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11.3 !细,。部,构造:
》。
11》.,3.1 》檐沟部位构造(图】。11.3.1—)应:符合下列规定
【
《
, 《 1 【新建装?配式轻型坡屋面宜】采用成品轻型檐【沟;
! — 2 檐口部位】构造应按本规范第6!.3.5条》的规定执行
—
》
11】.,3.2 》平改坡屋面构—造层次宜为瓦材、】防水垫层和屋面【。板(图?。11.3.2)防水!垫层应?铺设在?屋面板上瓦材应【铺设在防水》垫层上并固定在屋面!板上
【。
11.《。3.3 》既有屋面新增的钢筋!。混凝土或钢结构【。构件:的两:端应:搁置:在原有?承重结?构位置?上平改坡屋面檐沟可!利用既有《建筑的檐沟或新设置!檐沟(?图11?.3:.3)?
【
《
11.3.—。。4 装配》式轻型坡《。。屋,面的山墙宜采用轻质!外挂板材封堵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