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3?  基?本规定 【 《3.0.1  【下列基坑应实—施基坑工程监—测 【    1  【基坑设计安全等级】为一、二级的—基坑: : :     2 】 ,开挖深度大》。于或等于5m的下】列基坑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1)【土质基坑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2)极软岩基—坑、破?碎的软岩基坑、极】破碎的岩《体基坑; 】     —。。  :  3)上部为【土体下部《为极软岩、破碎的软!岩、极破碎》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!合基坑? 》  : ,  3 《 开挖深度》小于5m但现场【地,质情:况和周围《环,境,较复杂?的基坑 】 3.0.2  基!坑工程设计文—件应对监测范—围,、监测项目及测点布!置、监测《。频率:和监测预警值等做】出规定? 3.0!.3  基坑工程施!工,前应: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!。应能力的第三—方对基坑工程—实施现场监》测监测单位应编制】监测方案监测—方案应经建设方、】设计方等《认可必要时》还,。应与基坑周》边环境涉及》。的有关管《理单:位协商一致后方【可实:施 : , 3》。.0.?。。4  监测工作步骤!。宜符合下列规定【   】  :1  现《场踏勘收《集资料;《 , ,    【 2  《制定监测方》案; 》 :。 , ,。   3  基准】点、工作基点、监测!点布设与验》收,仪器设?。备校:验和元器件标定【;   ! , 4  《实施现场监测; ! ?     》5  监测》数据的处理、分析】及信息反馈》;, —   ? 6  提交—阶段性监测》。结果和?报告; !    7  【现场监测工作结束】后,提交完整的监测【资料 3!。.0.5《  监测方案编制前!委托:方,应,提供下?列资料 !   ? 1  岩土工【程勘察报告; !     【2  基《坑支护?设计文件; 【 , ?    3  基坑!。工程施工方案—或施工组织设计【;   !  4  》周边环境各监测【对象的相《关资料?;  】 ,  :5  其他所—需资:。料 3.!0.6  监测单位!。在现场踏勘、资料收!。。集阶段?应包括下《列主要工《作 —     1 【 了解建设方和相】关单位?对监测的要求; 】 ,    【 2  收集—并分析岩土工程【勘察、水《文气象、周边环境】、,。设计:。、施工等资料; 】 ,     】3  了解相邻工】程的设?计和:施工情况; —   【  4 《 通过现场踏勘复核!相关资料与现场【状况的关《系确:定拟监测项目现【场,实施:的可行性 》 3—.0:。.7:  监测方案—应包括下《列内容 》 ,。   》  1  》工程:概况;?    ! 2  场地工程地!质、水文地质条【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!。况; 】  :  3  》监,测目:的;  !   4  编制依!据; 《 《。    5 — 监测范《围、对象及项目; ! 》 ,   ?6  基《准点、工作基点、】监,测点的布设要求及】测点:布置图; 【 :     7—  :监测方法和精—。度等级; 》。。    】 8  监测人【员配:备和使用的主—要仪:。器设备; !     》9  监测期和监测!频,率;: :。  》   10》  监测数》据处理、分析—与信息反馈; !。。  《 ,  11 》 ,监测预警、异常及】危,险情况下的监测措施!;  】   12  质】量管理、监》测作业安全及其他】管理制度《 ? ?3.:0.8  基坑工】程监:测范:围应:根,据基坑?设计深度、地质条件!、周边环境情况以】。及支护结构》。类型、施工工—法等综合确定;【。采用施工降水—。时,尚应考虑降》。水及地面沉降—的影响范围;—采,用,爆破开挖时爆破振】动,的,监,测范围应根据—现行国?家标:准爆破安全规程G】B 6722的相关!规定并结合工—程实际?情况通过爆破试【验确定? ? 3.0—.9  现场监测的!对象宜包括 — 《  :   1 》 支护结构;—   】  2 《 ,基坑及周围岩土【体;: 》     3 【 地下水; ! :    4  【周边环境中》的被保护对象—包,括周边建《筑,。、管:线、轨?道交通、铁》路及重要的道路等】; — ,。    《5  ?其他:应监测的对象— 《 3.0》.10? , 下列?基坑工程的》监测方案《应进行专项论证 !   —  1  邻近重要!建筑、?设施、管《线等破坏后果很严】重的基坑《工程; !    2 — 工程地质、水文】地质条件复杂的【。基坑:工程; !    3》  已发生严重事】故重新组《织,施工的基坑工程【; 【    4  采用!新技术、新工艺【、新材料《、新设备的一、【二级基坑《工程; !    5  其】他需要?论证的?基坑工程 】 3.0.—1,。1  监测单—位应按监《测方案实《。施监测当基坑工程】设计或施工有重大】变更时监测单位【应与建?设方及相关单—位研究并《及,时调整监测方—案 : 3.0.!12  监测单【位应及时处理、分】析监测数据并—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!。时向建设方及—相关单位进行反馈】 》 3:.0:.,13  监测期间监!测方应做《好监测设施的保护建!设,方及总包方应—协助监测单位保【护监:测设施 — 3.0.14!  当符合下—列规定时《。宜实施自动化监【测 》 :。    《1 : 需:要进:行,高,频次或连续实时观测!的,监测项目《; —     2  】环境条件不允—许或不可能》用人:工,方式:进行:观测的监测项目 ! 3.0.1!5  实《施自动化监测的【基坑:。工程尚应符合下【列规定 !。   ? 1 ? 自:动化监测系统应包】括监测仪器设备、】数据自动《采集系统、数据【传输系统、》数据存储《管理:。系统及实时发布系统!。等; 【    《 2  自动监【测仪器设备精—。度和量程应满足工】程要求; —。   —  3 《 自:动化监测系统应【能进行数据异常情】况下的自动》预警或故障显示【 : , : 3.0.》16 ?。 监测结束阶段【监测单位应向—建设方提供监测总】结报告并将下—列资料组卷归档【 《     1 】 监测方案; !     2】  基准点、监测点!布设:及验收?记录; 】  :。。   3 》 阶段性监测报告;!   】  :4  监测总结报告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