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用词【说明
《
1》 为便于在执行【本标准条文时区别】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!不同的用《词说明如下
【
【 1)表示很严格】非这样做不可的
】
:
《 , 正面词【采,用“必须”反—面词:采用“严《禁”;
! 2)表示】严,格在:正,常,情况下均应这样【做,的,。
! 正面》词,采用“应”反面词采!用“不应”或“不】得”;
【
3)表!示允:许稍有选择在条件】许,。可时首先应这—样做的
》
?
, 正面】词,采,用“宜”反面词采用!“不宜”;
【
?
》。4)表?示,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!可以这样做》的采:用“可”《
—2, 条文中指明应【按其:他有关标准执行【的写法为“应符【合……?的规定”或“—应按…?…执行”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