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:省火:灾高危单《位消防安全管理【规定
《。 , 第一条【 为了加强火灾】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!管理预防和减—。少火灾?。危害:保护人身、》财产安?全维护公共安—全,根,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!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!。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省实:际制定本规定
【 《第二:。条 本省行政区域!内火灾高危单位的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】本规定
《 , 第三条— , 本规定所称火【灾高危单位是指容易!发生火灾《而且发?生火灾可能造成重】大人员?伤亡或?者,财,产损失的人员—密集、易燃易—爆和高?层、地下公共建筑】。等场:。。所
《 第?四条: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!本,行政区?域内的消防工—作加强消《防能力建设协调【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火!灾高危单位监督【管理:中的重大问题并履行!下列职责
】 (一)贯》彻实施消《防法律、法》规编制消防规划【并组织实施;
【 (二)负】责公共?消防设施建》设、消防队》站建设、器材装备配!备、消防训练—基地建设;
—。 , ?。(三)落实消防【安全责任制对本级】人民政府有关部【。门以及下级人民政】府履行消《防安全职责的情【况进行监督检查将】消防安全责任纳【入,考核的内容;—
? (四)组—织有关?部门定?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!培训;
【 (五)制定火【灾事故应急救援【预案组织《重大火灾扑》救和其他《重大灾?害事:。故的应急救援;【
(六【)法律、《法规:规定的其他》职责:
》乡,(镇)人民政府【、街:道办事处应当做好火!灾高危单《位消防管理相关工作!。 ,
第—五条 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》公,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!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!作,实施监督管理—本级人民政府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!负责:实施
? 第六条 !公安机关消》防机:构应当履行》下列职责《
(一)贯!。彻执行消防法律【、法:规和技术规范—、,技术标准;
】 , (:二)加强日常业务】学,习和训?练提高灭《火和应急救援能力】;
(【三)开展消防—安全宣传组织指【导消防安全培训【;
《 (四)指导【。。专职消防队、志愿】消防队工作》组织消防业务训练】;
《 (五)实—。施,消,防监:督检查监督火灾隐患!整改及?时报告、通报重大火!灾隐患情况;
! (六)依法实施!建设工程《消防设计《。审核、消防验收和】备案、抽查负责【。公众聚集场所投【。。入使:用、开?。业前的消防》安全检查;
— : (七)对投【入使用的消防产【品、人员密集场所】使用的室《内装饰、装修材料】实施:监,督管理;《
, (》八)推广先进的消】防和应急救援技术、!消,防设备;
— , (九)对消防技!术服务机《构资质、执业人员】资格和技术服务活】动实:施监督?管理;
【 (十)承担—火灾扑救参加应急救!。援工作?调查火灾事故原【因统计火灾》事故损失;
— , (十》一)法律《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职责
】 第七》条 :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有》。关部门按照职—责分:工应当做好火灾高危!单位消防安全的相】关工:作
(一)!。发展和改革》部门负责《将公共消防基础设】施建:设列入地方固定资】产投:资计划;
【 (二《)教育、人力资源和!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!织,、指导、监督学校】、职业?培训机构《做好消防知》识的教育教学—、培训和火灾逃生】。。演练;?
