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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3 细部!构造
【
,
8?。.3.1 屋脊构!造(图8.3.【1)应符合下列规】定
【
: 》 1 防水【垫层和泛水的做【法应按本规范—第,5.3.1条的规定!执行;
【
,
— 2 》 屋脊宜采用成【品脊瓦脊《瓦下:部宜设置木质支撑】铺设脊瓦应顺年【最大频率风向—铺设搭接宽度不【应小:于,本规范表8.—2.4的规定
【
】
?8,.3.2 檐【口部位构造应符合下!列规定?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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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1 防水垫层和!泛水的做《法应:按,。本规:范第5.3.2条的!规定执行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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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 :2 波形》瓦挑出檐口》宜为50m》m~:70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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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8,.3.3 》 钢筋混凝土檐【沟,构造应符合》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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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1 防水垫】层,的做法应按》本规范第《。5.3?.3条?。的规定执《行;
】 — 2 波—形瓦挑入檐》沟宜为5《0mm?~70mm
—
?
8.《3,。.4 天》沟,构造应符《。合下列规定
—
— , 1【 防水垫层和泛水!的做法应按本规【范第5.3.4条】的规定执行;—
— 《 ? 2 成品天沟】应由下向上铺设搭接!宽度不应小于本规】范表:8.2?.4规定的上下搭】接长度;
》。
— — 3 主瓦伸入成!品天沟的宽度不应小!于100mm— ,
,
8.3】.,5 山墙》部位构?。造(图8.3.【5)应符合下—列规定
《
【 《 , 1 阴角—。部位应增设防水【垫层附加层;
!
! 2 瓦材与墙!。体,连接处应铺》设耐候型自粘—泛水胶带或》金,属泛水板泛水上【翻山:。墙,高度不应小于2【50mm《水平方向与波—形瓦搭接不应少【于两个波峰》且不小于1》50mm;
】
! 3 上—翻,山墙的?耐候型?自粘泛水胶带—顶,端应用金《。属压条固定并作【密封:处理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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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【3.6 穿—。出屋面设施构造(】图8.3.》6)应符合下—列规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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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【 ,。1 瓦材与—穿出屋面设施构造连!。接,处应铺设500【mm宽耐候型—自,粘,泛水胶带上翻高【度不应?小于250mm与】波形瓦搭接宽—度不应小于2—50mm《;
?
,
》 ? 2 》 上翻泛水顶端应采!用密封胶封》严并用金属泛水【。板遮盖
【
8.3.—7 变形缝部位】。防水做法应按本规】范第5?.3.9条的—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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