位》自建的?住宅:楼房尚未实》行物业服《务企:业管理的由街道办】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!根据区域将相—邻楼房作为一个【。物业管理区域提【供物业管理用房等】条件:进行必要的改造成】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!业管理委员会依照本!条例规定《。管理
》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!资,金的:物业:共有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的维《修,费用由业主共—同承担
《 第四十六条【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!第三款?规定建设单位—未按照要求向—专业经营单位移【交物业?管理区域内》专业经营设施设【备,和相关技术资料【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门给予警告》责令限期改正—。,逾期?未改正?的,处以五?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罚款
第四】。十七条 专》业经营?单位、物《业服务企《业,。违反本条例》。第,七,条第二款规》定的由价格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没收违法所【。得并:处违法所《得三倍以上》五倍以下《的罚:款
? 专业?经营单位违反—本条例?第七条第三》、四款规定的—由,住房和城乡建—设,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?逾期未改正的—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!元以下的罚款
!第四十八条 建设】单位违?反,本条例?第十:五条规定对》隐,蔽,工程质量问》题未进行修复的【。由住房和城乡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?修复:。逾期不修复的—处以十万元以上二】十万元?以下的罚款》
第四十—九,条 物业服务—企,业违反本条例第三】十三条第一》款、第三十四条第】一款规定的由价格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,并处违法所得的三】倍以上五倍以下罚】款
物业服务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】三十四条第二款规】定的由住房和城【乡,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,正逾:期未改正的处以五】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!罚款:已收取的费用交业】主委员会用于共【用设施设备的维护】
?业,主委员?会或物业《管理:委员会?违反:第三十四条第—三款规定的由—。住房和城《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,
: 第五?十条 市、县区住】房,和城乡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!政主管部《门的工作《人员及街道办事处、!乡镇人民《政府、社区》居民委员《会的工作《人员在物《业管理?工作中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、玩忽】职守的由本级人民政!府和有关单位依【法追究法律责任
! 第五十一》条 法律、法规【和省政府规章已对】物业管?理行为及法律—责任有明《确规定的本条—例不:再,规,定
第五十【二条 本条》例,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!。业主以外《。的,。租用人、借用人和】其他实?际使用人
本】条,例所称物业费用包括!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!费经业主大会、【业主委员会确定的共!用部分维修、更【新费:以及其他需要筹集】的,共用费用《。
第五十三【条 本条例》自 20《17年10》月1日起《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