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凉:市建设?工程项目农民—工工资
保证金【管理办法
】 第一条 【 为规?范平凉?市建设工程项目【支付农民工工资行】为切实保障农民【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!的权利根《据甘肃省建设领域农!民工工资保证—金管:理办:法,(甘:政办发〔《2007〕86号】)、:关,于,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!有效:解决农?民工工资拖欠问题】的通知(甘政办【发,〔2013〕188!号)精神制定本管】理办法
— 第二条 本】办法所称“建设工程!项目”指市》域内各类《房屋建筑、道路【交通、水《利、市政基础—设,施(公用《设施)、供电、【。。信息(通《信)网络、》线路:管道设备安装等【在建、新建、—扩建、改建工程【项,目包括各《乡,(镇)人《民政府及村集体建设!工程:项目
》 本办法所称“】建设单位”指—各类建?设工程项《目法人单位》和所有房地》产开发企业
! 本办法所称“农民!工工资?保证金”(以—下简称“保证金”)!是,指建设单位在建【设工程项《目开工前为了确【保农民工工》资支:付行为?规范按照该》。。工程合同价》款的一定比例—向,政,。府指定?银行专户存储的【专项资金《
《 第三条《。 :凡在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均!须由建设单位按【照工:程合同价总额—的3%缴纳农民工工!资保:证,金,。诚信企业或中、省重!大建:设项目可适当—降低缴纳比例
! 第?四条 ? 市县(区)人力】资源和社会保障行】。政部门及《建,设、交通、》水利:。工程:施工许?可证审批《行,政,部门负责保》证金的监督和管理市!县,(区)建设、交通】、水利工程施工许】可证审批行政部门】负责通知《。并监:督保证金的缴—纳;市县《(区)?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!行政部门负责保证】金的收缴《、支取、退还管【理工作
】第五条 》本,。市行政区《域内各类建》设工程项目分—别由住建《、交通、水务—部,门负责?监督项目建设—单位到指定的开【。户行缴?纳工资保《。。证金;其他行—业,或单位自主立项【的基本建《设项目由建设项【。目单位的主管部门负!责监督?建设单位缴》纳保:证金
》 , 发:改部门对建设—工程项目立项审批】或备:案核准?后将审批件或备【案件:同,时抄送人力资源【和社会保障部门
! ?第六条 建设【、交:通、水利工程项【目施工许可》证审批行政部门【应依照?本办:法“:。第五:条”之规定在建设工!程项:目开工?审批之前向建设单位!发出平凉《市建设工程项目农】民,。。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!知书(?见附件1)负责通】知并监督建》设单位向同级人力】资源和社会保障【部门指定的开户银】行缴纳保《证金缴纳保证—金为核发施》工,许可证、开工通知】书、:开工批复或放—线的前置程序未缴】。纳,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行!政审批部门》和监:。管部门?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!、开工通知》书、开工批复或放】线
? ?第七条 《 人力?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】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!。。保证金缴纳情—。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!未缴纳保证金的建】设单位在通知—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!可证审批行政部【门采取一定措施的】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指!令书责令其》在30日内缴纳【保证金不执行者将】按劳动?监察执法程序—依法处理
》 第》八条 保证金实】行层:级监管市人力资源】和社会保障局—负责市级项目施工】。许可证审批行—政部门管《辖的:项目建设单位和【外埠建设《企业保?证金的管《。理工作县(区)人】力资源和社会—。保障局负责由县(】区)项目施工—许可证审批行—政部门管辖的项目】建,设单位保证》。金的管理工作
【 ?。 第九条 保证】金的:缴纳按照以下程【序进行
《 (一)【建设单位工程项【目完成招标工作后在!市人力资《源和社会保障—局,网站(办《事服:务、下载中》心栏目)《下载填写《平凉市建设》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!保证金缴《费申请登《记表并到《指定的开户银行专】户缴纳保证金
