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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?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!法   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《。和规范?。人工影响《天气工作有效防【御,和减轻气象》灾害促进经济社会】和谐发展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气象法人工影响【。天气管理条例等法】律、法规结合本省实!际制定本《办法   第—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!工影响天气是—指为避免或者—减轻气象灾害合理】利用气候《资源在适当条件【下通过科技手—段对:。局部大气的物—理,、,化学过程《进行人工影响实现】增雨:雪、防雹、》消,雨、消?雾、防霜等》目的的活动 —  第?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!工影响天气工作 】 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府所属的人工影响】天气办公室具—。体实施本行政区【域内人工影》。响天气工作》  : 县级以上气—象主管?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!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:人工影响天气工【作的监督和管理【   ?第,。四条 ?开展人?工影响天气》工作应当编制人【工影:响天气发展规划和】年度计划 》  第?五条 按照县级【以上人?。民政府?批准的人工影—。。响天:气工作计划开展的】人工影响天》。气工作属于公益性】事业开展人》。工影响天气工作所】需的基本建设—经费、事业》经费:、作:业经费和《科学:研究以及试验经费列!入本级人民》政府的财政》预,算   第六条 县!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鼓励开展人工影!响,天气科学《技,术研:究,支持人?工影:响,天气先?进技术的推广—和应用   对在人!工影响天气工作中】。作出显著成绩的单】位以:及个人?给予:表彰奖励 》  :第七条 《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!业,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   (—。一,)具有法人资格【;   (二)【指挥人员《和作:业人员经气象主【管机构培训》。、考核?合格并符合规定【。的人数   第八】条 开展人工—影响天?气作业应当符合【下列规定  — (一)《作业:设备、设施符—合国家?或行业技术》标准:(,规范:);:   (二)作业】站点、装《备库:房、弹药临》时存储符合有关安全!管理规定;   (!三)有完善》的作业空域》申,。报制度、作》业安全管《理制度和作业设【。备的维护、运输、】储存、保《管等制度;   】(四)法律法—规,规,章规定的其》他条件   —第,九条 申《请从事人工影响天】气作业的单》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!的市气?象主管?机构提交申》请材料经设区的市气!象主管机构初—审后报省《气象:主管机构《审查同?意 :  第十《条 从?事人工影响天气指】挥、作业的》人员:经气象主管》机构培?训、:考,核合格后方可实【施,人工影响天气作【业从事人工影响天】气作业的人员—名单由所在》地气象主管机构抄送!当,地公安机关和—上,级气:象主管机构备案【   从事人工【影响天气《作业的单位应当与作!业,人,员签订劳动》合,同建立与人工影响】。天气工作《相适应稳定的—作业队伍《 ,  第十《一条: 人工?影响天气作》业指:挥,人员和作业人员应】当,具备下列条件 【  (一)具有良】好的思想道德素【质遵纪守法》爱岗敬业《;   (二)年龄!在十八?周岁以上、六—十周岁?以下身心健》康;: ,  (三《)具有履行岗位【职责的知识水平与专!业技能;   (】四)符合《省,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!其,他条件 《 , 第:十二条 县》气象主?管机构根据区域【气候:、地:理、交通、通—信、人口密》度等情况《。提出人?工影响天气作—业站点的布设申请经!设区的市气象—主,管机构初审》后由省气象主—管机构商飞行—管制部门确定 【 , 人工影响天—气作业站点所需场地!由当地?人民政?府解决   —任何单位或者个【人不得?擅自设立《、,迁,移,作业站点作业—点确需迁移的由【县气象主管机—构提出申请逐—级报:省气:象主管机构确定【   第十三—条,。 人工影响天气【作,业站:点建设应当符合【相关技术标准满足】作业安全和作业【效果的?需要   第—十四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《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适?时组织人《工影:响天:气作业   (一)!。已出现干旱》预计旱情将会加重的!; :  (二《)可:能出现严重冰雹天】气的;   (【三)发生森林、草】原火灾?。或者长期处于高森林!、草原?火险时段的;   !(四)因水资源严重!短缺导致生》态,环境恶化的;  】 (五)其他需【。要实施人工影—响天气作业的情形】   第十五条 人!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!和个人在实施人【工影:响天气作业前—应当向有关飞行管】制部:门申请空《域,和作业?。时限并?详细记录空域—申,请时:间和批复结果等【内容 ?  人工影响天气】作业单位《。和个人应当在批准的!