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人工影响天】气管理办法
】第一条 为了加强】和规范人《。工影响天气》工作:有效防?御和:减轻:气象灾?害,促进经济社会和谐】发展根据中》华人:民共和国气象法人】工影响天气管—。理条例?等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省?实际制定本办法
!。 第二条 》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!天气:是指:为避免或者减—轻气:象灾害合理利用【气候资源在适当条】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!局部大气的》。物理、化学过程进行!人工影响实现增雨】。雪、防雹、消雨【、消雾、防霜等目的!。的活动
第三】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负责本行《政区域内人工影响】天气工作
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所属的人工影响天气!办公室具体实—施本:行政区域内人—工影响?天,气工:作
县》级以上气象主管机】构在本级人民政【府领:导下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人工【影响天?气工作的监》督,和管理
》 第四?条 开?展人工影响天—气工作应当编制人】工影响天气发—展规划?和年度计划
【 第五条 按照县】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批准的人】工影响天气工—作计划开展》的人工影响天—气工作属于公益【性事业开展人工影响!天气工作所需—的基:。本建设经费、事业经!。费、作业经》费和科学研究以及】试验:经费列入本》。。级人民政府的财【政预:算
: 第六条 —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府鼓励开展人工影】。响天气科学》技术研?究支持人工影响【天气先?进技:术的推广和》应用
对在人】工影:响天气工作中作【出显著?成绩的单位以及个】人给予?表,彰奖励
》 第七条 》实,。施人工影响》天气:作业的单《位应当具备下列条】件
《(一)?具有法?人资格;
》 (?二)指挥人员和作业!人员经气象》主管机构培训、考】核合格并符合—规定的人数
— , 第八条 开—展人工影响天—气作:业应当符合》下列规定
(】一)作业设备、设施!符合国家或行业技】术标准?(规:范):;,
(二)作业】站点、装备库—房、弹药临时存【储符合有关安全管理!规定:;
(三)【。有完善的作》业空域申报制度【、作业?安全管理《制,。。度和作业《设备的维护、运输】、储存、保管等制度!;
(四—)法:律法规?。规章规定的其他【条件
第—九条 申请从事【人工影响天》气作业?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!设区的?市,气象主管机构—提交申请材料经设】区的:市气象主管》机构初?审后报省《气象主管机构—审查同意
【第十条? 从事人工影—响天气指挥、作业】的人员经气象主【管,机构培训、考核合格!后方可实施人工影】响天:气作业从《事,人工影响天》气作业?。的人员名单由所在地!气象主管机构抄【送当地公安机关和上!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!。
, 从事人工影响天!。气作业的《单位应当与作业人员!签订劳动合同建【立与人工影响天【气工作?。相适应稳《定,的作业队伍
— 第十一条— 人工影响天—气作业指挥人员和】。作业人员应》当具备下列条件
! (一)《具有良好的》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!法爱岗敬业;
】 (二)年龄在十】八周岁以《。上,、六十?周岁以下身心健康;!
, (三)具有【。履行岗?位职责的知识—水平与?专业:技能;
—(四)符合省气【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!他条件
第【十,。二条 县气象主【管机构根据区域气】候、地?。理、交通、通信【、人口密《度等情况提出人工影!响天气作业》站点的布设申请经设!区的市?气象主管机构初审】后由省气《象主管?机,构商飞?行,管制部门确》定
? 人工影响天气【作业站?点所需场地由当【地人:民政:府解决?