【 , (二)建【设单位持银》。行出具的缴纳保证金!凭证和施工合—同、中标通知—书原件及复印件【到市县(区)人【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!领取平凉《市建设工程项目缴纳!农民工工资保证【金确:认书
》 (?三)建设单位持【平凉市建设》工程项目缴》纳农民工工资—保,证金确认《书和银行缴款—凭证到建设》。工程:项目审批《行政部门办理—施工许可手续—
第—十条 ?有关保证金管理配套!文书:、,表,格按照本实施办法附!件17规定执行
】 第十—一条 有下列情形】之一:的经市县(区)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局查证《属实可以支》取保证金
【 (一)建—设单位由于拖—欠工:。程款引发拖》欠农民工工资—的;
(】二)建设企业未依法!及,时结算农民》工工资拖欠农—。。。民工工资的;
【 :。。。 (三)》建设单位《或建设企业非法【转包、分包建—设,工程导致用》工主体不《具,有法人资格而—发生:拖欠农民工工资行】为的:。;,
(四)】建设单?位或建设企业—法人:代表或工程负—。。责人隐匿《。。、逃匿或死》亡造成拖《欠农民工工资的;】
(五)】其他被认定为—拖,。欠农民工工资—的
第十】二条 ?保证金支取应按以下!程序:进行
(一!)确认拖欠农民工工!。资事实建《设,单位受到欠》薪,投诉或举报后—市县:(区:)人力资源和—社会保障局要依法进!行,调查核实经确—。。认有拖欠《。。事,实的依法《告知建设单位—及,建设工程项目—审批行政部门—;经调查确认—无拖欠事《实的书面告》知,投诉:人(举报《人)
— ,(二)建设》企业举证《建设企业受到—欠,薪,投诉依据工资支付暂!行规定用《人单:位对工资《支付承担举证责任】在人力?资源和社会保障、】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!政部门规定的—时间内建设企业不能!。。提供:工资支付凭证等证】据材料?的人力资源和社会】保障、工程项目审】批行:政部门可以按照劳】动者提供《的工资数额及相【关证据认定》。拖欠数额
— (《。三)保证金支取【建设单位和建设企业!发生欠薪事件且无】力支付工资时—由,人力资源《和社会保障部门分】清责:。任按确认的》拖欠数额决定支取】保证金
(!四)农民工工资【支付保证金支取【后由人力资源和社】会保障行政部门【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!双方确认《的工资支付》表,负责将拖欠工资支付!给被拖欠工资—的农民?工
? 第十三—条, 启用保证金支付】农民工工资后—市县(区《)人力?资源和社《会保障局应当—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!责令责任单位限【期等额补缴》已经启动支付的保证!。。金建设单位已按建】设工程施工合—同,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!建设企业补缴保【证金建设单位未【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!由建设单位足额补】缴
《。 第十四条— 保证金退还按以下!程序进行
》 (》一,)工资?。发,放情况公示》工程交工后》。市县(区)人力资源!和社会保障局—与,建设单位应分别在】施工现场、市县【(,区):。。人社:局网站公示本建设】项目的竣工日期【、工程款支付、工资!结算结果以及—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!诉电话等情况公示时!。间不得少于15日
! (二—)建设单《位申请工程交工【验收合格且工程【款按合同约定结【。清后建设《单位向市县(区)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局申请结》算和退还保》证金申请时应—填写平凉《市建设?工程项目农》民工工资保证金(本!、息)退还申请表】并提供工资发放情况!公示结果
!。。(三)保证》金退还市县(—区)人力资源和社】会保障局《在受理申请之日进】行核查确认并公【示1:5日凡无拖欠—农民工工资行为的】应当:自公示期《。满,3个工作日内出具平!。凉市:建设:工程项目农民工工】。资保证金《(本、息)返还意】见书:由银行将保证金【本金和活期》利息一?次性退还缴费单【位
》 ,第十五条 保证金专!户存储专项支取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挪用
市县!。(区)人力资源和社!。会保障局、指定【开户银行应当为缴纳!保证:金的单位分别建立缴!费和支?取记:录据:实填写平凉市建设工!程项目?农,民工工资保证—金缴:费情况?登记台账《缴费单位需要查【询缴费和支取—记,录的市县(区)人】力资源和社》会,保障:局、指定开户银行应!当提:供,。服,。务
