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》.,3 细部构造
!
》
7.3.1 】通风屋脊《构,。造(图7.》3.1)《应符合下《列规定
《
【 ? , 1 防水垫】层做法应按本规范】第5.?3.1条《的规定?执行;
—
】 2 屋【。脊瓦应采用与主【瓦相配?套,的配件脊瓦;
【。
【 》 3: 托木支》架和支撑木应固定】在屋面?板上:脊瓦应固定》在支撑木上;
】
?
】 4 耐》候型:。。通风防水自粘胶【带应铺设在脊瓦和】块瓦:之间
?
《
:
7.【3.2 通风【檐口部位构造(【图7.3.2—)应符合下列规定】
【 ? 1 泛水!板和防水垫层做【法应按本《规范:第5.3《。.2条的规定执【行;
! , 2 】 块瓦挑入檐沟的】。长度宜为50mm】~7:。0mm;
!
— 3 在屋】檐最下排《的挂瓦条上应设置】托瓦木条;
—
:
! , 4 通风檐【口处:宜设置半封闭状【的檐口挡箅
!
】7.3.3》 钢筋混凝土檐沟!部位构造做法应按本!规范第5.3—.3条的规定执行
!
》7,.3.4 天沟】部位构造应》符,合下:列规:定,
》
!1 ?防水垫?层的做法应按—本规范第5.3.4!条的规定执行;【
【。 【2 ?混凝土屋面天沟采】用防水卷材时防【水卷材应由沟—底上翻垂直高度【不应小?于150m》m,;
:
】 , 3 — 天沟宽度和深度应!根据屋面集水区面】积确定?
7.3!.5 山墙部【位构造(图7.3】.,5,)应符合下列规【定
:
》 》 1 防【。水垫层做法应按【本规范第《5.3.6条—的规定执行;
【
:。
》 , 2— 檐口封边瓦【宜采:用卧浆做法并用水泥!砂浆勾?缝处理;《。
! 3 檐!口封边瓦《。应用固定钉固定在木!。条或持钉《层上
!
7—.3:.6 女儿墙部位!构造应符合》下列规定
!。。
? , 1 防!水垫层和泛水做【法应按本规范—。第5.3《.7条的规》定执行;
》。。
【 : 2》 屋面与山墙【连接部位的防水垫】层上应铺《设自粘聚合物沥【青,泛水带;
【
? , 《 3 在【沿墙屋面瓦上应做耐!候型:泛水材料;》。
《
: 》 4 —。泛水宜采用》金属压条《。固定并密封处理
!
7.—3.7 穿出屋】。面管道部位》构造(图《7.3.7)应符】。合下列规定
!
: , ? 1 穿出!屋面管道《上坡方向《应采用耐候型自粘】泛水与屋面瓦搭【接宽度?应大于300m【m,并应压入上一排【瓦片:的底部;
【
? 《 《。2 ?穿出屋面管》道下坡方《向应采用耐候—型自粘泛水与屋【面,瓦搭接宽度应大【于150mm并应】粘结在下一排瓦片】的上部与左右面的】搭,接宽:度应大于150m】m;:
《
】 3 穿出【屋,面,管,。道的泛水上部应用】密封材料封边—
】
7.3【.8 变形缝【部位:防水:做法应按本规范【第5.3.9条的】规定执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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