空域和时《限内作?业经批准的作业【地点、时间》不得擅自《变更在?作业过程中收到停】止作:业的指令时应—当立即停止》作,业  ? 第:十六条 相》邻设区的市、县需要!联合实施《人,工影响天气作—业的由其共同的上一!级气象主管》机构协调《 ,  利用飞机—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!业的由省气象主管机!构协调?   第十七条 】实施人?工影响?天气作业《在批准的空域和时限!内按照国家或—行业技术标准—(规范)进行操作】   第十》八条 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组织【专家:对人工影响》天气作?业,的效果进行》评估评估结果作【为评价人工影响天】气工作的重要依据 !  第十《九条 设区》的市、?县气象?主管:机构:根据人工《影响天气《作业的需《要编:制高射炮、火—箭发射装置、烟炉】等作业设备》采,购计划报《省气象主《管机构批准后组织采!购,购置后的作业—设备清单《向省气象主管机【构备案?。  : 炮弹?、火箭弹《、烟条?等作业?弹,药由:省气象主管机—构根据设区的市、县!。。的需求统一购置、】统一:。调拨   设区的市!、县:气象主管机构—之间:不,得擅自?转让:、转借作业设备和弹!药因:作,。。业确需调剂的报省】气象:主管机构《批,准   《第,。二十条 运》。。输、存储人工影【响天气作业使用的】。高射炮?、,火箭发射装》置、炮弹、火箭【弹应当遵守国家【有关武器装》备、:爆炸:物品管理《的法律法规   作!业期间人工影响天】气作业所需弹药存放!在作:业站点弹药库—房配置的专用弹药存!储柜内   非【作业:期,间实:施人:工影:响天:。气作:业使用的炮弹、【火箭弹存储》在专用弹药库房内】并按照国家规定设】置技术防范设施【或由本级人民政府协!调当地驻军、本级人!民武装部《或公安机关协助存】储,需要调运的由有【关部:门依照国家有关【武器:装备、爆《炸物品管理的—法律法规办理手续】   第二十一条】 从事?人工影?响天气作业》的单:位应:当建立健全》作,业弹药管理制度【严格作业弹药出入】库检查、登记准确】掌握作业弹》药的批号、》使用期限、收存【。和,发放数?。量等:情况做到账目—清楚账物《相符   》发生弹药丢》。失、被?盗,。、被抢等情况的立】即报告当地公安【。。机关   第—二十二条 》人工影响《天气作业《中禁止使用不合格】或者报废的人—工影响天气作业【设备;禁止》使用超?过有:效期或者报废—的作业弹药   人!工,。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!炮弹:、火箭弹《过期失效或者报【。废的应?当及:时清:。理出库并《予以销?毁销毁前应当登记】造册提?出,销,毁实:施方案报省人民【政府民?用爆炸物品行业【主管部门、所在【地县: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!组,织监督?销,毁   《第二十三条 —人工影响天》气作业场地、设施】、装备?依法受到保护禁【止下列行为》   ?(一)侵占人工影响!天气作业《场地的;   (】二)损毁、》移,动人工影响天气【设备的;  — (三)在人工【影响天?气作业站点》。。。附近设?置垃圾场、》排污口?、,无线电台(》站)等?干,扰源可?能危害作业站点环】境的;   (四)!其,。他对人工影响—天气作业有》不利影响的  【 人工影响天气【作业站?点显著位置应—当设置保护或—禁止标志标明保【护要求  》 第二?十四条 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府应当—将人工影响天—气作业安全工—。作纳入本级安全保障!体系落实安全监督】管理责?。任组:织,有,。关,单位制定事故应【急处置和救助预案】并组织演《练   《。在,实施人工《影响天气作业—过程中发生》意外人身伤》害,、财产损失时当地人!。。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!应急预?案组织?有关部门《。进行事故调查、处】。置   《第二十五条 高射炮!、火箭发射装—。置等作?业设备实行年检制度!   年检由—。省气象主管机构统】一组织设《区的市气《象主管机构负—责具体实施》年检不合格的—立即进行检修经检】修仍:达不到?规定的技术》标准:和要:求的予以报废— , , 第二十六》条,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!作业的单位应当建】立健全人《工影响天气档案【管理制度   人工!影响天气档案—。包,。括作:业指挥、天气状况】、作业设备、效【果评估?等内容   —第,二十七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二十三—条规定由县级—。气象主管机构责【令停止?违法行为《限期恢复《。。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!救措施;造成损害的!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;构成违反治—安管理行《为的由?公安机关依法给予】治,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!罪的依法《追,究,刑事:责任   第二十八!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组织?实施人工《影响天气作》业造成?特大、重大安全事故!以及对事故》隐瞒不报、谎报、拖!延不报或者不及时】。处置的?。对有关主《。管机构的负责人【、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《任人员?依照相关法律法【规和规定追究行政责!任构成犯罪的—依法:追究刑事责》任   第》二十九 条本办法自!。2017年》4月1?日起:施行2009年9月!8日省政府发—布的陕?西省人工影响天【气,管理办?法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