》 : ,(三)民族宗教事务!部门负责《指导宗教场所做好消!防安全工作;
】 , (四)财政部门!负责保?障本级消防事业经】费投入按《。。预算及时划拨公共】消防:设施建设和业—务经费?;
: : (五)住房【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!将公共消防设施建】设纳入年度》。城乡基础设施建【设,和改造计划》统,筹实施;
—。 (六)交通】运,输部门负责》将公共消防》设施:建设纳?入道路基础设施建】设和改造计划统筹】实施;
(!七)商务《部门负责将公—共消防设施》建设纳入加油—站,(点)建设和—改造计划统筹实【施并负?责指导加油站—(点:)做好消防安全工作!;
》 (八)文化、【新闻出版广播电【影电视部门负—责组织做好》公益性?消防宣传教》育工作;
】 (九)质量—技术监督、工商【行政: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对消?防产:。品质:量和生产、》销售单位《实施监督;》
(十)体!育、人民防空部【门分别负责》指导体?育场(馆)和人民】防,空工程使《用、:管理单?位做好?消防安全工作;
! (十一)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按照职责对火灾】高危单位消防—工作实施综》。合监督?管理;
(!。十二)文物部门负】责指导、督促文【。物,保,护单:位和文物使用—、管:理单位?做,好消防安《全工:作;
(十!三,)旅游?部,门负责指导旅行社和!旅游景点《使用、管理单位做好!消防安全《。工,作,;
《 (十四)行【。业主:。管部门负责监督【、指导本行业—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!使用
工】会、共产主》义青年团《、妇女联合会—等,团体应当结合各【自工作?对象:的特点组织开—展消防宣《传教:育
第八】条 :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建立执法联】动机制实现信息共】享
》 第九条《 符合下列—条件之一的大—型人员密《集场所或《者单位为火灾高危单!位
(【一)建筑总面—积大于二万》平方米或《者,容纳人数在一万人以!上的体育场》(馆);《
(—二):建筑总面积》大于二万平方—米的公共《展览馆、《博物:馆;
? (》三):单层: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!方米或者总建筑【面积: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商!场、市场;》。
, 《(四)建筑》总面:。积大:于二千五《百,平方米的《公共图书阅览室、劳!动密集型企》业生:产加工车间、宗教场!。所;
【(五)四星级以上且!客房数量在三百【间以:。上以及建《。筑总面?积大于?三万平?。。方米的宾《馆、:饭店;
《 : (六《)核定人数超—过二千人的室内演出!、放映?场所以及核定人数超!过五百人《。的其:他室内公共娱—乐场所;
!。(七)床《。位数量在三》百张以上的托—儿,所、幼儿园、—养,老院、福《。。。利院以及床位数量】在,五百张以上的医院或!者疗养院病房楼【;,
, :。 (八)床位数】量在:一千张以上的学【生、:企业员工《集体宿舍楼
】 第?十条 符》。合下列?条件之一的易燃易】爆场所为火》灾高危单位》
, ? (一)总》储量大?于一万立方米的甲】、乙类易燃气—体的生产、充装、储!存、销售《场所;?
【 (?二,)总储量《大于三万立方米的】甲、乙类易燃液体】的生产、《充装:、储存?、销售场所;
】。 (三》。)生产、储存、销】售甲、乙类可燃【固体、可燃纤维【。的且面积大于三千】平方米的单体建筑】。。
, : 第十《一条 《单体建筑面积大【于五万平方米或【者建筑高《度超过一《百米:的高层公共》建筑:为火灾高危单—位
》 第十二《条 ?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!。地下建筑《为,火灾高危单位
】。 (一)建筑总!面积大于三》千平方米的地下商场!。;
《 (二)建筑【总面积大于》五百平方米的地【下歌舞娱乐场所【;,
? :(三)城市》轨,道交通地下部—。。分,。;
(【。四)高?速公路超长隧道【
第十三条! 符合下》列条件?之一的?场所或者单位为【火,灾高危单位
】 (?一)省级以上粮食】(食:用,油):储备仓库;
! (二)《储存可燃物资价【值二亿?元以上的其他—大型储备仓库、基】地;
《 (三)采【用,性能:化防:火设计且单体建筑面!积大:于二万?平方米的建筑;
! (四)木结构!或者砖?木,。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!保护单位
》 第十四【。条 除《。本规定确《定的火灾高危单位】外设区的市人—民政府可以根据消防!安全管理需要确【定本行政《。区域内?的火灾高危单位并】及时向社会公—布
》 第十?五条 省交通【运输管?理部门应当会同省公!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加强高速—公路超长隧》道的消防安全—管理工?作健全管《理,制度
? , 第十六条 】。 火灾高危单位【的,消防:安全管理工作—由单:位全面负《责其:法定:代表:。人或者主要负责人】是本单位消防安【全管理第《一责任人
【 :火灾高危单位—除履行消《防安全重点单—位消防?安全职责外还—应当履行下》列消防安全职责【
, 《(一)营业或者运行!期间:至少每?二,小时进行一次—防火:巡查每月至》少开展一次》。防火检查;