任何单位或】。者个人?不得擅?自,设立、?迁移作业站点—作,业点确?需迁移的《由,县气象主管机构提出!申请逐级《报省气象《主管:机构确定
— 第十三《条 人工《影,响天气?作业:站点建设应当符合】相关:技,术标准满足作业安全!和作业效果》的,需要
》。第十四条 有下【列情形?之一的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适时组织人工影!响天:气作业
(【一,)已出现干旱—预计旱情《将会加重的;—
(二)可【能出现严重冰—雹,天气的;
(】三)发生森林、草原!火灾或?者长期处于高—森,。。林、草原火险时段】的;:
, (四)因水资源!严,重短缺导致生态环境!恶化的;
【(,五)其?他需要实施》人工:。。影响天气作》业,的情形
第【十五条? 人工影响》天气:作业单位和》个人在实施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】。前应当向有》关飞行管制部—门申请空域》和作业时限并—详细记录《空域:申请时间和批—复结果等内容
!。人工影响天》。气作业单位和个人】。应当在?批准的空域和—时限内作业经批准】的作:。业地点、时间不得擅!自变:更在作业过程中收】到停止作《业的指令时应—当立即停止作—业
第十—六条 相邻设—区的:市、县需要联合实施!人,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由!其共同的上》一级气象《。主管:机构协调
— 利:用飞机实施》人工影?响天气?作业的由省气象主管!机构协调
— 第十七条》 实:施人工影响》。天气作业在批—准,的空域?和时限内按照国【家或行业技术—标准(规范)进行操!作
《第十八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,府,组织专家对人工影响!天气作业的效果进行!。评估评估结果作【。为评价人工影—响天气工作的重要】。依据
第十九条! 设区的市》、县气象主管机构】根据人工影响天【气作业的需要编【制高射?炮、:火箭发射装置、烟炉!等作业设备采—。购计划报省气—象主:管,机,构批准后组》。织采购购置》后的作业设备清单】向省:气象主管《机构备案
炮弹!。、火箭弹、烟条等】作业弹药由》省,气象主管机》构根:据设区的市、—县的需?求统一购置、—统一调拨
设】。区的市、县气象【主,管机构之间》不得擅自《转让、转借作业设】备和弹?药因作业确》需调剂?的报省?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】
第二》十条 运输、存储人!工影响天气作业使】用的高射炮、火箭发!射装置、炮弹、火】箭弹应当《。遵,守,国家有关《武器装?备,、爆炸物品管理的】法律法规
【作业:期间人工影响—天气:。作业所需弹药—存放在作业》。站,点弹药库房》配置的专用》。弹药存储柜》。内,
: 非:作业期间实施人工】影,响天气作业使用的】炮弹:、火:箭弹存储在》专用:弹药库房内》并按照国《家规:定设:置技术防《范设施或由本级【人民政府协》调当地?。驻军、本级人—民武装部或公安【机关协助存》储需要调运的—由有关?部门:依照国家有关—武器装备《、爆炸物品管理【的法律法《规办理?手续
? 第二十一条 】从事人?工影响?天气作业的单位应】当建立健全作业弹药!管理制度严格作业】弹药出入库》检查:、登:记准确掌握作—业弹药的《批号、使用期—限、收存《和发放数量等—情况做到账目—清楚账物《相符
? 发生弹》药丢失、《。被,。盗、被抢等情况的】立即:报告当地公安—机关
》第二十二条 人工影!响天气作业中—禁止使用《不合格?或者报废《的人工影响天气作】业设:备;禁止使用超过有!效期或者报废—。的作业弹药
】人工影响《天气作业使》用的炮弹、火箭弹】过期失效或者报废的!应,当及时清理出库【。并予以?销毁销毁前应当登】记造:册提出销毁实—施方案报省》人,民,政府: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!管部:门,、所在地县级人民】政府公安机》。关组:织监督?销毁
第二十三!条 人工影响天气作!业场地、设施、【装备依法受到保护】禁,止下列行为
— (一《)侵占人工》影响天气作业场地的!;
(》二)损毁、移—动人工影响天气设】。备的;
》 ,。(三:)在人工影响天【气作业站点附近设置!垃圾场、排污口【、无线?电台:。(站:),等干:扰源可能危害作业】站点环境的;
!(四)其他对人【工影响天气作业【有不利影响》的
人工影【响天:气,作业站点显著位置应!当设置保护或禁止标!志标明?保护要求
第】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—将人工影《响天气作业安—全工作纳入本—级安全保障体系落实!安全监督管》理责任?组织:有关单位《制,。定事故应急处—置和救助预案并【组,织演练
《。 在实施人—工影响天气作业过程!中发生意《外人身伤害、财【产损失时当地人民】政府应当及时启【动应急预《案组织有关部门【进行:。事故调查、处置
】 第二十五—条 高射炮、火箭】发射装置等作—业,设备实行年检制【度
? 年检由省气象主】管机:构统一?组织设区的市—气象主管机》。构负责具体实施【年检不合格的立即】。进行检修《经检修仍达不到规】定的技术标准和【要,求的予以报废
】 第二十六条— 从事人工影响天】。气作:。业的单位应当建立】健,全,人工影响天气档案管!理制度
人工影!响天气档案包括作业!指挥、天《气状况、作业设备、!效果评估等内容【
第二十—七条 ?违反本办法第二【。十三:条规:定由县级气象主管机!构责令停止违法行】。为限期恢《。复原状或者采取其】他补救措施;造【成损害的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;构成【违反治?安管理行为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!。予,治,安管理处罚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?任,
第二十八条 !违反:本办法规定组织【实施人?工影响?天气作业造成—特,。大、重大安全事故以!及对:事故隐瞒不报、【谎报、拖延不—报或者不及时处置】的对有关主》管机构的负责人、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照相关法律法【规和规定追究—行政:责,。任构成?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?
第二十九 条!本办法自《2017年4月【1日起施行》2009年9月8】日省政府发布—的陕西省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!法同时?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