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693-2011 建标库

6.2  设计要点

6.2.1  沥青瓦屋面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沥青瓦的固定方式以钉为主、粘结为辅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细石混凝土持钉层可兼作找平层或防水垫层的保护层。

6.2.2  沥青瓦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沥青瓦屋面为外保温隔热构造时,保温隔热层上应铺设防水垫层,且防水垫层上应做35mm厚配筋细石混凝土持钉层。构造层依次宜为沥青瓦、持钉层、防水垫层、保温隔热层、屋面板(图5.2.1-2)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屋面为内保温隔热构造时,构造层依次宜为沥青瓦、防水垫层、屋面板(图5.2.1-1)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防水垫层铺设在保温隔热层之下时,构造层应依次为沥青瓦、持钉层、保温隔热层、防水垫层、屋面板,构造做法应按本规范第5.2.1条中第3款的规定执行(图5.2.1-3)。

6.2.3  木屋面板上铺设沥青瓦,每张瓦片不应少于4个固定钉;细石混凝土基层上铺设沥青瓦,每张瓦片不应少于6个固定钉。

6.2.4  屋面坡度大于100%或处于大风区,沥青瓦固定应采取下列加强措施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每张瓦片应增加固定钉数量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上下沥青瓦之间应采用全自粘粘结或沥青基胶粘材料(图6.2.4)加强。

6.2.5  沥青瓦坡屋面可采用通风屋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