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人《工影响?天气管理办法
】 第一条 为了【加强和规范人—工影响天气工作【有,效防御和减》。轻气象灾害促进经】济社会和谐发—展,根,据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气象法人工】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!法律、法《规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?办法
第二【条 本?办法所?。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!为避免或者减轻【。气象灾害合理利用】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!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!。部大气的物理、【化学过程进行—人工影响实现增雨】雪、防雹《、消雨、《消雾、防霜等目的】的活动
第【三,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《人工影响《天,气工作
》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所属的人工】影响:天气办公室具体实施!本行政区域内人【。工影响天气》工作
《 县:级以上气象主管机】构,。在本级人民政府领】导下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!工作的监督和—管理:
第四条—。 开展人工影响天】气工作应当编制人工!影响天气发》展规:划和年度计划—
第五条 按照!。县,级以:上,人民政府《批准:的人工影响天气工】作计:划开展的《人工影?响天气工作属于公】益性事业开展人工】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的!基,本建设经费、事业经!费、作业《经费:和科学研《究以及试验经费列入!本级人?民政府的《财政预算
第六!。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鼓励开展人工—影响天气科学技术】研究支?持人工?影响天气先进—技,术的推广和》应用
》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!作中作出显著成【绩的单位以及个人】给予:表彰奖?励
第七条【 实施人工影—响天:气作业的单位应【当具备下《列条件
《 , (一)具有法人】资格:;
《(,二)指?挥人员和作业—人,员经气?象主管?机构培训《、,考,核,合,格并符合规定的【人数
《 第八条 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】作业应当符合下【列,规定:
?。(一)作《。业,设备、设施符合国】家或行业技术—标准(?规,范);
—(二)作《业站点、装》备库房、弹药临时存!储,符合有?关安全?管,理规定;
(三!)有完善的作业空域!申报制度、作业安全!管理:制,度和作业设》备的维护、运—输、储存、保管【等,制度:;
(四)法律!法,规规章规定的—其他条件
第】九条 申请从事【人工:影响天气作业的单】位应当向《所在:。地,设,区的市气象主管机】构提交申请》材料经设区的市气象!主管:机构初审后报省【气象主管机构—审查同意
》 , 第十条 从事人工!影响天气《指,挥、作?业的人员经气象主管!机构培训、考核【合格:。后,方可实施人》工影响天气作业从】事人:。工影响天气》作业的人员名—单由:所在地气《象主管机构抄送当】地公安机关和—上级:气,象主管机构备案【。
:。 从事人工影响天】气,作业的单《位应当?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!合同建立与人工【影响天气工作相适应!稳,定的作业队伍
!第十一?条 人工影》。响天:气作业指挥人员和作!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!。条件
(一)】具有良?好的思想道德素【质遵:纪守法爱岗敬业;】。
: (二)年龄在十八!周岁以上、六十【周岁以下身心健【康;
(三)具!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知!识水:。平与:专业技?能;
(四)】符合省?。气象主管机构—规定的其他条件
】 第十二条— 县:气象主管机构根【据区域气候、地理、!。。交通:。、,通,信、人口密度等情】况提出人工影响【天气:作业:站点的布《设申请?。经设:区的市气象主管【机构初审后由省气】象主管机《构商飞行管制—部,门确定
人工】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所!需场地由当地人民政!府解决
任何单!位,或,者,个人不得擅自设立、!迁移作业站点作业点!确需迁?移的:由,。县气象主管机构提出!申请逐?级报省气象主管【机构确定
第十!三条 人工影响天气!作业站点建设应当】符合相关技》术标准满足作—业,安全:。和作业效果的需【要
第十四条】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适【时组织?。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
!。 , ,(,一)已出现干旱预】计旱情将会加重的;!