— (二)【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!设,置,执勤点确《定,。执勤人员配》备,灭火救援装备器材】;
(【三)建立专职消防】队,或者志愿消防队配】备,消防器材和装备组】织开展消防业务【学习和灭火技—能训练;
【 :(四)至少》每季度组织一次灭火!和应急疏散演练;
! (五)【在建筑物外明显【。。位,置设置统一标—识的消防安全信息箱!信息箱放置》单位基?本情况、消防安【全组织、平面图【。、建:筑消防设《施、:火灾:应急:处置预案等资—。料
》 第:十七条 火灾【。。高危单位应》。当将下列消防安全】信息通过陕》西消防信息网向公】安机关消防机构【备案
】(,一)单位基本情【况;
(二!)消防?管理组?织机构以《及,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!防安全管理人、专】(兼:)职消?防管理人《员,、消防?控制室值班操作人】员;
(】三)消?防安全重《点部位情《况;
》 (四)—建筑物或《者场所的《消防设计审核—。或者消防设计—备案、消防验收或者!竣工验收消》防,备案以及消防安全】检查的?文件、资料;—
》 (五)消防安全】制度和操作规—程;:
: , (六)消防】设施、灭火器材【的,设置及其维护—保,养情:况;
】(七)?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!消防队人员及—其消防装备配—备,情况; 《。
《 (:八):与消防安全有—关的重?点工种?人员:情况;
【 (九)》灭火和应急疏—散预案以及演练【。情况;
(!十)消防安全评【估情况
】备案:内容有变更的火【灾高危单位》应当在二十》日,内变更备案信—息
—第十八条《 鼓励火灾高危单!位采用?先,进技术、工艺、【设备等提高消防【安全保障水平
【 : 火灾高危单位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和标?准对:火,灾高危?部位进行实》时监控接入城市消防!远程监控系统
! 第十九条 火!灾高危单位应当根】据,火灾:危险性划《定禁火、禁烟区域并!。设置醒?目,的警示标《识公众聚集场—所还应当合理确定并!公,示各区域的最—大容:纳人数
《 第二十【条 公众聚集【场所使?用的室?内装:饰、装修材》料除不燃材》料外其燃烧性能应当!按照:国家标准提高一【个等级
】第二十一条 【高层建筑的人—员密集场所》应当设置缓》降逃生等有利于【人员疏散的装置【、器材
— 第二十》二条 ? 火灾高《危单位不《得在营业或者运行时!。间进:行改(扩)建或【者装修施工
— ?。第二:十三条 火—灾高:。危单位存在火灾【隐患的?应当立即予》以消:除;不能立即—消除的应当将—危险部位《停止使?用,
第二十四!条 火灾高—。危单位?应当按照陕西—省消防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!火灾公众责任险
! , 第二《。十五条 火灾高危!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!定进行?消防安全评估
】 ?。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应当对火】灾,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!估情况进行抽查并将!。评估结果向社—会公告
【 第二十六条 公!安,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!立火灾高危》单,位消防安全信用等级!评,。定机制?根据火灾高》危单: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!情况、消防安全评】估,情,况等做出《信,用,等级:评,。定并向社会公告
】。 第二十【七条 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根》据火:灾高危单位》消,防安:全信用等级确定对火!灾高危单位的—消防安全《检查频次但应—当每半年至少检【查一次?
第二十八!条 ?。违反本规定》的消防违法行为中华!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!陕西省消防条—例等法律法规已有】处罚规定的从—其规定
《 , : 违反本规定的【其他违法行为由【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责令改正处警告】或者二千元以下罚】款
《 第二十—九,条, 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有关部》门违反本规定—未履行火灾高—危单位消防安全管】理,职责的由同》级人民政府责—令改正予以》通报:批评;造《成火灾事故或者【其他危害后》果的对其负责人【和,直接责任人依—法给:予,行,政处:分,构成犯罪《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! 第三十条 【 国家?机关工作《人,员在火灾高危单【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!中滥用职权、玩忽职!守、徇私舞弊—依法: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】第三十?。一条 《本规:定自2013年9月!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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