—。第十:六条 建《设总承包企业进行工!程投: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!作出按?规定:。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!面承诺并出具注【册地:劳动监察部门—无拖:欠工资行《为的证?明建设单位应—在发包前《严,格审查其书面承【诺,中,标施工企业应当按】。照国家法《律、法规的规定【严禁非法转包、【分包建设工程规【范用工和工资—支,付行为不得以拖欠】工程:款,、结算纠纷》、垫资施工等理由】。克扣或者拖欠农【民工工资建设施【。工企业项《。目部应在《建设单位拨付—的,工,程款中?单列人工费》用优先将农民工工资!发放给农民》工本人不得通过施工!班组和任《何个人委托》发放农民工工资
建!设施工?企业项目《部应实行施工现场作!业人员实《名制管?理加强对分》包企业用《工,及工资支付的—管理确定专人—实时跟进建立健全】。本工程项《目,。农民工工《资发放?监督制约机制—和农民工日常管理、!考勤及工《资发放台帐
— 建设—施工企业应按甘【肃省劳动用》工备案管理办—法规定在工程开工后!。20:日内建立健全劳【动用:工花名册并持法【人营业执照、资【质证:书、:组织机构代码证【等,资料到人力资源和社!会保障行政》部门进?行,劳动用工备案—
? 第十《七条 对未缴纳】保证金的建设单【。位并多次发生—拖欠:农民工工《资的建设企》业,由工程?项目施工《许,可证:审批行政部门和【人力资源和社会【保障行?政部门记入信用【档案通报《批评并向《社,会曝光?;情节?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!
, 第十八条】 :有以下?行为的建设企业或项!目经理列《入平凉市拖欠农【民工:工资黑名单
】 (一)拒不【支付一?名,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!劳动报酬且数额在】八千元(含)—以上:或拒不支付十名以】上劳动者的劳动报】酬,。且数额累《计在:。六万元(含)以上的!。
? (二)拒—不支付劳动者劳动】报酬导致劳动者聚众!上访造成不良—社会影响的》
(三)拒!。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导!致其他严重》后果:的
《 (四)其他按规!定需要列《入,拖欠农?。民工工资黑名—单的
《 黑名单由人力!资源和社会》保障部门按年度整】理并即时通》报,同,级发改、住建—、交:通、:水务:部门备案
》 凡被记入黑!名单的企业或项【目经:理在:工程招标时》按有关行业部门的】相关规定给予扣分
! : , ,经当事?。。单位或?法人申请《经管辖地的人力【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】门及行业《。主管部门审核同【意后将?其从黑名单中—撤销并即时报—。同级发改、》住建、交通》。、水务部门备案【
第十九】。条 :建立诚信激励机【制对建设单位、【建设企?业连续三年被—人力资源《和,社会保障部门—认定为劳动关系和】谐诚信?企业的?且未被当地劳动监】察部门立案》查处:过拖欠农民》工工资事《实的在下一次缴纳】保证:金时可按工程—造价总额《的2%缴纳
【 对国家、省】级,投资重大项》目,和市:。、县:(区)招商引资【。过亿元的大型建【设项:目缴纳保《。证金额度为工程造价!总额的1%或—不低:于使用人工三—个月的工资总—额以缓解建设资金周!转压力推进》项目:建设进度营》造有利于项目—发展的?良好环境《
, 《第二十条《。 加强监督管理【
(一)】。任何组织《和个:人有权举《报保证金缴》纳、:支,付和退?还过程?中的违法行为人力资!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!门应当会同建设、】交通、水利工—程,项目施工《许可证审《批行政?部门及时调查按照有!关,规,定处理并为》举报人保密
【 (二)人力】资源和社会》保障行?政部门和建》设,、交通、水利工【程,项目施工许可—证审批行政部门应】当建立健全举—报投:诉制度在施工现场】公,示牌内公布劳动保障!监察机构和项目【建设审批《。。行政部门《的电话?方便农民工》举报投诉
— : 第二十一条 【。 ,。人力资源和社会【。保障行政部》门和项目施工许可证!审批行政部》门工作?人员滥?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、玩忽职守【致,。。使保证金《损,失的由工作人员【所,在单位?报请相关部》门给予行政处分【。后果严重《的应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】 第二十二条 】。用工单位提供虚【假资:料,骗,取保证?金或建设单》位、建设《。企业提供虚假—资料领取《保证金本金》和利:息的由人力资—源社会保障部门【责令退回《所骗取或领取的款】额并依?。法追究?。。有关责任人责任
