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3.2【  :施工质量验收 】 》 3.2.》1 : 分项工程质量【。验收:应符合下列规定【    ! 1:  主控项目应符合!本规范的规定 !  《   2《。  :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点!。数的实测值应在本规!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!围内 —  ? ,  3  除本规】范第8章规定—以外的主控项—目和一?般项目中当》抽,样,检,验(或局部检验)发!现有:不合格时该抽—样检:验(或局《部,检,验)所代表的这一】检验批应视为不【合,格可对该检验批【进行全?部检查其中的合【格者:仍可验收 ! 3.2.2  分!部(子?分部)工程》质量验收应》符合下列规定 】   —  1  分部【(子分部)工程【所含分项工》程的质量均》应验收合《格 —     》2,  分部(子—分部)工程所—含分项工程》的质量应保证资【料,。齐全 【 3.2.3 【 ,单位(子单位—。)工程质量验收应】符合:下,列规定 【     1  !。单位(子《单位)工程所—含分部工程的质【量均应验收合—格   !。  2  单—位(子?单位)工《程,所含分部《。工程的质量应保【证资料齐全 ! 3.2》.4  工》业金属管道工程【。质量验收《文,件和记录应》包括下列内》容, , : ,     1 】 管道工《。程施工?技术文件、》。施工记录和报—告应符合现》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!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!B 50235的】有关规定《 —    2 —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!记录应采《用本规范附录—A的格式 !   ?  3  分—部(子分《部)工程质量验【收记录应《采用:本规范附录》B,的格式?  【   4《  单位(子单位)!工程质量验》收记录应采用—本规范附《录C的格式 】 , ,   ?。  5  》质量保证《资料核?查记:。录应采用本规—范附录D的格式【 : ? 3.2.5 【 当:工,业金属管道工程质】量不:符合本规范时应【按下列规定》进行处理 — ,。     【1  经返工或返】修的分项《工程应重新验—收   !。。  2? ,。 经有资质的检测】单位检测《鉴定能够达到设计】要,求的分项工》程应予?以验收 !   ? 3:  经有资质的【检测单位检测鉴定】达不到设《计要:求但经原设计单位】核算认可能》够满足结《构安全?。和使用?功能的分项工程可】予以验收 !  :。 ,  4  》经过:返,修仍不能满足安【全使用要《求,的工程严禁验收 ! : 3.2》.6:  压力管》道安装?工程应经《。监督: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并!应提供“压力管道】安装:安全质量《监督检验《报,告”后?再进行竣工验—收 》 , 3.2《.7  工业—。。金属管?道,工程施工应在—质量验收《合格后再投入—使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