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693-2011 建标库

3  基本规定

3.1      

3.1.1  坡屋面应按构造层次、环境条件和功能要求选择屋面材料。材料应配置合理、安全可靠。

3.1.2  坡屋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,满足屋面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,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设计文件应标明材料的品种、型号、规格及其主要技术性能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坡屋面工程宜采用节能环保型材料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4  材料进场后,应按规定抽样复验,提出试验报告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5  坡屋面使用的材料宜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避免日晒、雨淋和受潮,严禁接近火源;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。

3.1.3  严禁在坡屋面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。

3.1.4  坡屋面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