! , 第二十三条 】 银行工作》人员出具虚假凭证】、,挪用保?证,金或由于其》。他原:因造成保证金—损失的由银行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,成,犯罪的依《法追究?刑事责任损》失的保证金由—。银行予以赔偿
】 第二十四【条, 本办法自印发之】日起施行有效—期5年2008【年3:月,。18日平凉》市人民政府》办公室印发的平凉】。市建设领域农民工】。工资保?证金管理实施—办法同时《废止
《
, 附件1.】。平凉市?建设工?程项目农民工—工资保证金缴纳通】知书
! ? 2—.平凉市建设工程项!目农民工工资—保证金缴费申请【登记表?。
, 《 【 3.平凉【市,建设工程《。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!保证金确认》书
》 — 4.平凉】市建设工程项目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(!。本、息)退还申【请表
【 ! ,5.平凉市》建,设工程项目农民【工工资?保证金利息核算【清,单
】 【6.平凉市建设工程!项目农民《工,工资保证金(本、】息)返还意见书【
《。 — 7.—平凉市建设工—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!证金:启用申请表
附件1!。
平凉市建设】工程项目农》民工工资
保证金】缴纳通知书
—
编号 【。。 :
! , 【 — (】建设单位)
根据】平凉市建《。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!资保证金管》理办法?规定你单位应—。缴纳农民《工工资?保证金请在签—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到! 《 人力资源【和社会?保障局申《请,办理缴纳农民工工】资保证金确认—书,并在三日《内将:银,行出具的《。缴纳证明《报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、人力资【源和社会保障—行政部门备》案未办理上述手续的!该,施,工项目不准》领取:施工:许可证、开》工通知书或开—工批复?
建设工程!项目审?。批行政?部,门或:监管部门签章 【
年? ? 月 —日
】
附件2
【
登记?。编号 《 《
平凉》市建:设工程项目农—民工工资
保证金】缴,费申请登记》表
】
?
单位名称
!
组织机《构统一代《码
缴费单位】公章
申】请日期 《。 年 月 !日
《
》
填 表 说 【明
1.单【位名称和《住所(地址)需与工!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!准,文件上?的,单位名称《。和住所一致
2.】需经工商登记、【领取执照的单—。位(如各类企—。业)填写“工—商登记信息”栏;不!经工商登记设立的】单位(如机关、【事业:单位、?社会团体等》)填写“批准—成立信息《栏”
3.具有【法人资格的单位【填写法定代表人的有!关信息;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】分支机构或》个人填写单位负责】人或个?人有关信息
4【.单位?类型分四大类—。企业、机关、—事业单?位和社会《团体企业要》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!并,与工商营业执照【上的填写内》容,一致;事业单位【要填写事《业,单位类别(如企【业化管理的事业单】位,。、非企业化管—理的:事业单位《等):
5.隶属关系【指企业的《所,属关系如《中央企?业、省属、市—(州)、市县—(区)属《企业等
6.有上级!主管部门《或分支机构的单位】应填写“主管部【门或总机构”栏
7!。。.登记编号由—人力资源《和社:会保:障行:政部门填写缴费【。单位的?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!后由人?力资源和社会保【障行政部门登—。记编号
《
建设单位】
电话
—
单》位住所(地址)
】
邮编《
:
,
,。
:
:
工商信息》
:
发照机关》
执—照种类
执!照号码
—
:发照日期
【
有效期限
【
《
批准成立—信息
《
批准单位
!
批:准日期
》
批准文—号,
:。
法—。定代表人
》。或,负责人
姓【名
:
身份证号】
》办公电话
手机【
单位类型!
隶属》关系
?
主管部门或!。类型
—
《
开户银行》
户名
—。
银行基本账【号
》
建设企业!名称:
电话
!
住:所(:地址)
》
邮编
—
法定代表人或】
负责人
》
办公电!话
手机
!。单位类型
—
:
隶属关系
!