: (二)可能出现严!重冰雹?。。天气的?;
? (三)发生森【林、草原《火灾或者长期处【于高森林、草原火险!时段的;
—。 (四)因》水资源严重短—缺导致生态环—境恶化的;
】(,五):其,他需要?实施人工影响天气】作业的情形
— 第十五》条 人工影响天气】作,。。业单:位和个人在实—施人工影响天气作】业前应当向有关飞】。行管制部门》申请空?域和:作业时限并详细记】。录空域申请时间【和批复结果》等内容
—人,工影响天气作—业单位和个》人应当在批准的空】域和时限内作业【经批准的作业地点、!时间不得《擅自:变更在?作业:。过程中收到停止作】业的指令时应—当立即停止作—业
《第十:六条 相邻设区【的,市、县需要联合实施!人工:影响天?气作业的《由其共同的上一级】气象主管机构协调
!。 利用飞机—实施人工影》响,天气作业《的由省气象主管【机构协调
第】十七条 《实施人工影响天【气作业在批》准,的,空,域和时限内按照【国,家或:行业技术标》准(规范)进行【操作
第十八条!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组【织专家对人工影响天!气作业?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!结果作为评价人工影!响天气工作的重要依!。据
第十九条】 设区的市、县气】象主:管机构?根据人工影响天【气作业的需要编制】高射炮、火》箭发射装置、烟【炉,等作业设《备采购?计划报省气象主【管机构批准后—组织采购《购置后的作业—设,备,清单向省《气象:主,。管机构备案
炮!弹、火箭弹、烟【条等作业弹药由【省气象主管》机构根据《设区的市、》县,的,需求:统一购置、统—一,调拨
》设区的市、县—。气象主管机构—之间不得擅》自,转让、转《借作业?设备和弹药》因作业确需调剂的报!。省气象主管机构批】准,
第二十条 运!输、:存储人工影响天气】作,业使用的高射炮、】火,箭发射装《置、炮弹、火箭【弹应当遵守国家【。有关武器装备、爆】。炸物品管《理的法律法规
】 作:业期间?人工影?响天气作业所—需弹药存放在作业】站点弹药库房配【置,的专:用弹药存储柜内
! 非作业《期间实施人工影响天!气作业使用》的炮弹、火箭弹存储!在专用弹药库房内并!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!术防范设施或—。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!当地驻军、本级人民!武装部或公》安机关协助》存储:需要调运的由—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!关武器?装,备,、爆炸物《品管理的法律法【规办理手续
— , 第二十一》。条 从?事人:。工,影响天?气作:。。业的单位应当建【立健全?作业弹药《管,理制:度严:格作业弹《药出入库检查、【登,记准确掌握作业弹药!的批号、使用期限、!收,存和发放数量等情况!做到:。账目清楚账物—相符
《 发生?弹药丢失、被盗【、被抢等情》况的立即报告当【地公安机关》
: 第:二十二条《 人工影响》天气作业中》禁止使用不合格【或者报废的人工影响!天气作业《设备;禁止使—用超过有效期或【者报废的作业弹药】
人工》影响天气作业使用】的炮弹、火箭弹过】期,失效或者报废的【。应当及时清理出库】并予以销毁销毁【前应当登记造册【提出销毁实施—方案报省人民—政府:民用爆?。炸,物品:行业主?管部门、所在地【。县级人民《政府公安《机关:组织:。监,督销毁
第【二十三条 人工【影响天气作业—场地、设施、—装备依法受到保【护禁止下列行—为
: , (一?)侵占人《工影响天《气,作业场地《的;
(—二):损毁、移动人工影】响天气设备的;
】 (三)在人工影!响天气作业站点附】近设置垃圾场—。、,排污口、《无线电台《(站)等干》扰源可能危害—作业站点环境—的;
(—四):其他对?人工:影响天气作业—有不利影响的
【 人工影响天气作!。业站点?显著:。位置应当设置保护或!禁止标志标明保护要!求
?。 第二十四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将人工影—。响天气作业安全工】作,纳入本级安全保障】体系落实安全—监督管理责任—组织:有关单?位制定事《故,应急处置和》救助:预,案,并,。组织演练
— 在实施人工影响天!气作业过程中发生意!外,人身伤害、财产【损失时当《地人民政《府应当及时》启动应急预案组织】有关部门进行—事故调查、处置【。
第二十五条 !高射:。炮,、火箭发射装置【等作业设备实行【年检制度
》 年检由省气【象主管机构》统一组织设区的市】气象主管机构—负责具体实施年【检不合格的立即进行!检修经?检修仍?达不到规定的技术】标准和要求》。。的予以报废
】第二十六条 从事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!单位应当建立健【。。全人工影《响天气档案管理制度!
人工影—响天气?档案包括作业—指挥、天气状况、作!。业设备、效果评估】等内:容
? ,。第二十?七条 违反》本办法?第二十三条规—定由县?级气象主《管机构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?限,期恢:复原状或《。者采取其他补—救措施;造成损害的!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;构成违反》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!安,。机关依法给》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!。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二十八条!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组织实施人!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!特大、重大》安全事故以及对事】故隐瞒不报、—谎报、拖延不报或者!不及:时处置的对有关主】管,机构的负责》人、直接负责—的主: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照相关法】律法规和规定追【究行政责任构成犯】罪的: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》 第二十九 【条本办法自2—。017年《4月1日起施行20!0,9年9?月8日省政》。府发布?的陕:西省人工影》响天气管理办法【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