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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《.3 细部构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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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.!1 : 檐沟部位构造(】图,11.3.1)【应符合下列规—定
【 【 1: 新建装配式【轻型坡屋面》宜,采,。用成品轻型》檐,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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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2, 檐口部位构【。。造应按本规范第6.!3.5条《的规: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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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!3.2 平改【坡,屋面:构造层次宜为瓦材】、防水垫层和屋【面板(图11.【3.2)《防水垫?层应铺?设在屋面板》上瓦:材应铺设在防水垫】层上并固定在—屋面板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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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.3.3 既有!屋面新增的钢筋混】。凝土或钢结构—。。构件的两端应搁置】在原有承重结—构位置上平改坡屋】面檐沟可利用—既有建筑的檐沟或新!设置:檐沟(图11.3.!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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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.】4 装《配式轻型坡屋面【的山墙宜《采用轻质外》挂板:材封: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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