:
建设工《程名称
】
招用—农民工人数
【
—
建设工程施工
合!同情况
编号】 签订!日期:
《
工程合同价款
(!万元)
》
, ,
《
,应缴:。工,资保:。证
金数额
】
》
【
:附件3
—平,凉市建设工程项目缴!纳农民工工》资
保?证金确?认书
编号
【
项目名称【
,。
【
建设?。单位
】
建设企业
!
《
监理单位
!。
工】程总造价
—。
【应缴工资《保证金
》
【实缴工资保证金【
》。
审核—人意:见
》
年 ? 月 日
!
人《。力资源和社会保【障
行政部门意见】
?
年 月 】。 , 日
】
附件4
平凉!。市建设工程项—目农民工工资保【证金:
,(本:息)退还申请表
】。
申请单位(盖】章)
【。项,目名称
!
建设单位【
《
建设企】业
—
工程总造】价
—。
实交工资保!证金
》
《
工程《竣工日期
》
】工,资发放情况》
企业负—责,人签字 【 年 《 :月 日
】
?工资发放公示情况】
农民工代表签!字 《 ?年 月 】 日
人】力,资源和社会保障【行政部门意见—
负】责人签?字, ! 年 《 月 》 ,日
:
《附工资发放表(【附后)
!附件5
》
平:凉市建?设工程项目农民【工工资?。
保:证金利息《核算清单
—
! 银行 》 】。
《 》 】 : 《 】 : 【 工程缴纳【农民工工资保证【金 》 : 万元现【该,工,。程已经完工验收公示!期满请贵单》。位按照平凉》市建设工程项目农】民工工资保证金【管理办法有》关规定核算自— —。年 月 】 日至 》 年 【。 月 日【利息核?算无误后《。请填入下栏》并将此件送达我单】位
【 ! 【 人力—资源和社《会保:障局
农民工工【资保证金专》用章(签章) 【
》 》 】 , 《 【 《年 》月 ? :日
缴纳本【。金 : 》 《。 元
核定—。利息 【。 : 元
【本息合计 【 — : 元
?。银行核定人签字 】 ?。
— ! ! 】 , 《
! 《 ? : ? 【。 银】行签章
】 】 》 ? : — 年 月】 :。日
附件》6
平》凉市建设工程项【目农民工工资
保】证金:(本、息)返还意】。见书
— — : ? — 【。 编号? 《。。 :
— 《 【银行 》 【 (分、支)行
!经审定 】 《 【 — 》 (建设【单位:)与 ? ! 《 : ? 》 — 》 : 》(建设企业)承【包的 》 — :。 【 , ! : 》 工程》已竣工无拖》欠农民工工》资问题根据平凉市】。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!工资保证《金管理办《法规:。。定请将 《 , : 】 —。。 《 缴纳的《工资保证金(—本、息)《共计 】。 !。 万元—全部返还
【
【 — — 人?力资:源和社会保障—局
】 《 农民》工工:资保证?金专用章(签—章):
,
年 月 ! 日
附件》7
平凉—。市建设工程》。项目:。。农民工工资
保证】金启用申请表
】
,申请单位 ! , — 】。 申请日期 ! : 年 【月 日
【
—
建设单《位
信 【息
:
单位名》称
?
《。
法人代表
】
联【 系电 话
【
,
》
联 系《 人
?
?
联系人手机
!
》
建设企—业
信 《 息
—
企业名称》
【
法人《。代表
—
联 系—电 话
【
联 【系, 人
?
?
联系》人手机?
:
,
分包】企业
】
工程名称
!
—
工程地点
】
合同金额
!
:
,。
已缴纳农!民工工?资保证金数额
【
:
《
,
劳动监《察
机构意》见
:。
,
—
启:用,金额
大写
】
小写
【
建设单位—意见
?
(盖章)— 《 年 《 月 — :日,
:
建设企《业,意见
》。(盖章) — 年 【 月: 日
—
《人,力资: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!门审查意《见
?
审核人签字 ! 】 负责人【签字: : , 《 年 — 月 — ,日
】
,
—
: