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?8.3 细部构】造
?
8【.3:.1 屋脊—构造(图8.3.1!)应符合《下列规定
】
】 , 1 防—水垫层和泛水的做】法应按本规》范第:5.3.《1条的规定执行;
!
— — ,。2 屋脊宜采用】成品脊瓦脊》瓦下部?宜设置木质支撑【铺设脊?瓦应顺年最大频率】风向铺设搭接宽【度,不应小于本规范表8!.2.4的》规定
?
:
,
,
【8.3.2》 檐口部位构造应!符合:下列规定
【
:。
《 《 ,1 防水垫层和】泛水的?做法应按本规—范第5.3.2条】。的规定执行;—
,
》 , , 》 2 ?。 波形瓦挑出檐口宜!为50mm~70】mm
】8,.3.?3 钢筋混凝土檐!沟构造?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《
— ?1 防《水垫层的做法应按本!规范第5.3.3条!的规定?执行;
! 】。2 ?。波形:瓦挑入檐沟宜为5】0mm~70mm
!
,
8.3.4!。 :天沟构?造应符合下列规【。。定
—
《 《 1 防水垫层和!泛水的?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!.,3.4条的规—定执行;
》
,
:
《 2【 :成品天?沟,应由下向上铺—设搭接宽度不应【小于本规范表—8.2?。.4:规定:的上下搭接长度【。;
! —3, 主?瓦伸入成品天—沟的宽度不应小于1!0,0mm 《
—8.3.5 —。 山墙部《位构造(图8.3.!。。5)应符合下—列规定?
【 1 ! 阴角部位应增设防!水垫层附《加层:;
】 》 2 瓦材与墙!体连接处应铺—设耐候型自粘—。泛水胶带或金—属泛水板泛水上翻山!墙高度不《应,小于250mm【水平方向与波形瓦搭!接不应少《于两:个波峰且不小于15!0m:m;
! : , 3 上翻!山,墙的耐候型自—粘泛:水胶带顶端应—用金属压条固—定并作密封处—理
—
—
8.3.6— 穿出《屋面设?施构造(图8.【3.6)应符—合下列规定
【
【
— 《 1 瓦材与穿出!屋面:。设施构造连接处【应铺设500—mm:宽耐候型自粘泛水胶!带上翻高度不应【。小于250m—m与波形瓦搭接【宽度不应小于2【5,0mm;
】
【 2 上翻】泛水顶端应》。采用:密封:胶封:严并用金属泛水板遮!盖
8.!3.7 《。 变形?。缝部位防水做法应】按本规范第5.3.!9条的?规定执行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