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7.3 细部构!造
!7,.,3.1 通—风屋脊?构,造(图7.3.【1)应符合下列规】。定
! —。。1 防水垫层【做法应按本规范【第5.3.1—。条的规定执行—。;
—
:。 《 2《。 屋脊瓦应—采,用与:主瓦相配套的配【件脊瓦;
【
,
《 3【 ,。 托木支架和—支撑木应固定在屋】面板上脊《瓦应固定在支撑木】上;
! 4】 :耐候型通风防—水自粘胶带应铺【设在脊?瓦和块瓦《之间:
】
?
7.3《.2:。 , 通风檐口部—位构造(图7—.3.2)应符合下!列规定
—
【 1 — 泛水板和防—水垫层做法应按本规!范第5.3》.,2条:的规定执行;
【
:
? 】2 块瓦挑入【檐,沟的长度宜为50】mm~70m—m;
【
, 】3 在屋檐最下排!的挂瓦?条上应设置托瓦【。木条;
》
《 ? 4 】通风:檐口处宜《。设置:。半封闭状的》。檐口挡箅
!
,
7.】3.:3 钢筋混凝土檐!沟部:位,构造做?法应按本规范第5.!3,.,3条的?。规定:执行
—
7.3.—4 :。 天沟部位构造应】符合下列规定
【
— 1 ! 防水垫层的—。做法:应按本规范第—5.3.4条的【规定执行;
】
【 2 【混凝土屋面天沟采用!防水:卷材时?防水卷材应由沟【底,上翻垂直高度不【应小于150m【m;
》
,
》 3 【 天沟宽度和深度应!根据屋面集水区面】积确定
!7.3.《。5 : 山墙部位》构造(图7.—3.5)应符合下】列规定
【
,
: 1】 防?。水垫层做《法应按本规范第【5.3.6条的规定!执行;?
》
? —2, , 檐口封边瓦宜采】。用卧浆?做,法并用水泥砂浆勾缝!处理;
! 【 3 檐口封边瓦!应用:固定钉固定在木条或!持钉层上
【
,
【
7.3.6— , 女儿?墙,部位: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!
! 1 】。防水垫层和》泛水做?法,应按:本规范第5.3.7!条的规定执》行;
【。
《 ? 2 屋—面与山墙连接部位】的防水垫层》。上应铺设自粘聚合物!沥青泛水《带;
【
!。3 : 在沿墙屋面瓦上应!做耐候型泛水材料;!
— 4! 泛水宜采—用,金属压条固定并密】封处理
!7.3?.,7 穿出屋—面管:道部位?构造(图7.3【.7)应《符合下列规定
!
! 1 穿—出屋面管道上坡方向!应,采,用耐:候型自粘《泛水与?屋面瓦搭《接宽度应大于300!m,m,并应压入《上一排瓦片的底【部;
《。
】 2》 , 穿出屋面管—道下坡方向应采【用耐:候型自粘泛》水与屋面瓦搭接宽】度应大于150【mm并应粘结在【下一排瓦片的—上部与?左右面的搭接宽【度应大于《150m《m;
【
》 3 穿出!屋面管道《。的泛水上部应用密封!材料封边
!。
【7.3.《8 : 变形缝《部位防水做法应【。按本规范第5—.3.9条》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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